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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娱乐圈奇葩攻略 > 第167节
  没想到孟雅琳这边早有准备,当初吴丽娜倒追苏玥的糗事,圈子里流传了很多,吴丽娜贼喊捉贼,孟雅琳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见她还在不知死活地造谣,马上在娱乐八卦网上发了一篇长文反击。
  好事者一早提示晨星看文,晨星这才知道,吴丽娜前经纪公司老板胡然的弟弟胡而跟苏玥是留英的同学,苏玥回国后第一次在南岸别墅举办party的时候,吴丽娜跟着胡而参加了这次聚会,就此认识了苏玥,当晚她就装醉赖在苏玥那里不走,苏玥无法,只得给她的老板打了电话,让她的老板把她领走。
  从那以后,吴丽娜只要回京,打听到苏玥也在京城,就会去南岸别墅的门口等他,而苏玥远远一见她,干脆就直接回父母那里住,她等了多次,见苏玥一直躲着她,才知道苏玥根本不吃这一套。
  而吴丽娜最丢人现眼的事情,是有一次她去电视台参加文化部门的一个活动,意外地发现苏玥跟胡而也一起去了,活动结束后,她就在电视台的门口等着他们出来,苏玥跟胡而出来的时候,根本没看见吴丽娜就在一边,吴丽娜就径直走到苏玥跟前,装做立足不稳直接向他的怀里扑去。
  因为当日有活动,电视台门口有好些记者,吴丽娜当时打着如意算盘,想着如果被记者拍到自己倒在苏玥怀里的照片,那么自己跟苏玥的绯闻就可以好好地炒一炒了。
  她根本没想到,苏玥身手敏捷,见她扑过来,利索地闪到了一边,吴丽娜扑了个空,直接摔到了地上,几个候在电视台门口的记者,眼见大明星吴丽娜出了丑,赶紧摁下快门拍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
  孟雅琳这边发的文章,不仅脉络清楚,而且还找到了记者当年拍到的吴丽娜倒地的照片,虽然那个照片上没有苏玥的正脸,只能看到吴丽娜的身前有一个身材挺拔修长的男人,已经足够地羞辱吴丽娜了。
  这篇文章一发出来,因为内容翔实生动,很快被网友顶上了头条,虽然苏景川一早给这些网站都打了招呼,让他们不要报导关于苏玥和长信电子的八卦,可是娱乐八卦网不登明星八卦,怎么引来流量?怎么打败对手?
  所以娱乐八卦网的主编在发出这篇文章的时候,确实隐去了苏玥和长信电子的名字,但是作者也做了充分的暗示,让熟悉八卦的读者立马猜到,吴丽娜生扑的男人就是苏玥。
  最令吴丽娜气愤还不是自己的糗事被揭发,而是这篇文章下面的头条评论,这个评论说:终于知道为什么吴丽娜在拍《锦衣冷玉》的时候,竟然将江晨星的腰椎踢伤,导致江晨星住院一个月,原来是争风吃醋,公报私仇,卑鄙啊!无耻啊!
  就这个评论,下面跟帖过万,点赞过十万。
  吴丽娜差点气疯了,那个时候,她根本不知道晨星跟苏玥的关系好不好?!
  她最怕的黑料,竟然被人以这种方式翻了出来,她还如何分辨?!
  第四百一十四章 谈心
  到了这个时候,吴丽娜再也不敢自专,赶紧打电话到经纪公司,请何启龙帮自己摆平。
  何启龙照例臭骂了她一顿,这才明白她为什么对设计江晨星那么热衷,这个臭娘们儿,瞒着自己的东西太多了!
  他又找出吴丽娜的履历看了一遍,觉得很难理解,这个吴丽娜,这浑身上下的劣根都是在哪里学的?说瞎话不打草稿也就罢了,竟然还以为天下事皆可为我所用,她以为她是谁啊?!
  骂过之后,还得把这件事的恶劣影响降下来,他召集公关部开会,逼着吴丽娜把她当初跟晨星发生纠纷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才知道她和她的经纪公司当初为了这件事,赔了剧组一千八百万。
  只赔了一千八百万,还是因为江晨星识大体,不想耽误一众演职人员的时间,在自己的伤还没有好彻底的情况下,赶着去剧组把自己的戏份拍完了;如果江晨星是那种自私自利之人,按照医嘱歇够两个月再去拍戏,吴丽娜跟她的经纪公司需要赔偿剧组的费用就是三千万元!
  这样深刻的教训,她都没有吸取,照样一有机会就跟江晨星作对,何启龙越想越觉得可怕,他得马上派一个自己人在吴丽娜的身边盯紧她,这个女人为了一时之气,什么样的祸都敢闯。
  美亚的公关部群策群力,研究了半天,替吴丽娜整理出了一份声明,紧急发在各大网站上:
  第一:吴丽娜跟苏玥只是认识,从无深交,那张摔倒的照片乃是她的鞋跟崴了,跟苏玥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吴丽娜在拍《锦衣冷玉》的时候,有一场戏确实踢了江晨星,造成了江晨星的腰椎受伤,但是这件事并非是两人的私怨所致。
  首先,这个情节是剧本的设定,不是吴丽娜加戏;
  其次:剧里江晨星饰演的角色一直在陷害吴丽娜演的大小姐,那场戏演得是阴谋被揭露出来之后的情形,当时吴丽娜已经完全入戏,下脚失了分寸;
  最后,江晨星在拍这部戏之前,腰就受了伤,而吴丽娜并不知道此事,所以才造成了严重后果。
  事情发生后,吴丽娜愧疚万分,除了抓紧给江晨星治伤之外,主动拿出了一千八百万的费用,补偿剧组因此遭受的损失,并一直等着江晨星痊愈回来拍戏。
  事实经过就是这样,我们可以理解一些电视剧方的营销手段,但是无法接受这种满怀恶意的污蔑和人身攻击,美亚经纪公司就此严正声明,再有人就此事件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美亚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艺人的合法权益。
  这个声明出来之后,虽然不能将吴丽娜洗白,总算也帮她挽回了一些人气,让观众找到了谅解她的理由,而孟雅琳那边也是见好就收,毕竟这件事牵涉到了苏玥,他们也怕惹恼了他。
  无辜的晨星又因为这件事被记者追访了好几天,为了《锦衣冷玉》的收视率,晨星不想借机踩吴丽娜一把,就躲着记者没有接受任何访问;但是毫无疑问,她的人气因为这些事、这部电视剧涨了不少,靳思雨也趁机帮她建了粉丝群、粉丝基站,帮她做一些基础的个人营销。
  苏玥回京的第二天,就带着张鑫去了美国,他不仅要帮苏氏招一批人,他自己的工业园也需要一批研究人工智能的尖端人才,所以他这次去那里,至少要待上半个月。
  苏玥一离开京城,胡碧微就出了院,她已经意识到,苏玥在国内,很多事她都要谨慎着操作,苏玥太护着晨星了,而她不管说了多少狠话,却也不想真的跟苏玥撕破脸。
  ——
  圣诞节放假,李思伊回到了家里。
  这次回来,她觉得十分地压抑,她根本想不到,一向恩爱的哥嫂竟然离婚了,妈妈还一再警告她,说张明越有间谍罪的嫌疑,让她无论如何都不要再跟张明越联系。
  而哥哥经常出去喝酒,被父亲骂了几次都不悔改,她跟着劝了几句,哥哥哭着告诉她,张明越怀孕了,一个人十分可怜,可是他也不敢再去管她,她可是怀着他的孩子啊!
  父亲工作忙,整天早出晚归,她经常见不到父亲的面,偶尔父亲在家,她也能感觉到,父亲跟母亲的关系越发不睦了,一家人一桌子吃饭,父亲会跟她和哥哥说两句话,但是从来都不理母亲。
  再有两天,她就要走了,心里十分惆怅,这个家,越来越没有温暖了。
  这天吃过晚饭,李思伊百无聊赖,就准备追《锦衣冷玉》这个电视剧,这次回来,她不敢跟苏玥联系,见不到苏玥,能在电视上看看他的女朋友也是好的。
  她刚调到江南台,突然听到有人敲她的门,她开了门,竟然是父亲站在她的房门口。
  父亲见她在看电视,就走进她的房间,说想跟她谈谈。
  难得父亲回家这么早,这是专门为了跟自己说说话吗?李思伊有些激动,赶紧将电视的声音关了静音。
  父女俩坐在李思伊房间的沙发上聊天,李慕羽问了她的学习情况,得知她这学期修了五门课,已经拿到了14个学分,着实表扬了她,让她继续保持,不要浪费了光阴。
  说完了学习,李慕羽罕见地跟她谈了感情问题:“思伊,爸爸不会跟小姑娘谈心,但是爸爸是关心你的,你喜欢苏玥,可是他不喜欢你,所以爸爸才劝你放弃。”
  “爸爸是过来人,深知男人的秉性,男人的爱都是主动的,男人不会因为你喜欢他而被你打动,所以你如果想找一个爱你、珍惜你的人,就不要把时间放在一个不主动关注你的人身上。”
  李思伊点点头,说:“爸爸,我知道了,苏玥也跟我说了,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所以我就不再想这件事了,爸爸,你看电视,现在电视上这个大眼高鼻梁的小丫头,就是苏玥的女朋友呢!”
  李慕羽除了看新闻,多年都没看过电视剧,这会儿随意瞟了一眼,正好看见吴丽娜的正面镜头,奇道:“是这个大眼尖下巴的姑娘?苏玥的女朋友竟然是个演员?”
  李思伊摇头:“不是这个,是边上那个小丫鬟,嗯,镜头给她了,爸爸,你看,她圆脸圆眼睛,是不是超可爱啊?”
  李慕羽看了一眼之后,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他一连看了几分钟,接连看到了晨星的正脸、侧颜和背影,他的胸口突然一疼,心脏就像被人被重重地捶了了几下,让他难受得喘不过气来,他伸手捂住了胸口,艰难地对李思伊说:“思伊,快去给爸爸倒杯水过来。”
  第四百一十五章 伤
  李思伊眼见父亲的脸色苍白,赶紧出去给爸爸倒了一杯水。
  她想去叫妈妈过来,李慕羽制止了她,说:“没事,我就是突然有点胸口不舒服,坐一会儿就好了。”
  李慕羽端着水杯,喝了几口白开水,胸闷渐渐舒缓了些,他装作若无其事地问女儿:“苏玥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来着?”
  “江晨星,爸,我听说她只是一个小演员,好像也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嫂子很看不起她呢!”
  说完这句话,李思伊赶紧吐吐舌头,怕父亲责备她,她叫张明越嫂子叫惯了,一时改不过口。
  谁知道李慕羽根本就没有注意这些,他接着追问了一句:“你知道她是哪里的人吗?”
  “不知道,”李思伊摇摇头,“我没有问过她。”
  李慕羽强自镇定,点点头,端着水杯出去了,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他的心情无比激荡,这可能吗?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他臆想中的女儿呢!她竟然那么漂亮!
  他看得清清楚楚,她的鼻子,就是月荷当年的样子,而她那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可不就是年轻时自己的翻版吗?
  会是自己的女儿吗?想到这个可能性,他顿时热血沸腾,浑身都燥热起来。
  有多少年,他的情绪都没有这么剧烈地波动过了?当年的一个疏忽,让他痛失了爱人和女儿,这些年来,他的心如古井,早已无波无浪,他把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激情,都投入到工作中去,他想用这种方式,换来自己内心的平静。
  他付出了很多,也施展了自己的抱负,可是他没有想到,在他有生之年,还能见到这样一个姑娘,一个跟他想象中女儿的样子完全一致的女孩子。
  他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从不相信什么灵魂,可是这一会儿,他竟然强烈地希望人是有魂魄的,这样他就可以问一问月荷,是不是明白了自己的心?是不是终于谅解了他,所以才把这样一个姑娘送到他的眼前?
  他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走到卫生间的梳妆镜前,仔细地审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岁月的流逝,已经让他的眼睛因为老花而变小,令他的眼角越来越下垂,让他的眼珠子逐渐地发黄浑浊;可是岁月,毕竟也馈赠了他另外一些东西:如今的他,已经足够地成熟睿智,足够地理性和强大。
  他又仔细地看了看镜子,越发觉得,晨星的额头也跟自己很像,而她那圆圆的包子脸,可不是就是月荷微胖时候的样子吗?
  虽然当时月荷的家人和邻居放出来的消息都是月荷和孩子一尸两命,可是他并没有亲眼见到月荷死去的样子,会不会是月荷生下孩子后才去的?联想起月荷家人对自己的反感,会不会是他们怕自己去抢那个孩子,才故意隐瞒了这个消息呢?
  他得赶紧去查一查,这件事,让谁去查呢?
  他想到了胡玄宁,他知道自己跟月荷所有的事情,让他去查再也合适不过了。
  他心情激动,他急着想见胡玄宁,他想好好地喝一杯。
  他马上给胡玄宁打电话:“你在哪里?”
  “刚回京,有事吗?”
  “我想喝点酒,咱们画室见,你先叫一桌子下酒菜,我四十分钟之后就到。”
  胡玄宁看看时间,他还没回家呢!师兄这是有什么高兴事吗?只有先打电话叫下酒菜了。
  李慕羽跟沈佳莹交代了一声,就自己开车往画室赶去,路过一家名酒专卖店,他特地戴上了墨镜,亲自去挑了两瓶很烈的伏特加,他觉得,一般的酒已经不足于表达他激动的心情了。
  到了画室,胡玄宁还没有到,他就先将画案腾出来了一半,准备一会儿放酒菜,他在另一半的画案上铺了一张纸,开始画一张晨星的大幅画像。
  他捕捉人物特征的能力极强,更何况晨星的模样已经在他心里翻转了无数次,所以他寥寥数笔,就形象地勾勒出了晨星的脸部线条,他越画越觉得晨星的五官完美,越画越觉得晨星就是自己跟月荷的女儿,不然的话,她的五官轮廓怎么跟他俩那么相像呢?
  他将画好的肖像画用胶粘到了墙上,准备等胡玄宁过来后让他惊讶一下!
  可是他突然想起来,上次他画完这副肖像的时候,胡玄宁说:“师兄,我相信,那个女孩子就是你最后这副画上的样子,一定是这样的……”
  直到这会儿他才意识到,胡玄宁当时的口气那么肯定呢!
  他又仔细回想了自己那晚跟胡玄宁见面的整个过程,发现自己疏忽了很多东西,最明显的莫过于: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怎么突然又去查月荷的事情呢?是什么事情触发了他,让他觉得这当中大有问题呢!
  他越想越觉得破绽很多,越想越觉得,胡玄宁肯定见过晨星,因为她的相貌想到了月荷,觉得很不可思议,这才跑到月荷老家去查个清楚的!
  这么说来,晨星就是自己的女儿无疑了!可是她为什么会姓江?为什么师弟不肯告诉自己她的存在?不肯让自己跟她相认,这里面有什么隐情吗?
  他想起那些人当时的设计,本来就是为了让月荷以为这一切都是自己干的,月荷身受重伤,濒死之际生下女儿,她是有多绝望,才坚决不肯让自己知道这个女儿的存在?
  她是怀着深切的怨恨去世的!一想到这一点,李慕羽就心如刀绞,就恨不得自己也去死!
  他素来自负聪敏机变,可是在月荷的问题上,他一错再错,暴露目标在先,出事后又粗心大意在后,以至于让自己的女儿孤苦伶仃这么多年,他真想抽死他自己!
  难怪胡玄宁不肯告诉自己,他有脸去认下这个孩子吗?他该怎么跟孩子解释这一切?
  门铃响了,胡玄宁叫的菜送过来了,胡玄宁是他的知己,叫的全部都是西北菜,他将菜肴在桌子上摆好,找到那一道凉拌腰花,自己打开了一瓶伏特加,边哭边喝,边喝边哭,很快一个人就干掉了半瓶酒。
  第四百一十六章 悲
  等胡玄宁赶到画室,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五十多岁的师哥,哭得像个孩子,一双眼睛又红又肿,自个儿喝了半瓶70度的白酒。
  他看了看墙上贴着的晨星的画像,以为师哥又想起了月荷和女儿,默默地叹了口气,上去将李慕羽手里的酒瓶夺下来,劝道:“师哥,不敢这样喝,这个酒度数太高了,你这样喝会出事的,来,咱们聊聊,我跟你说点开心的事情。”
  李慕羽不语,胡玄宁就跟师兄讲起了自己这次接下的工作:“我这次给苏州市画一幅苏州老城的画卷,基本的轮廓已经差不多了,还需要填充很多细节,师兄,要不你帮我弄一半吧,你对城市布局更有经验,你负责填充这幅画上的各色古建筑,我填上几百个形形色色的人物,这是一个大工程,差不多够我们忙上一年半载的。”
  李慕羽知道他是故意投自己所好,想让自己从不好的情绪里走出来,可是这会儿他哪有心思想这个?他迫切想知道晨星的事,又怕这个师弟糊弄他、不肯告诉他实话,他必须要先拿他一把再说。
  他用湿巾擦了擦脸,一脸歉意地说:“师弟啊,师兄这次要做恶人了,令尊找了我,让我帮他催催你,今年一定得把婚结了,你看,过了年你都43岁了,难怪老先生急了,你的同龄人,都快有孙子了,你就从了老人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