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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都市逍遥高手 > 1372章苗条的女人有什么好看
  麝人族的祖先可是射落过天上大日的,【射日箭法】名震天下。在地泽世界,提起【射日箭法】,就算是五大霸主家族,也没谁敢说能够与之在此一道分庭抗礼的。
  倘若最高奥义之箭没有失传,那么麝人族凭借着最高奥义之箭,进可攻,退可守。进可谋图天下,退可固守鹿界,谁能奈何得了他们?而且如果有最高奥义之箭,当初麝人族的处境也不会那么被动,有最高奥义之箭为倚仗,他们也很容易就能够找到盟友。
  譬如人鱼族!他们完全可以和人鱼族联合,因为麝人族和人鱼族的关系,古老的传说里是同一个师傅教的,并且两族向来也没什么恩怨发生。
  可是偏偏麝人族在遗失了最高奥义之箭之后,战力大失,很多种族未必看得起麝人族了。
  因为联盟这种事,是要相互帮助的,我帮助了你之后,你也要帮助我。可是那时,麝人族的总体战力并不强,谁愿意跟他们结盟呢?我有力量帮助你,但你论到你帮我的时候,你又使不出劲,这还结什么盟?这也就导致了麝人族的处境很孤立,正是因为被孤立,他们这一族败落得也就更加厉害了。
  “最高奥义之箭,竟然也能失传?”乐毅对此很诧异。
  这不是种族天赋么?为何要隐藏得那么神秘?连麝人族自己族人都未必是人人知道,这倒好了,麝人族发展到今天,居然连最高奥义之箭都失传了。
  “为何不能失传?因为这最高奥义之箭乃是我们麝人族压箱底的最强箭术,而这种箭术,它……它也并非是专属于我们麝人族的,可以说任何一族都能修炼。正是如此,这最高奥义之箭被列为最高机密,就算是我们麝人族同族,未必是人人知道。”那鹿烈说道。
  麝人族的老族长叹了一口气,说道:“没错,那最高奥义之箭也并非是只有我们麝人族才能修炼,外族也同样是可以修炼的。而这最高奥义——‘九天落日箭法’又是我们一族最强的杀招,我们麝人一族也怕这个绝招外泄,一旦被别的族所掌握,那么我们麝人族的优势就不再了。这个,你能理解么?”
  乐毅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他当然理解,在中华五千年历史之中,很多东西也是如此失传的。
  在古代,有什么秘术、独门秘方,那都是传男不传女,传媳妇也不传女儿。他们就照这样一代代的发展下去,直到他们这一族败落,完全灭绝,然后这独门秘方也就跟着灭绝了。
  这不是什么稀奇事,而是很常见的事。
  谁有了宝物,不束之高阁?谁不独自收藏,生怕别人也拥有?
  正是因为这种私心,反而落得最后都失传了。
  麝人族有这样的心理,很正常,换做其他种族,也会这么做。
  如果那“九天落日之箭”是他们麝人族的血脉天赋,只有他们麝人族才学得会,那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这样隐藏。外族人在没有麝人族血脉的情况下,就算把法门全部告诉对方,那对方也是无法施展得出来的。
  “难道,麝人族里,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吗?毕竟是你们一族最强的箭法,怎么着也该留下过一点痕迹吧?”乐毅问道。
  “呵呵,几千几万年了,倘若真有什么蛛丝马迹,我们还用等到你来提醒?”那麝人族第一勇士鹿廒冷笑一声说道。
  “其实,要说蛛丝马迹,有个地方应该是有的,但是我们一族的人寻找过很多年了,几乎将那一片区域每寸的土地都仔细搜查过,但都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九天落日之箭’的蛛丝马迹。那个地方就是落日渊,传闻,我们麝人族的老祖曾经就站在落日渊边射下了一轮大日,而那轮大日坠落下来之后,就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天坑,形成了后来的落日渊,落日渊之名,也就是这么来的。”鹿跋想了一下说道,论交情他跟乐毅认识最深,也交过手。所以他的态度,总归是要比那鹿廒和鹿烈要好一些。
  “鹿跋,这事,你怎的随意就与外人说来?”麝人族第一勇士,鹿廒忽然喝斥道。
  落日渊的事,也是个秘密,至少对于外族人而言,是个秘密,一般是不会说出来给外族人听的。
  “这……”鹿跋一脸窘态,想了想,似乎这个的确是不能跟外人说。
  那麝人族的老族长却摆手说道:“无妨,既然事情已经说开了,也就没什么了。反正乐毅小子也要成为我们麝人族的女婿,也算是半个自家人。对自家人,也没什么不可以说的,况且‘九天落日之箭’都已经失传了,既然已经失传,那还有什么好保密的?”老族长哭笑一声。
  鹿跋点点头,其实他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
  “话说回来,这‘九天落日之箭’我们麝人族是没法教你的,至于【射日箭法】也没法教你,因为你是人族,【射日箭法】只有麝人族的人才能练,这是我们麝人族的血脉天赋。那‘九天落日之箭’是因为失传,但如果不失传,按规矩也是不会传给你的,这一点,老夫也不说胡话,实事求是就这样。”老族长说道。
  乐毅一拱手:“多谢老族长坦诚!”
  “说了这么多,联姻的事,不如就凑今天一起好了。现在老夫就让人安排麝人族的苗条女子让你挑选,选好了,就立即送入洞房,毕竟成婚生子,这才是重中之重。”老族长笑了笑说。
  乐毅赶紧摆手,说道:“老族长请别着急,今日天色已经是不早了,而且宴席都已经散了,这个时候再为我来安排,就太过意不去了。大家也累了一天,也该休息了。挑选麝人族女孩的事,不如就留待明日再说?反正晚辈与鹿跋也熟悉,不如就由鹿跋兄明日替晚辈安排即可。”
  麝人族的老族长想了想,见乐毅反正也不反对了,就点了点头,然后叮嘱鹿跋,说道:“鹿跋,明日你须早一点,带乐毅去挑选。但凡全族苗条的女子,皆可让他来挑选。记住没?”
  “记住了!”鹿跋一笑,声音洪亮地答应了。
  那鹿烈也是笑了一声,他是笑乐毅够识相的,要是乐毅敢抢他们麝人族强壮的女子,那他可就要发火了。可这个乐毅到底是比较懂味的,知道不选强壮的,选苗条的。
  以麝人族的审美观,苗条的女人,根本不好看,没谁愿意娶。
  像宋耀和戴宇之所以那么容易就被麝人族女子接受,因为他们两个也是按照自己的审美观去追的苗条的女子。而苗条的麝人族女子根本不受本族的欢迎,因为这根本不附和他们麝人族男人的审美观啊。
  就像现在的亚洲人普遍喜欢大胸、大长腿,黑长直嘛,前凸后翘嘛!但在非洲那边可就不这样了,那边很多部落认为胖的才美,瘦的那叫丑。
  在审美观的驱使下,就算本来瘦的女子,也会拼命让自己变得健壮起来。所以,麝人族的女子当中,苗条的人,根本没几个。
  因为所有的麝人族男人都喜欢强壮的,那些麝人族女人自然也会尽量让自己变得强壮。也只有那些努力过,却偏偏强壮不了的女子,才一直保持着苗条身材。
  像她们这一类,根本没麝人族男人喜欢,故而上次有两个人族追上她们,她们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
  人族又如何?若不嫁给人族,那以她们的苗条身材,那就得在麝人族里孤独终老。
  诸人又谈了一番之后,便就各自散去了。
  鹿跋特意送乐毅和凌嫣二人去了一个新的洞府,给他们居住。临别前,鹿跋让乐毅好生休息,明天也不急着起早。
  “其实你也不必那么厚道,该要健壮的就要健壮的,瘦弱的麝人族女子真心不好看,那苗条的有什么好看的?只有大块头,四肢强健的,那才叫美。”鹿跋一脸惋惜地说道。
  “……”乐毅无法苟同,只能一脸苦笑地听他说。
  随后,鹿跋又说道:“其实苗条的,整个麝人族也找不出几个来,因为大家都喜欢强壮的,所以麝人族的女孩都拼命让自己强壮。也只有那么几个少数的,是苗条的。所以明天不用急,整个麝人族现在剩下的苗条女孩,不超过三个了。哈哈,说让你选,其实也没啥可选的,都瘦得很难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