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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706节
  「而且我姓周,不姓方,谢谢。」
  在牛秀飞的眼里,方大状这就是在装呢。
  她顿时忍不住喊道:「你这个人装什么呢,咋了,这判决和你们想的不一样就想咋啊,你们倒是上诉啊,知不知道什么叫上诉不加刑啊,我家老芦没犯罪就是没犯罪,我还没告你们污蔑呢!」
  「还有你,之前那副样子,调解的时候不是很能吗?转身就走,还说什么法庭上见,我家老芦都打算要赔钱了,结果你们就是不答应,一个个的真不知道在装什么,现在看看,到底谁错了!」
  后面的话是和周毅说呢。
  芦云岭也是开口道:「赔钱的事你们随便告,反正我是没钱。」周某人闻言想反驳,然而旁边的方大状已经开口了。
  「确定没犯罪是吧?确定必须得要分清楚谁错了对吧?行我知道了。」
  说完方大状转身就走,见后面几人没跟上来,顿时不满道:「还愣着干什么,走啊,留在这里被继续被人家嘲笑吗?」
  霍鹏飞赶紧跟了上来,犹豫一下道:"方老师,我们难道不上诉吗?」吴秋灵也是很奇怪,这好像不是这位方大状的风格啊。
  旁边周毅好奇道:「不是说上诉不加刑的吗?现在这情况了,上诉了难道有办法?」
  周毅的身边,周欣然无奈道:「你别说了,没发现方大状现在很暴躁吗,上诉不加刑前面还有一句话,但可惜的是,很多人都不记,就看后面,咱们这种情况,如果提起上诉,有新证据的话,是可以改判有罪的。」
  还有这样的事?
  当然是真的了,那句话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的上诉....
  只是呢,因为大部分情况下是公诉案件,而检察院觉得判决有问题,提起的是抗诉,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自然是不适用该原则的。
  而在自诉案件中,原告方提起的上诉,也不适用上述不加刑原则。
  周毅点点头,正要继续说什么,方大状开口了:「上诉?你有新证据吗?新证据你怎么去搜集,你凭什么搜集啊?」
  「这都过了这么多天了,你还能找出什么证据?」
  霍鹏飞顿时不说话了,上诉当然可以,而且是能加重的,但是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大概率就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于,吴秋灵弱弱地开口道:「那个.方老师,您说咱们还有没有办法呢?霍律师他,他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
  方
  大状又想骂几句,但是看看吴秋灵又忍住了,这姑娘运气不错,以后说不定还有事指望她呢。
  因此开口道:「你们啊,平日里一个个的不是都把我的话挂嘴边吗?现在忘了是不是,我之前说什么来着?」
  「证据没有办法收集了,那就要想办法,把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同样,自诉案件中证据没办法收集了,想办法转为公诉,那不就行了吗?」
  「你没办法去找新证据,难道人家公安机关也没办法去找?咋都是榆木脑袋呢!」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咋看的,导致两人以上轻微伤的构不构成犯罪都忘了?那夫妻俩可是已经离婚了的,所以已经不算家暴了,明白吗?」
  第549章 一定要卷起来!
  霍鹏飞看着方大状,脸上的表情都带着震惊,这是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或者说,在一般的律师以及法律工作者眼中,很少会把寻衅滋事这个罪,给当成日常可以适用的罪名。
  这里面的缘由相信大家都清楚,虽然有了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但是一些地方还是有点模糊。
  所以在这之前,霍鹏飞根本没有往这边想,他一门心思想的就是,弄成刑事就行,只要提起刑事自诉,那对方绝对要进去!
  就算不进去,总也有缓刑呢。
  可没想到,对面冒出来这么一个律师,居然真的抓住了里面的问题,而且感觉很轻松就把他给辩倒了。
  但是现在看看,好像确实是这样啊!
  或者有人会说,难道结婚了随便打人就不存在寻衅滋事了吗?
  还真的是这样,别说寻衅滋事了,家庭暴力中都是能调解就调解的。
  还是之前说的,夫妻双方,作为司法机关真的不好处理,尤其是有了孩子的那种,更不好处理。
  因为家暴,一方报警,警察来了之后又是各种诉苦,那好,咱就按法律规定来,立案侦察,检察院公诉。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这人又不知道从哪里看的,说夫妻双方有犯罪的,会影响到孩子以后的考公等等事情。
  得,瞬间反悔,马上就要让司法机关赶紧撤销,我不告了,你们也别判了。
  不要笑,类似的事真的不少,但是司法程序这个东西又不是随随便便启动的,想启动就启动,想让人撤销就让人撤销,咋可能呢。
  所以就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矛盾。
  因此呢,方大状特意强调,这俩已经离婚了。
  所以在法律上他们就已经不是夫妻了,自然而然,发生了暴力行为,那就不属于家暴,而应该按照刑法来进行处理。
  眼见得霍鹏飞又愣住了,方大状摇摇头道:「算了,这事你们都别管了,我来处理,你们这法务部的人,要记住了,不管什么时候,基础总是最重要的!」
  「哪怕白天干的再多,晚上回去了也要翻一翻那些东西,千万不要觉得记住了就没事,记住了也会忘!」
  「周毅,我们先走吧,我得回去把这个事好好捋一捋。」
  方大状说完带着周欣然和周毅离开了,只剩下站在那里的霍鹏飞和吴秋灵。
  霍鹏飞站在那里有点呆滞,他的脑海里还在回想方大状刚刚说的话。连方大状这样的大牛,也还是一直重视基础吗?
  自己以前好像也挺重视基础,但是后面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忽略了呢?
  想起来了,就是那次输给方大状,然后打听到方大状的各种名声之后,他霍鹏飞就开始盲目地重视那些新出来的规定。
  新的民法典,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刑法修正案,总之一定要做新案子,要做以案释法经典案例....
  结果在这样下情况下,反而将原本的基础给忽略了。
  思绪很乱,原本让自己很兴奋的以案释法经典案例,好像也没有那么吸引人了。
  终于,吴秋灵开口道:「那个....咱们回公司吗?」
  霍鹏飞闻言清醒了过来:「回吧,我得和刘部长商量一下,看看怎么能激发大家的动力。」
  至于民事方面真的不需要担心,只要这边开始强制执行,然后那个芦云岭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话,那就可以直接变更对于牛秀飞的诉讼请求。
  钱肯定不会有问题。
  而在此时,另一边的车上,周欣然同样在思考着方大状的话。
  和霍鹏飞不同,她是很清楚方大状的,当初能成为方大
  状的助理,不单单是因为她的性格,还有一点,她的基础也很好。
  前面,周毅一边开车一边和方大状聊着天。聊的自然还是法务部的情况。
  用方大状的话说,这些人还是过得太舒服了,京州在这方面和魔都的情况差太多,换句话说就是内卷没那么严重。
  而在腾达,待遇好不说,也没有被辞退的风险,所以自然而然就没那么拼了。
  「那方大状你觉得有什么办法呢?」周毅想了想开口问道。
  方大状闻言呵呵一笑:「简单,你和我的律所申请,然后我经由我的律所指派,可以到你的公司兼职法律顾问。」
  执业律师可以不可以接受公司的聘请,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当然是可以的。
  这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律所执业不同,是律师法允许的情况。而且,这是很多律师拓展人脉,以及拥有高收入的重要途径!
  现实生活中的大牛律师,从来不是那种我们想象中只会打官司的律师。一个大牛律师的人脉是极其恐怖的。
  更不用说那些从法院等单位离职的律师了.....
  说完,眼看着周毅张大了嘴一脸懵逼的样子,方大状自顾自地说道:「有什么问题吗?这叫鲶鱼效应你懂吧,那些人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我和他们去卷一卷。」
  「怎么了?你不想让我去?」
  周毅赶忙道:「当然不是了,方大状,你这样的大律师来我的公司,我当然欢迎,但是内卷的话,你的岁数...."
  这一句话说完周毅就后悔了,感觉像是把一座火山给捅的喷发了一样。
  果然,方大状在那里喊道:「咋了,我岁数咋了,我才多少岁啊,你什么意思,是觉得我老了是不是?来来来,把你的那些法务喊出来,我一个人单挑他们一群!」
  「就那点小体格子,一个个瘦的和猴儿一样!」
  被方大状足足喷了两分钟,周毅这才道:「方大状,我答应,我答应还不行吗?」
  「这还差不多。」
  周毅摇摇头,为公司法务部那些人默哀两分钟。
  方大状作为法律顾问,虽然说并不属于腾达的员工,而且不能代理诉讼的,但是,他这人走到哪里都是要管人的。
  而且被他管的那些法务,绝对不会有半句怨言。
  要知道,这样的大佬当法律顾问,那几乎可以说是有了一个超级的后盾了!
  这是别的公司求都求不来的好处。
  想了想周毅再次说道:「那方大状,要不要先弄合同呢?我和公司提前说一声。」
  然而,方大状眼神瞅了瞅,拿过自己的手提包,随手就从里面拿出了一份合同。
  「不用那么麻烦,我这已经准备好了。」周毅:"???」
  拿过那份合同一看,好家伙,上面已经弄得很全面了,各种权利义务都写的清清楚楚,方大状的签字,律所的盖章都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律所都是方大状自己开的....
  眼见得周毅一脸懵逼地看自己,方大状很是轻松道:「看我干嘛,你是了解我的,我这个人一向喜欢提前准备点东西。」
  周毅觉得自己好像被套路了,但是这个套路心甘情愿。接下来自不必说,签字盖章。
  回了办公室,方大状便把自己关在了里面开始准备证据。
  公诉案件的好处就在这里了,只要证据足以立案,那剩下的情况不用你来操心,公安机关自然有办法将需要的证据补足,人家做这个才是专业的。
  普通人再怎么厉害,你在刑事证据方面肯定是比不过公安机关的。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霍鹏飞顶着一双黑眼圈来到了公司。
  他昨天回去一晚上都没睡好,闭上眼睛好像就能看到一个中年秃子在自己面前咆哮,偏偏还说的特别有道理。
  所以,就这么听了一晚上,早上起来的时候感觉脑子都是懵的。结果刚刚进了办公室便发现,今天好像氛围有点奇怪。
  原本最喜欢和人聊天的王道仁这会儿居然正襟危坐,在翻着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另一边,很喜欢口花花的张伟更是端正的不像话,手里也在看着一些司法解释。
  这什么情况,大家都转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