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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七零年代白富美 > 第167章做夫妻也没有那么难
  不知道是家教出了问题还是社会把她给教成了这样,沈克勤沈明泽父子都在反思。
  一时有些冷场。
  霍庭此时也是心思复杂难言。
  过了会儿,沈明泽才又道:“按照霍庭的说法,你们结婚之前他就见过你两回,连话都没有说过,就这么草率的说对你有意,还......跟你生了昭昭。如此可见,他就是个只看外表肤浅的人。”
  说到这里,沈明泽也有点不好意思,但家里就他们爷仨相依为命,也顾不得这些了,他们再扭捏可能影响的是妹妹一辈子,她已经错了一次,耽误了三年多,再错下去,以后会更加艰难。
  “等你跟他耗几年,年纪大了,容貌不复当年,他又喜欢更年轻漂亮的......男人事业有成离婚再娶倒是容易,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如何长久?你既然决定了,考虑过这一点没有?”
  沈华浓噗哧一声,竟然被这正儿八经的话给逗乐了,她拍了拍沈明泽的肩膀,沈明泽将她没大没小的手给挪开:“沈华浓,你给我认真点,这可是你的终身大事!”
  “哥哥,我真的很认真啊,你实在是想得也太多了,既然你这么担心,那我也很认真很认真的告诉你,男人花心,女人善变,谁先变心真不好说,好好好,你先别瞪我,
  就按照你说的,万一等我将来年老色衰了,霍庭比我大好几岁,他一定是比我更老的,他事业有成,我的事业肯定不比他的差,条件一样,不,不,不,我的条件还比他更好,起码我的身体比他更好更健康吧,保养得好吧,就是老了也还能老来俏吧,不像他年轻的时候上战场受过伤有旧疾吧,
  怎么就是他更容易找第二春了?谁先找到还不一定呢!再说了,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哥哥你也太小看我了,你说他肤浅,那不就是说我空有美貌啊?说不定他就被我迷得五迷三翘走不动道呢,你跟爸爸就都放宽心吧。对霍庭没信心,对我有点信心吧。”
  沈克勤、沈明泽:......
  霍庭:o_o !!!
  “只要他不犯原则问题,我对婚姻也是很严肃的。如果他不严肃,也不能指望我能容忍,失败的婚姻又不是失败的人生,你们不用担心我。”
  沈华浓说着说着再次将手按在沈明泽肩膀上,道:“还有啊,哥哥你这么说可不是个好哥哥该有的形象,你跟爸爸难道不是都应该表态说就算没有霍庭,就算没男人养我,以后你们也会养着我一辈子吗,你作为大舅哥都不去给霍庭施压,就会......”
  沈明泽瞪了她一眼,不遗余力的将她没个正行的手臂给掀开,正色道:“少扯那些没用的,还养你一辈子。你还当真想孤孤单单的在家里终老看别人团团圆圆啊。”
  “怎么是孤孤单单呢我还有哥哥,以后还有嫂子,还有侄子侄女。”
  沈明泽紧绷着脸,眼里掠过一丝阴霾,没有言语。
  沈华浓看他这样,心里将梁玉萍和田慧芝骂得半死,嘴上却道:“我哥哥能跟我作伴能够跟我团圆啊,我才不稀罕别人。”
  “撒手。你这么烦人我才不想一辈子照顾你。”沈明泽闷闷的说。
  “浓浓,一辈子很长,有个人能够从年轻相伴到老也是福气。”沈克勤叹了口气。
  他看看面前的一双儿女,有些感伤,以前三餐不继的时候顾不得这些,现在既然谈到这个话题,他也就干脆的说开了,“不到万不得已,我真的不希望你们兄妹孤孤单单的相伴,有一些东西是血亲也给不了的。”
  他看向让他引以为傲的儿子,“小泽也是。”他拍了拍沈明泽的肩膀,最终只说了六个字:“朝前看,会好的。”
  气氛有些沉闷,沈华浓岔开了话题,她相信大道理沈明泽都懂,但得由他自己想开,她由衷的希望有个好姑娘能真心的喜欢哥哥也能被哥哥喜欢,能抹平他被接二连三遭到践踏的感情。
  别的事情她起码还能想个法子,这件事却无能为力。
  “好了,不说我了,总之你们不用担心我,你们俩都去那个药研所去吧,我能够照顾好自己,你们去了那边顾好自己就行了,等我有机会就过去看你们。”
  霍庭没有再继续听下去,他抱着昭昭出了院子。
  正是黄昏时分,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人已经归家了,路上也没什么人,不远处村中人家的炊烟生起来,烟雨蒙蒙,一片静谧安详。
  霍庭心中方才涌动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只剩下一缕若有似无,道不明的残印。
  他抱着昭昭沿着小路朝村里的方向走,路边是接连的几口池塘,池塘里原本亭亭玉立的荷叶都被陡涨的雨水给拖了起来,像是一个个贴在水面上的绿盘子,随着田里排出来的水注入而颤颤的晃动着。
  池塘的水面已经快要跟路面平齐了,有几条死鱼飘在水面上露出了惨白色的肚皮,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土腥气。
  霍庭往水面瞥了一眼,眼中有一抹忧色,今夏的雨水太多了些,再这么下去这补种也得黄了。
  前些年年成不好,这几年好不容易才缓了过来,可也就是一年挨着一年勉强撑到下一季的收成,今年夏收毁了一半,现在补种的万一再颗粒无收,明年二三月间青黄不接的时候,村里就有人得饿肚子了,万一明年年成不好,就是个恶性循环。
  如今,粮食从地里收回来处理完的第一时间就被运去了粮站交了任务粮,就是拿着钱也很难能弄到大批粮食了,以前三年饥荒的时候还有些有家底的人家有存粮,多少能淘换点儿出来,现在这样的人家都没有了,大家伙越穷越光荣,口袋里真真是比脸还干净,真有东西的也不敢拿出来卖。
  他们这红星公社地势还是高的,竟市往西去那边的地势更低,恐怕淹得更加严重了,霍庭在心里将竟市几处洪涝危险点过了一遍,别的做不了,但力所能及的不能出了疏漏,红鱼嘴一段虽然修补过但地势太特殊逢涝必塌不得不防,还有那边青山镇有个水库,照这样的降雨量也快到上限了,还有......
  思绪不由得转到了工作上,马上就被女儿给拉了回来。
  昭昭问他:“爸爸我们不进去,不等妈妈了啊?”
  霍庭说:“你妈妈有话单独跟外公和舅舅说,我们等会再过去。”
  昭昭歪着脑袋看他,问道:“爸爸,你跟妈妈会离婚吗?”
  “不会。”
  “舅舅说爸爸喜欢年轻漂亮......”
  霍庭闻言嘴角抽了抽,又想到了以前每每给女儿讲故事说道理的时候,那种被她出其不意的问题给支配的无力感。
  女儿问话这么刁钻,肯定是跟沈华浓学的,这个女人还真的是气人,气得叫人......心里发痒。
  刚被工作的愁绪给压下去的痒又因为女儿的一问而浮起来了,隐隐切切一阵一阵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来一下,却又挠不到实处的那种痒。
  明知道有危险,却还是想要靠近,成功被她被挑起来一种叫征服的念头。
  他的视线停留在沈华浓身上的时间越来越长,而沈华浓公然说出女人善变,她更年轻更健康还漂亮,她还不是卖身给他一辈子......
  坏。
  一点也不贤良淑德。
  好女人不是在嫁人之后就该一心一意,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么?
  先不想那个坏女人了,霍庭专心解决昭昭的疑惑:“你舅舅不了解爸爸,他瞎猜了胡说的。”
  “那爸爸不喜欢年轻漂亮,喜欢丑丑的?”昭昭眨巴着眼睛问。
  霍庭:......
  对着女儿天真懵懂的眼睛,他心里纠结了一下,迅速的在脑子里做了一次演练之后,他发现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坑。
  “爸爸?”
  霍庭犹豫着说了含糊的答案:“也不完全是。”
  谁会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反而喜欢老的丑呢。
  小孩子的思维可没有这么复杂,‘不完全是’,那就等于‘不是’,就等于果然就喜欢年轻漂亮的。
  昭昭瘪着嘴,指责他:“是不是妈妈老了,爸爸就不喜欢了。你明明说会对妈妈好,跟对我一样好。”
  委屈的想哭,你怎么是这样的爸爸。
  霍庭:......
  “不是这样的。”
  “妈妈老了你也喜欢?”
  “嗯。”
  小女孩不依不饶的,懵懂的眼中满是不相信,他只好说:“你妈妈老了也是个漂亮的老太太。”
  这句话昭昭信了,她妈妈本来就美,老了当然比别的老太太更好看,她又问:“有比妈妈还年轻的呢?爸爸你会喜欢吗?”
  霍庭头疼不已,他不大想回答这类问题,让女儿满意吧,他有种莫名低头屈服的不甘心,回答的不满意吧,还得继续被无力感支配着。
  他只敷衍的应了一声,一边抱着昭昭大步绕过近农田的这两口池塘间的小路,去往前面那一小片草地上,一边岔开话题说,“昭昭喜欢推铁环,回头爸爸给你做一个。”
  昭昭对他的回答一点也不买账,不开心,明晃晃的拒绝道:“我不要,我跟苦瓜哥哥一起玩。爸爸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那......爸爸今天学了两种翻花绳,回去翻给你看。”
  “爸爸笨死了,又被绳子缠起来,我不玩,你快说......”
  “回去爸爸陪你跳房子?”
  “不想跳,妈妈陪我跳了。”
  小姑娘犟起来也是很难招架的,被霍庭打岔着,她就生气了。
  霍庭绞尽脑汁转移她的注意力,说:“那挑冰棍棒,上次昭昭赢了,爸爸不服,再挑战你。”
  昭昭哼了声,仰着小下巴傲娇的说:“我早就不玩这个了,我跟妈妈用冰棍棒做了可漂亮可漂亮的花盆,一起种了花,都发芽了。”
  “妈妈真厉害,她把馒头变花,把窝窝变刺猬,还能把瓜变成大鸟,可好看可好看了。”
  “妈妈老了,我也喜欢她。我妈妈最漂亮最厉害的!”
  霍庭将昭昭放在草地上,蹲下来随手扯了两根狗尾巴草,交叉着用嘴叼着,将尾端轻戳在眼皮上,狗尾巴那段正好搭在嘴边当作是胡须,低声下气的讨好女儿:“昭昭你看。”
  昭昭绷着小脸哼了一声,脑袋扭向一边:不看。
  霍庭将草吐出来,无奈的嗯了声,道:“昭昭的妈妈很......漂亮,也很厉害。”
  说出来似乎也并没有那么艰难。
  昭昭总算是满意了,笑眯了眼。
  霍庭松口气,但也不愿意小丫头继续纠缠这个问题不放,他往草地边的那口塘走了过去,看了看,说:“昭昭,爸爸给你摸河蚌吧,爸爸也很厉害啊,爸爸小的时候......”
  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舌头好像突然打了结,看着已经走过来,正抓着他裤腿仰着头望着他笑的小姑娘,他扯了扯嘴角,才继续道:“很会摸河蚌,每次就我摸到的最多,半天就能用家里的木桶能装大半桶。”
  昭昭很捧场的哇了一声,“那么多,爸爸你真是太厉害了。”
  霍庭笑了笑说:“你爷爷......他很会烧河蚌,能用河蚌做很多不同的菜,很好吃。”
  “爷爷也厉害!”昭昭由衷的赞道,这还是她第一次听爸爸说起爷爷的事,又新鲜又好奇。
  “是啊,是很厉害。”霍庭说着,弯腰脱掉了鞋袜,“昭昭帮爸爸看着。”是真的来了兴致。
  昭昭也跃跃欲试想脱掉脚上的雨鞋:“爸爸我也帮你。”
  霍庭吓唬小姑娘:“不行,水里有很多血吸虫,最喜欢小孩子了。”
  昭昭闻言乖乖的站在岸上守着,担忧的看着霍庭,“爸爸,虫会不会咬你啊?”
  “不会,爸爸跟昭昭不一样啊,虫都不喜欢爸爸。”
  霍庭果然是个摸河蚌的能手,很快就摸了一小堆的河蚌和田螺堆在了岸边,夜幕已经悄然降临,他才又抱着昭昭回到了小院。
  昨天“他”才跟沈克勤和沈明泽保证过,明天那对父子就要离开,他于情于理都得露个面的。
  虽然今天的霍庭不善言辞,沉闷的站在屋里话很少,却也没有让沈家父子俩生疑,只当他昨日就是情急之下才话多了点儿。
  其实沈华浓想说的话以前就都说过了,现在也不过是在重复而已,她反复嘱咐他们长点心别太信任别人了,让沈克勤别那么实诚熬坏了身体,让沈明泽别冲动过激云云。
  给他们的东西昨天就买好了,买的时候就想过他们应该很快就要动身,这时候为国家奋斗都是不分昼夜,效率极高的,现在他俩连包袱都还没有全部拆开,也是省了事了。
  “好了,再晚点该看不清路了,明天早上凌晨四点钟就要出发去市里赶去省城的早班车,浓浓,你就别再过来送了,太早了多睡会儿,放心吧,同行的还有人民医院的几个,纪医生你也认识。”
  天黑了,沈华浓才在沈明泽的催促下依依不舍的跟在霍庭和昭昭身后走了。
  沈明泽送他们出门,在门口站了会儿才关了院门回屋了。
  “爸爸,我还是先不跟着你过去了。”沈明泽说,“郑叔叔虽然说可以带人过去,不过,我想过了,我不能给你添负担,好不容易到今天这一步,我们别做落人口实的事。”
  “我这几年学业也都荒废,以前本来就经验不足,又突然中断,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过去药研所那样的地方参与研究,只会拖累你,我想先重拾学业等有把握了再说。”
  “小泽?”沈克勤狐疑的看着儿子。
  沈明泽看着他坦然的说:“爸,你也知道今天霍国安找我了,他说公社里差一个医生,他想让我留下,我已经答应他了,到时候我再捡起以前的知识会比现在方便得多。”
  “而且我留下来还能看着点浓浓,我们都走了,她一个人留在这里,一个亲人都没有,我们也都不放心,现在霍庭嘴上说的是好,谁知道后面又有没有什么变故,万一又过不下去了呢,那个药研所进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到时候浓浓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爸爸,你放心去做你该做的事吧,我们一家都指望爸爸支撑呢,我能照顾自己,也会看着浓浓,这样是最好的决定了,起码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沈克勤看看身高已经超过自己的儿子,叹了声,“小泽,你们都已经会先斩后奏了。”
  “爸......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
  ~
  沈华浓回去的路上有些怅然若失,虽然这就是她竭力促成的,不过真到了要分别的时候,还是有种全世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感觉。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都很沉闷,还是昭昭童言童语才勉强让她心情好了点儿。
  “妈妈,就在前面,都是爸爸从水里摸上来的,有河蚌还有大田螺。”
  “妈妈,我们明天吃这个好不好?”
  “不行哦,河蚌得用水养两天再吃。”
  “是吗,那妈妈我们过两天再吃。”
  “好。”
  到了草地上,果然看见有一堆河蚌和田螺,沈华浓瞅瞅霍庭,他弯腰先将昭昭放下来,然后闷头将这些全部扫在从沈家拿来的一只布袋里了,收拾好了,捏紧袋子又抱起昭昭,才问道,“你,想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