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凡和朋友坐在角落位置,他吃惊地看着走进餐馆的两个人,刚巧他都认识。那修长而冷静的男人是半个月前在机场碰到过的路非,上周又见过一面,而旁边的女孩子是辛笛的堂妹辛辰。辛辰是做电脑平面设计、图片后期处理的自由职业者,在本地有点小名气,她在家里接活,和戴维凡的广告公司也时有合作。
那天在机场,有人来接路非,还要送他去赶一个会议,他歉意地对辛笛说:“今天不能送你了,小笛,我晚上去你家找你。”
辛笛笑着点头,“你忙你的吧,晚上联络。”
路非对戴维凡点点头,和接他的人先出了机场,戴维凡闲闲地问:“你们似乎很久没见了吧。”
“也不算太久,有两年多没见了,没想到在这里碰到,真好。”
“认识很久了吗?”
“从上幼儿园之前就认识,你说久不久?”
戴维凡倒没想到居然是一段青梅竹马的交情,不过辛笛嘴角含笑,看上去心情比刚才好了很多,他不愿意放过这机会,“辛笛,我想解释一下那天的事情。”
辛笛笑了,“不用了,我想我能理解。”
戴维凡知道辛笛一向恃才傲物,而他这个学妹也当真有骄傲的资本。她美术天赋出众,从学生时代开始就在各类设计比赛中拿奖拿到手软,28岁时已经成为这个内地滨江城市最大服装企业索美最年轻的设计总监,母校服装设计专业以她为荣,连续几年请她回去给学弟学妹们讲心得。
那天他荒唐地临阵脱逃后,出来就懊恼不已,仔细回想一下,她如此紧密地依偎在他怀里,热吻情动时她的嘴唇甜蜜而柔软,娇小的身体微微战栗,那感觉实在很美好,他甚至有一种好长时间没体会到的眩晕感。
他想,这个一直在他面前心高气傲的女孩子肯放下傲气,想必对他有好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的冷淡大概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他的做法实在太伤人自尊。他决心弥补,而且再想想,和这么有才华的女孩子好好谈场恋爱大概也不错。此时辛笛竟然如此善解人意,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能理解太好了,我们可以试着慢慢来……”
辛笛仰头看着他,眼中带着戏谑,根本不等他说完,一本正经地打断他:“我虽然没什么经验,不过也听说过,男人好像有不行的时候。你还年轻,不要气馁,面对现实,现在医学昌明,应该可以治得好的。”
戴维凡英俊的脸上有错愕、惊奇、窘迫、恼怒,诸般表情变幻不定,着实精彩。辛笛努力忍笑,压低一点声音:“放心,这是你的隐私、隐疾,我不会跟谁说的,再见。”
她挽上提袋,推着行李箱扬长而去。
戴维凡看着她的背影,站在原地哭笑不得,良久,他咧开嘴,笑出了声。
辛笛如此表现,他承认,他良好的自我感觉确实很受打击。以前辛笛对他从不假以辞色,他并不在意,围着他转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他一向的烦恼是如何推托。他早已经习惯了众人的注目,偶尔有女孩子在他面前扮酷,他也很宽容地觉得不是他人生的损失。
可是现在,辛笛居然对他的落荒而逃给出了这么一个解释,他意识到,这女孩子的酷大概不是扮出来的,而他大概很难再得到机会向她证实自己的雄风和男人的尊严,总之,这次丢脸丢得很到家。
刚一回来上班,戴维凡就接到索美策划部李经理的电话:“戴总,这一季的宣传品样品请送过来,老板才下了规定,以后我们这边认可后,还得交给设计总监过目,才能下单制作投放各地市场。”
戴维凡诧异,索美旗下除主打品牌外,还有多个副牌,目前设计部门由两个设计总监负责,其中之一正是他现在有点怕见到的辛笛,“李经理,这不是策划部门的事吗?怎么把设计部给扯进来了?”
“别提了,辛笛去卖场看到上一季的招贴和事先定好的色调有差别,也只有她那眼睛才看得出来,回来就在公司会议上发飙了。曾总一向也强调魔鬼就在细节处,我这一顿批吃得,唉,总之以后我们定稿,设计总监审核签字才算数。”
索美的宣传品是公司服装广告业务的重头,戴维凡好容易才接下来,他跟他的合伙人兼好友张新发牢骚,张新正忙,哪里理他,他也不敢马虎,到约定时间,带了样品去索美。另一个设计总监是香港人,并不长驻此地,其实还是辛笛一人签字算数,她却过了好久不见出来。
李经理无可奈何地说:“等着吧,戴总,她是这样的,我们得迁就她的时间。”
戴维凡暗暗发狠,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默念了好多遍,心想,这次落到她手里,只好由她发落了。到了快下班时间,辛笛挽着个大得依旧和身材不成比例的手袋匆匆跑了进来,看到他倒是一愣,“你怎么在这儿?”
戴维凡想这明知故问来得好不可恶,李经理忙说:“辛笛,戴总拿样品来请你过目。”
辛笛哦了一声,也不客套,坐下来一样样仔细看着,拿出其中一个pop的小样,“这个色彩不对,你和画册对比一下就知道。”
戴维凡点头记下,准备接受她更严苛的挑剔。只见她指着提袋样品皱眉,“这是谁出的主意,选这种材质,看上去很廉价的感觉。”
李经理委屈地说:“上一季选的哑粉纸,阿ken说太深沉,让人郁闷。”
阿ken就是索美的香港设计总监,也是挑剔男人一枚,辛笛和他关系不错,只撇嘴说:“我建议换亮度低一点的材质,其他没大问题。”
她拖过文件签字认可,单独将这一行意见写上去,然后对李经理点下头,“下班了,我先走了。”
戴维凡倒没想到这样就算过了关,不免有点自责刚才的小人之心。外面正下着大雨,他想,去送下辛笛权当赔罪,连忙收拾好摊了满桌子的样品跟李经理告别,匆匆下楼。果然辛笛正和其他人站在写字楼门廊下,似乎正等出租车。他正要走过去,却只见一辆挂北京牌照的黑色奥迪q7停到门口,一个男人下车,撑了一把黑伞大步走过来,上了台阶,伞向后一仰,长身玉立,背后大雨如注,更衬得他姿势镇定,正是前几天才见过的路非,他招呼辛笛:“小笛,上车吧。”
辛笛走下去,他用伞遮住她,再将她滑落的手袋替她移回肩上,一只手虚拢住她走到车边,替她开门,等她坐上去,才关门绕到司机座收伞上车,车子很快起步开走。旁边已经有别的公司女职员和索美员工开始八卦了:“咦,这不是你们公司的设计总监辛笛吗?”“这男人气质真好,是不是辛笛的男朋友?”“是呀是呀,样子好亲密。”
戴维凡想,好嘛,也许他在香港的丢脸倒是做了件好事,成全了人家青梅竹马的重逢。不过再怎么自我解嘲,也多少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接下来他们公司还接了替索美秋装发布会搭台的活,不可避免要和辛笛碰面。他推给了合伙人张新,虽然张新很是奇怪,“明明这方面你做得比较熟。”
他只摆下手,“老张,我给你机会看后台的千娇百媚不好吗?你女朋友不会吃醋的。”
此刻在这个餐馆,看见路非居然和辛笛的堂妹在一起,虽然没什么亲密举动,可是辛辰拿了菜单细看,而路非靠在椅背上,看向辛辰,那个眼神分明专注而温柔,带着难以言传的情绪。辛辰回头,似乎在征求他的意见,他眼神一敛,恢复了淡定模样,微微点头。
戴维凡只觉心中有点无明火起,不知道是鄙视这男人在姐妹俩之间左右逢源,还是替骄傲的辛笛难过。这个念头一浮上心头,他吃了一惊。
这关你什么事?他对自己说。
可是,辛笛怎么说也是你学妹,眼睁睁地看她被人劈腿似乎不大厚道。停了一会儿,他再对自己说。
戴维凡跟朋友告辞,提前出了餐馆,开车直奔本地一家五星级酒店,索美的秋装发布会明天在这里举行,此时应该是模特最后走台排练的时间。他上二楼进多功能厅,t台已经搭好,尽头三幅大型喷绘背板错落排开,正是他监督完成的,一个个模特伴随音乐节奏从那里走出来。
辛笛抱着胳膊站在台下仰头看着,她穿着件样式古怪的象牙白色不对称剪裁长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那儿,铅笔裤加一双鱼嘴鞋,越发显得身形娇小。灯光变幻下,她神情疲倦又有点无奈,显然说不上满意。
模特经纪公司编导正大声叫着:“停,停!”音乐止住,他怒气冲冲地对着一个女孩子喊道,“说你呢说你呢,眼神专注一点,不用抛媚眼,明天下面坐的是客户,他们要看的是服装不是你。”
那女孩个子高挑得不可思议,尽管化了夸张的浓妆,还是看得出面孔稚嫩,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倒一点没害怕之意,一脸无辜地站在原处,“我刚才专注,你说我死板,到底要我怎么样啊老大?”
戴维凡长期做这一行,知道本地到底不是时尚中心,专业模特不多,平时车展、发布会来来去去都是这些面孔,一般几个院校艺术系模特专业学生兼职走台,条件稍好的都会选择四处参赛求个一战成名,或者干脆直奔北京、上海等经纪公司林立的地方碰运气。每年赶上服装公司做秋季发布会、订货会,上一届做熟的毕业生刚好走人,经纪公司会拉部分新生来走台,效果自然是不尽如人意的。
那编导一眼看到戴维凡,笑道:“老规矩,小戴,上去给她示范一下。”
戴维凡从前是美院的头牌男模,不仅身体条件好,走台经验也丰富,当时好多人撺掇他走职业模特的路子,可他志不在此,毕业以后就渐渐退出了这一行。逢着他做搭台的走秀,倚熟卖熟的编导总会请他参与指导。他今天实在有点没心情,不过看下辛笛,还是一步跨上t台,向后走了几步,编导示意音乐响起,他转身,步态松弛地走到台前立定,头缓缓转动,眼神扫过台下,似乎什么都看到了,却又什么也不在他眼内,随便一个姿势就有慑人之势。
编导叫了声好,“看到了吧,大小姐。”台上几个女孩子看着戴维凡,满眼都是崇拜之意。
辛笛学的是设计专业,清楚知道模特都要受眼神表现力的训练,听着很神秘,其实有定式可循,不外是t台上视线落点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平视前方时不超过15米,转头动作不能突兀,不能大过90度夹角;下颌微仰时,可以看到台下20米左右,但不能将注意力集中于一点,保持眼神的空茫,用余光看向两侧;视线定位时,配合头部的微妙动作,眼睛眨动的瞬间转换目视方向。
当然这些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她就知道有身体条件很好的孩子,眼神却始终控制不到位,缺乏所谓的气场。
刚才她的目光和戴维凡短暂相遇,居然有点被煞到的感觉,不得不承认这个花花公子平常总是一派轻松游戏人间的样子,可是大概天生擅长放电,站在台上眼锋一扫,显得既神秘又含蓄,和在台下完全判若两人。她同时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天在香港酒店的情景,不由得面孔微微发热。
辛笛从来不跟自己纠结,而且专注到设计之中就根本顾及不到其他,这些天她完全没想到戴维凡,此时心里微乱,不免有点烦恼,示意编导赶快继续,“不早了,抓紧时间吧,到现在还没完整走一次呢。”
音乐重新响起,编导一边紧盯台上,一边对戴维凡说:“小戴,你不做这行真是暴殄天物,白浪费了你的好条件,下个月有个大牌西装来做发布会,你一定要来客串一下。”
“拉倒吧,我哪有那闲工夫,而且就是烦站在台上被你们吆喝来吆喝去的。”
这次彩排比较顺利,辛笛只指出两个编排她认为不够流畅的地方,编导对她的意见不敢怠慢,马上修改。
看看差不多了,辛笛想清静一会儿,走出去叫服务员送来一杯咖啡,坐到窗边沙发上慢慢喝着,过了一会儿戴维凡也出来了,很不识相地径直过来坐到她旁边的沙发上。
“别烦恼了,客户看不出来模特的专业程度,认真的是看服装,不认真的看到满台美女也没别的想法了。”
辛笛心不在焉地摇摇头,“不过是一场订货性质的秋冬装发布罢了,我也没指望超模来走秀。”
“说实话,这一季的服装不大像你的设计风格了。”
辛笛吃惊,戴维凡恰恰说中了她的部分心事,她虽然有很多理由不喜欢这家伙,但知道他学的也是与设计相关的专业,加上做了很长时间的兼职模特,又长期做服装企业生意,看的各类展会发布会很多,见识还是有的。
她的烦恼当然不止于模特的不在状态,她不会拿本地模特与国内知名经纪公司的大牌去做没意义的比较,就算不满意也能忍了。不过刚才站在t台下,看样衣穿到模特身上,她觉得这一季的秋冬装有太多妥协,向市场妥协,向老板的整体发展思路妥协,向另一个香港设计总监阿ken妥协,出来的效果与她的设计初衷已经不是一回事了。
她在本地业界出了名的强势老板曾诚手下做了六年多设计,清楚地知道任职企业的设计师如同戴着镣铐跳舞,个人发挥空间始终是受制约的,可如此无奈又无力的感觉却是头次这么强烈。
她有点心灰意冷地说:“也许我最终只能变得没有风格可言了。”
戴维凡没想到自己的评论居然会打击到一向自信的辛笛,“喂,我不是批评你,我只是说你的风格有变化。”
辛笛想着自己的心事不吭声,戴维凡只好状似闲聊地接着说:“刚才在外面吃饭,碰到你那个青梅竹马了。”辛笛要想一想才知道他指的是谁,只哦了一声,并不接腔。
“他和你堂妹辛辰在一块。”
辛笛又哦了一声,仍然怔怔出神。
“喂,你别太在意,只是一块吃餐饭罢了,说起来他和辛辰也应该是青梅竹马吧。”在戴维凡看来,路非和辛笛看起来关系要密切得多,不论是机场握住她的手对她温柔微笑,还是一手虚虚揽住她给她撑伞;而和辛辰,则明显保持着距离,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但是,路非看向辛辰的那个眼神包含的内容实在太丰富微妙,给他说不出来的感觉。
辛笛茫然,随即明白戴维凡这番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了,不由得起了一点玩心,她放下咖啡,看着不远处幽幽地说:“那不一样啊,辛辰14岁才认识他。”
“这种事没有先来后到可言。”
“我小时候还以为,长大以后肯定会嫁给他。”
戴维凡嗤之以鼻,“小时候至少有半个班的女生说长大以后要嫁给我,她们要都当真了,我就只能去死了。”
这个典型的戴维凡式自大劲一下惹烦了辛笛,她恼火地瞪他一眼,懒得玩下去了,站起了身,“果然年幼无知很害人。”
戴维凡尴尬地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多功能厅,他向来没有安慰人的经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辛笛准备进电梯下楼,戴维凡追上来,“这是你的吧?”
他手里拎的大号收纳箱,正是她的私人物品。辛笛暗叫一声好险,她一向丢三落四,这箱子里面全是她多年屯积的各类备用配饰,并不见得值钱,可是积攒不易,做发布会时往往能派上大用场,丢了就太可惜了,连忙伸手去接。
“不早了,我送你吧。”戴维凡拎着箱子和她并行,有点低声下气地说,“刚才对不起,我也就是顺口一说。”
辛笛好不茫然,她容易生气,可也很容易转头就忘。彩排完了指挥助手将模特脱下来的衣服一一归置,按编号挂好,再送去预订好的房间,已经累了个半死,只想早点回家休息,心里盘旋的仍然是自己的服装风格问题,根本不记得他顺口说了什么。
出酒店上了车,戴维凡字斟句酌地说:“其实感情这个东西谁也说不清,总之不能强求。”
辛笛这才意识到,敢情戴维凡是想安慰她,顿时又起了恶作剧的念头,“你以前暗恋过别人没有?”
戴维凡点头,“有啊。”
辛笛本以为他会照例很臭屁地说“向来只有别人暗恋我”之类的话,已经准备好了狠狠地挖苦,倒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不免动了好奇之心,“表白没有?得逞没有?”
“没来得及表白她就嫁人了,不过据说,我表白了也白搭,照样得逞不了。”
他这么坦白,辛笛好笑,“好了,我平衡了,人生总有脑袋被门夹过的时候,就这么回事。”
她一派轻松,戴维凡松了口气,觉得果然洒脱的女孩子表现是不一样的。
辛笛住的地方位于旧时租界区一个不算大的院落内,院内生着两株高大的合欢树,此时已经过了花期,夜幕下伞形树冠舒展着,叶子如同含羞草般闭合,姿态十分优美。
迎面一排三层楼老房子,西式风格建筑,高低错落的屋顶,上面还竖着烟囱,临街一面全是长长窄窄上方拱形的窗子,不是时下千篇一律的塑钢窗,而是旧式木制窗框,红色的窗棂。虽然随处挂着的空调室外机显得与红砖外立面不够协调,从外观看也有点破败,可仍然颇有异国情调。
戴维凡停好车,开后座门去拿收纳箱,这时合欢树下阴影中站立的一个男人走了过来,路灯光照在他脸上,正是路非,“小笛,怎么才回,打你电话也不接?”
“音乐太吵,没听到。”辛笛伸手接过箱子,对戴维凡说:“谢谢你了,再见。”
戴维凡只见她很是熟不拘礼地转手将箱子递给了路非,不由得再度无明火起,不过自知交情不深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只想,难道辛笛真的被所谓的暗恋加重逢冲昏了头,宁可默认这男人周旋在她和她堂妹之间吗?这样子的话,脑袋未免被门夹得太狠了点吧。
这关你什么事?这天晚上,他再一次这样对自己说。
可是——
没有可是了,他有点粗暴地打断自己,闷声说了“再见”,上车一个掉头,很快地擦着两人而过,驶出了院子。
一向镇定的路非对这个突兀的速度也显出了一点诧异,好笑地摇头,“你男朋友吗?小笛,让他别误会。”
“有什么好误会的,普通朋友。”辛笛捂嘴打哈欠,“这么晚了,什么事啊,路非?”
“小辰让我把她从西藏带回来的挂毯给你。”他打开自己车的后备厢,取出挂毯,“我送上去吧,有点沉。”
辛笛也不客气,在前面带路,上几步台阶,进了光线昏暗的门廊,出现在眼前的是老式木扶手楼梯,明显有点年久失于维护。可是楼梯踏步居然是墨绿色大理石,又透着几分旧时的豪奢气氛。
上到二楼,辛笛拿钥匙开门。这套两居室是辛笛妈妈单位的老宿舍,他们一家人曾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后来她父亲分到了公务员小区一套光线明亮、结构合理的房子,父母搬去那边,辛笛却坚决要求留在这里独住。好在两个地方相距不远,而且周围有很多政府机关,治安良好,父母也就答应了。
这里户型以现代的眼光看不够实用,客厅偏小,厨房卫生间光线很暗,可是室内高高的空间,带点斑驳沧桑痕迹的木地板,配上辛笛特意淘的旧式木制家具,用了近二十年的深枣红色丝绒沙发,到处都透着时间感,带着沉郁的味道。
辛笛展开挂毯,她是识货之人,一摸质地就知道是纯羊毛手工制成,色调复杂而精美,正是她喜欢的抽象图案,而不是具体的宫殿人物飞鸟走兽之类,“辰子眼光还是不错的,每回淘回来的东西都很对我胃口。上次去新疆买回来的披肩太漂亮了,弄得我都想去一趟。对了,你们今天谈得怎么样?”
路非苦笑,“她根本什么也没说,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变得这么沉默,我走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吗?”
“你走以后?”辛笛皱眉回忆,她对自己在除服装设计以外的某一部分记忆力很没信心,可是路非走的那一年对她来说是有意义的。那年春天,她读大三,21岁,得到了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一个奖项: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的一等奖,一战成名,头一次奔赴外地领奖,但觉世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对未来充满计划和信心;那年夏天,路非22岁,大学毕业去美国留学;那年初秋,辛辰快18岁,上了大学。
“你走之前倒是有很多事,可是你都知道啊,那以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不过……”
辛笛迟疑,当然肯定还是发生了一些事。正是从上大学那时开始,辛辰不声不响地有了变化,从多少让人头疼的准问题少女成了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她的大学远比中学来得平静,毕业后虽然没有按辛笛父亲的安排当个踏实的上班族,而是换了几个职业后彻底成了自由职业者,可她工作努力是无疑的,生活更是静如止水,再没惹出什么是非。
辛辰从初中直到大学,一直追求者众,而且换过不少男朋友,大妈李馨对这一点十分看不顺眼,疼她的大伯也颇不以为然,时常教训她,她总是诺诺连声,却并没多少改正的表现。
大学毕业以后,她突然修身养性,妥当而理智地处理着与每个追求者的关系,轻易不与人出去,最让辛笛诧异的是,她接受大伯安排的相亲,与他旧同事的儿子冯以安见面,后来交往起来,着实令辛笛不解,“你才刚过23岁呀,辰子,就肯接受相亲了吗?”
辛辰却只耸耸肩,“总是要交男朋友的,这人是大伯介绍的,还可以省得大伯总操心我。”
这个回答让辛笛简直无话可说,只能上上下下打量堂妹,可她分明没一点敷衍的意思。
后来路上偶遇,辛辰给他们相互做了介绍。冯以安看上去还不错,相貌斯文清秀,一举一动都透着教养与得体,身家清白,与朋友合开公司,总是标准的低调雅痞装扮,爱好摄影,无不良嗜好,对辛辰照顾有加。
两人维持了一年多的关系,辛开明与冯以安的父亲碰面时,甚至开玩笑地谈到两个孩子结婚的可能性,但他们却在两个月前突然分了手,尽管有些出人意料,可还算心平气和,并没弄得不愉快。
她平时过着称得上循规蹈矩、深居简出的日子,唯一可能算得上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也不过是有个稍微不寻常点的爱好,经常参加徒步纵山,每年会去偏僻荒凉的地方旅行一次。
然而所有的改变都发生在不知不觉中,没人说得清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辛笛叹口气,“你知道,我和小辰关系亲昵,不过说不上无话不谈,又各有各的生活圈子,她和我爸比较亲一些,但也不会对他说什么心事。”
路非默然,他当然知道,哪怕在少女时代,辛辰表现得活泼任性,可是仍然算不上一个喜欢坦然诉说的孩子,有一部分,她始终隐藏得很深。
“她的改变和你的离开有关系吗?或者你对她许诺过什么?”辛笛头一次有了这个联想,不免诧异。
路非在今晚再次有了痛楚感,搁在茶几上的修长手指握住挂毯一角,指关节用力到有点泛白,半晌他才哑声说:“我希望我能给她许诺,小笛,可小辰不是肯要一个虚幻许诺的孩子。”
“也是,你一向的毛病是太稳重,大概不会在要离开的时候说不负责任的话,而且小辰的性格也没那么弱。”辛笛侧头想想,放弃了,“我没线索,可能人人都会有变化吧,或迟或早。”
路非看向挂毯,神情专注,仿佛要从那繁复的图案中找出一点规律,良久,他摇摇头,“可是你一点没变。”
“不要为这怪罪我,”辛笛笑,“其实我也变了,刚才走秀彩排,我正好发现了,我现在学会了妥协,生活真是一所好学校。”
当然,从前设计是她的爱好,而现在设计成了她的工作,挂着设计总监的牌子,她不能不妥协。
那个曾活得恣意任性的辛辰,和那个想象力不拘一格的辛笛一样,只存在于过去。尽管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青春,她也用另一种方式妥协了,辛笛惆怅地想。
某次聚会,辛笛略喝了点酒,带着醉意说:“辛辰是我的缪斯女神、灵感来源。”
在座所有人都大笑,包括辛辰,她一向用宽容的眼光看大她三岁的堂姐那无伤大雅的孩子气和艺术家气质。
大家都承认,辛辰当然称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玲珑有致,小而精致的面孔,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微笑时左颊边一个小小梨涡隐现,可是这样的美貌在这个滨江城市并不少见,也不算特别出众。尤其她大半时间都是穿牛仔裤或者户外运动装,对待衣着打扮漫不经心,除了辛笛送她的衣服,她几乎不买时装,看上去怎么都不像担当着一个如此重要使命的人。
只有辛笛知道,她一点也没有夸张。
辛笛始终坚持认为,18岁以前,辛辰的美是不可复制、不可追回的。
仍然是同一张面孔,可在那个年龄,明丽散发着光彩的容颜,有着半透明质感的皮肤,再加上活泼灵动的神态,流转而妩媚的眼神……辛笛除了拿堂妹当模特练习人像素描,还曾说服她穿自己的设计拍照。她很肯定自己的记忆没出现偏差,对于美,她一直有惊人的敏感和记忆,比照片定格的辛辰少女模样来得更可靠。
“还记得那次辰子穿我的设计拍画册时的样子吗?”辛笛眯起眼睛回忆,“你好像看了一会儿就有事走了。”
读到大三时,辛笛做出了一组名为lolita的服装设计,她让辛辰出任模特,请学摄影专业的同学严旭晖帮忙拍了一组照片,制成一个简单的画册。
辛笛凭这组设计拿到了颇有分量的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一等奖,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是:“意象丰富奔放,造型大胆别致,青春与时尚气息浓郁,面料元素运用得当,既奔放热烈又不失含蓄,形成天真和妩媚的纷争与有机融合,体现了独特的设计理念。”
那是她得到的头一个重要奖项,一时在学校名声大噪。
路非当然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
那一年,辛辰还不满17岁,平时只爱穿t恤和牛仔裤。当她换好辛笛设计的服装走出来时,路非的心如同被狠狠地掐了一下。辛笛给她化的是偏苍白的妆,浓重的眼影衬得一双大眼睛愈加明亮,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闪着点珍珠光泽的浅色唇彩,头发用卷发器做出了略微凌乱的波浪效果披在肩头,穿着黑色袒肩上衣配雪纺层叠小塔裙,有一种几乎让人怀疑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衣服和化妆都大大突出她那种无辜却又放任的气质,拿着相机的严旭晖倾慕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定格在她身上,她却浑然不觉。
路非只站了一会儿就匆匆离开,那个景象却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心底。
然而分别了七年多时间,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辛辰,只是沉静安详,再没那份不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