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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竹马 > 笙曲12
  一场叫座的演出往往都有安可环节。安可,即观众热情高呼歌手返场加演,但加演曲目不会太多,一到两首算是正常。
  seven作为小众圈子摇滚乐队,虽然不比国内外某些一线组合来得红,但也有自己最忠实的听众,微博粉丝数已近五百万,所以人气颇高,这一刻安可的呼声更是喊得此起彼伏。
  主唱应亦伦是个酷帅男人,一众乐手里属他外形最抢眼。应亦伦手挂在麦克风架上虚搭着腰,一个半小时的连续演出让大家都有点喘,特别是他一路唱下来就没停过,自然是最累的那个,但也乐在其中。
  “今晚的安可换个玩法吧,”应亦伦甩了甩头发上的汗,朝舞台下面的观众比了个“1”的手势:“我要找一个人,请他上来跟我一起完成这最后一首歌。你可以唱,也可以只弹奏让我来唱,都ok。大家觉得可以吗?”
  “好!”
  “wow!太酷了!”
  “安可!安可!安可——!!”
  台下早已经人声沸腾,应亦伦的一番话使得气氛被推向了一个不在预料内的小高峰。一些小姑娘们激动得手舞足蹈,有举着酒瓶高声尖叫的,也有拿着灯牌荧光棒冲到舞台下往台上扔的。大家多多少少都喝了点酒,激动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被完全释放了开来。
  “什么呀,”郑鹤沅抱臂起身,有些哭笑不得的朝秦笛道:“诶,现在的阿伦怎么这么会来事,安可还不忘互动宠粉?啧啧,果然是比当年的你有情趣多了啊。”
  “又来,”秦笛哑然失笑:“好坏我都退出了,就不能不提当年?”
  “偏不,”郑鹤沅挑着一边眉毛扭过头去看他:“我就是不高兴。为什么你就没有这么好玩的时候?不行,你得还我,让我也看看你这个冰块脸问我们观众主动要掌声的样子。我要把你彻底拉下神坛。”
  “胡闹。”说是胡闹,可脸上却不见半分愠色。秦笛伸过手,在郑鹤沅腰上轻轻拍了一下:“坐下好好看。”
  那一头薛眠撞见这二人打情骂俏似的斗嘴,可能是酒喝多了后劲翻上来,脸上又红又烫,眼眶里也总是湿热湿热的,就像打完哈欠后眼底冒出的那一层水膜,雾润润的,看人的时候仿佛都浸在水里,模模糊糊又忽远忽近。
  从舞台上打下来的追光灯正跟着应亦伦数数的节奏往观众区扫去,想要抽一名幸运观众,方法得够随机才有意思。只等蒙着眼睛的应亦伦数到哪个数叫暂停,灯光打在谁身上,谁就有这份荣幸能和偶像合作安可了。
  十个数的倒数时间,七八束白色追光灯在偌大的观众区里无规律的扫过,时而东北角,时而西南角,时而照在站台区,时而又落到座位区。
  最后三个数终于响起,烘托气氛的紧密鼓点也跟着“咚咚咚”的从音响里敲响传出。应亦伦手搭在蒙住眼睛的眼罩上,随着一声响亮的“一”喊出,所有追光灯在这一刻汇聚成唯一的一束巨大亮光,投落在了幸运的座位区。
  “让我们看看这位观众是——”
  摘下眼罩的应亦伦眨了眨眼睛稍微适应,随着灯光找看过去,整个观众区的人潮该站起的站起、该踮脚的踮脚,目光全都不约而同的往光源处投去。
  “就是你了,”应亦伦微笑一指:“二排五号桌,请上来吧!”
  巧了。
  二排五号桌正是郑鹤沅他们这桌。
  白色光束从天而降,整张圆桌都被罩在其间,万众瞩目的焦点须臾间便聚拢到了这一桌的四个人身上。
  应亦伦人高马大,微微往前倾了点身体,胳膊松松的搭在麦克风架上,举着话筒对台下笑:“哇哦,一点意外的惊喜啊,被选中的这桌观众里……好像坐着一位我们的老朋友。”言毕手一伸,做了个“请看”的手势。
  秦笛退出seven不过三年,但在团时间却长达九年,资历稍老一点的粉丝不可能认不出他。刚刚一直没人发现观众区里居然坐着这位乐队老马,只能怪灯光太暗,要是有人知道当年被称为“seven之魂”的前队长秦笛竟然就坐在他们旁边,只怕早就扑过来喊着合影留念要签名了。
  随着应亦伦的这一指,全场还有谁没把目光投向这一桌。从小范围的窸窸窣窣推推嚷嚷,到蔓延至最外围站台区的一声声激动呼喊,声音迭荡鼎沸就像潮水一样推过来,细分辨,那里面只重复着一个名字——
  “秦笛!”
  “秦笛!!”
  “秦笛!!!”
  秦笛当然听到了,也看到了。他靠坐在座位上,抬手朝舞台上的应亦伦轻轻挥了下,脸上噙着抹淡淡的笑。
  工作人员反应快,眨眼就递来了一支话筒。秦笛接过来,回首朝四周人群也挥了下手,然后起身举起话筒,一手插在口袋里,看向舞台道:“很高兴今天能来现场。首先要恭喜seven,今晚的演出非常精彩,大家都很棒。”
  “wow!秦笛好帅啊!”
  “他声音好好听,跟阿伦的一样好听欸!”
  “天呐,秦笛是不是要上台表演?要是去表演,那是不是就算阔别三年后seven的第一次大合体?”
  围在近处的人群尤为激动,有说话的,有拍照的,还有跃跃欲试着想要冲过来求合影的。秦笛微笑的看了看人群,然后转身向舞台那边继续道:“而这个安可尤其棒,因为连我也有四分之一的机会被选中了。”
  “哈哈哈哈……”人群一阵骚动哄笑。
  “秦哥知道大家都很期待接下来的安可,”台上应亦伦招了下手,笑着去接话:“所以不如把这四分之一给放大一下,今晚的安可就是秦哥了,大家觉得怎么样?”
  大家以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做出了回答。
  “安可既然是随机,这样否决掉其他三位的上台机会,恐怕不太好。”秦笛语气温和,顿了顿,略作思索后道:“不如给我们几分钟时间商量,稍后给大家一个人选。”
  应亦伦但笑不语,转头去问台下观众答不答应。观众们有起哄说就要看秦笛上台的,也有说得尊重秦笛个人意愿的,毕竟被抽中的人选的确是四个,总不能厚此薄彼的无故涮掉其他人的公平机会。
  后台放起了暖场音乐,人群的目光暂时从这一桌移开。秦笛将话筒交给工作人员,刚一落座就被郑鹤沅瞪着眼睛看过来,气呼呼道:“你上啊?”
  “不上啊。”秦笛一脸无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你不上谁上?”郑鹤沅今天穿的是便装,也没有化妆做头发,不似平时在镜头前西装领带的精英模样。加上刚刚聚光灯照过来时他反应迅速的用手挡住脸,所以没人发现这里其实还坐着一位大名人。
  “说了不再登台,就一定不会再登。”秦笛放下酒杯,忽然转过脸去看费南渡:“不然你上?”
  这一场下来,自始至终费南渡都仿佛抽离在外。任周遭哄闹,任灯光照来,任应亦伦在舞台上将他们指出,任自己暴露于上千人的灼灼目光中,他自岿然不动,慢条斯理的只管喝着杯子里的酒。
  然后低下头点了一根烟,嘴角上扬着笑了一下:“你敢。”
  秦笛当年做告别演出时曾站在舞台上对所有人说,这场表演结束后,他将永不登台。所以哪怕今天是以安可的形式站上去,他也不会答应。至于费南渡,那就更不可能上去了,不过是句消遣的玩笑,秦笛当然清楚,笑着拍了他肩膀一下。
  那么郑鹤沅呢?
  呵,还用问吗,他要是能上台,刚刚还捂着脸干嘛。公众人物最怕的就是花边新闻,虽然没谁规定主播台上的主持人下了班不能泡酒吧看演唱会,但要登台献唱这么招摇,保管明天天还没亮小道新闻就已经满天飞,到时候且得被台长请去喝早茶。
  “不然你去跟阿伦说一声?”还捂着半张脸不敢露面的郑鹤沅不禁泄了气,凄哀哀的朝秦笛喊话:“玩过头就没意思了。你让他们多唱两首当安慰粉丝,放了我们这桌吧。”
  “我去。”一个明显带着酒意的声音突然响起。
  郑鹤沅错愕间回过头,见薛眠扶着桌面站起身,脸颊泛红,眼神飘忽,眼睛却出奇的亮,目光在同桌三人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大义凛然的丢下一句:“我上。”
  要按郑鹤沅的描述看,这人这会儿已经踉踉跄跄立地不稳,但话倒是说得挺溜,思路也清晰,并不像一般意义上的“醉酒”,只不过是被酒精暂时麻痹了控制身体协调的神经,但清醒的思维还是给他留下来了。
  “……不是吧?”郑鹤沅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跟着起身扶了一把:“你愿意上台?看不出来薛眠你胆子还挺大啊……欸,那回头邀请你再上一期我的节目吧?跟上台唱歌差不多,只要不怕暴/露在大众……”
  “小沅,”秦笛适时出声,把已经跑偏的话题拉回来:“你的节目先放放。薛眠,你确定要上台?”
  “确定啊,”薛眠冲郑鹤沅笑了一下,拍拍他的手示意不用扶了,拿起酒杯将剩下的小半一口饮尽,朝秦笛道:“早唱早结束,这么拖着也耽误时间,那就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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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歌手薛眠登场——呱唧呱唧~~~
  好滴,今天还有一章,稍后见!
  ——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