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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我的透视人生 > 第三十五章貌似古怪
  席爱民脸色也很不好看,这种事情其实非常让人讨厌,找人唱歌的时候你不唱,等到别人唱过了,你说还没你唱的好。
  早干什么了,想显得自己很本事,那就应该第一时间站出来,马后炮是最无能的表现。
  王建爬了起来,这回学乖了,扶住两边的椅背走过来,接过陈瑜手里的麦克风,舔着脸道:“温雪,咱俩合唱吧。”
  实际上他刚才为什么鄙视陈瑜,还不是因为他对温雪有些念想,想要发生点超越同学友谊的感情,可惜温雪一直不见待他。
  而刚才看到陈瑜和温雪合唱,特别是这首歌有些情情爱爱的内容,他就嫉妒的发狂,恨不得一把掐死陈瑜这个王八蛋,然后把自己换上去。
  可惜温雪对他不感冒,如果原来还算是普通同学的关系,那么现在已经变成了微微的厌恶,了,所以小妮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了,刚唱完,累了。”
  王建自讨了个没趣,站在那道:“我唱的不好大家不要笑哈。”
  他本来只是谦虚一句,没想到老七当真了,不屑道:“要唱赶紧唱,放心,我们素质没你那么差。”
  王建脸色一黑,心说看我怎么打你脸,那边音乐却已经响起了。
  他平时去ktv唱歌也都应付的过来,因此非常自信。
  又是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水手。
  王建一听音乐,心里突然有些发虚,这首歌的附歌部分谁都会,他也一样,但是主歌的歌词却不太知道,要是在ktv,肯定可以跟着荧幕上的歌词唱下来,但是这里不仅没有歌词,连前奏结束的提示都没有。
  握着麦克风的手不禁出汗了,王建不确定什么时候前奏接触,一开始就唱错了。
  “苦涩……苦……”连续两次,主歌开头都没有唱准,王建的脸瞬间就红了,心里暗暗叫苦,怎么跟ktv唱的时候感觉不一样。
  “苦涩的沙……”这一次又是唱慢了,但是好在同学们还算包容,仅仅有几声奚落的笑声。
  接着又是几句,还算顺利,但是那个公鸭嗓,实在是难以让人恭维。
  “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下一句歌词王建就不会了,只能尴尬的停下来,手足无措的站在那,臊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唱啊……”
  “怎么停了?”
  “忘……忘词了……”
  “不会唱还嘚瑟什么。”老七听了,立马在下面起哄,主要是给陈瑜抱不平。
  席爱民瞪了老七一眼,不忍心看着王建出丑了,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学生,差不多就行了:“行了行了,你回去吧,这首歌老师唱。”
  “老师其实我会唱。”王建觉得灰溜溜的回去太没面子了,附歌部分他会唱的,而且自我感觉良好,“但是这没有提词机……”
  “提词机,哈哈哈,你咋不要个录音棚……”
  “提词机是啥?”
  “还不如陈瑜的呢,人家最起码能唱下来……”
  这下底下开始传出阵阵奚落的声音了。
  学生是最好面子的了,这下王建可算是丢脸丢到家了。
  席爱民听了也是差点吐血,心说你可别埋汰这首歌了,破锣一样的嗓子,比陈瑜都差远了,不过嘴上只能劝解:“你先回去,这首歌老师唱,完事之后你想唱再来。”
  “老师唱,值得鼓掌。”老七有眼力价的带头鼓掌支持席爱民,主要还是怕一会席爱民找他上。
  递过去麦克风,王建灰溜溜的回去了,心里还一边骂着,这他妈运气太差了,找到一个自己会歌词的多好。
  现在丢人丢的这么大,温雪不会看不起自己吧,应该不会,毕竟温雪人那么好。
  有人说,有暗恋对象的人,总会幻想暗恋目标也喜欢自己,并且还会从对方的行动上分析出“蛛丝马迹”,殊不知,这样真的是自作多情。
  ……
  前方,席爱民接过麦克风,正好赶上第一段附歌,扯着嗓子就开始唱:“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先别说唱的好不好听,这个气势就够猛。
  一曲罢了,叫好声响成一片,之后所有同学又合唱了几首歌,大家就都累了,迷迷糊糊睡起来。
  接近十点的时候,一行四十多人抵达了三柳村。
  三柳村背靠一座大概五六百米高的小山,山侧一条小溪迂回过来,包围住一百多户人家。
  风景真是不错,大巴在村口就停下了,班主任组织着学生们俩人一组,今晚上一起住在同一户人家。
  时值上午,大人们都去地里干活了,留在家里的大多是做饭的妇女,等到中午饭时给自己的爷们儿送饭去。
  陈瑜和老七一组,他们俩是平时最不听话的,席爱民就给安排到了自己家里,不然鬼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事。
  一儿一女都在外地上班,每个月寄回来的钱不少,所以席爱民的父母不种地,开了家小卖铺,再养点猪什么的,足够老两口开销。
  席爱民的父亲叫席老八,见着席爱民激动的不行,看到儿子买了营养品,还埋怨他:“买这些东西作干什么,浪费钱。”
  “我和我姐总也不回来,买点你俩吃,身体好了比啥都强。”席爱民解释着。
  陈瑜注意到,提到席楠,老两口神色都有些不自然,特别是席老八,还叨念着对不起女儿的话。
  倒是席老八的老伴,扯了他一把,示意还有外人在呢。
  陈瑜和老七帮着把泡面什么的搬进屋,这些东西看来都买差了,村儿里都卖。
  席家收拾的非常干净,一个大大的院子,地上铺着水泥,砖瓦房有两间卧室,一间是火炕,一间放着床,陈瑜和老七晚上就要睡床了。
  “你俩在这呆着,我去安排其他人,别乱跑啊!”席爱民临走前叮嘱着。
  老七和陈瑜则是满口答应。
  在屋里坐了一会,陈瑜实在是无聊,便开始用透视眼四下打量。
  这一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房梁上蜘蛛、小虫子撒欢的爬,墙里面还有钱串子,长的跟蜈蚣似的。
  他自认天不怕地不怕,就是烦这些小虫子,看了两眼腻歪的不行,赶紧加深透视。
  这一下他愣住了。
  没看错的话,那……那是毛料?
  席家是街把头第一家,右面是路,左面是一户人家,陈瑜的透视眼一扫,发展这里的地窖里不仅有大白菜,竟然还有七块毛料!
  如果单单有毛料还不算太奇怪,重点是这个地窖也不普通,地窖顶上吊着一盏白炽灯,下方摆着一张四方桌,周围还有几个长条凳,仿佛一个聚会场所的样子。
  有古怪!
  几乎一瞬间,陈瑜就确定了隔壁这户人家有问题,正常人谁没事会去地窖里坐着呢,而且那七八块毛料,都不是一般货色,都是老坑毛料,起码比陈瑜在磊记看到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