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海森——学术家庭理想对象,符合须弥对学术家庭的全部定义。
导师、赞迪克——师门情谊,符合所见师门相处之谊,需要提交论文审核/借阅,会在危难之际对学生/师姐伸出援手,对论文的撰写具有正向意义。
莱欧斯利——相处时日不长,无法准确界定双方关系,已构筑相关模型进行分析,未彻底确认之前,暂定使用符合关系的人际关系定义进行描述,关系定义词较为符合的是情人。
……
她用的是人类时的一套标准,上面并没有出现龙时的思维,但龙时的标准只会更加混乱。
“有什么问题吗?还是都有问题?”
她看见同类捏着纸的手许久没动过,沫芒宫属于最高审判官的办公室采光不错,从窗外能看见窗外高悬的明月,光线融进灯光里,可以算得上自然而然。
坐在办公室里的两位,却没有这样的能力。
融入截然不同的种族是件技术活,那维莱特自觉没有做到,是枫丹局外龙。清心这边也没成功融入龙,至少那维莱特不能接受她坦然自若的亲近。
“如果问题无法解决,我们可以依照枫丹的法律先进行相处。你意下如何,那维莱特?”
她注意力放在了窗外,“这应当是我们都熟悉的区域,我也不太想在不熟悉的区域与人交流。”
“抱歉,我无法对此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那维莱特确实对此无能为力。
双方对于情感区域上的认知不同,但都有问题,一时之间分不清楚双方的问题谁更大一些。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时间,这应当是不迫切的需求,龙类的寿命很长,时间充裕。
可眼下,他们确实无法解决。
于是,与最高审判官的关系需要依照的便是枫丹法律。
她与那维莱特的相处继续守法,不过强调自己守法的人,违法的事情可能不会做,但违纪的事情清心确实一直在做。
甚至依照法律说起来话会更加轻松,就怎么说呢,在她违纪可以回梅洛彼得堡,违法还是可以回梅洛彼得堡的情况下,不用耗费太多的心力用在人际关系上,她比之前还是要轻松一些的。
枫丹的法律她是一个不犯,而道德上大可以尽情谴责,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她提出要回去梅洛彼得堡。
“看起来阿蕾奇诺的动作没有那么快,我得回水下的梅洛彼得堡了,在水面上待的足够长了。”
但那维莱特有不同的意见,“你的刑期已经结束,无罪之人并不能直接前往梅洛彼得堡。你可以在今天提交相关申请,交给复侓庭工作人员。”
复侓庭的那些程序,今天递交的申请,走完最快也要一个星期,甚至还要天时地利人和。
至于通过莱欧斯利的关系走直达通道,走了,不行。情人关系不占据道德的制高点,那维莱特不认为清心主观上会意识到“情人”的含义,她客观上不具备完善的情绪辨认能力。
感谢这处地点,它不在沫芒宫,而是在枫丹人为他修建的庭院,清心意图犯罪并不会出现意外的目击者。
“对于亲吻,人们通常会有不同的定义,但对于不请自来的陌生人的亲吻,这可以称得上犯罪。”
“我将亲吻你。”
“作为受害者,最高审判官那维莱特,接下来还请你为我开具犯罪……”
“我会开具一份谅解同意书。抱歉,你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是我有能力却没有躲开。”
“枫丹法律里没有苛求受害者拥有力量就应当抵御每一次伤害的条文。”
“但枫丹法律里没有情侣之间亲吻是犯罪这一条。即便你执意要求,我能开具的也只有谅解同意书,抱歉,我不能让无罪之人前往梅洛彼得堡。”
“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亲吻而成为情侣,我不具备完善的情绪分辨能力。”
“这样吗,之后我会出具自己的犯罪证明。在明知你了解枫丹律法的情况下,我对你实施了引诱。”
“法律是依据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意愿上停留在思想阶段的犯罪。”
清心感受到了唇上的吻,来自那维莱特。
他说:“现在犯罪事实成立。请为我出具犯罪证明。”
第101章
这是一场奇特的关于枫丹法律的辩论,在最高审判官的住宅,在隔绝了阳光只有一层绿意倾覆而下的葡萄藤架下。
偶有风吹,吹动了绿叶,便有几粒光斑攀附在辩论双方的衣角。
辩论双方是最高审判官那维莱特,以及须弥学者清心,双方辩题是——最高审判官是否知法犯法。
枫丹上了审判庭的感情纠葛案例,其中涉及到的法条,枫丹法典中相关条例被一次次引用。要是来个人听一下,估计以为他们说的是凶杀案后双方的责任划分,不过是其中牵扯到了一点感情。
但是啊,这等程度,这等快要将枫丹所有相关法条全部翻出来、连同相关案例一起的程度,起因只是因为那维莱特自认为是知法犯法的一个吻。
这算什么?
第一次见到说服一个人认为自己无罪的事情会有这么费劲的,费劲到让人觉得他对自我的要求太过苛刻,乃至对违法的要求,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枫丹数百年如一日的正义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