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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独宠夫郎 > 独宠夫郎 第110节
  现在这位了不得的大官竟然特意见了黎荞,他又激动又开心又羡慕。
  黎荞听了庄文的话,不由恍然:“盛平元年的二甲进士,这么说圣上一即位,他便考上了进士。”
  盛平是当今圣上的年号。
  而江知县瞧着有四十余岁,这么说,江知县也是读了二十余年书才考上了科举。
  再加上当今圣上破例让他一个二甲进士入了翰林院,那怪不得江知县说话时爱引用圣上的小作文。
  这是知遇之恩。
  这是改变命运比山重的大恩。
  “知县大人说话时,总是引用圣上文章里的话,这其实算不算在变相的划重点呢?”
  他又道。
  县试的主考官便是一县的知县大人,也是批卷人之一。
  这是所有书生踏上科举之路的起点,所以摸清楚这位知县的喜好挺重要。
  但庄文却是道:“这个你就先别考虑了,江大人的三年任职期快要期满了,若是他不调动,你再研究他的喜好也不迟。你明年又不参加县试。”
  他倒是没想过江知县能在科举上给予黎荞什么帮助。
  “……也是。”
  黎荞抬手拍了拍额头,他倒是把这事给忘了。
  不过,只要江知县还在平城一日,那就是平城的老大,老大交代的事儿,必须得办妥当。
  尤其是对方还要拿着粉条和青团送礼。
  他可不能在这上面出差错,不然他科举未起步就要胎死腹中了。
  还有挂靠之事。
  之前黎荞真把这事给忘了,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每日所挣的银子看似多,但仔细算一算,距离一万两还很远。
  现在红薯作坊一天大概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一斤粉条他只拿四文多钱。
  就算是按照六百斤、五文钱算,那靠着粉条,他一日也只能挣三两银子。
  再加上玉米、点心、烤肠这些,他一天的日收益在十八两左右。
  一天十八两,一个月才五百四十两,一年也不到七千两,距离一万两还有很长的距离。
  更关键的是,粉条的收入很快就会没了,因为过了年之后,红薯要么被做成了红薯干,要么坏掉了,到时候红薯作坊就要停工了。
  所以,今日江知县提及此事,是尴尬之下没话找话?
  还是真的为了他好?
  ……
  算了,甭管是哪种情况,既然江知县提了,那他肯定要照办。
  早办理早安心,保不齐他今后又折腾出了什么新钱路,趁着江知县要拿他的吃食做年礼,他还是抓紧办了此事。
  按照盛朝律法的规定,不算自家田地的产出,只算贩卖货物的收益,一年盈利超过一万两的,就会被划定为商籍。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若是不想被划定为商籍,那可以把自家的铺子挂在别人名下。
  这个挂靠的人选,必须得好好选择,不然的话,挂着挂着,自家的生意可能就真成对方的了。
  所以,这个挂靠之人,选谁好呢?
  黎荞思考了一路,也没确定好人选。
  牛车到三柳村时,天已经黑了,冬日本就黑的早,更何况今日还飘了小雪花。
  但幸好雪没有下大,不然这路上就难走了。
  和庄文道了别,黎荞赶着牛车回了新房子那边。
  黎大山、黎春桃和王小哑都在。
  晚饭在锅里温着。
  王小哑牵着牛车回老房子,黎荞这边几个人开始吃晚饭。
  大盛这边对商籍的限制不算严苛,不像是前朝似的,对衣服、住宅、出行的车子等各方面都打压。
  当然,还是有一些打压的,但黎荞觉得不算严重。
  最严重的一条是一旦入了商籍,那三代内不能科举。
  按理说,寻挂靠之人,最安心的便是找自家的亲戚,但不能科举这一条让黎荞无法对自家亲戚开口。
  因此,他瞧着饭桌上的黎大山和黎春桃两人,并没有提及此事,只说了县太爷特意见他的事儿。
  如同庄文那般,黎大山和黎春桃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是激动和高兴。
  艾玛,县太爷都知道他小叔/堂哥了!
  “吃了晚饭就开始做粉条,县太爷要买八百斤粉条,先把粉条做出来再说。”
  黎荞道。
  幸好他之前一直在让黎大山、黎春桃、王小哑做淀粉,不然的话,还真无法很快完成县太爷的单子。
  黎大山和黎春桃自是没意见,县太爷的订单诶,再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儿了!
  晚饭后,他们几个人正要开始做粉条,庄丰收来了。
  庄丰收是来找黎荞说粉条的事儿的。
  “这几天有不少乡亲和外村的人找上我,说咱们做粉条的速度太慢了,一旦过了年,那就没法做这生意了,所以我想着,要不雇人专门做淀粉?”
  “淀粉能长期保存,先把红薯做成淀粉,这样作坊那边就能长期做粉条了。”
  黎荞听了此话,立马点头:“我也有这个打算,今日见着了王掌柜,王掌柜也催我,希望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粉条。”
  “一年四季?”庄丰收皱眉,若是想一年四季都能吃上粉条,那所消耗的淀粉可不是他们村之人能做出来的。
  但若是让外村的人做淀粉,那粉条的做法能藏多久?
  万一粉条的做法泄露出去,明年的粉条就不如今年好卖了。
  但是,此时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真的能保密到明年么?
  就算他制定了严酷的惩罚措施,但万一有人为了银子铤而走险呢?
  粉条背后的利润太大了,大到他无法想象,万一真的有人为了钱选择一人蹲大牢幸福一家子,那明年村人的利益还是会受损。
  “既然这么难选,那就让所有人投票好了。”
  黎荞自然也是无法下决断。
  既然决定不了,那就交给所有人。
  庄丰收叹气:“行吧,让所有人投票。”
  这样即便是有什么坏的结果,那也是所有人一起承受,少数服从多数,到时候谁也别埋怨。
  于是,当黎荞几人连夜做粉条时,庄丰收则是在搞投票。
  庄丰收一向是雷厉风行,这个投票,除了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其他的村人都有投票权。
  不仅作坊那边要参与,没有去作坊干活的人也要参与。
  这个投票一日之内就出了结果,选择今年多做淀粉好过了年也能继续做粉条的人,足足占了九成。
  村人的想法很简单,虽然他们自己不会泄露方子,但保不齐旁人会泄露,既然如此,还不如趁着今年狠狠赚他一笔。
  现在一日就能挣五十文,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文,一家有两个人,那就是三千文。
  若是这个活儿持续到明年麦收,那就是足足挣了七个多月的银子。
  也就是二十两。
  管他以后如何,先把这个银子挣到手再说。
  况且,现在因为作坊里的人要做淀粉,所以一日只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
  若是不做淀粉,只做粉条,那这个数字肯定要翻一下,他们每日挣的银子也能翻一下。
  若是半年就能挣四十两银子,那还要啥自行车啊。
  四十两银子能一口气把人生中的大事都给办了:盖房子,娶媳妇/夫郎。
  所以,先挣钱!
  村人投出了这个结果,黎荞和庄丰收自然是按照这个结果去做。
  庄丰收先是让村里没去红薯作坊干活的人做淀粉。
  他又去附近几个村子,找这几个村子的村长,教他们如何做淀粉。
  他还去镇上,找三里镇另外一边的村子,让这些村子也做淀粉。
  这还不够,趁着黎荞去给江知县交货,他也跟着去了县衙。
  光是一个镇子怎么够呢,若是让全县的人都做淀粉,那他三柳村的红薯作坊能从现在运行到明年红薯成熟。
  江知县把粉条和青团的银子给了黎荞,原本想打发这两人走,但没想到黎荞和三柳村竟然整出了这么一个决定。
  确认黎荞和庄丰收的确是这么个意思,他立马让衙役去把各村的村长叫到县衙。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种红薯的人家能拿红薯卖钱,三柳村这边也能挣钱,他治下的百姓都能挣到钱,那他自然大力支持。
  咳,原本吧,他想托关系,明年好调去他看中的县城。
  平城这边虽然有山,但不是名山,山上也没特色的动植物。
  也没有水。
  总之,这只是北方一个平平无奇的县城。
  百姓说穷吧,那也不至于,凡是勤快的都能挣口饭吃,不至于饿死。
  他每年在不欺压百姓的情况下,也能收到足额的粮钱赋税,能给朝廷交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但是,说富吧,那也绝对称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