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林珩已经如常坐班车到了二十公里外的林县中学,把那个牛皮纸袋撕碎扔到了学校外面的大垃圾桶里。
那只女性左手的照片和证物袋里从断手上取下来的结婚戒指,摆在张明面前的时候,他愣了一下子,突然激动大哭起来。
张明交代,案发那天晚上他跟几个生意伙伴在市里喝酒,喝到后半夜,另外几个人玩笑也开得有些过,说他长期不在家媳妇一定不老实。
他之前确实听到一些赵志喜和张家大学生的风言风语,越想越生气,便连夜开车回到罗镇。
林县到罗镇的乡道连路灯都没有,更没有监控。
他到罗镇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路上早就没人了。没人看见他回来,所以之前一直找不到证据。
老房子隔音不好,张明不想他俩吵架被邻居听到,就打电话把赵志喜叫出来。两人在林区里越说火越大,就吵了起来,最后动了手,张明失手把赵志喜掐死。
张明交代了埋尸地点。
至于这只手是怎么从山上到了镇子的人行道上,没人知道。他掐死赵志喜以后并没有分尸。
赵志喜的尸体本就埋得不深,很快就挖了出来,跟路边出现的左手切口吻合。
这只手断面整齐,骨头上没有刮痕,是从关节处完整切下来的。所以不可能是野狗上山叼下来的。
张明被判过失杀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然而那只手是怎么来到大街上的,始终没人知道。
林珩和小影当时怎么也想不到,这只手,导致了后来林家的惨案。
也让小影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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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相聚即分离
夏影在厨房利落地炸鸡,煮菜。
林珩手术刀拿得稳,菜刀却玩不转。
林母还在时,从不让她进厨房帮忙,还经常得意地到处跟人说:“我们林珩的手天生就是拿手术刀的。”
两人吃完晚饭,天色暗了下来。夏影一身一头的油烟味,去洗澡。
林珩给她拿了两身新衣服,都是专业的户外品牌。
林珩记得,夏影讲过她九岁那年,外公第一次带她去大商场,买了一身户外运动装。
夏影跟她说过的所有话,所有事情,林珩都记得。
夏影换上:“你买的东西,都是我喜欢的。”
林珩看着夏影,总是忍不住微笑,“是你穿上好看。”她知道夏影又要走了。
“我如果真的不走了,你会不会烦我。”夏影问。
林珩说:“我会烦你?是你在外面待惯了,在家待不住吧。”
夏影低着头,似乎自卑起来,“我不知道在这城市里能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我似乎什么都会,又什么都不会。万一我总是找不到工作,整天在家闲晃,你就会觉得我烦了吧。”
林珩听到这些话,有些生气,“我们经历的还不够多吗?我倒真的希望未来每一天什么事情都不发生,就这么平平静静地过一辈子,无聊至死才好。”
夏影摇头,她觉得林珩现在这么希望,正是还没从重创中恢复。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外公每次从山上回来,都会念叨个不停,矮灌木上的刺总是刮伤他胳膊,上次刮烂的地方还没长好,又添新伤。
念叨下绳套搞得他腰疼。抱怨平房湿气大,所以他腿上的湿疹总也好不了。说迟早要离开林区恢复城里人的生活。
可没过两天,外公又再次精神抖擞地磨好□□,整理好麻绳,带着夏影上山了。
一路上炫耀似的跟夏影讲路过的各种植物,听见的动物声音,甚至吹口哨跟隐藏在树林里看不见的鸟对话。
而林珩觉得分明就是夏影自己无法安顿下来,在这里找借口。
林珩不想跟她争执,她最不喜欢的就是两个人本来就不多的见面最后是不欢而散,虽然那种不欢而散只发生过一次。
她大学时期周教授那件事之后,林珩暗自下决心,以后不管夏影做了什么事情,她都再也不要她俩之间发生那样的争吵。
她要杀人,我帮她拿刀。她要捅破天,我帮她找金箍棒。
夏影也感受到林珩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自己坐到窗台上,打开窗户,点了支烟。
林珩走过来,在夏影旁边坐下。
林珩有时好困惑,她学习人体骨骼,脏器,大脑,肌肉,神经系统,这么多年,拿了两个硕士学位。
可仍然分不清是谁错了。
林珩有些难过,没有再说话。
林珩看着夏影,她好希望她们还是小时候。
她不喜欢会抽烟的夏影,不是反感烟味,更不是出于健康考虑。
而是那烟味让她觉得夏影是那么寂寞,那层烟雾增加了她们之间的距离,好像和她分隔了几千公里那么远。那烟雾密度大到她无法穿越,只能远远地看着彼此的寂寞,一直往下滑,一直往下滑,直到谁也抓不住谁,谁也看不见谁。
夏影把烟头按灭在窗台的烟灰缸里,这个烟灰缸很大,很干净。
林珩不抽烟,这是专门给她准备的。
林珩每次都给她准备很多东西,很多吃的。这里专门给她准备的东西甚至比她自己全部的家当都要多。
“注意安全。”林珩说。
夏影侧过头,在林珩肩头上咬了一口,很轻,这次没有留下齿痕。她拉开窗户,翻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