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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黄金黎明II > 黄金黎明II_221
  她,“我以为老四这里,只有大吉岭或者是伯爵。”
  我,“最近他喜欢喝中国茶,所以,祁门红茶与云南滇红都有,甚至还让人从国内带了一些乌龙茶过来,他能喝的进去的是大红袍,他说,口味像咖啡。”
  “你呢,你喜欢喝什么?”
  “我?”我把茶漏拿走,自己从三层点心塔上拿了一小块精雕细琢的驴打滚(别问我这只可爱的驴打滚是怎么爬上点心塔的,我也不知道),“什么都可以,我也喜欢喝乌龙茶,有些时候喜欢喝绿茶。”
  “我也喜欢喝绿茶。”勋老夫人端起来杯子,“味道清苦。”
  一时之间,我吃点心,她喝茶,无话,周围很安静,只有风吹动森林的声音。
  “按照康斯坦丁的惯例,我以为老四会把你的照片放大,做的很奢华,放在媒体上,而他自己的头像照例很模糊。但是,这次在华尔街日报上的婚照却出乎我的意料。”勋老夫人放下茶杯,“他像是一个守财奴一样把你藏起来,让你对外公布的照片模糊到了极点。”
  我,“我是演员,我的照片在网络上随处可见。”
  勋老夫人,“所以才说,他这点做的,实在有些欲盖弥彰。不过……”
  她像是想到了什么,没有端着茶杯的手空着,而她的右手似乎无意识的抚摸着自己的左手,那里却没有戒指。那里应该是曾经佩戴了许久戒指的地方,但是,随着勋老先生的离世,老夫人就把戒指摘了下去,所以,现在她左手无名指的地方,只留下一道浅色的痕迹。
  她,“这点,老四与他爷爷很像。
  他们爷俩很像,连喜欢吃的口味都像。老爷子也喜欢吃牛肉,只是不吃牛排,而是要把牛肉炖好,陪着米饭吃。饭前要喝汤,他手指长,拿筷子的地方也远,老辈子人算过一卦,说这样拿筷子的人以后离家远,这可不就是嘛。当时从北平走的,一晃,就过去这么多年了。
  老四从小在这里长大,他妈妈又是白人,他的口味自然西化,但是很多东西,归根结底都是一样的。”
  我就是靠在沙发的靠背上,听着她说话,而她似乎不想再说了,就是安静的坐着,我们这样对坐,像是在想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良久,勋老夫人忽然一笑,像一个老妇人一样,说起一件八卦,“你还记得三叔公嘛,就是过年的时候给你一个大红包的那位。”
  我记得他!那位老人家耳聋眼花,身边是一个如花似玉,丰乳肥臀的年轻美女,他一见面就给我塞红包,还连连问我:——“身体这么弱,能给老四生儿子吗?”
  我,“记得。”
  勋老夫人,“他老人家90整寿,也要续弦了。”
  我,“我见过那位长辈的人,是一位很美丽的年轻女人。”
  勋老夫人摇头,“不是,你没见过三叔公新娶的女人,这位今年刚满17岁,是大学生。三叔公当年从内地出来的时候带了很多黄金,那个时候他不想做别的生意,就想做教育,投资很多大学,现在一些有名望的学校都有他的股份。那个姑娘考奖学金的时候认识的三叔公,据说长的单细苗条,适合穿软丝的旗袍,三叔公一看就相中了,我以为这事不成,结果,那个姑娘也愿意,这到是一件好事。”
  我只是关心一件事情,“老夫人,以后我见到那位17岁的三叔公的新娘子,我怎么称呼她?”
  勋老夫人,“她好像叫做tracy wu,你叫她tracy就好。”
  我,“不用称呼,类似三叔奶奶什么的?”
  勋老夫人,“按理说,tracy是明媒正娶的,虽然年轻,但是辈分在那里放着,但是……”
  我又问,“arthur也这样称呼她吗?”
  “不。”勋老夫人摇头,“老四好像连三叔公也不太记得。他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亲戚之间的关系网,似乎总也记不清楚。当然,应该还是他不上心,不想弄清楚。但是,他可以,alice,你不可以。三叔公对人不错,每次都给你包红包,以后要是他新添了儿女,你也记得要给回礼。”
  我点头,“记下了。”
  “四少!”
  一直在外面给勋老夫人收拾衣服与珠宝的佘太君有些意外,声音高了一些。
  我回头,发现勋世奉过来了。
  他径直走到我身边,很自然低头,亲吻我的嘴唇。
  kiss结束,我用手指给他抹了一下嘴唇,清理掉口红的印记,然后我再递给他一块放着草莓碎片的司康饼,他吃了。
  这时,他才对着勋老夫人说了一句,“您来了,住这里可以吗?”
  勋老夫人忽然有开玩笑的心情,说了一句,“如果我说住的不习惯,你会在意吗?”
  “不。不在意。”勋世奉侧身坐在我沙发的扶手上,对着勋老夫人说了一句,“不过,我会尽力缩短您在这里停留的时间,让您回到长岛,asap。”
  勋老夫人,“……”
  我,“老夫人,这是一句好话,他是说,让您……”
  勋老夫人扶额,另外一只手一摆,“我听得懂,alice,你不用再解释了。”
  第168章
  客人陆续到来。
  我在应该换礼服像一个吉祥物一般迎客之前,我还去厨房看了看。
  厨房现在好像一个战场,既有硝烟,又有明火。
  各种已经做好的小吃零食先被装到巨大的水晶碗中,源源不断的端到前面主楼的宴会大厅中。当男仆捧着一大碗裹了godiva黑皮的大草莓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抑制不住,顺了一个放入嘴中。
  max大叔亲自督阵,他看见我过来,依旧身材笔挺的走过来。
  “少夫人。”
  “max大叔,这里一切ok吧。”
  “是的,只要少夫人不再偷吃,一切都顺利。”
  “呃,大叔,不要这样严肃嘛,我也只是偷偷顺了一颗草莓而已。”
  “嗯,如果不算您刚才进来的时候拿了一块棉花糖,还有两块维多利亚曲奇,一块甜圈圈,一杯粉红色的唐培里侬香槟(dom pérignon),一杯白色奶油覆盆子甜点,您也只是拿了一颗草莓而已。”
  “呃……”
  我忽然捂住嘴巴,……就这么一会儿,我吃了这么多吗?
  于是,我连忙转移话题,“max大叔,我过来是想要告诉您,勋先生的朋友,我记得曾经告诉你过您,有一些从中东远道而来的土豪,当然,也有一些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朋友,他们不吃猪肉不喝酒;还有一些是南传佛教的信徒,他们不吃牛肉;另外一些有佛教的信徒与素食主义者,他们完全不吃动物;除此之外,有一些人是一种新兴宗教的追随者,他们不吃一些曾经有生命的东西,包括胡萝卜和土豆,他们只能进食那种自然死亡的物体,比如,从苹果树上砸落草丛的苹果,还比如说,根茎已经烂在黄土中的野菜,另外,就是,他们只喝清水。”
  max大叔的额间好像有青筋鼓鼓爆出,不过,他利用自己强悍的意志力,让那些青筋都平静了下去。
  他,“是的,少夫人,这些我都知道。您已经为我做了一个有关这些客人特殊邀请的数据库,这里的厨房安装了计算机,我可以连接上网络,那个数据库也很清晰,一切都在我们可控制之中。”
  我拍手,“这太棒了!but……”
  “少夫人,您有话请直说,现在一提到您说but,我的心脏就不太好。”
  我,“30分钟之前,我刚update了一下数据库,根据最新的资料,勋先生有些朋友,也是他曾经在mit的教授,那位牛人曾经得到过诺贝尔奖,可惜,现在他罹患了精神分裂症,我同勋先生商量过,能不能把他放在一个相对安静的桌子上,并且保证他身边不会出现很八卦的贵妇,这样,才不会诱发他的病痛。当然,我今天下午已经同他的主治医生谈过了,如果这位教授手中没有持枪,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是,少夫人,我也知道了。”
  我伸手拍了拍max大叔的肩膀,“大叔,今晚就辛苦您了。mary安排今晚在临水那边的宴会厅演出歌剧的贾科莫·普契尼《图兰朵公主》,那位以演绎这位童话传说中冷酷无情,最后却被amora(爱)征服的公主为代表作的歌剧名伶玛利亚·罗德尼尼夫人演出之前要喝一杯冰到大约7°左右的dom pérignon,大叔千万不要忘记给她端过去,不然我们的名伶罢工,我们的客人怎么办呢?”
  哦,我喜欢这种香槟,并且把它选作婚礼用的香槟酒,因为它是粉红色!
  我想玛利亚·罗德尼尼夫人喜欢这种酒,也是这个原因吧。
  我的男神karl lagerfeld 还曾经说过,他几乎不喝酒,但是他喜欢香槟,并且只知道一种香槟就是dom pérignon,粉红色的……液体,迷人的气泡,扭开软木塞子上的细铁丝的时候,轻轻砰的一声,好像女人的叹息一般。
  max大叔的嘴角忽然有些向下,我感觉他好像在一瞬间,老了一岁。
  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