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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六零大院芭蕾美人[穿书] > 六零大院芭蕾美人[穿书] 第164节
  程丽丽比他还委屈,她又不喜欢叶大方跟陈思雨跳,趁势说:“算了吧,让别人跳去呗,咱们还回咱的市团,自个儿跳自个儿的,还不用挨骂。”
  曲团于是喊本团的俩男演员,让他们也试试。
  结果这俩比之叶大方还不如,毕竟他们都是跳惯了一支舞,一招鲜吃天下的,专业芭蕾的小跳,中跳,大跳和击打跳他们都没有完全练熟,遇到丹麦芭蕾这种吃脚下功夫的,整个儿歇菜了。
  还嫌人叶大方跳的差呢,这俩跳的更差,简直东倒西歪。
  望着几个男演员,曲团焦头烂额,宋扶明还认为眼前的一切是个梦,也不指点演员,也不提意义,就只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吭的。
  徐莉也觉得没眼看,干脆就跟曲团俩从排练室出来了,站在走廊上,她说:“你们团明年又有访问任务啦,是去哪里呀?”
  关于出国访问,那是文艺工作者们最好奇,也最憧憬的大事。
  曲团说:“还没定呢,但要出国,思雨我肯定得带着,她跳的好,还懂事儿,人也足够省心。”
  女孩子们在年龄还小的时候心思不定,很容易被花花世界给诱惑,所以带她们出去就特别冒险,但陈思雨不一样,上回出国,曲团最担心的是她,可她用实际证明,她是全团最省心的一个。
  这样的人,曲团要出国时,当在列在名单上,头一个要带。
  赵晓芳也悄悄摸了出来,在偷听俩人谈话,于出国这种事,没有哪一个小姑娘不感兴趣的,正好她是陈思雨的徒弟,风闻过陈思雨要结婚的事,她也傻乎乎的,说话不经大脑,干脆就凑过来说:“曲团,我们陈老师马上就要结婚了,她对象是个飞行员,她要结了婚,可就不能出国了,你带我出国呗。”
  曲团本来就因为压力大而生气,像赵晓芳这种傻乎乎的小丫头,因为技术好,陈思雨比较包容,但她不会包容这种小女孩的,她说:“小丫头,要出国必须经历严格的政治审查,我们团还有李倩和胡捷呢,虽然李倩的丈夫是警卫员,她出不了国,但胡捷可以,你真想出国,就得努力先进了总空再说。”
  而听说陈思雨要结婚,她觉得特别意外。
  这时陈思雨正在教叶大方脚法,她示意陈思雨出来,就说:“陈思雨,赵晓芳说你要结婚啦,这不是真的吧,你才多大呀,你以后都不想再出国了?”
  赵晓芳说:“我们陈老师的对象可是飞行员呀。”
  曲团说:“谈对象我不管,但是思雨,你才二十岁,你要真想结婚可得早点说,不要耽误了团里的工作。”
  徐莉才经历过婚姻,而在离婚后,她于婚姻也是痛悟至极的,也说:“思雨,你可要想想清楚,结婚了你就得生孩子,你将至少有两年无法登台,结婚是可以,但我劝你不要在二十岁就结婚。”
  关于结婚,这于陈思雨来说是个大.麻烦,她当然不想在才二十岁的时候就结婚,可她在西南战区时已经承诺出去了,她自己都不知道该说服冷峻呢。
  不过就在她咬牙咂舌,不知道该怎么说时,身后传来冷峻的声音。
  “曲团长,思雨还不结婚,她年龄还小,我们可以等几年再结婚。”他说。
  曲团回头一看是冷峻,顿时说:“我就说嘛,她才多大,该跳的舞还没跳,该见的世面还没见过,该上的大舞台也还没上过,小小年纪结的啥婚,是思雨自己闹着想结婚的吧,冷峻,这你可得劝劝她,为了咱们团的工作,至少让她晚两年再结婚吧。”
  已经是下班时间了,她又说:“思雨这个水平差不多了,先回家去吧,男演员们留下来继续练,实在不行我就打申请,问申城文工团再要人来,再练。”
  “好的!”陈思雨说。
  团里的人都知道冷峻是陈思雨的女朋友,但还是头一回见他来接女朋友下班,一个个的,都凑在走廊里头看。
  陈思雨也一一跟大家道别,就跟冷峻俩一起出来了。
  到了大门口,冷峻先轻轻叹了口气,再说:“因为我,你挨了不少批评吧?”
  陈思雨一愣,因为她不知道冷峻为什么要这样说。
  牵上女朋友的手,冷峻再说:“我能理解你想结婚的心情,其实我也特别想跟你结婚,但既然歌舞团的领导不同意,想让你多工作几年,哪咱们就再等等吧,只要有时间,我就会陪着你的。”
  陈思雨明白了,他是听见了徐莉和曲团俩的训话,自发的,以为她很想跟他结婚,但是领导不允许了。
  所以这男人不但完成了自我攻略,而且觉得他的女朋友爱他爱极了?
  陈思雨还是头一回,于自己的小奶狗,会有如此的怜悯。
  她抽了抽鼻子,眼圈红了,两辈子了,她谈过很多小鲜肉的男朋友,但冷峻确实跟别人不一样。
  要说陈思雨动了结婚的心思,就是因为他这种真诚。
  而在冷峻看来,女朋友是因为想跟他结婚而结不了,难过的哭了!
  不知道如何安慰女朋友,想了半天,他说:“要不这样,咱们先订婚呢?”
  谈对象是属于单身男女间的交往,是需要向组织报备的,而一旦订婚,就是单位所认可的男女关系了,那么,陈思雨就会拥有探亲假,即使冷峻在外地,她也可以打申请去探亲,而且去探亲时,单位也会安排招待所,俩人之间的交往,也就不必详细的向上汇报了。
  陈思雨不禁莞尔,点头,轻声说:“嗯。”
  冷峻温声说:“对不起,我应该早点跟你提订婚的,那样,你就不必挨领导的批评了。”
  “现在就可以呀,这时间正好,不早也不晚,刚刚好。”陈思雨笑着说。
  迎面撞上一人,是高大光,他今天打扮的光鲜,大头皮芏白衬衣,军绿色的皮夹克,还戴着飞行员专用墨镜,但看上去却不咋高兴。
  迎上冷峻,他立正:“冷队。”再稍息:“你们要订婚啦?”
  冷峻点头,陈思雨也是莞尔,两人一起笑,牵在一起的手还摇了摇。
  高大光丧气极了,他今天也是来求婚的,他还买了花,还专门让他妈给他搞了和平饭店的牛扒票,要给苏爱党整一顿烛光晚餐,他立志要比冷峻先结婚。
  结果呢,冷峻啥也没拿,倒是比他先拿下了对象。
  瞧那样儿,还是陈思雨求着冷峻要订婚的。
  太没面子了!
  第91章 长坂坡
  陈思雨上回去法蓝西时, 曾经买了两枚戒指,本来上回去西南战区时就准备给冷峻的,但两人在一起呆的时间太短, 没顾上,今天正好给他。
  捧出戒指, 她说:“订婚是需要戒指的,你的钱都在我这儿, 我就不要求你买了,那些钱咱们攒着以后收拾屋子用,戒指就用我买的吧。”
  高大光自打回来之后,就一路有意跟冷峻攀比, 冷峻才买了皮鞋,人家都开始送花儿了,本来冷峻就特别紧张,再一看陈思雨递过来的戒指,银子的,细细两个环儿,比他拿老妈的首饰打的那只大金顶针儿漂亮多了。
  冷峻当然知道戒指,他也知道订婚需要戒指。
  西式的各种礼仪,打小儿从电影里,他是见过的。
  只不过他是头一回学着谈恋爱,没经历过,所以不懂。
  陈思雨把戒指递给男朋友, 伸出手指说:“给我戴上, 咱们就算订婚了。”
  冷峻虽然没吃过猪肉, 但也看过猪跑, 电影他从小到大看的多了去了, 转头四顾,家里的环境不太好,而且要订婚,他也得先打审请,收起戒指,他说:“我先打审请,改天吧,找个正式的场合,我向你求婚。”
  陈思雨是从将来来的,她于性的态度是开放的,上辈子之所以一直没有跟男人发生性.关系,是因为她自己的原因。
  这会儿轩昂在隔壁练琴,其实她是不介意的,冷峻毕竟已经27了,因为教育原因,他是个很正统的人,会压制自己的欲.望,但他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而陈思雨有好几任男朋友,确实是爱她的,但最终,因为正常的生理需求而离开了她,冷峻在她的舌间贪婪,不停的喘息着,哼的像只馋奶的小狗一样,而陈思雨进门之后,特意把门反锁了,看他那么难受,她凑到他耳边,就悄声说:“咱都要订婚了,你要真想……门是锁着的,轩昂一时半会回不来的,嗯?”
  女朋友就在他怀里,软玉温香,她是一团香气,在他四周盈绕,她无比甘美,让他怎么都吃不够,他始终觉得不够,还想更进一步。
  意乱情迷中,因为女朋友的一句话,冷峻蓦的停了下来。
  这时他才发现,他又把女朋友的嘴巴给啃的肿肿的。
  话说,金部长的事目前还没有出结果,最终上面会怎么处理,谁都不知道。
  而据吴小婉交待,她先是被金部长的秘书给强.奸了,之后,又被金部长本人给强.奸的,用的她话,自己作为一个舞者,只想好好跳舞,但是金部长和他的司机猪狗不如,逼着她发生了那种关系,每一次都让她生不如死,总之,错全在金部长,她是无辜的。
  偷情跟强.奸的定义是不一样的,而部队和公安本来就对金部长意见特别大,于是就采取了强.奸这一观点,为了好给他定罪嘛。
  于性方面,过来人倒无所谓,但冷峻不一样,他昨天在窗外,一直在盯着吴小婉,亲眼看到她进房间之后,一个人缩在角落里,一直在抱着手臂哭。
  自然而然的,他就认为那种事,女性应该都特别厌恶。
  再加上他自认为自己跟别的战友不一样,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所以他喘平了气息,温声说:“不,即使结婚了,也只有在你本身愿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发生那种关系,而且我也不会强求你的,顶多一个月……不,一年一次吧,现在不行,我不会让你吃那种苦头的。”
  虽然他经常会做一些似是而非的梦,还经常被自己身体的不受控制而吓到。
  但冷峻坚信自己可以说到做到。
  正好这时隔壁的钢琴声停了,陈思雨也跟着愣了一下,她心说冷峻这算什么神仙大宝贝,想跟她结婚,却不想跟她上床?
  作为一个女性,她已经够主动了,要再主动点儿,冷峻就该怀疑她的人品了,而一旦有了性.关系,万一怀孕了呢,那她就没法跳舞了。
  所以,本来陈思雨着欲.火冲脑,很想跟男朋友发生点啥。
  但冷峻一句话,也把她给打醒了。
  虽然男人很帅,也很可口,但适可而止吧,精力还是要放在工作中的。
  不一会儿,轩昂练完琴回来了。
  前几天冷峻来,没吃饭就走了,这回说啥都要留下冷峻,正好看家里那只大公鸡不顺眼,就准备杀来,犒劳他的冷哥。
  冷峻因为有些事要跟外公谈,不准备在女朋友家吃饭的,可等他想告辞时,轩昂已经提着菜刀,在剁那只大公鸡了。
  一大只公鸡,只一锅子是烧不出来的,陈思雨先剁了一半,斩成大块,拿料酒,生姜,糖,盐巴把它腌着,再单剔一块鸡脯出来,加上调和调匀,再另起碗,用淀粉和面粉,鸡蛋调一个芡汁儿,热锅起油,倒上半锅油,先炸鸡脯,一遍炸熟,二遍炸酥,出锅时再滚一遍碎面包糠,这就是将来孩子们最爱吃的避方塘口味炸鸡了。
  再把刚才腌好的大鸡块薄薄拍上一层生粉,入锅炸熟,另起锅烧油,加辣椒和花椒,葱断煸出香味来,把鸡肉放进去炒熟。
  两大盘香喷喷,热乎乎的鸡肉就出锅了。
  另外炒了一盘小园子里种的小青菜,一个轩昂的最爱,西红柿炒蛋,轩昂得意洋洋:“峻哥,就那点地儿,足够供我和我姐吃喝了,厉害吧。”
  冷峻应付的非常敷衍:“厉害。”
  看轩昂端起保温杯在喝水,悄声问陈思雨:“是不是他抢走了你的杯子?”
  陈思雨摇头,小声说:“不是啦,是我送他的。”
  一个杯子而已,在冷峻这一辈人的意识中,它是首长亲自采购来的,很重要,可陈思雨上辈子是用过保温杯的,并没那么稀罕它。
  这时轩昂又问:“鸡肉好吃吗?”
  冷峻答:“好吃。”
  虽然飞行队的食材也很好,冷峻他们吃的,比全国人民都好,但陈思雨做的鸡格外好吃,尤其是裹了面包糠的鸡米花儿,特合他的口味。
  但他还在为了那个杯子而耿耿于怀,不太高兴,说话就闷闷的。
  而他一说好吃,轩昂就按捺不住了:“姐,剩下的我不吃了,让峻哥带走。”
  陈思雨说:“你吃你的,还有一块鸡脯呢,你冷哥要想带,我另给他做。”
  “那你快去炸呀,我看冷哥特爱吃这个。”轩昂说。
  冷峻端起盛鸡米花的盘子放到了一边,说:“思雨坐着,我带这个走就好。”
  陈思雨正准备夹块鸡米花呢,盘子给他撤走了。
  她心说冷峻又不是没见过好吃的,咋突然变的这么护食了。
  转念一想,明白了,他不是在护食,而是不想她再下一回厨房。
  继续吃饭,冷峻又问:“轩昂会做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