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天前……
如同泄了气的气球,言念颓废地叹了口气。
江北渊。
他到底在想什么,又在计划什么,为什么心里面什么想法都不告诉她。
到底,是她没把他当成真正的老公,还是他没把她当成真正的妻子?
夫妻之间,有困境有危险不是应该一起面对的吗。
第648章 “他,在我这。”
当了老板之后,她体会到了他的不易,自身的青涩和棱角也磨了不少,她不再追求同江北渊的平起平坐,而是想要尽自己所能给予他一点帮助。
在他需要的时候,她可以保护他。
她想要保护他。
可是江北渊——他好像从来不给她保护他的机会。
被赶出公司的言念漫无目的在街上闲逛着,穿着奶白色的半高领毛衣,干干净净的脸,干干净净的模样,才不过二十刚出头的姑娘,眉眼之间的生动和灵活犹存。
一对年轻的小夫妻从她身旁经过。
爸爸牵着妈妈的手,爸爸怀里抱着可爱的宝宝,一家人幸福又温馨。
言念瞄着这一家三口,下意识抚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肚子,眼眶微红。
她也想跟江北渊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这几天不知怎的,她吃东西老是有点反胃,心里怀着侥幸,可能是怀孕了。
可是之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医生说她没怀孕,只是吃坏肚子了。
她不敢一个人去医院做检查,怕再经历一次同上次一样的失望和痛苦。
也怕江北渊失望。
奈何现在丈夫都不见了,还怎么谈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言念叹了口气,收回了视线。
远处的天空被橘色染红,如同绚烂的火烧云。
一切都会好的。
她这么想。
很有信心,也很乐观,前提是,有江北渊陪在她身边。
言念回到家继续给江北渊打电话,还是不通。
又给徐况杰打电话,打了好久好久,徐况杰通了。
徐况杰问言念有什么事情。
“谢天谢地,你终于接电话了。”
言念说,“你知不知道江北渊在哪啊,他三天没回家了,我联系不上他,听说他现在也没回公司,他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我要报警了啊!”
“别,不用报警,他没事。”
“那他在哪?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回家??”
“他……”
徐况杰沉默了片刻,声音慢吞吞的,“他,在我这。”
“啊?在你这做什么?”
“心情不好,约我喝酒来着,睡了好几天了,没起床。”
“真的假的啊?”
在言念的印象中,江北渊可不是那种借酒消愁的人。
他很冷静,自制力也很强,果断又懂得隐忍,他像是钢铁侠那般坚硬不催,没有什么可以将这个伟大的男人击垮。
“唉……”徐况杰叹了口气,“言念,你让他好好想想吧,他也是个普通人,有想不通的事情,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哦。”
言念心头顿觉酸楚。
他有什么想不通的事情呢。
她是他老婆,他有事情却不同她说,喝酒难道就能好受了吗。
“那你让我跟他通个电话吧,我想听听他的声音!”
“额,他……应该今天就会回去了,你在家里等着他吧。”
说完,徐况杰就利索地挂断了电话,没给言念和江北渊通电话的机会。
言念不死心再次回拨过去,徐况杰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一阵郁闷。
江北渊,你这个混蛋。
成天管这管那,让她不要夜不归宿,自己却夜不归宿!
三!天!
第649章 “没看到江帅的车子。”
“汪汪——”
玉立匍匐在言念的脚边,呜咽了两声,似乎也想江北渊了,神情酸楚。
言念用力吸了吸鼻子,把手机丢到一边,将小玉立抱起来。
“闺女,走,妈带你去吃火锅去,那个死男人爱回来不回来!咱不管他!”
她才不要做要死要活的黄脸婆。
江北渊既然不愿意回来,有本事一辈子别回来了!
在心里赌气地想着。
可是临走之前,还是把钥匙放在了门垫下面,生怕他回来的时候忘记带钥匙。
这是言念第一次一个人吃火锅。
一人一狗,别有一番意味。
她之前喜欢热闹,上学那会儿,身边一堆好哥们,不爱学习小分队成天闹腾乐呵,可是自从结婚之后,江北渊把她的交际线斩断得差不多了。
原本因为交际的问题,也跟他闹过,吵过。
久而久之的习惯他的霸道了,身边就他一个男人,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他值得。
火锅料很足,言念点得是变态辣锅,好久没吃辣,吃得鼻涕都出来了,擤了一把鼻涕,感觉浑身酸爽,这几天的烦闷顿时就消散不少。
不知不觉天黑了。
火锅店的人纷纷散去,言念抱着玉立,也离开了店里。
沿着街道的边缘随便走,晚风正凉,吹散了她额前的头发。
她刘海长了,被她别到两边去,总想着要去剪剪,可是没有合适的时间。
忙啊!
到了小区门口,保安大爷跟言念打招呼。
“大爷,江北渊他,回来了吗?”
言念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下意识勒紧了怀里的玉立,玉立呜咽叫两声,言念没搭理它。
“啊,我没看到江帅的车子。”
保安大爷习惯称呼江北渊叫“江帅”。
因为江北渊是全小区长得最帅的一个。
不同于一些富翁的大腹便便,二十九岁的他,英气十足,硬朗又俊挺,不苟言笑但是笑起来又很帅,很讨老一辈的喜欢。
言念点点头,长睫低垂,遮住了眼底流露出来的失落和难受。
还没回来吗?
不是说好要回来的吗,这个臭男人。
她往前走,两侧是花坛碧翠,偌大的喷泉泛着银色的光。
黄昏时的小区最美,晚霞打落下来,水光一色,两旁郁郁青青的树木也被覆盖上一层金色不真实的光辉,美不胜收,同绿地交相辉映。
言念低着头踩在青葱的树叶上,像是小时候走路走十字架,很好玩,很专注,她像个孩子。
直到——
正前方一双黑色的男士皮靴落入她眼底。
缓缓抬眼。
修长笔直的双腿,宽肩窄腹的男人,穿着同她情侣款的黑色毛衣,那张脸一如既往的清冷,似乎是瘦了一点,又似乎是被斜阳照射的缘故,下颚线分明,没有多余的肉,毛衣原本是宽松的款式,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
四目相对,如隔三秋。
言念抿了抿唇,二话没说把玉立放到地上。
然后朝着这个间隔她一米左右的男人走了过去。
“混蛋啊你,这几天你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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