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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竹马 > 笙曲13
  秦笛真有些惊到了:“seven的歌你会唱?”再一想:“不会也没事,找你能唱的随便一首歌,乐队可以给你伴奏。”
  “不瞒你,还真不是全会。”薛眠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是在seven的舞台上唱别人的歌也不太好,反正就一首,我会跟乐队商量一下的,你们放心。”
  站在薛眠的立场上看,他之所以突然一改低调风格,主动请缨登台献唱的原因,的确只是觉得这么耗着不是个办法。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这一桌人,如果观众最期待的秦笛不能上场,这结果已经够让人失望,那至少得有个人站出去把安可顺利完成了吧?但如果秦笛通知乐队,取消这轮随机选出的安可,改用别的形式替代,薛眠不知道这算不算演出事故,现场的观众能不能接受。
  倒真没想过自己这么勇猛无畏的请缨上台,其中是不是有酒精上脑的缘故。
  所以酒壮人胆,在郑鹤沅他们还在你来我往的讨论谁该登场的时候,薛眠已经一言不发的给自己灌了满满三大杯。趁着酒意上头,视线模糊了,一会儿就看不清台下的人海了;胆子放大了,随他唱成什么样也不用担心被嘘了。平时贯彻良好的“低调”二字被酒精麻痹得暂时醒不过来,干脆一鼓作气,也省去了他人的为难。
  “好,”秦笛点点头:“我带你去后台。”
  薛眠放下酒杯,仰起头深深呼了一口气。说不紧张也不现实,多少还是有点怵的,但话已经出口,又没有更妥当的办法能解决问题,那就不问前路,只管走自己的吧。
  迈步离桌,擦身而过时垂在身侧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手握住。薛眠低头,费南渡也正好抬脸看过来,二人目光相接,费南渡率先开口,神情认真的问:“想好了?”
  薛眠心道就算没想好这会儿也来不及了,便没当回事,只挂着点笑脸玩笑道:“要是太难听,你们可得把耳朵捂好,出了事我可不负责。”
  费南渡依旧抬头看着他,然后淡淡一笑,松开手道:“去吧,好好唱。”
  秦笛带着人来到后台,那里应亦伦正在和工作人员商量演出最后的收尾,见秦笛出现,舒然一笑,举手朝对方挥了挥:“哥!”
  秦笛将人带到,没想到应亦伦对薛眠还留有印象,他记得当年南方小镇的某场音乐节,薛眠曾和他们一起坐飞机去到现场,虽然是被一个人带过去捧场的。而在那之后的几次场合里他们也见过几回,所以秦笛没多介绍,只叮嘱应亦伦道:“薛眠第一次上台,你们照顾点。”
  “我还以为会是你上呢,”应亦伦说话间不免有些遗憾,耸了耸肩道:“你还真是言出必行啊,说了不登台就真连台角都不碰一下。”
  “别啰嗦了,准备准备吧。”秦笛拍了拍薛眠的肩:“酒醒了没,一会儿没问题吧?”
  “肯定没问题,”应亦伦手插在口袋里歪着头笑:“那年薛眠不是还在你那录音棚里录过歌么?后来我们都听了,觉得简直惊为天人啊。”说着拿胳膊拱了一下薛眠的背:“欸,想好什么歌了没?”
  刚才往后台来的路上薛眠吹了几分钟的冷风,即便有点酒醉这会儿也给吹得差不多醒透了,朝秦笛摇摇头,说自己没事,然后给应亦伦报了一首迄今为止他唯一会唱的seven的歌。
  “成灰?”应亦伦颇是意外的笑了两声:“不是吧,这首歌好老了……你怎么没学学我们最近这两年出的新歌,可比成灰好听。”
  《成灰》创作于九年前,彼时薛眠已经和费南渡分手,也因为这个原因,对任何与费南渡沾边的人或物,他都选择了一刀斩断。包括秦笛,也包括seven。
  以前他是会听seven的歌的,虽然不经常,而且也只是单纯的听,并没去跟着学唱,可那之后他就有意识的主动避开了与这个乐队相关的所有消息。
  《成灰》是唯一的例外。
  当年,室友陈桦给他看了一个号称乐坛野外新人金曲集锦的视频,里面凑巧就有这首《成灰》。薛眠一开始没听出来这是谁唱的,只觉得曲调和歌词都很入耳,后来倒回去想看第二遍的时候才发现演唱者竟然是seven。
  工作人员准备就绪,秦笛站在后台就近观看。应亦伦带着薛眠准备登台,怕他紧张,上台前特地给他加油打气:“没事,这歌我虽然很久不唱了,但毕竟是自己的歌,你只要好好发挥,我保证不给你拖后腿。”
  薛眠被他逗笑:“你是专业歌手,应该我拖你后腿才对吧。”
  “嗐,都一样。走,上吧。”
  应亦伦不愧是天生的歌者,聚光灯下的他与后台慵懒闲聊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只见应亦伦手握麦克风朝台下再度沸腾起来的观众挥了挥手,用激扬的嗓音高声道:“大家久等了,谢谢。马上我们将进入的安可环节,我本人其实非常期待。大家都看到了,安可最后选出的和我合作的这位观众,此刻已经站到了我旁边——”
  应亦伦拍了下薛眠的肩,抓过他一只手扬起来和观众们挥手致意:“来吧!把你们的目光都看过来!他不是别人,也是我认识多年的一位老朋友。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等秦笛上台,但他已经在几年前选择了退出舞台,所以今天这样一个场合真的不适合他,也不该勉强他,希望大家能尊重他的决定。”
  “不过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现在站在台上的这位朋友,他的歌唱得非常非常好,不亚于任何一位专业歌手。你们要是不信,那就一会儿等着把双手借给我,把欢呼送出来吧!”
  “哇哦——!”
  “好帅啊!阿伦你是最帅的!”
  “阿伦我们喜欢你!”
  “安可!安可!我们要安可——!”
  万众瞩目的舞台上,绚烂的灯光从头顶、从身侧、从四面八方照射过来。薛眠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了一个暴风漩涡的中心,狂热的欢呼与尖叫声直冲耳蜗,那声音甚至带着一种无法描述的温度,将他刚刚平息下去的身体又一次点燃,顿时浑身热血沸腾,原先还有些紧张的情绪倏然间被扑得一干二净。
  他不是明星,也没登过台,做不到像应亦伦一样对观众的热情应付自如。但既然耳边能听到掌声和欢呼,那就证明大家对他的登台安可并没有排斥。心里的顾虑被消除,不由的跟着放开了心态,举手朝台下挥了一挥,收获一片响亮的“安可”海潮。
  应亦伦朝身后打了个响指,音乐开始响起。
  为歌曲伴奏的当然是seven其他几名队员,因为是最后一首歌了,大家都很兴奋,除了鼓手实在挪不了位置,其他几个队员都小跑着奔过来,分立在应亦伦与薛眠左右,将他们二人围在中间。
  应亦伦给了薛眠一个眼神,前奏在这时结束——
  当车轮碾过未破晓的黑
  烟火余烬碎裂在心脏里挣扎欲飞
  年少的誓言像破旧的收音机
  听起来已不再那么美
  但背负它我从没说过累
  激扬的音乐,强烈的节奏,一首老歌将台上台下千余人瞬间拉回到过去。那熟悉的却又已经许久没再唱响的旋律如今重新回荡在脑海中,回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与心里,如隔世般的震撼与感动。众人的情绪被逐次点燃,会唱的不会唱的都在这一刻敞开心怀引吭高歌,加入到大合唱的队伍中。
  是烈火叫嚣着让我一路向北
  把质疑烧在风里一把成灰
  扬起的尘埃它终将落地
  告诉我出走半生不后悔
  不后悔,成灰
  不后悔,我无所谓
  不后悔
  终将成灰
  成灰……
  演出是十点半散场的,比原计划拖延了半小时,收获的效果却超出了主办方之前的预期。
  后台师傅们开始进进出出忙着拆下灯光和布景道具,秦笛带着郑鹤沅去化妆间见应亦伦等人,薛眠坐在后台一张折叠凳上休息。不知道是不是刚刚那歌唱得太激动用力,他这会儿头有点昏沉沉,缺氧似的迷糊。
  仰靠在墙上闭眼休息,顺利完成了任务让他一下子卸了力,倍感轻松。耳边工人师傅们搬东西的声音忽远忽近的传来,薛眠缓了一会儿,再睁开眼,见两边摆着还没被搬走的架子鼓和电子琴。
  也不知道怎么了,脑子里快速闪过了一道亮光,薛眠扭过头盯着右手边的电子琴看了看。
  又看了看。
  然后鬼使神差的伸过手,在琴键上按了几个键,跳脱的音符“叮叮”响了两声,便又消失不闻。
  薛眠拉起椅子坐了过去。
  修长的十指落在黑白的琴键上,他低着头,神情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手,脑海里有个旋律逐渐浮出水面,从几个单调的音节,到连成一句,再到一长串,一段。
  是从没离开过记忆的一首歌。
  这歌有曲,有调,也有词,但没人听过。
  第一个音符按下,薛眠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他停住手,给了点时间控制住它,然后再伸过去,去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手随心动,一串舒缓灵动的音符从他指间徐徐飘出,像星河边的皎月,也像密林里的晨雾。薛眠闭上眼睛,一处不错地弹奏着,但他没开口和唱,只是轻轻的弹,慢慢的弹,把这段或许是用烙印的方式刻在骨子里的乐章一点一点释放了出来。
  直到最后一个尾音余音绕梁,迟迟不散。
  停下跳动的手指,薛眠睁开眼,有些出神的盯着指间这排黑白密码看了一会儿。
  全身的力气好像被在一瞬间给轻易卸去,微弯着背,像个从战场上冒死归来的残兵。
  薛眠深深的呼了一口气,蓦地抬起头,却撞上几米之外投来的一束深沉目光。
  费南渡立在那儿,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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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本章节故事就结束啦,明天开启新篇章,嘻嘻(#^.^#)
  ——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