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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都市逍遥高手 > 1732章长胜
  噹!
  黝黑少年迅速地左腿往后面一撤,身体偏移九公分,一头白犀牛几乎是贴着他的身体冲了过去。
  太快了,白犀牛在这丛林当中可以说是速度最快的几种猛兽之一了。
  黝黑少年避开了第一头白犀牛,却是避不过第二头白犀牛。第二头白犀牛从他的左边撞杀过来,黝黑少年迅速地反应着,脚步来不及撤开,只能稍微抬起了手中的长矛挡在了前面。
  于是,发生了一声闷响,白犀牛狠狠地撞杀而来,在即将撞在黝黑少年身体的时候,被长矛挡住了。
  可是,黝黑少年的力量怎么可能比得过白犀牛。被白犀牛这一撞,他整个人如炮弹一样就往后面倒飞了去,嘴里也被震得吐出了一口血来。
  力量太强大了!
  白犀牛红了眼的时候,朝人一撞,那力量能够达到五千斤。五千斤,是什么概念?也就是2。5吨的重量。这个重量对于修为高深的人来说,自然是不算什么。
  可别忘了,这个黝黑少年才十岁,跟小乐毅一样才十岁的年纪。
  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扛得住五千斤力量的突然冲锋?那等于是一辆越野轿车笔直撞过来,力量岂是可以小觑的?
  “手麻了……好大的力量,内脏也受了伤了,白犀牛果然不好对付。”黝黑少年捂着自己的胸口,咳嗽了两声,将肺部的淤血给咳嗽了出来。
  这个时候,那两头白犀牛再次冲过来了。故技重施一般,仍旧是交叉冲撞。
  “嗷~~”忽然的,南边那面的山林里,传来了几声野兽嘶吼的声音,似是哀嚎声。
  听到这声音,黝黑少年知道应该是那个贵族少年也动手了,从声音听来,居然又是虎吼声,那应该又是一头烈焰虎吧。
  那贵族少年修的是木属性,在丛林里作战,极为占优势,而且那贵族少年还能做到聚灵化物的地步。凭借他那把弓箭,只要不出意外,击杀野兽的速度是相当快的。
  “不行,我也得加速才行,不过,如果要加速的话,就只能使用那招了!”
  眼看着两头白犀牛冲了过来,黝黑少年咬了咬牙,忽然地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然后浑身的灵力聚集而起。那灵力凶猛地灌进了他的右手臂当中,然后金色的灵力又顺着手臂灌进了那长矛里。
  一时间,那长矛相当璀璨,好像再也不是什么木矛的,而是真的实打实的黄金打造的闪亮金矛。
  迎着那冲杀过来的两头白犀牛,黝黑少年不退反进,不躲不闪,直接迎了上去。手中的长矛,陡然白光一起,冒出一股凌厉的杀气来。
  【穿天刺】!
  金色的长矛在此刻就宛如一只突然睁开的眼睛,绽放了绚烂的光芒。亦如从地下突然冲出来的竹笋,散发着璀璨光芒,要冲刺天地。
  它要挣脱这束缚着它的大地,要挣脱这所有的空间。
  凌厉无匹,世间无双。白光之中,突然又夹带了一丝红芒,那是血煞之气。
  是这一招特带的东西!
  这一招,相当的强,是目前这个黝黑少年所能掌握的最强的招。
  只不过,就是因为这一招太强了,所以他无法经常性的使用。原因有二,第一他目前境界太低了,使用这一招,只怕是会将自身的灵力迅速地耗干;第二,他如今年纪还太小,武学之道,本就有一种说法,叫‘先伤己后伤人’,但凡强大的武学,本身也需要强劲的防御能力才行。
  砰砰~~
  只听见两道爆响声,黝黑少年突然整个人也跟在那长矛的后面,化成了一道白光,白光往前一冲,呈现锥子型。
  一闪而过,竟是从那两头白犀牛的脑袋中间横切了过去,一枪杀双牛!
  枪法之凌厉,雄霸天下。杀伐之力,干净而果决。
  “咔嚓~”
  一枪杀两牛,干脆而利落,黝黑少年的身上一滴血都没沾上,那两头犀牛突然僵硬地停滞了一下,然后轰然倒地,纷纷从中间裂开,分成了两半。
  黝黑少年这一招固然漂亮,固然威力强大,可是后来那“咔嚓”一声,也是表示着黝黑少年的右手臂脱臼了!
  这一招,需要很强大的把持之力。
  他现在才十岁,身体太弱了,而且境界也太低了。无法发挥出这一招的精髓。
  可尽管如此,刚才那一枪,也是连杀两头白犀牛。
  “果然还是太勉强了,不过,也没所谓了,我堂堂赵子龙,岂会败给一个纨绔子弟?即便是重生再来一次,我也不会向任何人言败。”
  黝黑少年咬着牙,忍着痛,忽然左手抓住了自己的右手,强行地扳动了一下,只听他肩膀肩胛骨的位置再次发出清脆的咔嚓声,那是骨头又回到原位的声音。
  换做平时,他才不会这么拼命地去击杀猛兽。
  可今日为了这个赌约,他只能冒险一试了。
  重生来这边的世界,赵子龙从小就跟自己的街坊小孩比较,但很明显的,没人比得过他。
  他五岁的时候,就能举起两百斤的东西,七岁的时候,就能独自上山打猎。
  街坊们都说,倘若他生在富贵家庭,能够有一个好的环境培养的话,将来肯定是一个能够镇守疆土的猛将。
  可是,尽管如此,大家也是说说而已,贫穷人家,是不可能有贵人帮助的。
  即便他天赋很不错,可也不会有贵人来培养他。
  因为大把的贵人,他们自己的家族里还有好多的孩子等着培养呢,人家凭什么不培养自己的后裔,反而来培养你一个贫困户的子弟?
  但赵子龙也是个心气很高的人,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是如此。
  他犹记得有些厉害的猛兽的体内,应该是有晶核的存在的。就算没有晶核,那么猛兽的血肉也是含有一定的能量。他只要想办法汲取这些能量也就能够化为己用。
  于是,这些年来,他凭借着自己记忆里所记着的一些东西,也开始偷偷摸摸的修炼起来。
  他的修炼没告诉任何人,从上一辈子起,他就无聊的时候会去记忆一些东西。
  好在,他记了那些东西,导致这一辈子不用去做一个平庸的人。也不会拖主公的后脚。
  他来到这个世界十年了,目前为止还不知道乐毅投胎在哪个城市,但他也不着急,他知道凭乐毅的天才,肯定崛起得很快。
  而他,也要迅速崛起,以便到时候可以辅佐乐毅。
  如果他不能崛起,那到时候,还谈什么辅佐?
  故而,赵子龙愈发的变得好胜,无论谁要跟他比,无论比什么,他只要答应,一般都要全力以赴,赢了为止。
  这是一种心态,也是一种信念。
  他要将长胜的状态给找回来,再次成为那个上一世,名动天下的——“常胜将军”!
  拿出随身携带的一个储物袋,这是很简陋的一种储物法器。也是赵子龙这些年来,自己打猎赚钱,然后买来的。
  这储物法器的空间很小,只有一个厕所的大小而已。如果用来撞白犀牛这种猛兽,估计只能装十头。
  但他跟那个贵族少年比试的时间,只约定是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至多,可能也就是十头而已。所以,这储物法器也算是足够用了;
  三头白犀牛丢进其中,黝黑少年抹了一脸的泥浆水,将储物袋栓在身上,继续往前行。
  而小乐毅这边,他快步地冲刺在丛林里。的确的,他本命属性为木,在丛林里非常占优势。
  为何这么说呢?
  因为你本命属性是木,只要入了丛林,那就等于鱼儿进了大海。
  这丛林里,但凡哪里有风吹草动,你都可以迅速地感觉到。
  在狩猎的时候,猎物如果躲起来,那么你也能凭借感觉,发觉到它的位置。
  有这个优势在,小乐毅需要做的,就是避开猛兽的锋芒,然后不停的射箭,就以这种放风筝的姿态,将猎物拖死!
  你追,我就走;你逃,我就追。
  在连续射击下,三头红色的斑斓大虎,也是被小乐毅捡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