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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红楼之首辅贾赦 > 红楼之首辅贾赦_第113章
  饶是猜到了的六皇子:“…………”
  “不上去,可直接丧失继承权哦。”贾敬拉长了调子:“有胆子阴谋算计,现在给你们机会都不会抓吗?”
  被齐齐鄙视的两皇子:“…………”
  听到动静来围观的其余皇子龙孙们:“…………”他父皇连贾敬都一起宠?圣这个字眼都能随便用?
  “本王定要到父皇面前告你。”五皇子气得满脸通红。
  “贫道信道,只注眼下。”贾敬和声:“来人,请两位皇子好好享受。”
  六皇子冷哼一声,摆出一副世外高洁,读书人不堪受、辱的气节:“本王自己会走,但是贾敬,你记住本王只是因愧疚当日过于关心徐山长和王山长的遗愿,一时情急之下才想从中为说客从而导致种种。但仅此一次,若有下次再随意以父皇压人,莫要怪本王不留情面!”
  “贫道明明以实力碾压你,碾压你们。”贾敬闻言,不为所动:“皇上早已说了,除了皇子身份,你们能赚到银子的能立马就走。你们为何留下?都三个月了,连点水花都没翻起一个。皇上养你们这么大,不说精力如何,花费银钱无数,结果呢?个个巨婴啊!”
  “养你们一年都赶得上一个省的粮食征收了。”
  “要你们这帮人何用!”
  “浪费!”
  ========
  这边贾敬火气全开毫无差别虐着皇子,另一边顺着悠悠升起的金乌,贾赦起是起来了,只不过又合衣躺在床榻上,让护卫捏肩捶腿。
  睡的硬板床,酸死了。
  而且还两个人一起睡,他打滚都滚不爽。
  崔宇竭尽全力的忽略大清早娇惯的一幕,目不斜视,正色道:“先起来用早膳,过后再转一圈。”说来也太奇怪了。他是外地人,不了解京城风俗人情,不知道这有名的北派盗墓发源地之一望儿乡,可以理解;贾赦作为勋贵子弟,不关注此等消息,也可以理解。但是《顺天府府志》竟然没有这方面的记载,那就说不过去了。
  贾赦抬头撇撇端上来的餐盘。肉眼可见的凄惨:一碗白粥,两馒头,一叠咸菜。
  “先起来尝一口,这粥我借了店家厨房自己熬的。”崔宇带着抹骄傲道:“我娘熬粥烹饪的手艺不错。她之前据闻还因此得到主人家的赏赐。”
  听崔宇这般说话,再不起来也不像样。贾赦挥挥手示意护卫离开,自己理了理衣袍,端坐在凳子上,接过粥碗。在人骄傲期待的目光下,拿着汤勺舀了一口。原以为崔宇是吹牛,不过这粥入口即滑,虽然不是他惯吃的碧粳米,但这普通大米,貌似刚打出来的大米,还带着抹稻谷香味,尝起来绸绵可口,还有点甜味。
  贾赦点点头,赞了一句:“不错!”
  “再尝尝这白面馒头,也是现做的。”
  “你做的?”贾赦惊呆了。
  “醒来尚早,未参朝会,一时间倒是无所事事了。”崔宇垂首解释了一句:“我……我看你昨日基本没怎么吃,可今日也不会旋即回城,所以便想着做些吃食。这些馒头也可等会充当干粮。”
  “崔师父,你对我太好了。”贾赦闻言,颇为感动的看眼崔宇:“不过以后还是不要做了,这些事不符合你身份,在外都影响你官威。还有,以后记得提前说一下,武艺他们回城拿吃的了。”
  崔宇沉默的看了眼白面馒头,缓缓开口应了一声:“好。”
  “这叫白面馒头吗?为什么那么大个?”贾赦拿着筷子夹了一个,好奇:“这么大个怎么吃?我都吃小小个那种,一般吃两个就够了,吃奶香蜂蜜味的和红豆味的,这个太大了,我……”
  想了想,贾赦看看这个似乎比自己一个手都还大的馒头,道:“你用刀……算了,你掰一大半走,我吃一小半。”
  “什么?”崔宇感觉自己脑子被一半一半的,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理智又全成浆糊了。
  “浪费粮食总不好,对吧?”贾赦一脸无辜的道了一句:“还有,我可跟你说了我爱吃什么的,下次要发挥师父情,不要这么大个的,都快跟这菜碟一样大了。”
  迅速攫取道关键词“爱吃”,崔宇猝不及防的想起之前贾赦送他的两冰皮月饼,第二个的味道就是红豆味的,当时他还带着漫不经心的,现在想想就好后悔!
  贾赦是真在跟他分享最爱的口味!
  不过,现在,嗯……
  崔宇看眼匆匆跑去叫人端来清水,又洗过一遍后,认认真真掰白面馒头的贾赦,垂了垂脑袋。
  他怕自己脸红到被人认出来。
  他也是在跟人分享自己爱吃,最爱吃的食物。
  小时候是最奢侈的盼念,过年了,馒头蘸着猪肉汤,那是世间最美味的佳肴。
  后来,日子慢慢有些好了起来,甚至他还当官主政一方了,但他依旧爱吃这口,简单饱腹。
  贾赦不明所以,递过一大半给崔宇,自己也干脆捏着半块馒头,咬过一口,也非常可观点评道:“不错。”
  说完,贾赦想想自己喝粥也是这两词汇,不由神色尴尬的看了眼崔宇,讪讪解释道:“崔师父啊,你知道的,我文才不好,没啥墨水的。可是我嘴巴很挑的,这两东西的确不错,很有王大厨的厨艺在。”
  “嗯。我知道。”崔宇听着贾赦这话,嘴角弧度不自禁上翘了半分。
  “是真不错,王大厨是专给太后做素斋的。”贾赦怕自己不通长篇赞美的文墨,伤了崔宇的心,极力给自己证明自己那两字评价的难得。
  “我之前随着祖母他们进宫赴宴,或者太后召我祖母进宫说话。”贾赦叹口气:“你也知道,上了年纪的人,就爱炫耀个大胖孙子!我又那么漂亮的跟小金童似的,祖母就每次进宫都带着我。他们两个老人家都吃得都软,易消化,我却是个无肉不欢的。懂吗?本来我不太乐意去的,但自从有了王大厨,我就非常爱去了,素斋也有肉味,好吃极了。”
  崔宇含笑的听着。虽然贾赦所描绘的童年跟他完全是天壤之别,但瞧着人这幅开心模样,没来由的他也觉得挺开心的。
  “哎,不过我听王大厨说他手艺并不是最好的,还有个漂亮的宫女姐姐。”贾赦重重叹口气:“可惜我尝不到,那个时候王大厨可坏了,使劲说着说着,馋的我想打人。不过,想想他说得也有道理。不管是什么食材,做清粥小菜还是美味珍肴,最重要的还是心意。发挥食物本身的味道。”
  说完,贾赦看看眼前的白粥和白馒头,笑了笑。他从前没准碰都不会碰的食物,不过偶尔尝一尝,味道好像还不错。
  “想来天下的厨倌都是一个理吧,我娘也这么说过,说教她的人道做饭最为重要的是发挥食物的味道与心意。”崔宇笑着道:“我娘身子不太好,所以当我够着到灶台的时候,就想着以后我来做饭,也好减轻她的负担。”
  “你不是还要养小鸡攒钱吗?”贾赦闻言,不解:“我之前听闻过你说良田怎么样怎么样的,你说自己小时候最大梦想就是有一亩薄田。”
  猝不及防的听得贾赦还记得他的话语,崔宇总觉得自己似乎愈发有些控制不住的嘚瑟。也许是他自己给自己添了某些妄想症,总是不由自主的过度解读贾赦的话语。
  尽量压了压自己似乎过分愉悦的声音,崔宇道:“养小鸡并不意味着不能学做饭啊?先煮饭,同时掐着时间可以赶小鸡吃饭,将猪草喂猪,然后去给我爹娘送饭,他们要早起卖猪肉。其实,那个时候生活已经算不错了。最苦……”
  崔宇想了想,立马纠正:“这词形容得也不对,我爹当猎户的时候,其实日子还算过的也行的,就是担心我爹上山打猎会不会安全。只要一家人一起,现在想来都还是甜的。”
  “你……”贾赦听到最后一句,总觉得崔宇笑得有几分心酸与勉强。人生最悲惨莫过于他这种了—出人头地后,父母皆不在。
  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贾赦灵光一闪,道:“快中秋了,你要不今年带着衍儿和钟师爷来我家一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