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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科幻异能 > 阴主不息 > 155:马儿始发迹,常娃劝身退
  原来这个传说来源于清朝末年的时候。
  讲的是清宣统年间,在蛇盘山下有一个大村庄,村名如今已不可考,当时村庄里也有上百户人家,本来各家各户的条件是差不多的贫穷,可是到了民国时候,却出了一个名叫马承志的大地主,以至于全村的人都成了他家的佃户,都种他家的田地去了。
  不过话说这个马承志啊,在孩提时代的时候,家里也是十分贫穷。当初清朝官员两湖总督招兵以抗外敌,其父就去参军了,没想到一去就再未回来过。后来,其母生疾,没上二三年也去世了。
  于是方才十一二岁的马承志就只能跟着自己的小叔过活,但是小叔的妻子十分嫌弃他,总是让他干一些放牛割猪草的脏活累活。
  有一年的冬天,那真是三九天寒冬腊月啊,北风呼啸,大雪纷飞,蛇盘山下的金银河都结冰了。这天,马承志在山里挖了薯回家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有一条小孩手腕粗细的受了伤的黑蛇冻僵在了路边,可真是奄奄一息的。
  马承志是个受过苦难的少年,有些一颗善良的心,见到那条黑蛇快要死了,也是动了怜悯之心,便将这条黑蛇给带回了家。
  因为他一向睡在小叔家的柴房里,所以回去之后就为黑蛇包扎了伤口,但是他又生怕他那厉害的小娘发现了而打骂他,于是就将黑蛇藏在了稻草堆里取暖。
  一直到晚上小叔和小娘都熟睡之后,马承志才拿出铁盆装了炭、生了火,然后展开了地铺,把黑蛇抱出来一起睡被窝上,一点也不把那黑蛇当成冷血的毒物。
  就这样,每天在马承志的悉心照料下,那条黑蛇还真被他给救活过来了,但是冬天还没有过去,如果把黑蛇放回野外的话,只怕它又活不成,所以那个冬天,马承志都将黑蛇养在了柴房里。
  人们常说,蛇是非常冷血无情、不讲情义的一种动物,但是那条黑蛇却不知怎的,好像从来都没有伤害过马承志,而且相处的还很友好。
  直到冬去春来,马承志才将那条黑蛇送走,临别时,马承志还偷了小娘喂养的一只小鸡仔给黑蛇吃了。后来,小娘喂鸡仔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就拿马承志是问,马承志当然不承认,结果挨了打。
  但是没了黑蛇陪伴的日子,马承志还是一样的过啊,每天照常放牛割猪草打柴火。
  寒来暑往,次年夏天的时候,十六岁的马承志出去放牛,将黄牛栓在一旁,自己在一棵大杨树下乘凉,没想到不知不觉睡着了,一直睡到了天黑才醒。
  他正收起牛绳准备回去的时候,却没想到在黑夜中朝他迎面走来了一个行乞的女子。马承志见那女子虽然很陌生,但是觉得她可怜,看年纪跟自己差不多大小,就将自己舍不得吃的桃子给她吃。
  没想到那个女子却不愿吃他的桃子,反而劝他不要给他小叔放牛了,要他趁着大好青春,多去读书学算数,将来以后考个功名。
  马承志笑着说,他小叔家也没有余钱供他,除非将这牛给卖了才行,但是他小娘那狠脾气是绝不会同意的,说不定还会不给他饭吃。
  然而那行乞的女孩却告诉他,他祖上曾在他家的院子里埋了几根金条,只要能挖出来,他就有钱了。
  可是马承志的家,自从母亲死后,家就被他小叔给拆了,扩建了他们家的院子,如今他自家已经是平地一片,荒草丛生的了。
  不过那行乞的女孩还是告诉他,那金条没有被他小叔挖到,应该还在院子里,只要他去挖,总能挖到的。
  马承志听了,也是半信半疑的,于是就让行乞的女孩等他一会儿,他先把牛牵回小叔家了,然后偷了锄头后又来与乞丐女孩会和,一同回了自己老家。
  途中,马承志说了自己的名字,又问那乞丐女孩叫什么名字,那女孩说自己祖上姓常,自己没名,随便叫她什么都行。于是马承志就称呼她常娃儿。
  等他们回去找到院子那块地之后,就挖了起来。没想到这一挖啊,还真被马承志给挖出来了六根拇指粗细、手掌长短的金条来了。
  常娃儿就对马承志说,现在有钱了就不用再给他小叔干活了,也不用忍受小娘那暴烈的脾气了,只要他能去安心读书,常娃儿甘愿做他的侍儿,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就这样,马承志有了钱,于是就和常娃儿连夜跑了,跑到了一个县里,随便置了一处简陋的屋子,然后就去上起了学堂,每天回来,还会挑灯夜战,苦读圣贤。
  就这样,一晃五年过去了,马承志也成了人了,当年县里有乡试,还真被他考了一个举人的功名。还别说,他也是机会好,因为那年之后,清朝就废除了“八股取士”制度,所以他是最后一批寒门出身的士人。
  一时之间,曾经饱受欺辱的少年,一跃成了官员,不仅如此,还结交了朝廷一些官员,有个老同僚看上他的为人,还将自家千金许配给了他。
  又过了三年之后,马承志不仅有了家业,而且还得到了升迁,正此春风得意之时,当年跟着他的常娃儿却告诉他社会出现变革了,闹起了运动,只怕清官做不长久,劝他早回故里安置才得长久。
  虽然马承志有些不愿意,但是看在常娃儿一直照料他的情分,而且一直是有着女中诸葛的先见,就听了她的话。在家装起了病,而且是病入膏肓的不治之症,而把官给辞了。
  后来朝廷恩准了,马承志便带着妻儿与常娃儿一同回到了家乡,重新置了宅院和田地。马承志从此无官一身轻,每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将家业都交给常娃儿打理。
  话说,这常娃儿为马承志管理家业,那叫个尽职尽责,只是有一点,她白天都不怎么出门,有什么事她都分配得当的很,她特别喜欢让马承志的小叔和小娘帮她跑腿儿。而且她还经常给马承志献计,聚拢生产。所以,马家的家业在她的管理下,是越来越富裕。
  没过上几年,未满三十的马承志就已经成了当地的大地主,有着良田四百多亩,本村及邻村的良田都归他所有,村人都成了他家的佃户,人称马大财主。
  当然了,马承志也十分依赖常娃儿,看她的年纪也不小了,却偏偏还是十七八岁的模样。马承志也曾问过常娃儿是否想过出嫁,如果她愿意,一定会给她找一个极好的男人,而且还贴丰厚的嫁妆。
  但是常娃儿却不愿意,只是愿意留在马家,马承志于是也不强求,而且还一直把常娃儿当做了自己的心腹之人,因为若没有常娃儿,也不会有他马承志的今天。
  本来,他们这一大家的日子过得很是平静的,却不想后来的某一日,马承志进城办事时,途中忽然遇到了一个道士,从此就打破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