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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奇幻玄幻 > 乱世华族梦 > 女儿飒爽
  大周,天佑十三年。
  十月里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雪,让蕲州城早早的进入了冬季。
  风雪过后,大地银装素裹。厚厚的积雪掩盖去了关外枯黄的莽莽草原,也覆盖住了关内的屋舍和耕田。
  冬日暖融融地阳光照耀着满地晶莹白雪,过去几日昏天暗地的恶劣天气顿时就成了一片残影。今年蕲州粮食丰收,百姓无忧,此刻纷纷出门踏雪,游玩嬉戏。郊外湖边双桥侧,游人不少,孩童也在雪地里玩耍得热闹。
  忽然一阵马蹄声传来,引得游人翘首眺望。只见一群人策马奔驰而过。七、八个十来岁的少年,各个锦衣华服,恣意策马,一路欢声笑语,好不畅快。领头的女郎穿着绯色窄袖骑装,披着一件银红地绣西番莲缀狐绒的披风,跨坐在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之上。这俏丽的妆扮在这片冰天雪地里格外醒目。
  这小女郎不过豆蔻之年,面孔圆润,眉目如画,笑容一派天真娇俏。她一马当先,扬着鞭子,呼唤着身后的朋友。一行人欢笑着,马不停蹄地就从桥边奔过。马蹄掀起一蓬蓬雪尘,路上行人纷纷避让。
  外地客人看着好奇,问酒舍掌柜:“那是哪家女郎出行?好大的阵仗。”
  掌柜道:“都是城中几个大户家中的女郎和郎君。那打头的就是刘百万家的大女郎。”
  “刘百万又是哪家?”
  掌柜笑道:“客官初来蕲州吧?刘家有良田几十顷,铺面二十来间,是城里几大富户之一。另外还有做南北生意的孙家、朱家,更要有钱些,不过都是外来户。刘家却是我们蕲州本地人。”
  “原来是这样。”客人转着茶碗,“这刘百万倒是疼爱女儿。”
  “刘家女郎可是刘百万家的掌上明珠。”掌柜添了酒,道,“刘百万不但待她如珠似宝,还送她去城里上女学,同段刺史的千金一同念书呢。”
  “女子能断文识字也好。”客人含笑,“世间最怕女子愚昧粗鄙,不堪教化。若女子略有学识,通明达理,相夫教子更得心应手才是。”
  掌柜见这客人不过弱冠年纪,却这般开明通达,更多了几分好感。他正待要多说几句,外面刘家女郎已经绕湖跑了一圈,带人来到了酒舍前面。
  “阿锦,这里好破,不如回城去香思楼吃茶点吧。”一个少年皱眉看着简陋的酒棚,不情愿道。
  刘家女郎坐在马上,也有些犹豫。她还未开口,忽然一阵狂风刮来,吹得人转背抵挡。就这时,刘家女郎手腕上系着的一根鹅黄色的绸带恰好松脱,竟然被风吹走了,飘飘然一路飞远。
  刘家女郎顾不得风大,啊呀地叫了一声:“阿非,快!”
  就见一个蓝衣少年驱马而出,追着绸带而去。那绸带越飞越高,眼见就要落在树梢上。少年忽然松开缰绳,从马背上拔起,纵身一跃,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落回马上,缎带已经抓在了手里。
  旁人一阵叫好。那位年轻客人也忍不住轻声赞道:“好俊的功夫!”
  坐他侧手的奴仆不屑道:“这点粗浅功夫,怎么能和郎君您比?”
  客人的面容雪也似的白净,唇若丹朱,目如点漆。此刻意味深长地笑而不语,一股子与生俱来的矜持冷傲,美得让旁边打量他许久的打杂小娘子都不敢直视。他一身雪白狐裘,领子处有一溜雪里出锋,乌发如墨,更衬得目光清冷锐利,通身富贵。
  那个蓝衣少年策马回来,把缎带交还到主人手里。刘家女郎摆手道:“你替我先收着。”说罢一提缰绳,就驱马朝城门奔去。其余少年男女纷纷跟上。
  蓝衣少年不疾不徐地把缎带收进衣襟中,拉着缰绳,马儿在原地踏转了半个圈,面孔一晃而过。只见肤如玉雪,长眉凤目,竟然也是一个极之清俊秀雅的小郎君。尤其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目光清澈锐利,衬托得整个人英姿飒爽,气宇不凡。
  应是知道客人打量他许久,他也毫不客气地扫了对方一眼。对方的华服美姿却并未入他的眼,他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一夹马腹,追着同伴而去。
  目送蓝衣少年远去,客人嘴角的笑意加深,依旧一言不发,只低头慢慢吃酒。他姿态优雅从容,把这三文一碗的绿蚁浊酒,吃得好似极品的兰陵琥珀光一般。
  那一行少年人纵马回了城,果真转去香思楼吃茶点。蓝衣少年到时,厢房里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众人吃茶说笑,也没有谁在意他进来。
  少年并不在意,自顾解开了披风,找了个角落坐下,捡了一盘点心,就着淡烧酒吃起来。
  席上一个女郎忽然高声道:“还是我们几个在一起自在。最讨厌段家和卫家,总当自己是公主般,必须得把她们众星捧月般供着,不然就阴阳怪气地讥讽挖苦人。还是官家贵女呢,那么小心眼。”
  刘玉锦吃着温酒,哼道:“我也最烦她们几个。一股穷酸劲儿,偏偏在女学里还最爱拿眼角瞧人。这个也嫌弃,那个也看不起,好像自己是只凤凰似的。真有本事就回京城好了,呆在咱们这穷乡僻做什么?”
  一个小郎君立即附和道:“锦娘说的是!还不是瞧不起我们都是商家。”
  旁边女郎道:“做官还不容易?让锦娘她阿爹出点钱,多大的官都能捐到。”
  刘玉锦不屑道:“我阿爹不喜做官,说官场上蝇营狗苟,人们虚伪贪婪,还不如做个商人老实买卖的好。”
  在场的都是城中各大商家的子女,听了这话,一片叫好声。
  蓝衣少年默默吃完了盘里的点心,灌了两大杯茶,终于吃饱,无所事事地坐在一旁。刘玉锦这时也像才看到他一样,吩咐道:“阿非,你若无聊就先回去吧。吩咐厨房今晚做羊肉合子,还有翡翠丸子汤。”
  “知道了。”少年这才开口,声音十分清润悦耳,男女莫辩。
  他利落地披上斗篷离去,屋内的少年们继续说笑。只有一个赵家女郎多看了门口两眼,对身旁的一个女郎道:“阿非好歹也算刘家的亲戚,怎么总被阿锦当个婢女使唤?”
  “寄人篱下,就这样呗。”那个女郎挑眉道,“谁叫她娘嫁进刘家四年了,连个蛋都没生下来。”
  “你看她穿的,像个小子似的。”
  “再像小子,也不是小子。更何况,她姓曹,不姓刘,她娘生的小弟弟才是刘家名正言顺的儿子。”
  蓝衣“少年”自然听不到这些刻薄的议论,她独自一人骑着马,悠闲地穿城而过,朝刘家宅子而去。
  此时正是午后最暖和的时候,街上十分热闹,一群孩子拿扫在街角的积雪打雪仗,跑来跑去。曹丹菲怕惊了马踏伤人,便下来牵着马走路边。
  可她多了份心眼,旁人却未必一样。小孩子一个雪球砸扔了方向,正好砸在身后不远处的一匹马的脸上。那匹骠悍精壮的栗色大马一看也不像是脾气温顺的种,又没有主人骑着,当即就恼怒地嘶鸣了一声,扬起了蹄子。
  眼看大马跺着蹄子奔过来,孩子们吓得一通尖叫,没头苍蝇一样乱窜。一时间街上混乱一团,小贩掀了摊子,杂货散落一地。一个小女娃一脚踩滑,啪地跌倒在地上,顿时嚎啕大哭起来。可那大马正在兴头,把孩子们追得满街跑,根本不管地上有什么,抬起蹄子就要踏过去。
  就这电光石火之间,一个纤瘦的身影冲了过来,扯过旁边面摊挑幡子的竹竿,伸臂横举。马匹训练有素,见了杆子就自动反应,一跃而过,避免了一出惨剧。
  众人纷纷松了口气。可那马却极通人性,像是自己自己被耍了似的,喷着气刨着土,大有再冲过来的架势。
  曹丹菲一把拎起小女娃,丢到路边大娘怀里,自己则丢了竹竿,迎面向那匹马冲去。马亦嘶鸣一声,气势汹汹地向她冲来。
  少女身影敏捷得就像一只蝴蝶,轻飘飘地就侧身躲过,抓着缰绳翻上了马背。街边人群里爆出一阵叫好声。
  曹丹菲却不敢掉以轻心。她自小在边关长大,生父又是一名猎户,她对马匹比对头绳胭脂要熟悉得多。胯下这匹马非但受过严格训练,还身经百战,不是普通载人驮货的马。而且这马性子狂野暴躁,又认生,当即就嘶鸣着扬蹄立起来,要把背上的人掀下去。
  因在大街上,曹丹菲不方便驯马,便紧拽着缰绳顺势跳了下来。只是就这一上一下之间,手里的缰绳就已经被割断,被她巧手打成了一个套马结。马凶猛地从她身侧冲过,女孩侧身弯腰避让,顺手将绳子丢了出去。绳子准确地缠住了两条前腿,马儿轰然一声朝前跌倒在地。
  见恶马被治住,围观的百姓鼓掌叫好起来。有家胭脂铺子老板认得曹丹菲,夸道:“曹家小娘子好身手!”
  曹丹菲低垂着眼帘,客气地欠身一笑,正待钻出人群溜之大吉,就听一个粗犷的声音吼道:“是哪个不长眼的套了老子的马?”
  一个彪形大汉拨开人群走了进来,一脸怒意。他肤色棕黑,身穿皮裘,腰上围着个牛皮铜扣的抱肚,还挂着一柄大弯刀,一副关外瓦茨族人的打扮。蕲州地处边关,外族人随处可见。只是百姓见此人凶狠霸道,不是好惹的,都纷纷回避。
  这汉子随手就抓了身边一个矮小的男子,咆哮道:“是不是你套了老子的吗?”
  那个男子吓得哆嗦,急忙指着来不及逃走的曹丹菲。众人的目光又刷地聚集在了这个纤弱少年身上。少年身量不高,虽然容貌俊秀,却也只得十三、四岁的模样。他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斯文雅致,完全没法和刚才利落套马的那个身影联系在一起。
  瓦茨汉子可不会惜香怜玉,拉起了自己的马,便冲着曹丹菲大步走过去。
  曹丹菲冷眼扫去,道:“你的马受了惊,在街上乱踩人,我不得出此下策。”
  汉子伸手就推了她一把,曹丹菲人小单薄,被他推得一个趔趄。汉子嚷嚷道:“狡诈汉人,分明是你想偷我的马不成,才弄伤它!”
  这强词夺理的话一出,围观的百姓也不服了,纷纷叫起来。
  “明明就是你的马当街踩人!”
  “那小郎君是马下救人!”
  “你好不分是非,胡搅蛮缠。”
  “瓦茨人真是粗鲁野蛮……”
  汉子越听越气,突然猛地摘下腰上的弯刀朝身旁嚷得最起劲的一个人打去。他的刀还未碰到对方就被挡住。曹丹菲飞起一脚踢在汉子的刀上,刀失了方向打了个空。围观的人呼啦啦地散开。
  “打人了!瓦茨人当街打人了!”
  “汉人太可恶!”汉子气得满脸通红,转身就向曹丹菲扑来。
  曹丹菲敏捷一闪避让开。她确实会点功夫,都是亡故的生父所教,但是十分粗浅,仅供防身。眼前这汉子高壮魁梧,又在盛怒之中,曹丹菲也没把握能把他打倒。她素来谨慎,便不回击,只顾着东躲西闪地逃。反正对方也欺她年幼,她逃命不算丢脸。
  百姓们见一大汉追着个小郎君打,亦纷纷起哄叫骂,给曹丹菲打气。一时间,街上热闹得仿佛上元节闹灯会一般。
  “真是有趣。”不远处临街铺面的二楼上,华服的少年靠着窗户望着楼下的热闹,“一个时辰前才见过,现在又碰到他。他可真是忙。阿简,你看谁会赢?”
  随从探头望了几眼,笑道:“依奴看,这分不出胜负。那小郎君根本无心恋战,把那汉子当猴儿耍呢。”
  俊美少年轻笑了两声,低声道:“年纪不大,倒是知道分寸。”
  “奴看他只会点粗浅的拳脚功夫,自然不敢和人较真。不过当街拦马那一出,倒需要几分勇气。”
  少年还要说点什么,忽然街上传来刺耳的哨声。衙役把游人驱散,将大汉和那蓝衣少年分隔了开来。一个披着墨青斗篷的郎君翻身下马。
  蓝衣少年一看到他,立刻低下了头。前一刻还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和大汉在街上你追我赶地跑地欢,此刻就成了打了霜的茄子。
  段义云以前在妹妹举办的茶会上见过曹丹菲几次,虽然不知道名字,却记得住这张明媚清丽的脸。他看她一身男装,脸色就黑了几分,听衙役把事情前后经过说完,脸色已经黑如锅底。曹丹菲感受得到段家大郎严厉的目光,脑袋埋得更低了,这才露出了女儿家的羞怯姿态。
  “当街聚众闹事,你可有什么话说?”段义云严厉道。
  “哎呀,大郎误会了。”胭脂铺子的老板出来辩解,“是那瓦茨族的汉子的马惊了,曹家小娘子马下救人。那汉子好生不讲道理,非说小娘子要偷马,追着她打。”
  旁人纷纷附和。
  段义云问曹丹菲:“事情真是如此?”
  曹丹菲嗯了一声,依旧不敢抬头,衣领处的乌发后露着一截雪白如玉的后颈。
  段义云尴尬地咳。他无权处理此事,便交衙役出面。当街纵马伤人,按律打十板,罚五两银。因为有曹丹菲出手,马并没有伤着人,衙役便要那大汉给两家被他打翻摊子的小贩各赔了点钱了事。大汉不情不怨地掏了钱,牵着马一路埋怨地走了。
  走出了几丈远,又忽然等等地打转回来,瞪着曹丹菲道:“我叫蒙剌邪,瓦茨蓝旗多都吉营的。你叫什么名字?是个好汉就告诉我!”
  曹丹菲当然不认为自己是好汉,于是道:“在下陈阿柱,城南长顺东街口陈家人。”
  城南确实有条长顺街,街口确实有家大院子。只是并不是什么陈家,而是城隍庙。曹丹菲撒谎不打草稿,骗人骗得理直气壮。段义云当然听得出,在一旁皱着眉头直瞪她。
  “好,我记住你了。”大汉哼了哼,“下次我们约着城外再好生比试一番,只是你不可再到处逃跑。你若赢了,我就把我的科亚送给你!”说着,拍了拍马脖子。
  不待曹丹菲回答,这瓦茨汉子又大步走了。
  你说比就比吗?谁喜欢你那匹臭脾气的马?曹丹菲冷笑了一声,正准备钻进人群里溜走,就听段义云道:“曹……小弟,我还有事和你说。”
  曹丹菲翻了个白眼,灰溜溜地转了回去。
  段义云大步走到她面前,像一棵松似的笔直挺拔地站着,居高临下地俯视她,让曹家小娘子越发觉得自己卑微弱小。她鼓足勇气抬头望去,看到段家大郎英俊硬朗的面容,心漏跳了一拍,又急忙低下头去。
  “你……以后若再有这样的事,不要再像今日这样莽撞了。女孩子家,和人在街上打闹,成何体统?”段义云责备了几句,又觉得自己和曹丹菲非亲非故,也没有什么立场指手画脚,便把语气放温和了些,补充道,“要是那汉子再来找你麻烦,便叫人来通知我。我来为你出面打发他。”
  曹丹菲抿着唇,倔强地一言不发。
  段义云知道她这是自尊心强,不肯领自己的好意,叹气道:“那至少多带几个侍从在身边,别落了单。这瓦茨汉子怕是记恨着你了。”
  自己就是刘家半个婢子,还能呼奴使婢地出行?曹丹菲淡淡笑了一下,道:“谢大郎君关照。我记着了,以后少出门便是。”
  段义云这才略微放心,“我叫人送你回去。”
  曹丹菲摇头,“不用了,谢过大郎。我家不远,自己回去即可。”
  说罢,朝段义云利落地拱手行了一礼,转身牵着马,沿着一条小巷子匆匆走了。少女身影潇洒翩翩,像是一只蓝鸟。段义云不禁笑着摇了摇头。
  “哪位佳人让堂堂刺史家的郎君这般恋恋不舍?”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段义云转头一看,露出惊喜之色,“熙俊,你……居然提前到了!”
  刚才还在楼上看戏的华服少年笑盈盈地走过来,俊美风仪惹得路旁大娘子和小媳妇纷纷侧目。
  “我在秦关少留了两日,这便早到了。刚才还想打听刺史府在何处,就见你在大街上调戏小娘子。”
  “胡说什么?”段义云笑道,“那女郎是舍妹在女学里的同窗,不知怎么女扮男装出来玩耍,惹了点纠纷。我既然见到了,不免要多叮嘱几句。”
  “原来真是个小女郎,我没看走眼。”崔熙俊眯着眼睛,视线投向蓝衣女孩离去的方向,“边关女儿胆量过人,巾帼不让须眉,倒是让京都那些闺秀相形见拙了。”
  “哪里的话?女子自然要贞静安详才好。舍妹若是像那曹女郎一样和人在街上打斗,我肯定要拘回家好生教训才是。不说旁人了,你快随我回家。家父已经念叨你好几日了。”
  崔熙俊旋即一笑,色若春晓,道:“四年未见,我也很是思念舅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