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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抗日之兵王传奇 > 第627章 克丽丝要回家
  克丽丝要走,郑金凤心里说不清啥滋味,其实真的希望克丽丝滚回国去,这样就不用整天惦记她的男人了。
  可是克丽丝有多重要,几乎所有的重要项目,都是有克丽丝完成的设计,别人不清楚,作为特务营的女主人,作为除了刘杨之外,唯一一个能了解全部的人,克丽丝的重要性她也同样清楚。
  “小姐,这外国女人终于要走了——”秋菊一脸轻松地笑着,作为丫鬟,自然和小姐一条心。
  只是郑金凤却没有多么高兴,反而紧皱着眉头,瞪了秋菊一眼:“胡说,虽然我讨厌克丽丝,但是却知道特务营少不了她,她真要是走了,那可是天大的损失。”
  秋菊啊了一声,似懂非懂的看着郑金凤,吐了吐舌头也不敢乱说话了。
  郑金凤没有继续理睬她,眼光望向窗外,如果是以前的郑金凤,自然不会考虑这些,但是见识了机械厂何必轻功长生产出来的那些机械,郑金凤才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科技就是生产力,这话是刘杨说的,郑金凤深以为然。
  别的不说,就说机械厂生产的犁,同样用一头牛,原来老百姓的用的犁,一天也耕不了两亩地,但是机械厂出来的犁,却能在一天里耕五六亩地,这就是差距,同于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人力,却干了更多的事情。
  还有已经制造出来的拖拉机,虽然还是那么的简陋,但是耕地的时候却那么有劲,如今在宜兴和长兴已经出现了西山机械厂出产的中华拖拉机,虽然模样很丑陋,看上去还想拼凑起来的东西,但是却已经可以用力,第一台发动机就是克丽丝造出来的。
  尽管这个东西还很不完善,或者说还很落后,与先进的美国德国日本不能比较,但是在中国,却是很先进的,看看能比得上沈阳兵工厂出产的卡车,其意义非凡。
  这种人才能放她走吗,可是强留不可能,克丽丝得性子很烈,这一点郑金凤看的明白,如果强留的话,留下来也没有用,克丽丝是不会屈服的,即便是留下人,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作为,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克丽丝要走,想要挽留怎么办,好像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郑金凤有些烦躁,算来算去也算不到克丽丝要走,自己整天防着,还让春梅跟着刘杨,结果问题出在这了。
  克丽丝要离开的消息,冲淡了刘杨回家的喜悦,郑金凤一直在思考怎么挽留克丽丝。
  如果是小家子女人,绝对不会挽留克丽丝的,但是郑金凤不是那种女人,郑金凤凭什么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可不单单是因为水军是她的嫡系,也不单单是因为他是刘杨的女人,而是因为郑金凤敢上阵杀敌,而且做事比较公允。
  刘杨不在太湖这段时间,太湖这边有一零五师和十三旅,以及预十九旅,这么三股部队,但是秀才也好,唐学智也罢,还是王师长,他们都不能齐心合力,各有各的打算,如果不是郑金凤居中调和着,只怕早就出问题了。
  而且如今兵工厂以及制药厂,还有整个西山岛,都是郑金凤在掌握,能一直不断地往好里发展,郑金凤功不可没,郑金凤是一个奇女子,这话一点不假。
  如果是个男人,可以许以高官厚禄,金钱女人都可以,但是克丽丝当初来中国就是为了刘杨,也同样被刘杨迷住了,反而对于金钱不怎么看重,想要留下克丽丝,好像就只有刘杨有用处。
  真的要用自己的男人作为手段留下克丽丝吗?郑金凤揉着额头,真的下不了决心。
  克丽丝不是春梅,刘杨再怎么宠着春梅,春梅对郑金凤也形成不了威胁,积威之下,春梅不敢不听郑金凤的,春梅也没有那个能力压住郑金凤,也无法和郑金凤争宠,可是克丽丝不一样。
  郑金凤是刘杨的妻子,也是刘杨最大的帮手,但是克丽丝也同样是刘杨最大的帮手,也是离不开的人,如果真的走了那一步,那么克丽丝对郑金凤可就构成了威胁。
  如果是那些所谓的新时代女性,自然不会有这些烦恼,但是郑金凤虽然出身土匪,却是那种很传统的女性,依旧遵循的是古礼法,所以才会有通房丫头,春梅和秋菊都是。
  虽然民国提倡一夫一妻,但是在这时候,还没有形成绝对的影响力,几乎绝大部分的有钱有权的人都纳妾,这个时代就是这样,郑金凤从小就在这个染缸中生长起来的,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习以为然了。
  从内心深处,郑金凤绝对不愿意让刘杨纳妾,所以安排了通房丫头,对于春梅和秋菊,郑金凤不看在眼里,她们只是在自己不方便的时候的替代品,永远摆脱不了她的掌控,也不敢不听她的话。
  哪怕是春梅现在很得宠,但是郑金凤一句话,春梅都不敢去见刘杨,所以郑金凤不担心什么,但是克丽丝可不一样,人家美国可不兴纳妾,而且克丽丝也不是她能掌控的,一旦走进刘家,势必对她有威胁。
  但是想要留住克丽丝,好像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让刘杨娶了克丽丝,一旦成了夫妻,克丽丝会丢下自己的男人不回来吗,哪怕是回去了美国,克丽丝也还是会回来,这与国情无关。
  想的多了,郑金凤长长的吐了口气,作为刘杨的女人,就要有决断,克丽丝不能走,最少必须要回来,所以——
  “秋菊,立刻安排人准备凤冠霞帔,另外让人把西厢收拾出来,安排人做全套的鸳鸯被,另外找好接亲的队伍——”终于郑金凤做好了决定,克丽丝不能走,自己就必须做出一些牺牲。
  秋菊啊了一声,一脸的莫名其妙:“小姐,谁要娶媳妇呀?”
  轻哼了一声,郑金凤瞪了秋菊一眼:“哪那么多废话,让你去办就给我快点,要是办不好别让我收拾你。”
  秋菊看得出小姐心情不好,可不敢在乱说话,赶紧的低下头,嗯了一声:“小姐,你放心,我一定张罗好。”
  准备这些,其实对于刘家来说,那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刘家可以说太湖之主,别说花钱办事,不花钱也有的是人求着上赶着给帮忙置办,全套的吉服那还不是一句话,至于收拾西厢也是一句话,自然有仆人收拾。
  至于准备彩礼,刘家不缺钱,这些事情就没有钱做不到的,秋菊放出话去,当天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西厢也被收拾出来,贴满了大红喜字,甚至已经安排过去了两个丫鬟。
  只是秋菊不知道,她才出去了,郑金凤一张脸就垮了下来,虽然已经有了决断,但是心里还是很不好受,没有那个女人愿意把自己的男人送出去,如果不是克丽丝太过重要,郑金凤也绝对不会这么做。
  恨恨的将茶碗用的摔在墙上,‘哗啦’一声碎成无数片,还惊动了孩子,不由得哇哇的哭了起来,郑金凤这才收了脸色,赶忙抱起孩子哄着。
  好半晌,给孩子喂过奶,才有慢慢的哄着孩子睡着了,等孩子睡着,郑金凤发了一会呆,将自己一直锁着的箱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小瓶子,当初郑金凤给刘杨来了个霸王硬上弓,用的就是这小瓶子里的药,让刘杨难以自已,后来郑金凤留作纪念,酒井没舍得丢掉。
  悠悠的叹了口气,当初自己为了父亲为了郑家,当然也是真心的喜欢刘杨,才不惜霸王硬上弓,把生米煮成了熟饭,却不想如今竟然还要这么做,不过这次却不是自己,而是给自己的男人在娶一个媳妇。
  “刘杨,你要是敢对我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你——”不知多句,郑金凤恨恨的啐了一口,心中说不出的幽怨。
  秋菊这两天一直很小心,小姐也不知道咋的了,动不动就发脾气,家里的仆人可没少挨骂,有的还被打了一顿,很多都是一点小事,也导致家里的人都小心翼翼的,这还是亏了内宅都是以前郑金凤手下的那些女兵,否则还不一定会咋样。
  郑金凤的确是心情不好,出去过了一趟街,在街上抓了一个小偷,差点没让人把小偷给打死,如果不是警察局的人一个劲的求情,估计着那小偷就真的被打死了。
  这一下别说刘家人,就是西山县的人都知道郑金凤心情不好了,这位姑奶奶可是惹不起的主儿,先不说刘杨妻子的身份,在西山县绝对是跺跺脚,整个西山县都要抖三抖的人,这可是上战场杀鬼子的猛人,杀人不眨眼,谁敢惹她不高兴。
  刘杨当然不知道西山岛上发生的这些事,还兴冲冲的往家里赶,过了溧阳,进了宜兴地界,咋爱宜兴住了一晚,和秀才聊到了半夜,喝了个醉醺醺的。
  这第二天一大早,刘杨就按耐不住坐船回了西山岛,不单单是想媳妇了,更想还没有见过面的儿子,一想到儿子,刘杨心中就不由得澎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