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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武侠仙侠 > 杀死魔王拯救世界后,我后悔了! > 14.此一时彼一时
  长明意外的很适应人间生活,大概与她个性本就随遇而安有关係,虽然嘴里偶尔会抱怨「做人真麻烦」,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兴緻勃勃的参与让她感觉新奇的一切,跟着李家姊弟的生活和在宋家截然不同。
  天还没亮,李云就起床开始泡黄豆,以前不须睡眠的长明,现在为了节省体力也跟着睡了,要是熬着整夜不睡,非把她饿死不可。
  长明听见声音也跟着起来和李云一起打水、洗豆子、泡豆子,她负责挑水、砍柴、升火体力活,李云负责洗米做早饭,两个人合作无间。白饭的香气飘出的时候,李佑也就醒来了,李云说弟弟还在长身体,早上又要下地做农活,让他多睡点,她很有当姐姐的自觉,努力的想担起这个家。
  但这两个在长明眼里都不过是孩子,那份坚强让她忍不住想多帮李云一点。
  接着三人齐乐融融的吃早饭。
  「阿姐喜欢地瓜,阿佑你今天多挖些回来吧。」李云会在早上吃饭时,顺便了解田地里现在都种了什么,能採收些什么,计画着晚餐、也计画着什么时候还要在哪里再加什么,小小年纪却很会打算。
  「我们再买隻母鸡吧,阿云!」就连长明出主意都得和他们商量。
  李云立刻露出了心疼的表情。
  「阿云,你也才只有十三岁呢,别只宠着阿佑了,你也是长身体的时候,吃不起肉就算了,蛋都只让给阿佑怎么成。」说话的同时就把盘里的蛋一分为二,李云李佑的碗里各夹一半。
  「我……」李云被点破也还只是个孩子,露出了羞涩表情。这些日子她一直强撑着要像娘亲一样,其实她内心很徬徨,她并不是不想吃鸡蛋,只是她逼着自己要像个大人。
  长明的提议和挟给她的蛋,让她心里一阵轻松和温暖,她还能被人当个孩子。
  「好了,就这么决定,吃饭吧。」长明下了结论后,火速开始大口大口把饭塞进嘴里,做了一早上的事,她可是急需要补充能量!
  为了还有一点防身能力,她每天早上都吃三大碗饭,第一天可把李氏姊弟惊呆了。
  幸亏自己很有用!
  李云一开始还有点胆怯,毕竟以前只在娘亲旁边当帮手,突然就要独当一面了!很多事情她也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但长明在一旁,不管什么都是做了再说、信心满满的模样,给了她很大鼓舞,结果不管是做豆花还是卖豆花,竟然都很顺利。
  「哎呀,小娘子长这么美,何必还要在这拋头露面的卖豆花,不如跟着爷吃香喝辣。」第一个上门的不是客人,是个无赖。
  两人去摆摊的第一天,就有几个不长眼的男子,看两个年轻女孩软弱可欺,言语之间尽是调戏,一点尊重也没有。
  以前李云也在旁边看过这些情景,但那时候娘亲总能应付自如,现在她听到这话又羞又怒的,却一时不知该怎么反应,愣在那里差点要哭出来。
  「这位爷,豆花一碗一文钱,你要几碗?」长明倒是毫不受影响,不动声色的把李云往旁边一推,笑瞇瞇的问道。
  「这位美人儿又是谁,我可没见过你,我可不是来吃什么豆花的,我就想吃两位美人的嫩、豆、腐。」男子说着竟大胆的伸出手想非礼长明。
  长明巧妙的退了一步避了开不说,还偷偷的一个弹指用了个小法术,瞬间天降一盆水将那人从头淋到脚。
  「这位爷,如果要买豆花就放下你的铜钱,要做其它的,恐怕河神大人也不答应。」长明这时候才换上了严肃表情说。
  那天晚上的事虽然不是发生在城里,但消息传的很快,大家都知道李大娘被村民害了,河神出来替她讨公道的事情。现在端出河神吓人,是长明有意为之,在她看不见的时候,村人们也还能维持着敬畏,不为难这对姊弟才好。
  这水来的突然,那无赖被淋的一矇又听到河神,当即吓的腿软,连滚带爬的走了,后面整个早上,再没有人敢轻薄她们,很顺利的卖完回家。
  「阿姐,你好厉害,今天幸好有你。」两个人推着车回家的路上,李云由衷的说。
  「小事而已。」长明摆了摆手,让她别放在心上。
  那天晚上,她们两把帐算了算,每天能挣六十文钱,扣掉日常开销吃饭穿衣烧柴什么的,每日还能存上四十文钱,一个月可以存上一千文钱左右,其中的两百文钱给长明,剩下的李云收起来管家。
  两百文钱阿!长明又算了算,全部拿来买白饭的话,补充的能量大概够用瞬移法术去见长律一次,但去了以后也不能就慢吞吞的走回来,她毕竟不放心李云一个人,那又得再花两百文钱瞬移回来,想想她就心疼死了。
  那可是两个月才能存下的钱阿,一瞬间就花光了。
  还别说,要是严长律疑神疑鬼的,让她变这变那的,可怎么是好?
  她想见见他。虽然一醒来,虚仁大人就帮她看过他状态,还是那句:他很好。好不好总得她亲眼见见才准,那时候不得已不告而别,她醒来以后很记掛。虽然晕倒期间虚仁大人传过话了,还是觉得就凭长律那小子的死心眼,可能没那么容易放下心来。
  她想亲自到到面前跟他说自己没事了,只是有任务在身,无法像以前一样常常在丰城待着玩耍了,好好的交代一声再离开。
  想来想去,至少得存个三个月的钱才行吧?
  计画赶不上变化,三个月后长明发现自己才存了三百文钱呢。
  没办法,她发现李云李佑姐弟实在是节省的让人心疼,他们穿的衣服、住的房子、盖的被子,没有一个东西她觉得合格的,让李云全换了她肯定捨不得,只能长明大手大脚的花钱硬是帮他们一样一样的换了。
  还有读书。
  至少得识字吧!请了先生,还得买纸墨笔砚,哪里都要用钱!
  现在她才深深体会到,宋家大哥对她多好,每个月也没做什么事就给她发一两银子,她还觉得银钱没什么用处呢,真是此一时彼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