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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侯门闺秀穿七零 > 不得了
  王云芝把那盘青菜往桌上一放, 激动的跟沈国忠讲沈瑶的事, “咱家瑶瑶懂事了, 真的。”
  沈国忠看着后边跟着出来的两个孩子, 没王云芝那么乐观, 看闺女这夏天清瘦了些, 问沈瑶:“瑶瑶是不是馋肉馋得厉害?”
  沈瑶有些赫然, 堂堂的候府姑娘馋肉,想想都没脸,可这就是现状, 她点点头,老实跟沈国忠说是:“想着多养点鸡吃肉吃蛋。”
  沈国忠看她,这还真是会自己思考问题了啊, 王云芝眼睛发亮, “你看我说得没错吧,咱瑶瑶就是变聪明了。”
  这样一件小事着实代表不了什么, 沈国忠还是不敢信的, 沈瑶多会察言观色啊, 笑得一脸天真抖机灵, 挨着王云芝撒娇, 说:“我是变聪明了的, 前天扫盲班我学会一个字了。”
  沈刚都不敢信,他开始上学的时候,回家也试图教他姐识字, 可他姐就是开不了窍, 怎么也教不会,勉强教会了她转身也忘了。扫盲班他可是陪着上的,就那么一堂课,她姐还是不怎么认真的随意听听,还学会认字了?
  沈瑶用实际行动告诉一家子人,咱不止学会认了,咱还会写了啊。
  她得意洋洋用手指在桌上写了个主字,正是宋晋诚那天课上教的其中一个字。
  这下可不得了,沈国忠差点没跳起来,他激动的看着沈瑶,问:“瑶瑶还会别的字吗?”
  沈瑶晓得循序渐进的道理,摇了摇头,说:“就记住这一个。”
  沈国忠哈哈笑,“记住一个就很了不起了,这是那天扫盲班上学的?”
  陪着上扫盲班的沈刚点头,道:“那天是宋知青讲课,是教了这个字。”
  把沈国忠和王云芝给激动得,菜都要凉了,谁也没顾着要吃饭,王云芝问沈瑶:“那瑶瑶今晚再去学不?”
  沈瑶点头,又说:“刚子也可以教我。”
  沈刚还真来了劲,现场教了个天字,沈瑶似模似样学了几遍,就能用手指在桌上写下来了,王云芝觉得,她闺女是天才啊,没准就是因为太聪明了,天才的路是坎坷的,所以才先傻了十来年。
  要不是这会儿反封建迷信,她都想给祖宗烧高香,乐着乐着就掉起眼泪来了,她这辈子别的都还好,就只一个闺女让她操碎了心,现在沈瑶能识字了,能识字了离完全好起来还远吗?农村人看来,能识字都是有大本事的,比如村里和公社的干部,比如那些城里来的知青。
  “国忠,你看到没,咱瑶瑶好了,我就说她不傻,她就是比别人懂事得晚一些。”
  看到王云芝哭起来,沈国忠一个大男人鼻头都发酸,大女儿身上倾注了他们太多感情,就怕她被人歧视,这些年夫妻两把沈瑶捧在手心里养,家里的好东西都紧着她,可沈瑶一天天长大,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她以后嫁什么样的人就成了沈国忠和王云芝的心病,好人家看不上沈瑶,差的人家像那些有缺陷的沈国忠和王云芝不舍得,夫妻俩个甚至都做好了没合适的就养女儿一辈子的打算。
  “是,这是好事,你别掉眼泪。”
  “今天上工我得跟大家伙说说,咱瑶瑶都能识字了,她好了。”王云芝饭也没心思吃了,想着要怎么给闺女洗去傻名声,她的闺女千好万好,现在连唯一的一点不好都没了,满村找不到比她闺女更好的姑娘了。
  沈瑶可没算着她只是微微露一点她好转的迹象出来能叫王云芝激动成那样,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沈国忠拍着王云芝肩膀让她稳着点,看一眼院子外头,说:“先别嚷嚷,再看一段时间。”
  王云芝不能理解,怎么还要再看段时间啊,一个傻名声背了十几年了还没背够啊。
  沈国忠问她:“你舍得闺女跟咱一样天天下地啊?你就是舍得,瑶瑶从小没做过这些,她能吃得了这苦头,前天背一篮猪草手掌就摩好几个大水泡,你不还心疼得厉害。”
  王云芝一下就冷静了下来,旁边的沈瑶也拉了王云芝的手,说上午扛了螺蛳蹚肩膀痛。
  她该撒娇讨好处的时候可一点不带犹豫的,府里她们兄妹三个,大姐入宫为淑妃,生了皇二子,也颇得皇宠,大哥少年成名、战场建功,只她除了美名倒没其它特别拿得出手的,偏她是一家人最宠的,就是大哥大姐也宠她宠得厉害,和她这性格不无关系,她要讨好什么人,逮着你撒起娇来你很难不依从她。
  沈瑶完全没有要帮着家里一起赚工分的觉悟,让自己好起来是为了找更好的路子,田地里那些农活她有自知之明,干不了,也不要那样委屈自己。
  王云芝自然舍不得,十几年了,宠女儿都成了融进骨血里的习惯了,她愣愣说:“那,就还让瑶瑶背着傻名声啊,往后怎么说婆家呀?”
  沈瑶听到说婆家,不免又想起自己娘亲来,出事前,她娘其实已经张罗着在给她选议亲的人家了,手上罗列了一堆人选,从家族势力到个人能力,从性格到品行,在外边逛不逛花楼,屋里又有没有人,把看得过眼的几个巴不得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打探仔细了。
  也不知道边疆战事如何了,父兄是否回京,她自己又是怎样的境况,是死了,还是这边的沈瑶替她活着。
  她这里略微出神,沈国忠已经给王云芝分析起来了。“现在上边都提倡晚婚晚育,瑶瑶还能留在家里几年,先让她在家跟刚子学着,对外别张扬,到知青点去也只当是坐在那瞧热闹的。闺女要是嫁了人,咱们就是想宠着也难了,当婆婆的哪会多疼媳妇,所以出嫁前能过几年好日子就先过几年好日子,咱瑶瑶要真好起来,嫁人也得给她挑个好的,不能叫她吃苦受罪。”
  他心里已经盘算着,瑶瑶要是能完全好了,他再教她多识些字,能不能想办法给她弄进工厂去,就是临时工也强过在乡下种地,就他闺女的相貌,找个工人的话就更好了。
  就这样,沈瑶学会了写两个字,沈国忠已经为闺女打算到几年以后去了。
  中午这一顿饭,照例是红薯饭和一个几乎没油星子的水炒青菜,沈国忠看闺女数米粒儿一样吃,笑着安抚她:“今晚吃螺蛳,那个味道也好,晚上爸到溪边转转,看能不能逮只团鱼回来明天让你妈烧给你吃。”
  沈刚听了眼睛都亮了,张口让他爸带着他一起。
  沈国忠有赤手捉团鱼的本事,到溪岸边观察团鱼爬行的爪印和粪便大致能找到团鱼出入的位置,沈瑶通过原主的一些记忆碎片才知道所谓团鱼其实就是甲鱼,这个确实是道好菜,心中也期待起来。
  一顿午饭除了沈瑶觉得没滋没味,沈国忠和王云芝包括沈刚都因为沈瑶变聪明了而高兴,心情好那寡淡的青菜也吃得香。
  等吃过饭休息的时候沈国忠私下跟王云芝说:“天天菜里没油水也不成,而且我瞧出来了,瑶瑶不爱吃红薯饭,反正不多久就能分粮了,这往后你煮饭要么就单独蒸出点不掺红薯干的给她吃,等双抢过了,我再出去一趟。”
  王云芝知道他指的出去是去哪,心里紧了紧,想着两孩子还是点了点头,让沈国忠小心些。
  这事沈国忠不是头一回干,他虽然是生产队长,但因为家里能赚公分的只他们夫妻俩个,日子过得挺紧巴。他胆子大,和队里保管员李节勇农闲的时候就悄悄的爬运货的火车到邻省贩面条回来,在黑市出手换些钱贴补家里。
  等到傍晚一下了工,王云芝在家做晚饭,沈国忠带上沈刚就往溪边去了。沈刚可眼馋他爸这一手赤手捉团鱼的绝活,跟着边上问怎么判断团鱼会藏在哪,父子俩人在溪边转了半个多小时,还真叫沈国忠给捉到一只。
  他先拿了团鱼回家,沈刚在溪里游了一圈顺道把澡给洗干净了才走。
  因着晚上有螺蛳,王云芝把那团鱼留到第二天做。螺蛳傍晚下工前沈刚已经剪了屁股,王云芝炒的时候又特意多放了点油,还从外边野地里摘了点薄荷,那味道鲜得,沈刚欢实得不行,跟沈瑶说:“姐,以前咱爷就说螺蛳最好了,一个螺蛳能下三口饭,夹起来舔一下一口饭,嘬出螺蛳肉来能下一口饭,最后把螺蛳壳里的汤汁吸了又能下一口饭,味道好极了。”
  沈瑶,其实是第一回吃这东西,她看看沈刚,照着样子试着吸一口,恰是个不那么好吸的,没把里边的肉吸出来,有些傻眼儿,照着原主记忆拿筷子头把螺肉往里捅了捅,再嘬一口就嘬出来了,螺肉还是其次,那汤汁当真美味,过了十来天苦日子的沈瑶都吃出幸福的味道来了。
  一双眼亮晶晶看着王云芝,“妈,我明天还想吃,以后都想吃。”
  王云芝笑,说:“这东西哪能天天吃啊,就是今天你也别吃多了,吃多了不好消化的。”
  再说了,这东西费油着呢,溪里这么多为什么没多少人捡呢,还不是不舍得油嘛。
  沈国忠最喜欢他闺女身上那股子鲜活劲儿,跟王云芝道:“上回得了宋知青药膏,后边又有那一把糖,你不是说没东西好答谢吗,刚好逮着只团鱼,我看明早刚子再去蹚些螺蛳来,有这两道菜再炒盘鸡蛋加两青菜,看着也算像样的了,请宋知青过来吃顿饭。正好刚子晚上带瑶瑶去上扫盲班,跟宋知青说一声。”
  王云芝听着乐了,这还真是,闺女能吃到好吃的,宋知青那边人情也还了,再好不过的主意。
  结果当晚正好又轮着宋晋诚上扫盲班的课,等他上完课,沈刚就把他爸妈请吃饭的事给宋晋诚转达了,这可好,心里头认定贺时喜欢沈瑶的徐向东回去八卦兮兮跟贺时笑,“不得了不得了,你墙角可能要被姓宋的撬了。”
  “一次两次是巧合,这是第三回了吧,沈瑶这明显是对姓宋的有意思啊,阿时,拿出你的魅力来,看中的姑娘可不能叫她爬了墙啊,那也太没面儿了。”
  贺时看他一眼,笑:“沈瑶什么时候算我墙里人了?”
  死鸭子嘴硬,徐向东唇角一勾,“得,你说不是就不是吧,我就给你提个醒,累了一天,睡觉去喽。”
  说着走了出去,顺手帮贺时把门给关上了。
  贺时双手枕在脑后,脸上没了漫不经心的笑意,舌尖在牙齿上磨了磨,脸色有些冷。
  难得管一回闲事,结果人家根本不当回事,他也不是雷锋,还一而再再而三去管个小傻子的事不成,沈瑶算他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