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般皆下品,唯有读籍珍贵,一般人家根本就买不起,想毕这点乾公子应该比我知道的更加清楚吧!”黎木喝了一口茶慢悠悠的说。
“然!黎兄字字精辟,在下佩服!那不知黎兄有何高见。”之前的莫欺少年穷,如今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一字一句都是经典,意味深远,乾丰细细品味不等不佩服,那么对于这借书又不知道有何解释。
“乾公子谬赞,我想乾公子家开书店图的不是财而是名吧?”黎木再问。
“然也!”这书籍卖得高,但是成本也高,而且卖的人来来往往也就这么几个,根本就赚不到多少钱,乾家之所以开这书铺就是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
第10章心中定断【求收藏!求推荐!】
“既然不是为财,那我这借法便直说了,很多人读书人最终无法出人头地,不是因为本身不聪明,而是因为没有书籍可看,无法了解更多,他们的知识面自然也就贫瘠,而贵书铺能够一个平台将书籍借于那些贫困子弟,只收取一定费用,或者还可允许一些贫困书生摘抄,将来若是有人出人头地,自然会记得贵书铺的一份人情。”
没见到这位乾丰的时候黎木自然也不会这么说,但是见到这位满身书卷气息举止又大度有礼的少东家时黎木遍有了猜测,在对于一个读书人而言古代名声比钱财更重要,像这位一看就是出身大家,重名而不重利。
“妙!黎兄所言极是,不知黎兄此次前来需借何书?”乾丰不仅不笨反而相当聪明,听了黎木的建议顿时拍手叫好,古代读书人最重名声,如果这番举措施行,定然能够在这贫寒子弟中博得好名声,况且只借阅于书铺而言也没有损失,买得起的人自然会买。
“我想借阅地志一类书籍,想知晓我国各地风土。”黎木这次来书店就是想要了解一下周边的地理,也想要了解一下这个百盛国的一些情况,他也好确定自己离开这里后往哪里去更合适自己。
“这事好办,去给黎兄取《地理志》和《游云杂记》来。”乾丰博览群书,黎木一说他就知道对方想要什么样的书了,便吩咐掌柜的去将书籍取来。
掌柜的听了乾丰的话,便转身离去,很快就将,这两本书拿了上来递到了乾丰的面前。
“今日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就作为谢礼赠与黎兄。”乾丰将两本书推到了黎木的面前。
“那我便却之不恭了!”黎木现在确实需要这些书籍也好让自己更快的了解这个世界,也不推辞。
“甚好!甚好!”黎木这样爽快的性格让乾丰更加开心了。
黎木和乾丰在包间里又聊了一个时辰,直到日头偏西,黎木才意犹未尽的和乾丰道别,他和乾丰可谓是相谈甚欢,这人虽是书生却并不古板,能够融会贯通又博学多才,涉及方面也非常广泛,与他的交谈中让黎木更加清楚的了解了现在这个国家的情况。
百盛国的大多情况都与中国古代的汉朝相似,东面临海,西面塞外各国,南有南疆苗族,如今与百盛国大战的便是西面各国的联合势力,对方骁勇善战已经攻下百盛国六座城池,十分嚣张。
与乾丰辞别后,黎木就到镇口找到牛车慢悠悠的返回,脸上带着淡淡笑意,心情十分愉悦,这次出来,他的收获颇丰,他已经决定逃离后的方向,他要南下,去江南。
丰镇位于百盛国西面中部的华天城,虽然当下看似安宁平静,但如果这场仗继续打下去,很有可能殃及到这里,还是十分危险的,战乱最苦的便是百姓,黎木前世虽是想要当个军人,但是他想要效忠的是中国而不是现在这个百盛国,当下他只想要先找个好地方有个落脚之地过安稳的日子,不希望被这战火波及。
按照黎木前世经验,论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自然要数江南一带,就算是战火也很少会殃及,既然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和前世差不多,黎木觉得还是去江南好,江南是鱼米之乡,很多方面定然比这西北强。
第11章跑路【求推荐,求收藏!】
黎木已经确定了去处,心中更是充满了希望,只要离开这里,他就可以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想要让他当作女人一样嫁出去,门儿都没有,尤其是想到要他一个大男人来生孩子,光是想想,黎木就觉得受不了。
黎木打算好了,他手腕上的孕痣本就淡,到时配置点草药将孕痣遮掩住,出去后谁都不认识他,再加上他的相貌身材,谁会当他是哥儿?到时他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想着以后的美好生活,黎木走路更有劲了,今天是十五,这边十里八村会有一个赶集会,林荷一家子都会去热闹热闹,当然黎木不再其中,林荷要黎木留下来看家干活,还说什么要他乖乖听话,会给他买点好的嫁妆。
黎木听了心中嗤笑,但是却还是不吵不闹的留了下来,当然,黎木可不准备留下来干活,而是要打包一下准备跑路了!
之前硝制的皮毛也已经在前两天被他找机会带去镇上卖了,由于他制皮的手艺好,光是那些兔子皮他就卖了二十两银子,黎木的运气也很好,他还抓到了两只狐狸,这两只狐狸皮可是让他卖了高价,整整一百五十两,有了这些钱,黎木下江南的路费算是足够了。
不过走之前,黎木还要进山一趟,他越走越深,越走越偏,一路上他凭借着丰富的经验避开了大型野兽,大约是走来一个时辰,几乎快进入这座山脉的最深处了他才慢下来,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经过这二十多天的锻炼以及他时不时给自己开小灶,黎木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这具身体的素质越来越好,甚至在这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内,他的个头又蹿了蹿,已经有快接近一米八了,比林荷的小儿子还要高出了那么点,十六岁的小伙这个身高就算是在男人中也算是拔高的了!对于这点黎木非常的高兴,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他要拥有一个健康的身子才能更好的跑路。
黎木细细的看着周围,突然像是找到了什么,面上闪过一丝惊喜之色,而后便大步跨了过去,蹲下身子确认自己没有找错后取出工具,黎木开始挖土,这里阴凉湿润,土质也比较松,因为没有专业的工具,黎木挖的很是小心,一点一点的往下挖,足足过了半个时辰,黎木才将他要的东西挖了出来。
当整颗人参展露在黎木面前的时候,黎木也是惊呆了,他手中的这颗人参已经具备了五形,简直就像是个人参娃娃一样,这样的山参根据黎木的经验已经最起码有七八百年百年了,算得上千年人参了,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救人命的!
黎木已经大概能够猜到这支野山参的年龄会比较大了,却没有想到会如此之久,要知道人参七两为参,八两为宝,他手中的这支人参足足有一斤多,完全可以称为参王了!看着手中这颗人参娃娃,黎木裂开嘴笑了起来,这颗人参是他一次采药的时候偶然看到的,当时没有采一是没有工具,二是人参太过贵重,他怕自己采回去万一被林荷他们发现就亏大了,而放在山洞里他也觉得不合适,便干脆没挖,打算等自己离开前来挖走。
小心翼翼的将人参收起,黎木步履轻快的下山了,他没有再回林荷家,而是直接往镇上去,将之前定做的军刺取了,再买点干粮就跑了。
一路上,黎木哼着小曲,格外的惬意,他仿佛看到了美好的生活在向他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