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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藏不住他的世界 > 3、天赐恩宠
  终于明白方琪眼中的闪烁。
  她是知道我的那段往事的,只是,怎么也料想不到,小太妹这次竟惹上了这个人。
  纪叙梵。
  在宁遥,也许还有人不知道市长是谁,但纪叙梵这个名字,却是无人不晓。
  数年前,他还是声名静默。尽管家族显赫,他宛然城中贵公子,却鲜少在社交场合出现。
  通常,媒体对这些富二代都情有独钟,所以他也曾被跟踪报道过几次,可在他身上却完全无法挖掘到什么爆炸性新闻。他不喜风月场所,不在社交场合和别的公子争妍斗艳,更不和明星或企业千金闹什么绯闻。他虽非独子,但也只有一个哥哥,按理说,他该在家族集团担任要务才是,他却从不插手家族生意。
  后来,还是被一家媒体挖出了一桩猛料。这位处世淡然的公子哥儿竟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曾获邀为女皇演奏,被其赞不绝口,获赠荣誉勋章。
  他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行,宁静远致,你欣赏也好,诧异也罢,他都自成轨迹,不为所扰。然而,就在四年前,他却突然接手家族事业天域集团,接替其兄成为集团首席执行官,然后在短短四年内,把集团的资产扩大了近十倍。
  他创造了商界的神话,骇人的财富使得他跻身世界富豪前列,成为国内最年轻、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之一。
  这个人的一切仿若传说。
  许多人曾绞尽脑汁试图用一些词语去形容他,有人说他是最神秘的总裁,也有人说他优雅如王子。
  还是有一个人说得最好:天赐恩宠。
  的确,不管是在音乐领域,还是在商界,这个人都是天之骄子,独受上帝的偏爱。
  无独有偶,为他正名的人恰是当年报道他曾为女皇御演的小报记者,现在已是一家著名杂志的总编。
  纪叙梵这个名字,不说在宁遥,在国内,即使在这世界上也是光芒四射的。
  光亮随着车子绝尘而去,渐渐黯淡下来。终于,一切重归黑暗。
  我此刻的心情怎一个乱字了得。
  他认出我了吗?
  希望他认出我,却更怕他认出我……
  我便这样怔立在原地,不知所措。
  “裙子拉上,你不冷吗?”
  男人的声音夹了丝嘲讽。
  我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狼狈的境况,脸上一热,连忙整理衣衫。
  冷冷的空气擦身而过,他不再看我,径直走进客厅。
  我连忙跟了进去。
  他拿过桌上的遥控器一按,柔和的橘色光芒顿时装满一屋,他随之将遥控器一扔,缓缓地在真皮沙发上坐下。
  “不是说不开灯吗?”
  我想说点什么,良久只憋出这句。
  他看了我一眼,淡漠地说:“你便是靠这个清纯的样子去勾引男人的吗?”
  “纪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苦笑。
  “大家现在是男女朋友,而且我给了你五百万,我总要了解清楚,苏小姐说是吗?”
  “纪先生最不缺的就是钱。”我心里紧张,却假装镇定,回了一句。
  “苏小姐有张利嘴。的确,对我来说,那不过是一叠纸,但前提也得物有所值。”他眸光一动,道,“你的技术似乎不算好,可我秘书给我的资料显示,苏小姐至少经历了七个男人。”
  因为那份资料是假的!我心下呐喊,悲哀一阵阵涌上来。
  尽管方琪当初对纪叙梵的名字三缄其口,但对于她如何得到这个“机会”的,并没向我隐瞒。
  她说那人的生意做得很大,有时总会碰触到一些灰色地带,当他不方便出面时,他背后自有一些特殊人士帮忙。其中一个便是坤叔。
  坤叔过去是一个保全公司的老大,后来彻底退了下来,因受过纪家恩惠,便成了纪叙梵的保镖。方琪当年会出来混,追根究底是受了她爸爸的影响,方叔混得不上道,却也曾做过几件大事,其中之一,便是对这位坤叔有过救命之恩。方叔死时没给方琪留下一分钱,反遗下些磕磕巴巴的债务,为数不大,也够烦人。饶是如此,他死前却曾狠狠警告方琪,不得去向这位世叔借钱讨人情。对于这点,有些人也许难以理解,却是方叔一辈子的尊严。方琪年纪小小,却甚有骨气,困难时咬紧牙关,并不向坤叔求助,直至遇到我的事。
  她曾动过向坤叔借钱的念头,但她素知我的性格,知我如她那般,从不愿欠人恩惠,即便借了我也绝不会用这笔钱,便只把事情向坤叔转达了,求他帮个忙。坤叔本来就势力甚大,又因替纪叙梵办事,认识的有钱人很多。而他一听这事,赞我有情义,当即便准备把这笔钱借给我。当然,方琪婉拒了。而恰巧这时坤叔的老板纪叙梵甩了前任女友,张凡正替他物色下一个人选,坤叔转念一想,便把刻意修改过的我的资料送去给了张凡。张凡是何等聪明的人,便即承了坤叔的情。
  方琪知道那人竟是纪叙梵时,也很意外,却又忍不住暗暗替我高兴。
  只是,这次纪叙梵要的女人条件很奇怪。他要一个“有底子”的女人,这女人要有过男朋友,要有风情,要会耍些小手段。
  纪叙梵他似乎变了。而这变化始于四年前。从那时起,他身边女伴不断在换。这当中,有著名节目主持人,有当红明星,还有行业翘楚……
  而这次,他却要一个曾是别人女人的女人。
  他的心,深似海。
  他黑发如云,黝黑的眸子轻轻打量着我,嘴角噙了抹笑,带着嘲讽。那似乎是在看一个工具,一件物品。
  他,已经不记得我了。
  那天,下着零星的小雨。
  他的车子碰到了一个女孩。
  不怪他的。
  那女孩从小便有腿病,瘸着腿,躲闪不及也是意料中的事。家中并没有多余的钱来为她做手术。
  她有过几次被车子绊倒的经历了,无不被人痛骂一顿。
  但这次,对方却是赶忙下了车,看到她的腿,蹙起好看的眉。
  后来,他出钱为她做了手术,那原本并不是他的责任。
  他陪伴了她一个月,在那四周植满樱花的医院里。他似乎很忙,却晨昏必到。
  他的手机常常有电话进,电话那头语气焦急,他却是淡然应答,眉眼不惊。
  她曾说要报答他,做他的新娘子。
  想起来,这是多么傻的话。
  他笑着说,她健康快乐地活着便是对他最好的报答。那么好看的人,那么淡然温暖的笑。
  当年的事,于他,不过那般微小,于这个女孩,却是一辈子。忘记的人忘记了,但记住的人却永远记住了。
  八年的时光,二十四岁的苏晨和十六岁的苏晨的身影还能悄然重叠,而三十岁的纪叙梵与二十二岁的纪叙梵却已截然不同。
  时间,是最毒的毒药。
  时间过去,人和事也随之不留半丝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