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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百合 > 失忆后,老婆开始追我 > 第47章
  北歌无奈一笑:“行,你说什么是什么,现在可以去抓药了吗?于晴的飞机还有五个小时落地。”
  于晴在俄国中转,俄国的飞机向来赶早不赶迟,落地神速,估计用不了五个小时。
  是以,两人抓了药,出去吃了顿饭,回来拿医院熬好的药,再去机场,时间刚刚好。
  卫姝在路上捡了个纸箱,用水彩笔在上面画了个彩色的蜥蜴。
  北歌正在找地方停车,瞄了一眼,随口问道:“怂怂还跟着于晴一起住吗?”
  卫姝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简短的交流结束,北歌愣了一下,瞬间放慢车速,震惊地看向卫姝:“你记得怂怂?”
  卫姝被她问懵了,指了指纸板上面的蜥蜴:“你是说这个吗?于晴和我视频的时候让我看的,她养了好多宠物,蜥蜴,白额高脚蛛,蜜袋鼬,柯尔鸭,还有一只奶牛貂呢。不过前不久,她的金丝熊死了,于晴难过了好长时间,火化后装进小罐里,这个视频在国外还有几十万的点赞呢。”
  怂怂是北歌暑假那年陪于晴和卫姝一起买的蜥蜴。北歌心如擂鼓,刚才那瞬间,她几乎以为卫姝恢复了记忆。肾上腺素急速飙升,以至于现在心口都隐隐作痛。
  “原来是这样。”北歌屈指擦去额角的汗滴,将车停入车位。
  说不准得知卫姝没有恢复记忆的心情是如何,到底是喜是忧,但不得不说,北歌长长舒了一口气。
  要是卫姝现在恢复记忆,北歌还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
  “金丝熊的寿命本来就不长,这是她送终的第三只金丝熊了吧?”恢复正常后,北歌顺势开口问道。
  “这个倒是不清楚诶,于晴在挑战仓鼠的存活时长,目前还没有超过四年的,但这只不一样,这只最好看,是个卷毛,活了一年半就死了。”卫姝说起这个就有点伤感,一个人要是喜欢养猫猫狗狗,起码能陪人十几年,可于晴喜欢仓鼠,这种小型宠物注定活不了太久,她每几年就要看着它们老死,生离死别什么的,很挑战心理承受能力。
  北歌理解般点点头:“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养叮咚吧。”
  卫姝心有余悸:“嗯,就叮咚一个崽,咱不养二胎。”
  飞机落地,接机口站满了接机的人。
  卫姝举着彩色蜥蜴的牌子在人群中一站,瞬间成为全场最靓的崽。
  蜥蜴惟妙惟肖,色彩运用也违背常理,总之就是很拉风,很酷炫,以至于晴出来晃了一眼就直奔两人而去。
  “宝贝!”于晴甩开行李箱张开胳膊像一只胖头鹅朝卫姝扑过去。
  北歌叹了一口气,上前拦住于晴走出s路摇摇欲坠的行李箱,拉在手上。
  转头,卫姝已经被一米七几的于晴拦腰抱起来在空中转了三圈,末了还“吧唧”一口亲在卫姝脸上。
  北歌立刻黑脸:……
  几年不见,于晴还是这样彪悍。
  “她胳膊有伤,你快松手!”北歌提高音量。
  于晴置若罔闻继续转圈。
  “你的行李,”北歌撒手,把卫姝从于晴怀里拽出来,抽走她手里的纸板扔给于晴,冷声冷气道,“自己拿。”
  于晴和卫姝性情不一样,属于你骂我我骂你更狠那种,丝毫不为北歌的冷脸所动。
  于晴问卫姝,开始迂回攻势:“行李好重,咱俩一起搬好不好?”
  卫姝还没回答,北歌上前一步拦住于晴,抬起下巴道:“她胳膊还没好,你自己没手吗?”
  于晴这才正眼看北歌,上下把她打量一番:“真是七八年不见,北总越来越有气势,我和我小姐妹叙旧呢,能不能给我们点私人空间?”
  北歌冷笑一声:“你看卫姝理你吗?”
  于晴转向卫姝。
  因为失忆而对闺蜜于晴不太熟悉的卫姝正锁在北歌身后低着头捂着胳膊,看姿态,略有点无所适从。
  于晴当即感觉心口被插了一箭。
  “我是于晴啊,你不认识我了!”于晴表演尔康手,华丽夸张地朝卫姝伸去,然后在半路被北歌拍掉。
  以前卫姝和于晴关系好,两人你来我往恩恩爱爱自动忽视北歌,北歌当然没什么能说的。
  可现在,在北歌眼皮子底下逗弄卫姝,尤其卫姝还露出不太习惯的神色,北歌当然要借机泄愤……哦不,仗义执言。
  于晴刺向北歌的目光顿时变得更加剧烈,两人之间迸发浓浓的火药味。
  卫姝在北歌后面小声说:“我们先回家吧。”
  “当然。”
  “好啊。”
  北歌和于晴同时发声,北歌忍不住提醒:“回的是我家。”
  于晴刺她:“你看看你这个小人得志的样子。”
  卫姝音量忽然拔高:“我说,回家!”
  两人一起转过头,看向卫姝。
  卫姝气鼓鼓地瞪着她们,尤其在瞪北歌:“少在我面前秀恩爱。”
  这两人,不是第一次在她面前表露出这种熟稔和亲密。
  难道这就是好朋友的魅力?
  该死,自己怎么就什么都不记得呢。
  这种插不进话只能看她们两人斗嘴的滋味真别扭!
  她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啊!
  北歌听见卫姝指鹿为马的一句话,面色难看到宛若吃了一百斤黄连,指着于晴就要解释。天地良心,她喜欢的人从始至终都只有卫姝,她才不会和别人打情骂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