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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样的路况对于普通人来说却很吃力。
  如今山庄和各个工坊的运作都已经上了正轨,曹觅也从不断往外撒钱的窘境中脱离出来,变成了日进斗金的有钱人。她寻思着,也许该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找个机会将康城附近的路面好好修缮一番。
  所幸水泥这种东西是早就被发明出来了,如果想要修路,其实并不难。
  最重要的,是先将康城到容广山庄这一条路修出来,这样一来,她自己往来王府和山庄的时间便能大大降低了。
  光只这一点,曹觅就觉得修路势在必行。
  她取出纸笔,将修路的事情记下,准备再看看有没有其他需要考虑的地方。
  之后,车队一路畅行无阻,顺利回到了北安王府。
  同几个孩子吃过晚膳,又闲聊了一阵,听他们讲述起这几日的事情与功课,一天很快过去。
  曹觅又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到第三天,休息充足之后,正准备琢磨一下曾与张氏说起的烤肉粉时,管家来报,说丹巴求见。
  曹觅与丹巴见面的次数不算多,但两人打的交道还真不少。
  这主要还是归功于丹巴这个人太会做人了,曹觅自己也在做生意,偶也听闻辽州一些风声,时常感慨丹巴这个人的圆滑世故。
  于是曹觅直接将手头上的事情往后一放,与管家道:“嗯,你将他请进来吧,我更衣后去厅中见他。”
  管家躬身,道:“是。”
  曹觅回屋换了一身用来接待外客的装束,来到厅中时,果然见到那个年近四十的戎族富贾已经在悠闲品茗了。他喝茶时,以拇指和食指提着茶盏边缘,其他三指微微合拢,先闻茶香,再品茶味。
  一年未见,丹巴仍旧是那副和善大方的模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是个地位和修养都极好的人。
  他见曹觅过来,直接赞了声:“一金一两的北安毛尖,也就在北安王府才能尝到了。”
  说完,他起身行了个礼:“王妃金安。”
  曹觅挑挑眉,应对自如道:“好茶当然是要奉予贵客,丹巴先生这样的大忙人,今日怎的有空,到王府来?”
  丹巴笑了笑:“冒昧来访,只望没有惊扰到王妃。”
  曹觅摇摇头:“丹巴先生亲自登门,何来惊扰一说。”
  丹巴深深看了曹觅一眼,直接道:“小人知道王妃事务繁多,也不想耽误王妃时间,近段时间,我从西面的爪唆国,偶然得到一种奇花。
  “记起王妃喜爱此类新奇的花草,便为王妃带了过来。”
  曹觅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她确实在有意寻觅奇花异草,之前也托丹巴和其他商人寻找过。但是之前几次,丹巴的商队与她带来这些奇异的植株和种子,但是丹巴下面的人送上来的。
  这种小事,根本不需要丹巴亲自出面。
  此次丹巴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曹觅当即可以认定,献奇花应该只是一个借口,丹巴必定别有所图。
  想明白这一点,曹觅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开口问道:“哦?丹巴先生有心了,但不知道……是什么奇花?”
  丹巴笑了笑,往外喊了一声,立刻有仆役抱着一瓶枯枝白花走了进来。
  仆役将怀中的瓶子放在丹巴旁边的案几上,很快便又出去了。
  丹巴伸手摸了摸那絮状的花朵,转头朝曹觅问道:“王妃身居高位,见识非凡,可曾见过这样的植株?”
  曹觅强自压抑着内心的激动,摇了摇头:“这倒是不曾见过。”
  她哪里不曾见过!
  花瓶中那枯枝白花化成灰她都能闻出来,这分明就是她心心念念了好一阵的棉花。
  曹觅的空间中没有储备棉花种子,一直是她引以为憾的事情之一。没想到兜兜转转,她与棉花居然在这种情况下相遇了。
  丹巴勾了勾嘴角,淡然介绍道:“我听手下亲自到过爪唆的人说,这种话在爪唆名为‘棉’。
  “‘棉’成熟后,花朵是一团团如羊毛般的洁白棉絮,有爪唆的贵族会以它们为材料,用来制作衣裳。
  “用‘棉’做出来的衣裳极为保暖,但因为‘棉’难以处理,其中有黑籽,要祛除需要花费极大的精力,是以价格十分昂贵。”
  曹觅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王妃觉得……”丹巴转头看她,“这种‘棉花’,能不能做成如羊绒衫那般,保暖又轻便的衣物呢?”
  听他提起“羊绒衫”,曹觅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什么线索。
  她借着低头饮茶在心中思索了一番,随后应对道:“我看这棉花确实与羊绒有些相像,又有被做成衣物的先例……想来,制成成衣应当不难。”
  丹巴闻言,竟开怀地点了点头。
  他道:“别人说出这番话,我是不信的。棉籽难以祛除,爪唆人花了几百年,都没想出什么好办法。
  “但王妃如此说,我确实深信不疑的。我见过太多的人,但是眼光和能力能与王妃比拟的,确实一个都没有。”
  曹觅端着茶盏的手腕一顿。
  丹巴这句恭维将她抬得太高了,甚至隐隐把她放在了他自己之上。
  曹觅可不敢轻易应下这样的话。
  她蹙着眉反问道:“丹巴先生何出此言?”
  丹巴突然“哈哈”一笑,他道:“王妃不必谦虚。”
  舒了一口气,他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往事,目露感慨:“时至今日,每当我见到那些羊毛衫与羊绒衫时,心中仍十分感慨,为何我戎族肆意丢弃的羊毛,在王妃手中,能化废为宝,展现出如此大的价值?
  “戎族祖先生于草原,从古至今逐水草而居。我时常感慨,是天道不公,才让戎族不能如盛朝人一样,拥有大片丰饶的土地。
  “但经历此事,我却陡然发现,也许是我们的目光太过短浅,天神其实一直给戎族准备了礼物,只是我们却每一年,就像剃掉碍事的羊毛一样,将它们直接丢弃了。”
  他话说到这里,曹觅已经明了他的意图了。
  丹巴弯弯绕绕了这么一大圈,想要应该就是她手中的羊毛衫制作方法。身为戎族人,他甚至这种羊毛衫的价值。
  但更令曹觅吃惊的是,丹巴太能忍了!
  羊毛衫在去年秋冬时节就在她的山庄内出现了,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曹觅相信,像丹巴这样的人,应当比普通人更早知道羊毛衫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早当她刚开始与张氏进行买卖羊毛的合作时,丹巴就已经暗中关注上了。
  但是,他一直等到现在才登门。
  看着放在那边案几上的棉花,曹觅隐隐有些猜测——这段时间,丹巴应当就是派人,去寻找这个东西了。
  这是他今天登门的底气,用以交换的资本。
  曹觅确实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试探道:“丹巴先生,对羊毛衫的制法很感兴趣?”
  丹巴大方地点了点头。
  聪明人的交流,有时候根本不用说得太明白。
  他将棉花搬到了曹觅面前,只道:“此种奇花,此次我的商队从爪唆带回了约莫千株,其下都包裹着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许需要?”
  曹觅点点头。
  棉花的作用,与羊毛其实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对于盛朝这些习惯从地里面刨食的人来说,从土里面长出来的东西,和从羊身上剃下来的,其意义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简而言之,种植棉花,远比养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广开来,让普通的百姓获利。
  于是她点点头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谢丹巴先生为我寻来。”
  “王妃客气了。”丹巴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回应。
  曹觅也不装傻了,直接道:“我愿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换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为如何?”
  丹巴闻言,双眼微睁。
  跟盛朝不同,种植对于擅长畜牧的戎族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棉花对于他们,作用其实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们拥有着无数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尽的材料。
  两方这番交易,可以说是各取所需了。
  “多谢王妃。”丹巴也不扭捏,直接承诺道:“是小人欠王妃一个人情。十年之内,我名下产出的所有羊毛衫,不会出现在盛朝的土地上,与王妃争利。
  “另外,我的商队三年内,每年都会为王妃从爪唆带回至少一千株‘棉’。”
  曹觅迤迤然喝了口茶,点点头道:“有劳丹巴先生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很快各自别开眼,默默算计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获得的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9点还有一章,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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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9章
  丹巴离开之后, 曹觅才有时间好好察看他带来的棉花。
  中国古代,棉花是直到宋末才在中原大地上流行起来的。在此之前,人们使用柳絮,芦花来做棉被一类的填充物。而分布在中国大地,与棉花有些类似的木棉,因为不能用来纺织, 作用有限。
  但是棉花却没有这种限制。
  曹觅欣喜地摆弄着这一盆棉花,直到自己满足了才将东篱叫来:“东篱,你找几个府里干活细致一点的绣娘或者婢女, 将这些棉絮中的黑籽……”
  她剥开一朵棉花,将其中的棉籽指给东篱看:“一颗一颗将它们小心取下来。”
  东篱并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闻言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了声:“是。”
  随后, 她确认道:“这是……它们的种子?”
  曹觅点了点头。
  她摘下一朵棉花, 在手中揉了揉, 感受着棉花软软的手感,又与东篱解释:“你看它像不像羊毛?或者被揉成一团的木棉絮?”
  东篱小心地碰了碰, 随即惊讶地回应道:“是啊!”
  曹觅便道:“它同木棉一样可以填进被子里保暖, 又同羊毛一样, 可以纺织成线,用来制衣服。
  “丹巴过几天还会送一千株过来, 你小心看着, 让人将这些珍贵的种子都取出来,仔细放好。”
  知晓了棉花的作用,东篱行了个礼, 道:“王妃放心,婢子亲自去办。”
  曹觅闻言,笑着道:“嗯……你亲自去我就放心了。这个东西很重要,切记当心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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