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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他在火葬场(快穿) > 轮回二:少年行(38)番外:夜阙
  夜阙出生在苗疆。
  自小他就知道他的父亲来自中原。当年母亲在中原遇到了他,那时父亲也只是一个寒门苦读的学子。两人一见钟情,拜堂成亲。
  后来父亲进京赶考,成了探花郎。消息还没传回江南,就被左丞家的千金榜下捉婿。父亲那时似乎是反抗过的,说自己早已成婚,家中尚有糟糠之妻不可弃。可能是千金对父亲一见钟情,也可能是左丞看上了父亲的才学,此事一直闹到了皇上面前,要求赐婚。左丞甚至表示,可以接受母亲作为平妻与自己的女儿共侍一夫。父亲还是义正严辞地拒绝了。
  堂堂左丞府嫡女,为了探花郎甘愿接受平妻。此事在京城中闹得沸沸扬扬,甚至险些影响父亲的仕途。
  大概是有心人设计,这件事很快就让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知道了。那时的母亲,还在翘首以盼她的夫君归来。她有一个好消息想告诉他:她有喜了。
  可是母亲最终没有亲口对父亲说出这句话。她也没有想到,几个月前渡口送别是他们这一生见的最后一面。一身朴素白衣的书生站在船头,笑着许诺为她带回京城银楼的蝴蝶金簪。可是那个金簪,再没交到母亲手中。
  街头巷尾的风言风语,母亲起初并不在意。可是她许久未曾收到父亲的信,也没接到他要带她上京的消息。或许,他是真的弃了她了。
  左丞的千金为着父亲害了相思病,父亲前去探望。这样琐碎的消息能传到他们这个穷乡僻壤,母亲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更令她心寒的是,当她挺着孕肚独自去集市买菜,却差点被人推倒小产。
  母亲在被推倒的一瞬间想明白了,左丞或许会为了女儿的痴情允许父亲有个平妻,但绝不会允许他先有个平嫡的孩子。
  可是母亲本就是正妻,凭什么要自降为平妻?更何况她一个苗疆姑娘,向来崇尚的是一夫一妻的结合,怎么可能忍受自己同旁人分享自己的夫君?母亲留下了一封和离书,兀自回了苗疆。
  后来,夜阙才听霞姨偷偷告诉他,原本母亲是准备,若父亲落榜就带他回苗疆的。她会向他坦白自己的身份,告诉他便是不必寒窗苦读也能过上好日子。若父亲高中,她也曾考虑选择合适的接班人继承教主之位,为他留在中原。可惜母亲千算万算,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母亲对夜阙向来毫不避讳。多年后,她将这段感情当话本子讲给儿子,最终的总结是,或许这段感情一开始就注定不会善终。他们原就有着极大的风俗差异。父亲大概早就意识到了,但两个人一同默契地避而不谈。最后,当荣华富贵递到父亲面前时,他也犹豫了。或许在他的观念当中,男人叁妻四妾本就没什么不对。
  “世间男子多薄情。阿阙,不要成为朝秦暮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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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因为这些事情。夜阙向来对中原有些厌烦。他讨厌中原封建礼,在他眼中,中原一直是个迂腐刻板却又道貌岸然的地方。若有可能,他这辈子不想踏上这片土地。
  夜阙十叁岁那年,绮蝶教的右护法私下帮助大梁叁皇子夺储之事东窗事发。右护法连夜叛逃中原。右护法武艺高强,仅次于母亲之下,教中对捉拿他的人选各执一词。夜阙嫌弃这群教中老人畏首畏尾,等不及他们商议出结果就连夜拍马北上。
  不同于苗疆内部的混乱,大梁早就是一派国泰民安的景象。他一个异族少年久居京城怕被右护法发现,想起他那位负心的老爹尚在京中为官,索性借口上京寻亲,入了太尉府。
  叶太尉只看了一眼便认下了他,连他提前准备好的假信物都未曾用上。大概是他同母亲长得太像,叶太尉不住地询问他同母亲之前过得如何,有时会望着他发愣。甚至有一次,掏出了一把陈旧的蝴蝶金簪,那时父亲离开江南时曾许诺带给母亲的。
  夜阙只觉得可笑。分明当年是叶太尉自己的优柔寡断差点害了母亲,又在他眼前装出一副痴情的样子。若他真是痴情,后来又怎么会同他现在的妻子,也就是当面那位左丞千金,诞下叁个子嗣。明明夜阙才是叶太尉的长子,却只能认作叶四,喊那几个人弟弟为兄长。
  所谓的一往情深,也不过是叶太尉感动自己的戏码罢了。
  还好,母亲早就走了出来,同左护法在一起成亲。左护法待他视如己出,对母亲也是真心呵护。如今的母亲,早就有了更加华美繁复的银饰,哪里还记得这一支金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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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宫的太子突然得了怪病久睡不醒,太医束手无策。夜阙心知肚明这是中了蜳蛊,恐怕就是出自那位在叁皇子府中深居简出的右护法之手。只可惜东宫戒备森严,这些皇子身边的高手暗卫都不在少数,他一时想不出办法。
  当务之急自然是先解了太子的蛊毒。若是哪日东窗事发,发现苗疆竟然参与到了大梁的内务,只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还好叶太尉觉得自己对夜阙有愧,当他提出要参加宫宴时也不曾拒绝。宴席间,夜阙偷偷给一位侍奉的小太监下了傀儡蛊,让他去御膳房时,偷偷寻了机会将能解此蛊的药粉倒入太子的膳食中。
  还好,到后来太子痊愈,太医院似乎也未发现任何端倪。叁皇子甚至被太子反咬一口,说是他通了巫毒之术才会害得太子得此怪病。大梁向来忌讳这些装神弄鬼的腌脏玩意儿,皇上下旨去翻找叁皇子的宅邸,竟然还真被人发现了针扎的小人。
  叁皇子偷鸡不成反蚀米,被皇上禁足反思。右护法一时也无法作乱。夜阙倒是趁着这次搜查在叁皇子府中投下了几个“铒”。右护法向来机警,就算是夜阙也不敢轻举妄动。
  正巧此时,母亲派来霞姨他们前来帮忙。
  夜阙乐得清闲,吩咐他们盯紧叁皇子府。自己难得参加了一场中原的秋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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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芷总以为,他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十四岁那年端午,实际上早在十叁岁那年的秋日,他就曾见过她了。
  夜阙刚到京城时,为了抹黑太尉府的名声,更是为了放松他那位嫡母的警惕,便日日装作一副纨绔的样子,走鸡斗鸟。慢慢地,他倒与几个同龄的纨绔子弟熟悉起来。
  夜阙正索然无味地看着几位公子投壶,一旁的熟人示意看向远处,“叶兄,你看那宁安侯府家的小庶女,比之齐家的那位大小姐如何?”
  萧景撇了一眼,只见一个面生的小姑娘怯怯地站在宁安侯府大小姐身旁。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稚气的小脸还未长开便已窥得日后的绝色,一双水杏眼若秋水剪瞳,潋滟生波。
  好像一只小兔子。
  许是记得母亲教导他的话,又许是对父亲的看似深情感到失望。夜阙向来对男女之情并不在意。他自幼生的好看,“踩山花”节上总有许多热情奔放的苗族女孩邀他对唱。但他从来性质寥寥。
  那时的阿芷在他眼中,其实同其他女子并无区别。
  让他对她感兴趣的,反而是一次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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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日也是夜阙头脑一热,他向来对这些附庸风雅的诗词并无兴趣,乐得做个胸无点墨的纨绔。是以当他同几个好友进入那些公子贵女举办诗会的院落时,旁人都对他们熟视无睹。夜阙他们也不恼,坐到一旁的庭下歇脚。
  嘉明县主同宁安侯府的大小姐向来是不对付的。似乎是嫉妒对方更胜一筹,趁诗社中无人在意,她竟指使下人偷换了白思兰的画作。待白思兰察觉时,已经到了每个人依次展示画作的时候。
  夜阙托着腮,看嘉兴县主笑得幸灾乐祸,而白思兰捏着画卷的手指节发白。然后,他注意到了白思兰身后的那个像小兔子一样的庶女。
  小兔子端起一旁的茶水,似乎是想请自己的长姐消气,却仿佛被谁碰倒,都撒在了一旁县主的画作上。那画作墨迹还未干,被热茶一淋,晕成了一团又一团的黑影,算是彻底毁了。
  嘉明县主想要发火,谁知那小兔子跪得倒快,一口一个不小心,眼中带泪的可怜样子。旁人也都纷纷作证是无心之失,倒搞的县主像是欺负人一般。
  夜阙扬了扬眉。他这个角度看得一清二楚,分明是那只小兔子自己故意跌了过去。
  原来,小兔子也有锋利的爪牙呀。
  有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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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就是那年端午,小兔子一向最怕人事生非,那年却跑到他的面前,警告他这样一个“素不相识”之人小心危险。
  夜阙只觉得心底被春风拂过,鬼使神差地抢走她自己做的长命缕。他想,他是喜欢上这个“表里不一”的小兔子了。
  右护法终于在一日溜出叁皇子府时被他们拿下。夜阙逼问出了教中与此有关的叛徒名单,将他按照规矩处死。想不到绮蝶教内部已经出了这么多叛徒,他不放心旁人,决定亲自回苗疆处理。
  临行前正是上元节,他决定将祖上传下的家蝴蝶项圈送给小兔子。他看似风流,实际上却没什么同女子说话的经验,找了蹩脚的理由哄着她收下了。
  他想,等他回来后,他要请叶太尉为自己登门求娶。
  这大概是夜阙此生做得最后悔的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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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从苗疆回到中原,只听得他的小兔子已经做了宣平侯府的贵妾。
  关于百花宴上所发生之事他也有所耳闻,但他不相信白思芷会做出这种事。他的小兔子虽然也有锋利的爪牙,但从不是这种不择手段之人。
  他也曾在回京当日去见过萧景。酒楼中的男子清风明月,朗朗贵公子之姿,确实是中原女子会喜欢的郎君。
  罢了罢了,可能他同她终究是有缘无份。
  夜阙转头将注意力放在避枫阁的创建上,妄图用忙碌来掩盖情场的失意。但他又忍不住偷偷派人打探宣平侯府的消息。他才知道,她过得不好。
  原来这位名动京城的萧景同他那生父并没有半分区别。世间男子多薄情,母亲所言果然不假。
  夜阙怜悯她,心疼她。但她已经成为他人妇,夜阙不知道自己还能为她做些什么。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的小兔子在宣平侯府中一呆将近一年,他再次见到她时,是萧景要带她离京的时候。夜阙看着她陈旧的衣服和变尖的下颌,心如刀绞。萧景真的看不到吗?他只是不在意罢了。
  避枫阁其他几个分堂还未建好,夜阙只能派了人手暗中保护她的安危。
  他看到信中说里两人在江南的感情越来越好,萧景带着她游湖泛舟,为她在银楼绣坊中一掷千金。北方的寒风刮过他的脸颊,夜阙只觉得他的心也冻在了这片万年冰雪不化的土壤。
  若她过得幸福也好。
  避枫阁很快便在江湖中独占鳌头。这里已经没有他的事情了,夜阙索性回了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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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身被湿软的嫩肉吸附着,很快肿胀起来。夜阙在半梦半醒间挺动了几下,下身被一张小嘴紧紧咬着,吮得他尾椎骨发麻。
  夜阙清醒了过来。
  夜深忽梦少年事,如今他却是温香软玉在怀。就连下身也被他使坏地连在一起,堵着里面射入的浓精没有拔出,倒真像是一对连理枝。
  怀中的小兔子也被他弄得情动,哼唧了一声。夜阙轻笑着,吻住她的朱唇。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