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间内,一众劫匪正忙碌着。
十名劫匪,两名负责看守大门,一人负责看管人质!
剩余的七人,在杂物间相互协作,这些人手中拿着刷子,正在墙壁上涂涂抹抹。
紧接着一人说到:“谁去通知一下,藏在人质里的伙计!
开始实施第二步骤!”
一个手拿白色颜料刷子的人:“我去!”
说着转身离开杂物间……
片刻后,看押人质的房间内,此时一众坐在地上的人质之中,一名戴着面具,穿着灰色电工兜帽服装之人,看上去显得手足不错!
此人十指紧握,从其一系列的反应来看,似乎十分焦急,貌似在祈祷,嘴中嘀嘀咕咕,叫人听不清楚!
这人正是阿珍,这会的她,发觉自家老哥被带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却迟迟不见其归来!
阿珍的内心愈发不安,虽然清楚自家老哥不可能被人轻易制服,只是当她感受到脖颈处的束缚之感,那镶有致命炸弹的项圈。
就像道催命符,时时刻刻提醒她,自家老哥和她一样都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要是有个万一……
想到这阿珍便不敢再想下去,只能暗自默默祈祷,嘴里呢喃着,将满天神佛、圣母玛利亚、凡是她所知道的神明都求了一个遍!
突然,一人打开房门,站在门外大声到:“实施第二步骤!”
闻言关押阿珍所在的人质房间内,一人突然从众人之中起身大喝到:“所有人都给我起来,我手中有遥控器,不想死的就乖乖听话!”
门外之人,快速进到屋里,拍了拍其人的肩膀:“这些人交给你了!”
紧接着出门去往另一间房,依旧用相同的方式,告知里面的同伙,实施第二方案!
霎时,房内站起二人,那通知之人,来到两人身旁,打过招呼,便转头离去,回到杂物间内。
片刻,屋内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和原来的杂物间并没有什么不同,白色的墙壁,置物架上摆满物品,只是感觉空间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貌似平白无故窄了点!
屋内六人相互对视一眼,点了点头,随后各自出了门,关上了杂物间。
另外一边,三名匪徒以炸弹作为威胁,控制着两波人质,站到了大厅中央,面对银行大门!
门外警察透过玻璃,见状,立即高度戒备起来。
随后,从杂物间出来的人全部前往卫生间,大厅内三名原本混在人质里的内鬼,控制着众人集中在大厅。
匪徒分别轮换,在卫生间内拆解手中的武器,丢到垃圾桶里。
然后将手中涂料刷子,放在洗手台冲洗,冲去指纹,接着拿出收纳袋收集到一块。
然后所有人急忙洗手,使劲搓洗指尖,一人说到:“待会,去一个人,把这些刷子丢到杂物间的置物架上!”
一人匆匆忙忙洗完手,道了声:“我去!”
于是拿着收纳袋,去往杂物间!
片刻后,十二位劫匪,分批次轮换洗手,等收拾妥当后,穿着灰色兜帽电工服,戴着面具的劫匪集中在大厅内。
这会的大厅聚集着四十来人,不知何人一声大喝:“趴下!”
砰!
先前布置在银行大门附近的闪光弹、烟雾弹,瞬间引爆,笼罩遮盖了所有人的视线!
一众人质视线丢失,突然感觉,身旁有数人挤了进来,且伴随着咔嚓、咔嚓项圈接连声响起。
而银行门外,看着里面发生的变故,原本犹疑的警方,见里面不明的情况,立刻高度戒备起来!
片刻后,警方立即下令强攻!
一众特警破门而入,待到烟雾散去,所有人都傻了眼,只看见一地卧倒之人,穿着相同的服饰,除去一名小女孩。
众人都是相同妆扮,脖颈上戴着特制的项圈炸弹!
警方旋即明白过来,匪徒就混在人群之中,不得已,只能将所有人带到警局逐个排查,让拆弹专家卸去项圈。
而其他警察则开始搜索现场,寻找证据以及线索!
片刻后,漆黑空间内,一人正微眯双眼,蓦然间,他的周边传来敲击声。
下一刻,撕裂声响起,只见一束强光照射,一名戴着防弹头盔的警察,拿着配置冲锋枪,对准此人!
忽的众警员冲入,瞬间将其制服!
再看这人所在的地方,正是银行杂物间其中一面墙壁内。
这面墙是用硬纸板制成,纸板表面涂着白色颜料,看上去与真墙别无二致!
此时纸板被人撕烂,被警察擒获之人,便是在这面伪造墙壁的夹层中给揪出的!
那被抓捕之人,被一众警察压在地上,反手戴上手铐,等这人被带离杂物间时,发现杂物间地板上,用涂料写着一段英文:therearepeopleonthewall!
地上还扔着一个涂料刷!
审讯室内……
克拉丽斯皱眉:“这就是你被抓的原因?”
道格叹息一声:“的确,当时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是谁留下了这行字,按理说我们十三个劫匪,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应该不会有人出卖我。”
“不对,是十二人!”
道格皱了皱眉:“十三个人,这次抢劫银行是我策划的,难道我还会记错人数吗?”
克拉丽斯叹息一声:“这也是困扰我包括加拿大警方的地方!
你不了解情况也很正常,毕竟加拿大警方没必要告诉你太多细节,经过排查,包括你在内只有十二名劫匪!”
闻言道格蹙眉:“看来有一人逃走了,恐怕出卖我的人就是他!”
“不错,起初加拿大警方也是这么认为,为了确保没有遗漏,放走像你一样藏在伪装墙面夹层里的罪犯,连续三天,对整个银行进行了排查。
就连在杂物间写下那行字的刷子都检查过指纹,只可惜对方非常谨慎,根本没留下任何指纹!
照加拿大警方人员所说,那种高密度的排查下,连个蚊子都别想逃出去!”
道格蹙眉:“对我们这伙人的信息,警方应该全部都掌握了吧,可以告诉我失踪的人是谁吗?”
克拉丽斯:“通过其他罪犯指认,失踪之人,便是那执行杀害人质其中之一的罪犯,叫约翰。
另一名你的同伙,已经详细说了全部过程,他十分确认,失踪的就是约翰!”
道格眼露疑惑,不住摇头:“我实在想不清楚,他为什么会背叛我,这对他没有好处,别告诉我他是良心发现!
按理说我的计划万无一失,事先我们在手指上抹了胶水,不会留下任何指纹,最后一刻所有人都把指头上的胶水冲洗干净。
这么一来外加银行属于公共营业场所,靠指纹,根本无法分辨出谁是劫匪!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明知道劫匪混居其中,警方也只能无罪释放所有人。
和人质相同的服装、相同的面具,无任何线索,警方是怎么找到另外十二个……不是,十一个我的同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