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极品玲珑千金 > 第471章 官司(5)
  “现在我们来找bug找漏洞,不是怀疑谁背叛了你们自己的公司,而是找找看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纰漏,否则下一次的设计,再出现被人盗窃拿去给别的公司盈利,你们的心血,你们设计得成果,岂不是就拱手送人?”
  看到大家的情绪都渐渐稳定下来,凌珑这才指挥着庞飞,将胳膊房地产公司的都给赶回去继续干活,这才与几个程序猿一起坐下来准备慢慢找一下细节。
  还没坐稳,杨进忽然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啊!”
  “我艹,吓死老子了,杨进你小子要死啊嚎什么嚎?”
  “老大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就在我把稿子给你的那天早晨,我抽屉里的资料好像不是我曾经放进去的时候的样子……”
  杨进忽然痛苦的抱着脑袋:“糟了,我想不起来那天的情况了,但是我感觉我从抽屉里拿出东西来的时候,好像是有什么不太对劲,可是抽屉钥匙我一直放在身上的……”
  见状,凌珑忽然心念一动,一丝精神力悄然没入杨进体内。
  一幅画面顿时出现在凌珑面前:程序语言的输入,确定,删除,重复了无数遍之后,电脑一黑,然后所有手写过的资料都在桌面上,被人收拾妥当以后放在抽屉里,关上抽屉,离开……
  接着就是再度拉开抽屉,果然,抽屉里那一叠手写资料的摆放位置已经和之前的完全不一样了,很明显是被人翻过了!
  这种状况已经不是被“无意泄露”,而是有人特意在杨进做完最后的程序之后偷偷跑来翻过游戏资料。
  收回精神力之后,凌珑看了众人一眼:“好了,你们先去忙吧,这件事我会继续去查!”
  “啊?”就这样算了?分明就快要问出什么来了啊?
  “这样能查出什么来啊?”有人不满的看着还在皱眉思索的杨进,不甘的念叨着回到了岗位上。
  众人都不太满意商量了半天却什么结果都没有得到,心里都纷纷想着同一种念头:看来这个小凌老板也没辙了,也是,她再怎样能干有钱,也不过是个高中生而已,指望她是不行的了,还是让曹老板去找个律师来比较好,反正bug证据都已经找到了……
  大家都回到岗位上之后,凌珑才默默的看了一眼楼道间的天花板,唇角勾起一抹冷笑。
  福源大厦在姬冰泓手中的时候就已经被改造过一次,那次改造,增加了大堂摄像头和地下车库闭路摄像头,不过,他还偷偷在每个楼道间都安装了针孔闭路摄像头,当时是为了查一家与姬冰泓有敌对关系的企业,不过现在却帮了凌珑一个大忙。
  有了具体的时间和画面,她只要查询一下游戏收尾那天,在杨进离开进入游戏公司的人,就能锁定一个更小的范畴。
  凌珑偷偷坐电梯到了顶楼,打开了监控室的门,结果,出乎她预料的是,那监控画面显示在七月十四日凌晨进入游戏公司的人,竟然是黄立。
  而且他离开公司的时候,手中甚至还捏着一叠资料,看样子,是直接复印了最后完善下来的手稿。
  凌珑顿时脸都给气得涨红了。
  福源大厦暗中装置了摄像头的事情是没有人知道的,也只有姬冰泓交给凌珑的原始资料才有,追踪下去,凌珑甚至还能看见黄立刻意避开了大堂和地下车库的摄像头,从二楼一家商户的侧门出去了。
  若不是她从二楼的楼道监控看见这一幕,直接找大堂和地下车库的监控,是根本就看不见黄立在这个时间段进入公司的。
  “没想到会是这个人!”
  凌珑还真的是打死都没想到,黄立竟然会自己动手盗窃了自己公司的机密,看样子,他这笔资料还真是卖了个好价钱啊!
  虽然一直和黄立没什么交集,但是这家游戏公司最开始,不就是他和曹学海两人,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投资创建的么?这公司,说是他黄立和曹学海的心血都不夸张,公司的启动资金他和曹学海一人一半,那帮程序猿还没有什么游戏可以做出来的时候,甚至是他和曹学海亏着本养着那帮人。
  到现在虽然这游戏公司被刘根生和凌珑融资占据了50%的,可是还有50%也是他们俩的心血啊,他这是为什么要做这种损已利人的事情?
  凌珑想不通!
  不过这画面暂时不能拿出去作为证据,毕竟,福源大厦暗中设置了针孔摄像监控的事情没有人知晓,这些录像也只能在警方需要破大案件的时候才能拿出去,否则其余商户会认定福源大厦侵权。
  这一点,明年凌珑会在楼道外面直接安装监控来替换了针孔摄像来掩盖这个缺陷,目前就只能用其他的办法了。
  次日,盛世游戏公司正式将盗版了《钢甲风暴》的那家游戏公司百源游戏公司给告上了法院。
  第三天,盛世游戏公司全体人员召开了集体会议。
  得知凌珑已经找了律师将百源游戏公司给告了,众人的表情都很是精彩。
  “小凌老板,你确定你这律师,能帮我们打赢这个官司?”
  “不是吧?天,小凌老板,你怎么会认识律师这种高大上的人物?”
  这段时间,众人已经被凌珑的现代语言给玷污了不少。
  最后,走进会议室的曹学海和黄立,两人脸色呈现着两种极端。
  曹学海是一脸激动不已,手里还捏着一张传票,兴奋至极的道:“天,凌珑,你是怎么认识何以深这个大律师的?那可是夏洛市很有名的律师啊,天,他怎么会接我们一个小小游戏公司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