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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奇幻玄幻 > 传奇永存 > 第12章 欧阳千雪
  表演不好看?觉得挺有意思的,波纹剧院表演可是世间一流,就是看着不觉得开心。
  被克苏鲁吓到了?那个大章鱼也就是刚出现吓了自己一跳,身上保命的东西大把,真要打起来不说反杀想要逃跑还是毫无压力的。
  看到德古兰上万年历史的吸血鬼家族被圣光欺负了?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了,光暗之争比这更过分的事情比比皆是。
  明明眼下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可为什么就是感觉一阵空虚呢。
  直到躺在床上,伊寻羽才想明白……这是自己矫情了啊!
  从懂事起便辛辛苦苦生活,承担了无数不应此年龄不应承受之重。被施舍般成为凑数的永夜帝国的五殿下,没有步步青云,反倒是过上了被圣光闪瞎眼睛的日子。直到现在,打通了所有的障碍,锦上添花的捡了只异界来客。
  此时这种心情,用比较文艺的说法就是在成功之后的空虚,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感慨。而接地气的说法则是:闲的没事干了。
  想起初次买下八级天网账号时的问题:“你想知道生命的意义吗?”当时自己一笑置之答生命的意义就是勉强的活着,不过现在想想这个问题还真的挺有深度的。
  眼前熟悉的弹窗跳出,伴随着机械化的声音:“滴,检测到六级以上权限者进入精神波动符合标准,启动隐藏程序‘随身系统’。”
  你想知道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吗?yes.or.no。
  伊寻羽沉默的看着弹窗,直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才轻笑“我的答案依旧不变,生命的意义就是活着,只不过我要加点东西——精彩,要精彩的活着。”
  【yes】的选项被点击,然后……正要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成为龙傲伊的伊寻羽干脆的晕了过去。
  一旁毯子上的卡撒睁开了眼睛,看了伊寻羽一眼。起身,望向天。那里有一个银发过脚的紫眸少女正在抓起漫天闪亮亮的头皮屑,烦躁的抱怨着:“该死的主神,死了都不消停总想要搞个大新闻。”
  优雅高贵完美……毫不沾边的家伙,只是看着她就会有无数个名字在心中浮现让人忍不住念出来:“虚空魔女,六翼堕天使之王,心戒的主宰……至高无上的嘉利斯。”这是神明自带的防伪特效。
  “老娘是穿越者啊,前几天你还找我接神罚呢,怎么回头就把我忘了,还是说你砸神像时候直接挑了个看起来好欺负的神砸?”嘉利斯抹了一把脸无奈说道。
  “算了,这点事寡人懒得计较。”她看着卡撒一脸尴尬便直接打断卡撒。问道:
  “先商量一下这孩子怎么办吧,主神临死临死的留下了暗手要恶心我。从主世界那边直接拉了个人的灵魂砸进小家伙的脑子里。还好是这人的灵魂,要是猫啊狗啊仓鼠啊什么的还真不好办。但你是要玩养成吧?搞砸了?”
  “夺舍吗?我可不觉得主世界的一个普通人能夺舍伊寻羽这家伙。就算能,我也只会选择静观其变,不会插手其中的。”
  “嘛,那你就慢慢等吧。顺便说一声,我倒是挺欢迎主世界的那些人过来的,前提是不造成大动乱。”
  说着,嘉利斯食指上一颗紫色戒指发出微光,遮盖了卡撒的视线。
  ……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来着?
  此时的伊寻羽一脸懵逼,她躺床上正要跳起来大喊我命由我不由天什么的呢。怎么后脑勺一疼跑到意识空间来了?
  好像多了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地球,手机,汽车,大楼…这就是异世界吗?居然会有纯粹的发展外物的文明,这样自身不会变得很脆弱吗。
  记忆中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地球生活,家里很有钱,但家人都是很忙的样子。交流也很少。最常见的交流便是回家掏出一沓钱给自己说一声随便花便走了。
  就这样,自己一个人静静地上着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过程中偶尔会和朋友打打闹闹,出去玩什么的,但更多的是一个人。是因为中等阶层买不起的高档手机自己半年一换,电脑也是进口的大牌子吗。
  然后出于比较心理周围的人就慢慢疏远了自己,自己则更加执着于物质的名牌享受。似乎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
  感到难以忍受的孤独,于是渐渐学会跑到网络上去逃避,看着一个个异界淳朴风气,热情好客,真实而富足,好向往。于是更加的沉迷其中。网上的人也很好,个个说话风趣幽默,小姐姐,小姐姐甜甜的叫着,有家的感觉。
  后来啊,虽说自己的长相还算是不错,但却懒得打扮,只是保持着干净利索的样子就够了。香水名牌什么的之后就很少去买了。倒是书架上堆满了手办,墙上贴满了海报。
  一次兴趣使然去了漫展,莫名其妙的认识了一个脱线的女孩。她的脑回路总是异于常人,能给身边的人带来欢乐。尽管后来怎么想着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茫茫人海中和她成为朋友。
  明明两者相差了太多,不论性格和家境。
  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经常一起玩闹,一起cos各种动漫人物,跑到漫展上接受一些人的合影邀请,享受另一个身份的美丽。认识的久了便邀请到自己家中。看着她对高档家具视而不见,反倒是对着一屋子的手办流口水,忍不住笑了。
  不愿意接受自己送给她一些手办的好意,口口声声说什么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却恋恋不舍的看着。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才能成为朋友吧。
  后来知道她也经常买手办,只不过用的是将生活费小心翼翼剩下来的和打零工赚的钱。说是为了信仰应该如此。只好经常请她吃饭省着她成天啃面包。
  本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天长地久,可惜……
  大学毕业的十天后,她抱着一个大大的箱子来到自己家,眼圈红肿。
  说虽然舍不得,但现实总是让人无可奈何,说好的一辈子中二下去恐怕难以实现了。家里不可能养一个废宅,要去找工作上班了。还有许多琐事,可能变得不像自己了。
  箱子中是这些年来买下的手办cos道具什么的,为了让家人放心只好暂时放在我这里了。只是……或许永远不会回来取了。
  问还能做朋友吗?却回答:“我可不希望一身烟火气的和自己曾经的信仰见面,丢脸。”就这样,很难开口再联系了。
  日子静静地流逝,因为父母关系文秘的工作很少。业余时间很多,却不再去漫展什么的地方了。手办却依旧在买。
  意外在朋友圈看到有点假的恩爱的合影,有些难过。若是要钱我养你便好,何苦放弃信仰。
  照片中她身旁那个人自己认识,没见过面却听过公司里的女同事私下里讨论过,便渐渐地知道了。
  家里有钱,有势,和黑手党有联系,独子,无法无天。身边的女人一周一换,然后纠缠他的最后都不见踪影。
  劝……说不出口,毕竟关系已经不像是曾经了,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出口。更何况恋爱中的女人是愚蠢的,总会执着的相信世界上会有白马祥云。
  接到她满身青痕被车撞死的消息有些失神,没想到,可惜那个人不是你的真爱。
  为你报仇……
  这样才能杀死一个人?只需要让他的心脏不再跳动,不再呼吸就够了。
  真是无比的简单,整个事件顺利的像是在玩超级玛丽轻松通关,其他人却茫然而愤怒的团团转。
  真是可笑,这就是你们要的成熟吗?
  然后啊,你选择妥协,我还想任性的坚持下去。直到大火将自己笼罩,坐在床上看着火舌将那个孤独的弹着吉他直到消失的那个粉发少女吞噬。才明白,那一次漫展的人海之中你我成为朋友,只是因为我们当时都很孤独。
  是啊,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