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见罗意璇下来,丛一挥了挥手,不满地朝她喊了一声。
也不是正式见面,所以谈裕没过去,只送罗意璇到门口便停下脚步。
“我的大小姐,我在吃饭呢,你就这么喊我下来,我能出来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罗意璇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过去,“还有,这里是国内,请叫我的名字,不要叫我aviva!”
说起来,这名字是当时孟晚清选的。
有个很好的寓意,释为美丽充满希望的春天。
但偏偏罗意璇觉得很显老,听起来跟个八十岁老太一般,还什么希望不希望的。所以除了在学校,她不许家人和朋友叫她aviva。
当然,丛一也知道,但她就要叫,就喜欢看罗意璇跳脚。
港城这地界,群龙盘踞,势力交错,富商大鳄不少,但丛家绝对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丛家早些年是做实业的,赶上了最好的发展时机,响应政策,一崛起便名震港城,后辈们又勤勉努力,尤其是丛一的父亲,是港城著名的商业大鳄,积极扩展了丛家的商业版图,现在澎玉湾那片繁华之地,那一整条街都是丛家的地盘。
不仅在商场上叱咤风雨,丛家几辈都致力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极为注重家族风评和社会影响力。丛一的奶奶更是有着优越的正出身,是相当的有分量。
丛家是绝对不逊于文家的豪门,当地望族,可以算是严格意义上实打实的old money——老钱。
这一辈的丛家话事人丛敏兴更是在前几年荣升港城中华商会副会长。丛敏兴共有两女一子,丛一是他的长女,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她作为大小姐,自然是千尊万贵着长大,倍受宠爱。
踩下油门,红色的猛兽瞬时启动,如离弦之箭一般飞驰而去。
迷离夜色,车流涌动,只是大家瞧见这么个高调扎眼的车子,还挂着这如此牌号,都乖乖地让路。
丛一的车开得向来猛,两人散落的发丝飞舞在晚风中。
“罗意璇,你可真没良心了,毕业回国之后,一次都没再来港城找我玩过。”
“说得好像你来京城找过我一样。”罗意璇不让,白眼一翻,“我告诉你,我不跟你吵架,我可是带着任务来的。但东西在我行李箱,你叫我叫的太急了,没带下来,过几天拿给你。”
“什么东西,过来看我还带礼物了?”丛一美滋滋地斜了一眼罗意璇,瞧见了她脖子上的祖母绿宝石,“我看着你脖子上这条项链就挺不错的。”
这条祖母绿项链,是上个月谈裕新添进“秘密花园”的新玩意,个头不大,主要是颜色够浓郁,切工也好,绿幽灵般。
“想得够美,不过那东西也是稀罕物。是嘉嘉,她带了礼物给,给你这个未来大嫂。”
红色玛莎拉蒂猛地刹车,停在了酒吧前。
因为停得太急,太过突然,罗意璇前仰后合了一下,险些磕到头。
“疯女人!”
“你给我打住奥!我现在听见结婚这事就闹心。我们家老丛他自己的主意,我可还没答应,还有那个文时以,我连见都没见过,还想做我老公,门都没有!什么未来大嫂,今天再提这事,我马上跟你翻脸!”说着,丛一推开车门,踩着她的高跟鞋下来,又狠狠关上。
酒吧是维港这边最受年轻人欢迎的,丛一是这边的常客,罗意璇没来过,跟着她。
一路从舞池走过,各路俊男靓女们身着光鲜,正拼命地享受着这用酒精和欲望堆砌起来的浮华夜晚。
上了电梯,最大的房间,里面已经布置过,花花绿绿的酒摆满了桌子。
丛一没安排其他人,也没叫酒保,只有他们俩。
“怎么样?这地方不错吧?今儿我亲自调酒,好好地给你接风洗尘,咱们和上学的时候一样,不醉不归。”丛一丢掉了手里的包包,随手将长发束在脑后,走到了给她私人预留的调酒台。
罗意璇早就忘了谈裕的嘱托,难得高兴,面对丛一的手艺,压根没拒绝。
丛一这些年又学了不少新奇的喝法,一杯接一杯,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罗意璇自然奉陪到底,全然忘记了时间。
谈裕和谈正霖吃完饭,直接上楼去了房间。
整个房间被精心布置过,鲜艳的红玫瑰整整999朵放置在床边的空地上,占了好大一片面积。空气里弥漫着让人沉醉的味道,连床品都换成了极有格调的绯色,暗花,并不抢眼,却有着视觉冲击。
站在这,望下去,可以看见俯瞰到整个维港的夜色,高楼林立,灯光璀璨夺目。
谈裕摘下手表,扫了一眼床头,拉开抽屉看见了各色的小盒子,和几双用来调情的丝袜,设计得叫人脸红的贴身衣服,还有各种装饰......
果然,还是谈正霖会玩。
谈裕抽神看了看,心痒得不得了,更是不满。
刚到港城第一天,就丢下他独自去玩。
都快要十一点,还没一点消息,还当真是乐不思蜀了。
想着想着,他起了坏心眼,把那几个彩色小盒子丢在一起,然后拍了张照片给她发了过去。
“喜欢哪个?”
收到消息的时候罗意璇又干了一杯绝望日落,正是上头,满嘴的辛辣苦涩,头昏脑涨着呢。
瞥了一眼震动着的手机。
灯光太暗,她有些头晕眼花,输入了好几次密码才打开。
没点开他发的图片,只小图瞟了一眼,眼前白花花什么也没看清,误以为是她以前在港城吃的某种盒子口香糖。
拿起手机,她揉了揉眼睛,打字也打不了,直接发了两个语音条。
“这个牌子我不喜欢,太硬了,换一个吧。”
“还有,我喜欢草莓味的。”
第50章 宝贝
谈裕的手机很快就有了回音,两个不长的语音条。
他点开,熟悉的声音,有点娇,但并不嗲,只是尾音有点在乱颤。大概是嘴巴离话筒忽远忽近,所以声音也有点飘忽。
“这个牌子我不喜欢,太硬了,换一个吧。”
语音条自动播放下一条。
“还有,我喜欢草莓味的。”
总共加起来都不到十秒,听完,谈裕讶异了片刻。
水龙头哗哗地放着流水,要不是手机就在洗手池边,他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她不是天天变态下流无耻换着花样地骂他,给她用手涂点消红肿的药都羞涩难当,叫个不停,今天怎么如此口出狂言。
怀疑归怀疑,但他的身体给出了很诚实的反应。被她这样一激,几乎是瞬间有了些反应。
回到卧室,他第一时间看了一眼那堆小盒子,确实是......没有草莓味的。
当即他便叫了客房的管家过来。
客房管家面不改色,甚至连眼都没眨一下便按照谈裕的要求去办。这种情况,他没见过上百回也有几十回了,他们这些做管家佣人的,不用知道原因,客人说什么照着办就好,很快便轻车熟路地准备好了一切。
谈裕看着各种牌子的小盒子,每一个都是草莓味的。
重新拍了几张照片,连同那些花花绿绿的“家伙事”都一并发了给了她。
“这次可以了吗?什么时候回来?”
但这条消息发出去之后,便如同石沉大海了般,没有回音了。
谈裕等了又等,甚至连资料文件都看不进去一点,走神地盯着墙上的石英钟。
都快十二点了,这小没良心的,怎么还不回来!
干了那杯绝望日落之后,罗意璇明显感觉自己是头重脚轻,发完了语音之后,手机就丢在了一边,再也拿不起来。
丛一还是没停手,很快弄了新的一杯。
“你个死女人,你不会想灌死我吧!”罗意璇干咳了两声,已经有点顶不住了,揉了揉已经在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不满地的瞪了丛一一眼。
“你这酒量,回国之后怎么越来越差了!怕什么,大不了喝多了,我找人抬你回我们家酒店。”丛一还当罗意璇是上学时候的小姑娘。
那时,她们在英国,日常便是相爱相杀,近乎是形影不离。
一起参加舞会,一起骑马,一起游遍欧洲。各种餐厅,酒吧,她们品遍尝遍。
丛一最有品位,也最会挑,两人经常是喝得酩酊大醉,再由保镖抬回车上,送回去。
那几年,可谓真的对得起纸醉金迷四个字。青春恣意,潇潇洒洒,好不快活。
自然,谈敬彬和家里人天高皇帝远,也不知晓她也有如从放纵过。
所以罗意璇时常说,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全怪丛一这个“狐朋狗友”。
一直到后面丛一和vinay在一起,有了男人之后他们才去的没那么放肆频繁。
为此,罗意璇还没少吐槽,丛一就是个有了男人就忘了姐妹的女色狼!
“走啊,要不要去外面舞池玩一会儿?”丛一帮着罗意璇脱掉了薄薄的真丝外套,把她拽了起来,“打扮这么漂亮,不叫人看见,可惜了。”
“你就不怕被人拍到,明天你就出现在新闻头版头条上?”
“拍呗,每次写出来的东西都换汤不换药,能写出来新鲜点的,让我开开眼界才好!
丛一满不在乎,反正她在港城的名声向来两极分化得厉害,喜欢她的称她恃靓行凶,傲娇得不可一世,不喜欢她的背地里指责她和初恋分开后私生活不检点,脾气还特别大。
罗意璇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自从罗家破产之后,她便几乎再没喝过酒,也没允许自己再放肆过。
和谈裕在一起之后,就更是没什么娱乐活动了。
今天,反正谈裕不在,放肆一把也无所谓。
丢掉了丛一剥离的真丝外套,顺手干了刚刚她调的那杯酒。踩着那双羊皮红底高跟鞋,她穿着露背的掐腰小礼服,像是只艳丽的蝴蝶,飞进了舞池。
到处都是金钱和欲望糜烂的狂欢,狂热的人们在这一方天地里尽情挥洒着汗水,热情。
罗意璇喝了不少的酒,这会儿已经完全沉醉在音乐和激情里。
手机被她丢在包厢,没拿出来,任凭电话铃声响了无数次也无用。
眼看着后半夜了,谈裕找不到她人,最终亲自驱车,按照她在路上时发过来的定位挨家找。
终于在酒吧的门口,瞧见了那辆眼熟拉风的红色玛莎拉蒂。
进去的时候,大家正是火热鼎盛的时候,谈裕在一众人里好一阵寻找,愣是没瞧见罗意璇的身影。
丛一坐在卡座上,正端着一杯香甜的酒品味着。
额头是薄薄的细汗,她今天这身裙子不比罗意璇的小礼服,短且精干,她这件太长,行动也不便,还没玩尽兴就一身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