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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蓝裙子杀人事件 > 第九章刺杀基因
  那人很喜欢自己精心绘制的面具,他爱称它为“尸鬼”——尸象征着死亡,而鬼意味着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当他戴上它的时候,仿佛自己就化身为活生生的尸鬼,要攫取他人恐惧的灵魂。然而今夜他情绪不佳,面颊正中一拳,尸鬼的面具下有说不清的痛楚。也许那一拳也扫到了他的鼻梁,使得面具下的那双眼流下了泪。泪水自然不会浪费在他的受害人身上,不过却有一点点是为背叛者而流。他藏身于棒子地里,一边不断地移动着,一边打量着远处谷仓里那个揍过他的男人。那男人是谁?这个念头止不住地往外冒。黑暗中,他也没能看清那人的面貌,只觉得似曾相识。警察吗?不会的,警察在这个时候肯定会掏出枪来,而且警察也不会孤身一人行动。那么,合理的解释便只有一个了——这是背叛者找来的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心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甚至干脆就是上电视的那家伙哦,尸鬼想,这可真是胆大包天了!或许那家伙的性格里有些和自己相同的成分呢!尸鬼想到这里就有些想笑,可酸溜溜的鼻子让他笑不出来。他能坚持多久呢?这是一个新的问题。尸鬼想,肩头那一下插得可不算浅呢,如果在这里耗下去,说不好鹿死谁手。
  不过那家伙报警了。哦,这事可是比较为难了。警察赶到这里最快也需要十几分钟吧?这倒不是问题,在一片棒子地里,自己有的是逃之夭夭的机会。可是不远处,自己藏匿的车子只怕就要曝光,警察灵敏的鼻子会顺着这条线索很快地找上门来。这不行!他想,这样可不行,便放弃了干掉敌人的念头,悻悻地穿梭于棒子地,回到了自己的车里。他的车子停放在大路的第一个路口往下的不远处,他一脚发动了车子,并没有摘下尸鬼面具。他喜欢戴着这玩意儿,就像它的思维可以融入他的思维似的。艾西这样的袭击者,说到底终究是个外人,即便他是警察又怎样?不不,这是不值得防范的家伙。他终究算是个外人,这一夜的小插曲,他看不清对手,对手自然更不看清自己。他没掌握什么了不起的线索,因此自己也不用害怕。真正要命的是,因为对手的出现,他逐渐明白了一个问题——自己被人背叛了,而且是至亲的背叛。为这事,他甚至感到了痛苦。关于背叛,他回忆着,也许自己了解的比别人要多得多。首先是来源于他的生物学专业。记得老师讲过,人体dna内含有一种叫作刺杀基因的东西。刺杀基因的诞生,科学家至今还不太确定,但它真的存在,并且很好理解。像人类这样构成非常复杂的生命体,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自己的dna和基因链出现问题。而刺杀基因所担负的使命,就是吞噬和消灭这些变异的基因。然而它自己其实也是个变异体。因此,刺杀行为本身算得上是利己和利他的结合体,一个“自私”杀戮的执行者。然而刺杀基因所面对的问题是,通常它需要面对的是一个或多个对手,而自身的数量却很有限。谋反者,他想,像历史上所有的阴谋者一样,为了使阴谋成功,且避免自身遭遇不幸,就要纠集更多的人来实施阴谋——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暗杀,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保证安全脱身。在人类政治中,众多谋反者需要做的,是攻克君主的保护防线并防范事后的报复。
  然而涉及谋反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发生致命的错误。比较大的密谋几乎都是以失败告终,原因就在于谋反尚未付诸行动就已泄密。告密者常常因为“不忠诚”或者“没有判断力”而泄露了计划。参加谋反的某个人可能会盘算着自己告密后能得到什么,或者是在无意间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的女友或者男人,或者其他一些亲近的人。就如蒂姆纳斯,他与菲拉塔斯和其他一些人一起图谋杀害亚历山大大帝,他把自己的密谋告诉了他喜欢的一个男孩尼克马修斯,随后这个男孩对他哥哥赛巴里纳斯讲了,而后者则告诉了国王。背叛,啊,阴谋!尸鬼这时候感到非常难过:我那么信任你,把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所做的,竟然是告密和背叛!我都不曾背叛过你啊!他死命地捻动着方向盘,方向盘发出吱吱的响声。
  难过总是要过去的,剩下的就是重新考虑行动方式。
  一个优秀的刺杀基因,一个干脆的行动主义者,是不能带着后顾之忧去完成任务的。
  尸鬼心想,我可是给了你足够多的机会、足够多的理由来证明你的背叛,而今对手的出现使我的怀疑确信无疑啊,那我还等什么呢?的确,尸鬼怀疑遭到了背叛,并非毫无理由。
  而且背叛者正是他的亲哥哥,也就是在艾西的心理中心举报有人将要行凶未果,随即劫持前台小姐的那个小伙子。
  起初,做尸鬼的弟弟并没有意识到哥哥的背叛。他杀掉了几天前的女孩,随后高枕无忧地回家睡觉。
  直到第二天上午,在电视上关于艾西智破劫持者的节目里,他看到了哥哥的脸。
  尸鬼慌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尸鬼慌了:哥哥不至于蠢到去做这种事吧?!不过,他很快想明白了,哥哥的举动正是冲着自己来的。
  不过此时,他还并不那么确定。
  哥哥被警察抓了,而警察并没有来抓自己。那就是说,哥哥并没把事实告诉警方。
  那就很奇怪了,他打算告诉谁?
  一旦产生了怀疑,尸鬼便打算试探一番。
  正如现在的艾西和后半夜的麦涛所诧异的那样,尸鬼前几次弃尸虽然遍布城市的东南西北,却从没有出过城区,不会将尸体弃在d县h村这样偏僻的地方。另外,过去的弃尸地点都不难被人发现,这表明凶手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尸体,甚至可以说,他希望人们早点看到尸体,来显示自己的罪行。
  然而这一次,d县h村这样一个废弃的谷仓,作为拆迁范围内的建筑,也许某一天就直接被锤车和铲车给摧毁了,尸体埋在下面,根本没有被人发现的机会。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艾西和麦涛花了些工夫才想明白,作为凶手的尸鬼,一开始就是这样计划的。
  假如尸体放在市区一个容易被发现的地点,则任何人都有可能路过,从而发现尸体。弃在这样的远郊则不同,正常人绝不会在大半夜到这种地方来,除非他事先就知道,这里会有尸体。
  这就证明了,哥哥不但背叛了自己,甚至还找了帮手,监视着自己的行动。
  想到这里,尸鬼笑了。“其实我早就发现哥哥你找的人了。”“我故意把车子开得很慢,一直观察着跟在身后不远处的那辆计程车。它跟随我,一直到了这偏僻的d县h村路口。”不过即使如此,尸鬼还是给哥哥留下了一个机会。只要、只要在我弃尸之后,不会很快有人赶到,那么我仍然可以认为哥哥你并没有背叛我,这一切只是巧合罢了。弃尸完成之后,尸鬼并没有立刻离开现场,而是藏好车子,继续隐藏在附近小心观察着。哥哥的帮手也没敢自己进去查看,而是将这些信息,遵照哥哥的指示,告诉了后来的人,也就是艾西。随后,艾西的出现证实了尸鬼的猜想。不过尸鬼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艾西进入谷仓那么久?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来干什么吗?0000这很奇怪!0000所以,在艾西第一次离开谷仓之后,尸鬼便悄悄回到谷仓一探究竟。尸鬼戴好面具,蹑足潜踪,回到了谷仓。打开弃尸的箱子盖,他发现尸体还在那里躺着,正想离开,忽然觉得被一个亮闪闪的东西晃到了。
  咦,这是什么?尸鬼纳闷,于是推开尸体,弯腰进去捡拾。
  没想到这个时候,艾西又回来了!
  艾西再次返回谷仓,当然是取回自己失落的匕首。
  而他再次出现的时候,正赶上尸鬼弯腰捡刀。
  艾西咚咚的脚步声连同那一声大喝,把尸鬼也吓了一跳。眼下并没有藏身之处,尸鬼走投无路,只好跳进箱子,顺手盖上了箱盖。
  尸鬼这倒是第一次和女尸同处于如此狭小的空间里。这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啊!他变态的灵魂继续享受着新鲜的刺激。嗯嗯,以后可以多试试。当然艾西此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两人展开了一场僵持战,直到艾西忍耐不住,尸鬼刺伤艾西,跳出箱子,逃之夭夭。
  想着想着,尸鬼的记忆又被唤醒了一些:那家伙不正是抓住哥哥,上了电视的心理中心负责人——艾西吗?
  呵呵,那么,艾西可以抛在脑后,不必在意了。他只不过是个人畜无害的东西罢了。
  哥哥找这种人来帮忙,能有个屁用!
  眼前亟待解决的是内部矛盾啊。
  哥哥,你会发现我这个不成才的弟弟有很多鬼点子呢!
  鼻子的酸楚已然消失,尸鬼便笑起来:你找来的那个帮手啊,呵呵,就是我下一次的目标哟。
  尸鬼的心情重又愉快了起来。
  高兴归高兴,他可不会超速行驶,被警察拦下来开个罚单,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尸鬼开车回到了学校,差不多是十一点半。
  在学校,他自然不会戴着尸鬼的面具。摘掉了它,他仿佛就变了一个人,内敛、温和,见谁都低头笑笑走过。
  他今天回来得晚了,宿舍已关了门,开门的老大爷着实为难了他一把。
  你不过是个狗仗人势的东西!尸鬼心里这样想,嘴上却说:“哎呀,老师,老师,您听我说,我这不也是第一次吗?您就原谅了我这一回吧,迟到了五分钟,您就别记录啦。”尸鬼虽然年轻,却也深谙世道。他赔着笑叫他“老师”而不是“大爷”这听着多顺耳啊。
  末了,大爷给开了绿灯,放了行。尸鬼慢悠悠地上了楼。明天还有考试呢,他想起这个,心情老大不痛快。回到自己宿舍所在的楼层,碰见一个平时熟悉的同学端着脸盆正要去水房。“哟,少爷你回来了。”同学说“怎么,今晚又开车泡妞去了?”尸鬼打着哈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同学又说:“哎?怎么脸上青紫啊,眼眶子也黑了,莫非泡妞不成,让人家给揍了?”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尸鬼心里老大不痛快,这些话让他想起刚才被艾西狠揍的那一下。尸鬼没言语,回到了自己的寝室。跟他同屋的都是一些无趣的生物系学生,都早早地上床睡觉了。尸鬼坐在自己的下铺发了一阵呆,随后也去了水房。
  水房里只有那一个同学在低头洗脸。尸鬼戴上了他的尸鬼面具,伸手去摸那个同学。“哎哟,我靠!”哗啦,咣当!“喂喂,你小子,别戴着这玩意儿吓唬人啊!”“啊,话说你做的面具还真是很逼真啊!”“听见没有,下回别这么干了啊!我这是胆大,换个胆小的,早就被你吓死了!”是吗?尸鬼不以为然,今天那个叫艾西的就没被我吓死。
  可见,人是吓不死的。
  人,只能被杀死。艾西只是个人畜无害的家伙,尸鬼不断地提醒着自己,不要去招惹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