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兰西皇太子的眼睛, 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就像出狱后, 王尔德从小旅馆脏污的镜面中看到的他自己。
他的脸颊泛着玫瑰的色泽,瘦长的身形是一株成长中的小树——但是他的眼睛里的神采,甚至比陶瓷人偶更安静。
“久仰您的大名。”王尔德顿了一下, 才把寒暄说完。
“欧仁, 做到我身边来。”拿破仑向儿子伸出手。“卡特伯爵,我这一生当过皇帝,也坐过牢,打过胜仗, 也有过惨败。最后的骄傲, 只有这个儿子。如果有卡特家族的帮助, 他也将成为法兰西的骄傲。”
皇后欧仁尼极快地瞥了一眼丈夫,置于膝上的双手握紧了蕾丝扇。
王尔德看着这对父子,父亲年已老迈, 满是岁月和病痛的伤痕。但是他野心勃勃, 近乎谵妄, 一如少年。而正处于人生花季的儿子,却是一片荒芜。奇艺地成为了彼此的镜像。
“陛下是希望我把欧仁殿下带回法国吗?但是我已经决定离开法国, 四处游历了。来见陛下这一面,也是对故国的告别。”
王尔德缓缓地说道:“我将前往炎热的东方,沙漠上的阿拉伯, 尼罗河边的埃及, 去探访巴比伦和亚述的遗迹, 也许会漂洋过海,去大洋彼岸神秘的国度。陛下还愿意把欧仁殿下托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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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家族离开这个海边的小镇时,车上并没有多一位'拿破仑四世'。
王尔德靠在窗边,看着一片萧瑟的平原从两旁掠过,心里并不感到失望。欧仁可以说是昔日的法皇的最后一点希望了。支持他背负屈辱的失败活下去的,或许有夫妻恩义,有父子亲情,但是也一定有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决心。他不相信一切就这么结束了,经历过那么多大起大落,拿破仑三世坚信还会有翻身的那一天。带走了欧仁太子,就是带走了他的命。
拿破仑几乎是失态地让管家把他请出去。王尔德只来得及对欧仁妮皇后说一句话:“如果将来殿下改变了心意,给都柏林的艾伦 里克曼医生发电报,我会收到的。”
每个人的行程都有自己的轨迹,也许看起来歧途重重,有许许多多的选择。但是对于这个人来说,从头到尾,只有那一条路而已。
“大人,我们是直接去港口,还是先去伦敦?按照惯例,像您这样拜访异国的贵族都要去觐见女王。”
“直接去港口。”王尔德把头向后靠在椅背上,缓解从骨骼深处传来的疼痛。“我累了。”
“是,大人。港口今天下午有去希腊的船。”
“先不去希腊,他伸手拍了拍膝盖,闭上了眼睛:去美国,去旧金山。”
唯有灵魂能治愈感官,就像唯有感官能治愈灵魂。这个世界的热爱声名狼藉的人,就让他的享乐之旅从最容易的一站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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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荒唐!”
“是荒唐,夫人。”
“你说他到底想干什么?到英国去参加一个爵士的葬礼也就算了,竟然还去见那个弃国之君,弄的物议沸然,说什么法国的伯爵只知道有拿破仑,不知道有女王!”卡特伯爵夫人重重地把手里的象牙扇拍到桌上。自从在歌剧院认回这个儿子,她是处处容忍,事事依从。之前他虽然不够聪敏,至少也算是配合。但是现在呢?由菲利普王子提起的游猎即将到来,新法皇的加冕典礼也近在眼前,他不但不立即返程,反而往那片蛮荒之地去了,硬是要把之前的努力都付诸东流。
“夫人,伯爵抵达旧金山的事已经登上报纸了。”管家低头说道。
“是啊,这要我如何向外交代呢?”伯爵夫人一手扶额,“本来以为他虽然面容残缺,脑子至少有几分像我,没想到和他父亲——,报纸上说什么?”
“近日卡特伯爵在旧金山举行聚会,广邀社会名流参与。伯爵仪容独特,衣着华丽,谈吐之间妙趣横生,赴美不足一月,已大受欢迎。预计不日将前往西部演讲——”
“停。”
“是,夫人。”
“他要演讲些什么?他不是不愿意见人,怎么会举行演讲?”
“这里说伯爵大人专门讲——美学。”
伯爵夫人咳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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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美?
当你的视线掠过一样东西,使你不能自制地长久凝视,那是否是美呢?精致的瓷器,耸立的教堂,还有现在坐在前排的两位姣好的女士,是否就是美呢?
一个穿着比舞台上更夸张的刺绣外套,长袜过膝的高个男子面对观众,毫不在意下午的阳光把他的脸照射得纤毫毕现。厚厚的白粉遮不住他过深的眼眶,奇怪的鼻梁,几乎没有颊肉,还有好几道长长的疤痕。
在这样的脸周围,是被精细打理过的一头黑色卷发,正是几十年前最流行的法国式样,卷得密密层层,前短后长,颤巍巍地随着脖子的动作摇摆着,像是发怒了一般。
这样的形象,似乎只有在但丁的《神曲》插图或者是教堂中的末日画面中才能看到,然而演讲者和听众都毫不在意,甚至乐在其中。被点到的两位女士得意洋洋地挥动着手里的小扇子,周围的人发出低低的笑声。
或者,美是让你匆匆一瞥,就不敢再看的事物,电闪雷鸣,大海咆哮,森森白骨,荒野残垣?
他在台上昂首阔步,下面几百个观众的视线随他移动:让我们注视的一定是美吗,不一定,也可能是丑。因为其丑,才会引人注目。比如时尚是如此丑陋,我们既要看它,又要经常更换,受不了它的丑。
让我们惧怕的一定是丑吗?什么,是,还是不是?也不一定,极致的美会刺痛我们卑弱的内心,像是横贯黑暗的强光,让眼睛无法直视。
最近有很多声音,在指责'美',认为'美'是无意义的,任何为之付出的心力,都是在拖慢我们发展的脚步。他们要'真实',不要'美';另一部分人赞赏美,但是他们认为'美'是必须为社会的进步,为大众的幸福服务的,是一种不断完善,令人景仰的德行。还有人,一些非常有见地的人,认为'美'本身,就是自然给予生命的一种适合繁育的启示,是科学的。
那么美到底是什么呢?你走进帽子店,在几十顶帽子中,选了一顶黑色的。你的朋友也许选了一顶棕色的。一个顾客要宽边帽,另外一个可能只要最窄的。
但是无论你是选了哪个颜色,哪个款式,你心里都会在想:
'我的大衣是黑色的,和这顶帽子正相配。'
或者'这一季流行窄帽檐。'
还有'我看到别人戴着那顶棕色的帽子,看起来不错,我也想要!'
无论结果是什么,你都做了一个关于美的选择,无论是自己认为的美,还是迎合潮流的美,或者跟从成功者的美,没有人会说'美是没有用的,让我选一顶我最不认可的帽子吧。'
比如我的帽子,我知道那些插图家是怎么在报纸上夸大它的,
台下又传来一阵笑声。
但是我觉得它让我看起来好极了,让第一次见到我,下意识移开目光的人,至少能看到一顶好看的帽子。
更多的观众笑了起来,他们开始鼓掌。
因此,无论美是什么,它都是那么的重要和无所不在,就像是生活本身。他们认为艺术所创造的美都是模仿生活。要我来说,生活竭尽全力地模仿艺术,远甚于艺术模仿生活。
对美的追求本身,就是它自己的意义。
台上的演讲者被站起来鼓掌的听众们围在中间,仿佛天生就是人群的中心,面带微笑,从容不迫,一一和上前表达喜爱之情的年轻人握手交谈,一旁的记者不失时机地闪起镁光灯,记录下了这一幕。
如果一个法国伯爵到处给平民演讲在欧洲是有辱斯文,在英国是威严扫地,那么在美国,就是一件走在时代尖端的有趣之事。何况这位伯爵不仅相貌奇异,装扮独特,还确实非常地懂得如何演讲。有时候他讲的同一个主题,不少有闲的年轻人会去听上三四场,第一场看他的长相,第二场看他的衣着,第三场听他独特的,带有一点法国口音的伦敦腔,那醇厚的声线让不少听众流连忘返,在旧金山兴起一股法国热。
不少人还特意去订制了绣花外套和宽檐大帽子,走在街上,十足引人注目。
他们未必记住了'美'是什么,听懂了卡特伯爵的每一句话,但是他们都觉得这位伯爵,简直是酷极了。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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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演讲稿没有原文,是某蓝根据王尔德的理论写的,大家随便看看吧。
这段时间挺久没有心情也没有思路,今天突然有了,不过不是剧情流。感谢还在关注这本书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