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年面不改色心不跳:“朋友。”
“哦哦,”医生顿了顿:“他这个情况,最好还是有家人盯着。还有吃的东西。最好是家里自己做的,毕竟外面买的那些东西。糖盐一般都会放的比较多。”
余年淡淡道:“好,我知道了。”
医生听他这么说,便不再废话,点点头放心离开。
余年看看时间,才凌晨五点多,估摸着闫子宋应该不会这么快就醒。于是回家打算给他做个粥。
余年并非不会做饭,可他毕竟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自然是不可能会做中式菜。好在熬粥还算简单,算是入门级的。
他在网上查了下需要用的食材,估摸着这个点超市都没开门。不过有一些菜市倒是会很早就有些农民挑着扁担菜篮来卖,所以就去了附近的一家菜市。
这个点。菜市也是刚刚开张。
嘈杂,却又温馨,充满了烟火气。
余年还是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地方。虽然说看着乱糟糟的。环境远不如超市。可这些农民卖的菜看着却比超市新鲜得多,价格也便宜很多。
余年一口气挑了不少适宜养胃的菜,又买了锅碗灶具回家,开始按照攻略煮蔬菜粥。
……
两小时后。余年将热气腾腾的粥放进保温桶,重新回到医院。
走进病房的时候。闫子宋刚刚醒来,看着病房里的一切,整个人都是懵的:“我这是怎么了?骨髓移植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我还记得我去酒吧来着……”
“呵,你还知道你昨天刚做过骨髓移植?!”
余年冷笑着坐下来。
“刚做完手术就跑去喝酒,怎么着,你是觉得你这身体钢铁打的,还是一天不喝酒你就会死?”
闫子宋:“……”
大家都是年轻人,干嘛这么暴躁嘛。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理亏,所以没跟余年还嘴,而是将话题随便一转,正好看到他手里拎的保温杯,便问道:“这是什么?”
余年也不再说什么,直接打开保温桶,将粥盛出来。
其实按照余年的本意,是真打算就做个蔬菜粥,可想到闫子宋这货是个实实在在的肉食主义者,一顿没肉都要闹革命。
怕他不肯好好吃,所以余年最终还是加了点鸡丝进去。
“鸡丝粥?好香啊!”
闫子宋尝了一口,非常给面子:“哪家买的?味道真不错。”
余年黑漆漆的脸色总算好了一点。
吃你的吧,话这么多。
闫子宋:“……”
既然他不肯说,闫子宋也懒得再问。
毕竟他不过也就是随口一问,也没打算真的去那家买粥,毕竟像他这样的人,吃饭都是无肉不欢无辣不食,喝粥什么的偶尔一次就行了。
但,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
闫子宋在医院住了四天院,就足足喝了四天的粥。
好在那家粥店品种还挺多的,除了鸡丝粥,还有皮蛋粥、猪肝粥、鱼肉粥等等,味道都很不错,让他勉强还觉得可以接受。
出院这天,闫子宋伸展了下手臂,感慨了一句:“总算不用再天天喝粥了。”
话刚说完,就被主治医生打脸了。
“谁告诉你的?接下来这半个月,你都要尽量以粥为主食,菜也尽量吃容易消化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