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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222节
  皇帝在看过不需要母鸡也能孵蛋的蛋房,又看了养蛆喂养鸡、鸡粪喂鱼,以及鱼塘的大丰收后,不禁深深吸了口气。
  他转头对外甥道:“你去问问江子宽,这些种田养鸡之法能不能上交给朝廷。”
  “舅舅放心,绝对能的。”杨清泉想也不想地保证。
  他对江子宽非常了解,知道他做的这些,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下百姓。
  果然,小侯爷没说什么,先递了一本书过来。
  皇帝不是第一次看小侯爷写的书了,事实上,小侯爷写的每一本书他都看过,别的不说,那《仵作记录》真的十分有用。
  小侯爷腼腆一笑,指着序页道:“皇上,其实这是臣的娘子整理的,她是个才女。”
  杨清泉也被分到一本,他翻开这本《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
  文字清丽,词藻如诗,俨然将种田种树的悠然生活写得像一首诗,文笔优美得令人惊叹。
  杨清泉一看,就知道这是侯夫人黎郁云的功劳,因为小侯爷绝对没这个文彩。
  不过这书的重点不是文笔,是里面的孵蛋养鸡养鱼种田之法,还有新式犁的构造都画上了。
  皇帝边翻边看,到最后已经翻得飞快,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快速养鸡法如下……鸡比平常早出笼两个月,鸡蛋也产得多,双黄蛋机率更高。”皇帝忍不住一拍桌子,大喜不已,“朕马上让大司农学这个养鸡的方法。”
  小侯爷想得很美,皇帝答应会给这本书写序,这书很快就会扬名大康,到时肯定能卖到大江南北。
  他的小钱钱马上就要排着队走进他的库房啦!
  第139章 抠门小侯爷30
  知书原本是个丫鬟,一个无父无母的丫鬟。
  在父母为了给几个兄长娶妻,将她卖掉后,她就将自己定义成孤儿。
  她命还算是好的,小小年纪就发育得很成熟,当时侯府的老夫人调查过她的生母,得知生母生过好几个儿子后,十分满意地选中她。
  知书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抓住难得的机会,鼓起勇气和老夫人说想读书识字。
  老夫人很宠爱孙子,一个识字的丫鬟还能催孙子上进呢,何乐而不为。
  知书不管未来自己会不会成为小侯爷的妾或通房,她不愿意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在书香中度过自己的少年时期。
  老侯爷去世后,小侯爷守足了孝,然后知书达礼、成熟美丽的知书被送到小侯爷身边。
  也许人读的书越多,就越反叛。
  知书知道自己今日能书会写是因为太夫人希望她伺候小侯爷,为小侯爷生儿育女,为江家开枝散叶,改变江家数代单传的局面。
  她知道自己该感恩,太夫人的目的虽不纯,可她何尝不是养了自己那么多年,让她白吃白住还能读书,过得和副小姐一般。
  读过书、知恩义的她该报恩了。
  知书其实也想过其他的报恩方式,然而她读过的书、写过的文章和诗句,对定远侯府根本无用,至少没有一个后代有用。
  她只能死心,将自己当成一个生育的母体,不必思考就不会痛苦,如同山石草木,如同那些动物,只要能生就好。
  然而这人生啊,比戏剧还要荒诞。
  在应该情窦初开的年龄里,小侯爷却不开窍,反而迷上赌具,觉得骰子比女人更有魅力。
  她也不知该是哭还是该笑,心里却隐隐松了口气。
  侯府里的人都为她可惜,老太太也觉得对不住她,她都已经超过婚嫁的年龄,却因为小侯爷耽搁了。
  知书心里是不介意的,甚至是窃喜的。
  真的没关系啊,她从未怪过小侯爷。
  她这么对人说,可惜没有人相信。
  太夫人看她的眼神充满愧疚,歉意之下,赏了她很多首饰,允许她自赎后带走。
  “知书,你白吃白住还白拿礼物!”小侯爷一脸不高兴,“快给我整理文稿,高工资就要用996——不,007回报懂不懂?”
  知书嘴里应着,其实并不懂。
  小侯爷有时候总会说一些她不明白的话,不过没关系。
  知书一脸淡定地磨墨,反正她能意会到小侯爷的意思,就是想让她多干活呗。
  不干活的就如蔷蔷跟柔柔,是要被解雇的。
  后来,夫人黎郁云进门,知书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知音。
  夫人温柔又可爱,从来不会以身份来看待旁人,也未曾轻视她丫鬟的身份,并不觉得她出身低微、却野心勃勃想化身一道矛想刺破这男尊女卑的世界有何不对。
  知书被家人卖给牙婆后,并未受到什么苦,等她进了定远侯府,日子更是过得不错,至少吃穿不愁,还能读书识字,比在那个生了很多儿子、女儿不值钱的家好多了。
  可是被家人卖掉这件事,还是成为她一生的心结。
  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将女儿卖掉,就像卖掉货物一般,没有任何尊严,连身为人的资格都要被剥夺。
  她是人,也会难过、会痛苦。
  她也想像那些男人一样活得有尊严,被家人重视,至少将她当一个人看待。
  *
  知书伏在案上,奋笔直书。
  每次当她埋首写话本时,那种打从心里涌起的不甘、怨恨总会转移,她不知道自己失去的尊严能否从笔下找回来,但她确实很乐意为这世道处境艰难的女子做点什么。
  一个小丫鬟进来,禀报道:“知书姑娘,隔壁张家村的村民送了很多礼物过来,他们还送了很多写了字的石板过来,说是前朝的古董,咱们不识字,您能去看看吗?”
  知书闻言,大为惊讶,她搁下笔,说道:“去看看吧。”
  自从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后,她便留在江家的庄子里,成为江家雇佣的管事。
  她可没忘记,自己能有如今的好日子,是定远侯的恩情,既然不用当小侯爷的妾给他生孩子,那就为他工作吧。
  话说回来,小侯爷还真的是懒得令人发指,能推给别人的工作他绝对不会亲自做,明明是他自己想改造庄子,结果大部分工作都是她和夫人一起做,他美名其曰做研究去了,其实在实验室偷摸着吃烤肉。
  真是岂有此理!
  知书走到庄子的待客厅,便见夫人也过来了。
  “知书!”黎郁云一脸高兴地说,“明儿咱们回京城住上两天。”
  知书正想说不回,就听到她低声道:“你新写的话本在京城非常受欢迎,酒楼茶馆都在说呢,咱们也去听听。”
  知书的新话本同样是换了个马甲,同样引起说书狂潮。
  毕竟男人怀上妖精的孩子,还是条蚯蚓精的孩子,真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不管男人和女人都被吸引了,想知道后续如何。
  反正等知道了再封也不迟。
  只能说,有时候某些清奇的脑洞足够吸引人到让人暂时忽略其他,先追了再说。
  ***
  翌日,小侯爷、黎郁云和知书一起回到京城。
  此时京城的茶楼酒肆里十分热闹,几乎客满,人人都聚精会神地听台上的说书人讲故事。
  “水生惨叫连连,稳婆也急得团团转,她给女人接生了几十年,但这给男人接生还是头一回呢,她也没经验啊。”
  台下的客人议论纷纷:“你说他生的是条蚯蚓还是人?”
  “应该生的是人吧?若是生的是蚯蚓,蚯蚓那么小,肯定容易生,怎会难产。”
  “生蚯蚓或人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半人类一半蚯蚓……”
  “……”
  正在吃鳝鱼丝或肉丝的客人不禁打了个寒颤,看着面前的菜,突然有些吃不下去了。
  楼上的包厢,荣平长公主拍着桌子直笑,“这世间的臭男人都以为女人生孩子就像母鸡生蛋,噗通一声就下来!这书写得真解气啊,若是这世界是由男人生孩子就好了。”
  荣平长公主虽然年纪不小,但与丈夫恩爱,孩子又贴心,这日子过得顺心,也是个喜欢热闹的性子。
  听说京城里出了一个有趣的话本,便亲自来酒楼听故事。
  荣平长公主觉得,这话本写得实在太有意思了。
  以前她也看过那些写酸书生勾引千金大小姐之类的话本,看得她一肚子气,只恨写话本的多为男人,还是想不劳而获的男人,每看一次,她就被气一次。
  她对身边的同伴笑道:“这话本写得太好了,真解气啊。”
  不仅是荣平长公主,很多女客们都很喜欢这个话本。
  话本的名字通俗易懂:《渣男想我死,我让他怀孕了》,光是听这名字,就让这群没见过这种标题的封建时代的人产生好奇。
  只有那些男人的脸色不太好看,他们打了个哆嗦,男人生孩子啥的,太离经叛道了。
  等这个故事传开来后,酸儒们再次上蹿下跳,要求禁掉这本书。
  “天为乾,地为坤,男为尊,女为卑,此书乱了纲常,该禁!”
  他们甚至将事情闹到皇帝那里。
  皇帝被他们惊了下,什么样的奇书,能让这些儒生气成这样?看来这书挺了不起的啊,确实该看看。
  皇帝打开书看了一会儿,发现文笔优美,故事情节挺有趣的,是一个不错的话本。
  直到他看到后面,也没觉得这书怎么遗毒,怎么贻害朝廷。
  “这话本写得不是挺好的嘛?蚯蚓精求见皇上,一族人将为田地松土肥地十年,保证十年粮食大丰收,只因为皇上庇护人妖混血的孩子……哎哟,思源,你去找找有没有蚯蚓精。”皇帝大喜,跟着想入非非,“若是有人保我大康粮食丰收十年,别说蚯蚓精,老虎精、蜘蛛精……不管什么精,朕都愿意下旨庇护啊。”
  杨清泉:“……”
  皇帝颇为遗憾地放下书,拿起小侯爷夫妻合写的《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这才是大康粮食丰收的保证。
  他摸了摸书,问外甥,“思源,这书印了多少?都让人发下去了?”
  杨清泉道:“府县都安排读书人免费为老百姓诵读如何孵蛋养鸡;乡镇之地也安排里正给村民读了……”他拧了一下眉,“到秋天时就能知道结果如何。”
  粮食是百姓的命根子,那肥料并不难做,总会有人学着做的吧?
  就怕地方官执行不力或者能力不足,反而惹怒百姓,误了地里的庄稼。
  杨清泉能想到的,皇帝自然也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