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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我在七零当炮灰 > 第17节
  要知道,军区里赏识陆维东的可不在少数,和他同龄的领导子女也大有人在,何必选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乡下姑娘呢?
  “你倒是相信他!”秦晓云摇摇头,她还真说不准清萱这是相信陆维东呢,还是没把陆维东放在心上。
  如果秦晓云碰见了林建国的爱慕者,她是一定要弄明白林建国对对方的态度,并且醋上一醋,好叫林建国得知同一切爱慕者划清界限。
  “你瞧瞧你,也要多上点心,免得东子被哪个小妖精迷住了,以后看你怎么办!这男人啊,都是嘴上说得好,肚子里都是一堆花花肠子!还是要多注意些!”
  “我知道的,所谓山盟不过是泛泛之谈,当不得真。”清萱郑重地点点头,这个她可清楚了,就说她祖父吧,据说是对先皇后也就是她祖母是一往情深,结婚呢,还不是不住地往后宫纳后妃,她有的叔叔比她弟弟还小呢!
  秦晓云:??我到底劝了什么东西,让你一脸赞同?我那是让你多盯着你丈夫点!不是让你心境洒脱啊!
  第三十九章 维系
  时间过得飞快,随军也有好几个月了。从清荷未绽,到金桂飘香。
  转眼就是中秋了,饭店要准备的东西也很多,清萱还是抽空拉了秦晓云一起去百货大楼采买中秋节礼,除了陆维东的一些领导,还要给老家的寄一些回去。虽然每个月都有寄钱给陆大中夫妻两个,但是过节嘛,额外送点东西,这是做晚辈得心意。再说,林翠莲和张燕对她都还不错,清萱觉得有必要表示表示。
  人情往来,秦晓云是并不排斥的,但是一想到要给林建国的父母兄弟寄东西回去,心里就很不舒服。在林婶看来,她并不是一个严苛的婆婆。可是在秦晓云眼里就不一样了,林建国是长子,他弟妹都有孩子了,林建国这个最大的儿子还没有孩子,林婶明里暗里都在指责她这个当儿媳妇的是个不下蛋的母鸡,又四处宣扬她好吃懒做,就好像身上全无优点一样。可林婶也不想想,林建国在部队,常年不回家,她要是三年抱俩那才不正常呢。
  夫妻两个长年分居两地,感情不深,林建国又是个孝顺的,秦晓云在林家待着简直是有苦说不出,要不然上辈子也不会轻易地就被一个人模狗样得渣男一勾搭,就生出离开得心思。秦晓云知道自己上辈子做得不对,最后落得个凄惨下场也是咎由自取。可是,重来一次,秦晓云也做不到对林婶言听计从,做个婆婆眼里的好媳妇儿,贤惠持家,无怨无悔。她是对林建国有愧,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会很,但是可不觉得欠了林家的!所以这辈子,林婶愿意说她好吃懒做,那她真的就不下地干活,反正她做小生意也能赚钱,何必要累死累活在地里刨食儿呢!
  “建国每个月都寄津贴回去呢!都是些吃食,有钱,不是一样能买?”虽然有秦晓云劝,要多为自己小家着想,林建国每个月还是会把自己的津贴寄回去,只是比以前少了一些,若非那么大一个饭店杵在那里,以林建国的津贴,两个人过日子还是要过得清苦一点的。
  陆维东也会寄钱回家,只不过这份量绝对抵不上林建国的。陆维东把这份钱当作是给父母的养老款,剩下的肯定是要维持自己小家生活的,并且还要能让自己媳妇儿舒舒服服过日子的。要是全寄回家了,他难道让媳妇儿养家吗?
  和秦晓云熟悉起来,清萱也清楚了林家的一些事情,林建国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寄回去的钱有许多被林婶夫妻补贴给了小儿子,日后还真的能找父母要回这笔钱?还不是都打了水漂!秦晓云是真不想让林建国养这一大家子,可是又无计可施,谁让这个男人孝顺呢,说父母养大他也不容易。
  “可是,云姐,你才到这里半年,本来姐夫寄回去的津贴就少了,你过节再不找补点,恐怕林婶和林叔会对你心生不满哦!”买一点节礼其实花不了多少钱,重要的是个心意,这个心意不管是真是假,送出去了大家面上都好看。
  “哼!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还能怎么不满?”秦晓云一想到林婶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模以及背后的阴阳怪气,心里是不痛快。
  平时秦晓云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态度,对将来之事颇有见解,没想到还会在这种事情上闹脾气。清萱笑道:“到时候姐夫夹在你和林婶之间可不好做哦!”
  清萱要寄东西回去,秦晓云却没寄,都在同一个大队的,林婶和林翠莲两个人又熟,这两下一对比,林婶肯定会对秦晓云不满的。两个人还在合伙呢,清萱可不想闹这种乌龙。
  这么一说,秦晓云也有些犹豫了,林建国哪里都好,就是太过正直和孝顺,这一辈子他们俩得感情比上辈子好很多,虽然谈不上生死相随,好歹也是夫妻和睦,秦晓云也不忍见林建国为难,反正买一点中秋节礼,对她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就顺势点头,“要不是顾着你姐夫得面子,我才懒得给他们买东西呢!”
  “行,那我们先去看看买点儿!”清萱点头,淡然道。
  两个人买的东西是差不多的,秦晓云本来不愿意花心思,但听进去了清萱的话,觉得自己有必要多表现一下,寄钱回去别人都是看不见的,哪里抵得上大包小包来得震撼,也就跟着清萱一块买了月饼桂花酒之类,还买了一些华而不实的小玩意儿,保证让林家的那几个小孩有出去炫耀的工具。
  东方红大队,陆大中骑着自行车晃悠悠地往家里赶,林翠莲坐在后座上怀里还抱着一个大包裹。
  路上有人问:“陆大叔,陆婶子,这是买的啥好东西呀?”
  问话这人同林翠莲年纪差不多,但是论辈分算,她嫁的是人比陆大中低一辈,见面要叫叔婶的。
  “哎哟,这哪是我们买的!这是英子在德州买了月饼啥的大老远地给寄回来!”林翠莲笑眯眯地抱着沉甸甸的包裹。月饼其实还是个稀罕玩意儿,买一个月饼的钱可以买两个烧饼和一杯豆浆,很多家庭会选择自制月饼。
  “咱们县里啥买不着,还大老远地寄回来!”问话人语气酸溜溜的。她儿子跑到县里上班了,逢年过节的也不回家看看,就好像当了老丈人家的上门女婿一样,见到别人家儿子儿媳这么孝顺心里就很不得劲儿。
  “这是我们东子和英子孝顺!大老远的,还记挂着家里人呢!”林翠莲面上带笑,这人说话就是酸,自个儿儿子不孝顺,还想着别人儿子也不孝顺吗?
  不过林翠莲也不是那种特地往别人心口捅刀子的,不再多说什么。
  回家后,林翠莲把包裹打开,一大盒包装得十分精美的月饼,有鲜肉馅的,有火腿五仁馅的,都是当下十分受欢迎的类型,还有几瓶桂花酒。
  桂花酒酒精含量很低,基本上可以当作饮料来喝,很适合在中秋的时候,一边赏月一边吃月饼喝桂花酒。
  除此之外,还有带给家里三个小孩子的礼物,陆杏花和陆梅花姐妹得到的是一个九连环和一个五颜六色的毽子。陆小宝的就是一堆五彩透明的玻璃球。
  这些小玩意不值几个钱,贵在心意,知道自己喜欢的婶婶还不忘给自己带礼物,小姐妹两个都很开心。
  陆家这边皆大欢喜,林家那边氛围也不算太差。林婶去邮局取了秦晓云寄回来的大包裹,心里存着的不满也少了一分,觉得这个儿媳妇还是懂事的。
  可喜可贺,维持婆媳关系目标达成。
  第四十章
  转眼就是中秋了,部队里除了发放节礼外,还组织了大型的活动,其实也就是部队的许多人聚在一起,请来文工团的人来唱个歌,跳个舞,表演几个节目,然后一起热闹一下。
  中秋当天,营地里是停了训练的,除了那些回家团圆的,其他人都是聚在一起,好生热闹一番。
  这么一场大型活动,都是要早早过去准备的。
  “晚晚,好了么?”今天陆维东穿的是常服,军装笔挺,显得格外精神俊逸。
  清萱正在镜前梳妆,纤毫毕现的镜子中是一张如花美人面,美人柳眉微蹙,似是远山笼雾,平添一股似真似幻的美态。清萱纤长如玉的手指轻轻抚上肤如凝脂的脸庞,这张脸与她本来的相貌越来越相似了啊!
  别人会以为是到市里长了见识,越来越会穿衣打扮,也显得更加好看了,可是没有人更清楚,这不是打扮的问题,就算是在乡下,她刻意低调,也不会往俗气方面装扮自己。发生变化的是这张脸,几乎要与她原本的容貌一模一样了。
  莫非是,人的灵魂会影响躯体的长相么?清萱不得而知,但是看着真正属于自己的脸,还是觉得开心的。
  听到陆维东催,清萱软软地回了一句,“就好了。”
  清萱已经换好衣服,脸上也是干干净净的,似乎未施脂粉。
  这个年代,胭脂水粉几乎是匮乏,涂了口脂,都可能被别人说是招摇,不安于室。清萱是不会同大环境过不去的,因此只是擦了雪花膏,剩下的就是头发了。
  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温顺地披在身后,“维东,你看我今天梳什么发型好看?”
  其实不管梳什么,都不可以梳那些繁复漂亮的发型,她好些鲜亮的首饰一个都不能戴。
  “你梳什么都好看。”
  清萱今天穿的是一件宽松的白色毛衣搭配墨蓝色的波点长裙,很清新的穿法。陆维东私以为,像他媳妇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是真的梳什么发型都好看。
  “哼!想都不想,好声敷衍。”小姑娘不满地撅起嘴,回答得太快,一点都没有思考。
  “哪有?我们家晚晚长得这么好看,梳什么发型都好看!”陆维东表示十分冤枉。
  “真的啊?”清萱眉毛一挑,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朝陆维东勾勾手指。
  陆维东同志连忙上前,小姑娘柔若无骨的手攀上陆维东的脖子,娇软的声音像是浸在了蜜罐里,甜丝丝的,“那你说我是以前好看,还是现在更好看呀?”
  “现……”陆维东被这声音蛊惑地有点找不到北,刚想说,突然浑身一凉,怎么感觉像是要掉陷阱里了?“以前好看,现在更好看!”
  “那你是喜欢现在的我,还是以前的我呀?”清萱还真是好奇,当初陆维东愿意和李建英结婚的原因,现在人讲究民主啊什么的,结婚前也多会相看,也算是有个基本了解。
  陆维东既然愿意结婚,那说明对李建英也有一定好感的吧?
  “只要是你,我都喜欢!”陆维东答得郑重。
  “那结婚前呢?”清萱笑吟吟地问道。
  结婚前?陆维东却猛然一愣,结婚前是真的没什么印象了。当时,林翠莲带他过去时,也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那姑娘低着头,很是害羞的模样,连长相都没看清。
  当时陆维东是没有结婚的想法的,但是父母催得急,又说相看的姑娘勤快踏实,适合过日子。既然父母都愿意,他也就顺水推舟了。
  “结婚前,我似乎没看清长相,娘那不是催着我结婚嘛,既然娘满意,我倒是没多大意见。”那时陆维东的想法就是,大不了就当家里多养个人,他本人对婚姻是没有任何想法的,如果可以,一辈子不结婚最好。
  “就咱们结婚当天,我才看清你长什么样子。”那时小姑娘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双明亮的眼睛略带羞涩地看着他,眉目温婉,娇美动人。
  他当时就想,结婚,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晚晚,如果能早点遇见你,我肯定要早早地娶了你!”
  陆维东捧起少女娇嫩的脸,像是捧着什么易碎的绝世珍宝。
  清萱心情复杂地抬起头,撞入他眸中的无限柔情。
  原来,他真正第一眼见到的人是她,如此甚好。
  这个人啊,说话还真是直接。可若是他早点遇见李建英,他娶到的人还会是她吗?
  说晚不晚,只有在那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她与他才能遇见吧。
  “不需要很早,早一点晚一点,都不一定是这个结果,这个时间刚刚好。”早一点,不是成婚当天,她会想办法推掉婚事,晚一点,已经做了原身丈夫的陆维东,她怎么可能接受?
  少女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柔和,不知为何,陆维东总觉得她看他的眼神多了一分释然。
  心上之人就在怀里,柔情似水,陆维东心念一动。
  轻轻的一声“嗯”消失在唇齿间,分开后,少女已是脸色通红,粉嫩的樱唇像是涂了一层胭脂。
  “刚才还在催我么!如今又来闹我!哼!走开,我要梳头发啦!”清亮的杏眼如秋水含波,这一眼瞪过去着实没有什么威力。
  “打算梳什么?我帮你?”陆维东拿过梳子,帮忙把刚才弄乱的头发梳理通顺。
  “刚才还问你呢,不是说我梳什么都好看么?”清萱没有拒绝陆维东的自告奋勇,虽然她很怀疑陆维东能有什么好手艺,不对,有好手艺那才叫不正常呢。“唔,今天不要把头发盘起来,想梳辫子!”
  清萱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出几朵刚买的发饰,其实就是几朵蓝色的小花,很配她今天的裙子。
  “要梳好看一点哦!今天可是大型活动,要是不好看,我可不依!”
  陆维东一口应下,扎辫子嘛,按照道理来讲,应该不算太难。
  不算太难的陆维东同志,在忙活了一阵后,成功得到嫌弃。“陆同志啊,你这手艺不行啊!”
  “额……这纯粹是没经验!晚晚,你相信我,下次一定可以的!”重点是,给媳妇梳头发的感觉还不错。
  清萱拆开被编的乱糟糟的头发,打顺,很快编了一个松松的单辫,几朵蓝色的小花错落有致地分布在辫子中,清新甜美。
  “我们可以出发了。”
  “好!”十指相扣,出发前去会场。
  第四十一章 闲话
  驻地人数众多,即便是部队最大的礼堂也坐不下那么多人。因而,举办活动的场地是部队中央礼堂前的一大片空地,简而言之就是个露天的。
  原本的空地如今已经搭好了台子,后面扯上一大块幕布,供演出使用。
  礼堂里面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文工团的女兵们在进行后台准备。剩下的一部分则是军嫂们在准备晚会需要用到的吃食点心。
  陆维东和清萱携手而来,礼堂里面已经十分忙碌。
  几十个军嫂在那里忙得热火朝天的,剁馅的剁馅,和面的和面。这是在准备饺子,北方人过节,有一个传统,很多节日都少不了饺子。
  同样打扮得美美的秦晓云正围了围裙,坐在那包饺子呢,看到清萱连忙挥了挥沾满面粉的手,让她过来,“英子,这儿!”
  “那我过去帮忙了!”清萱松开手。
  只是包饺子而已,没有什么创造性的环节,陆维东十分放心地让清萱过去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