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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采药女之妻不可欺 > 第101节
  真正屹立不倒的,还是神农药谷这样的,毕竟人家专业卖药上百年了。
  不过,眼下瞧着可是有点惨啊!
  石初樱跟神农药谷和万谷主本人没一点江湖恩怨,自然不会故意去整他,就不知道这是药谷的内讧还是外人的手笔……
  不过,如果神农药谷的谷主真的完蛋了,这江湖医药的势力就得重新划分,如此势必有一场腥风血雨,万一被人利用了,世道就不怎么太平了,她的悠闲日子也要受影响……
  所以,石初樱决定卖他三颗百灵丹,先帮他稍微清清毒,好歹能抗得桩万毒消散’才行,当然很重要的一点是谷主不差钱,很可以卖个好价钱。
  石初樱眼珠转了两下就打定了主意,因此,她好一通打量过后,好奇地问道:“老先生是如何中的毒?怎么不先清一清?”
  那买药的男子犹豫着说道:“实在是家事,不足为外人道。只这毒霸道得很,能找到的解毒药都试过了,效果很……”人都这样了,只能是无用呗石初樱点点头,从荷包里摸出三颗百灵丹,想了想,又放回去一颗,才说道:“如果两位大侠不差钱的话,我这里倒可以匀称两粒师门的秘药,吃了应该有些效果,至少应该能使这位老大侠保持清醒着,如此再用‘一线生机’就好得多了。”
  说完,石初樱把两粒百灵丹托在手心里,晃了晃。无论哪个制药的人都对药香格外敏感,石初樱这一晃,那两个人便都已经嗅到了几许药气。
  万谷主,暗淡的眼睛爆发出一瞬的光亮,虽然持续很短,但也看得出他是个识货的。
  “少侠尽管开价就是!”万谷主有了精神支柱,连话都能说清楚些了。
  “先说好,我这师门秘药不外传的,须得我看着吃,不能拿走的。”石初樱不想他以后遇到百灵丹的时候联想到一起,尽管她已经用‘一线生机’的药气掩盖下了真正的百灵丹药香,但还是小心为上。
  因此,必须掐断一切可能,这是跟无名道长学的。
  见万谷主没有意见,石初樱点着大小三颗药丸道:“这三颗一共六千两,解药需要的话,加五千两。如果你确定弄得到‘万毒消散’的话,可以不用买解药。”
  万谷主其实比谁都心急,他自是知道自己能获得一线生机的可能性有多小,可但凡是解毒药,不论哪家的他都尽量试过了,最后还是发展成这样,他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不然最后便宜了谁?!
  万谷主点点头,却加了句:“带上解药!”他也要做到万无一失的。
  那男子应声便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数出一百一十张,张张是一百两面额的官府大通银票,随时可兑,绝对错不了。
  石初樱直接揣在怀里,赚了一票还是很开心的,她亲自去把两粒百灵丹丢进万谷主的嘴里,看着他咽下。
  远处暗中围观的人也凑了过来,一瞬不瞬地盯着万谷主的反应,尽管他也改了装扮,但又有几个人真的不知道呢?
  说到底,还是大家都希望神农药谷保持原来的秩序,毕竟大家还是更信任万谷主,谁知道换一个上来是什么样呢?事关江湖众人的切身安危,大家自然不能等闲待之。
  不到一刻钟,万谷主喉间就发出一阵阵咳响,脸色也鳖的发红,石初樱赶紧招呼着那陪着的人,道:“弄个盆子来……”不然吐她摊子上了她还恶心呢。
  说话间,石初樱已经快手快脚的把摊子移出好几尺远,果然,没等找到盆子,万谷主就一口黑血喷在了地上。
  得亏石初樱躲得快!
  众人眼瞧着万谷主喷了一口后又吐了几大口黑血,最后的一口还明显有了血色,不由心里震惊,这位少侠的药竟然比万谷主自己的都好?
  当真是江湖代有人才出,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万谷主心里有数,他应该是死不了了。
  刚才那种抽离感实在太强烈了,没想到竟有这样的药,简直想不明白这药是怎么做到……不过,死不了比研究这药更重要,他抬抬手,徒孙赶紧过来给他卷起大袖,楼出枯瘦许多的手臂,果然,那红线虽未退多少,却明显淡了些。这就是好兆头。
  此时,石初樱又把一份‘一线生机’连同解药一起递过去,道:“越早吃越能保持好的状态。”多余的话她也不多说。
  万谷主自然明白‘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即服下‘一线生机’,结果没到三个呼吸,他就脸色一变,而后慢慢地靠在了岩石上,示意自己休息一下。
  他明显感觉到毒性卷土重来的那种痛刚要袭来,便立时停顿了下来,再也没有更进一步,而他也是一阵眩晕,明显心跳开始变缓。
  他确实需要休息。一个身体各项机能几乎进入‘冬眠’的人,最好的方式还是‘冬眠’,虽然他此时不能这样做,但养神还是必须的,他现在的心血供应根本容不得他太过费心。
  有了万谷主的头一炮,另外两粒也很快被买走了。石初樱怀里揣着几万两的银票别提多高兴了,这些可得分一半出来给孩子做家底,嗯,剩下的她先花点儿……
  石初樱收了摊子,提着‘皓月之光’满黑市地逛了起来,‘皓月之光’是她新给树灯笼起的名字。原来的那个太俗气了,不如这个听着上档次。
  这黑市上,吸引石初樱的除了银子外,还有各种漂亮又精巧的东西,看到这些玩艺儿她就忍不住想收进手里,倒不一定真的会用,反正把玩也是好的。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因为她现在手上有钱了,花钱的心思也活络起来,要搁望云山那会儿,一两银子得掰成几瓣花用,再不会这样的。
  黑市要到子夜才结束,离现在少说还有一个半时辰,这么长时间自然不能闲着。石初樱背着自己的褡裢,揣着大把银票,挨个摊子逛了起来。
  她先照顾了身边那个摊主的生意,买了他两斤上好的‘追影朱砂’。
  据说这种特质的朱砂撒或者涂抹一点到活物身上,白天能靠着特殊的香气寻踪,而晚上更是有隐隐的红色光斑可以跟随。
  这东西最大的优点是,这香气和光斑牢固,而且还只有追踪者使用一种配对的特殊显现剂才能发现,正常情况下被追踪的人和外人是根本发现不了的。
  不过也有缺点,这东西被追踪者和追踪者之间不能超出五里地范围,否则就不灵了,要是有大风或者长时间泡在水里也不行。
  石初樱接着又逛了兵器摊子,相中了几把宝刀。虽然不是什么‘江湖排名第十’的,但也绝对比楚溆在京城买的要好得多。
  其中有两把弯刀长度都在三尺内,刀身有流线型的弧度,刀头看起来向上翘起,前端又细又尖,中后部分则沉实宽厚,整个刀身锻造的时候都用了上好的钢铁材料,尤其雪亮的刀刃更是精钢所造。
  弯刀的刀柄都是黑犀牛角的,护手也别的刀突出,石初樱握在手里,把先前收进背囊里的黑纱找出来轻轻一抛,待黑纱盈盈飘落下来的是后凌空一劈,果然,黑纱断为两截。而且,石初樱知道自己根本没怎么动用武功,凭的就是刀的锋利。
  不过,毕竟是纯手工打造的刀剑,每一把都包含着匠人的心血,打造时候德设想不同,打造过程碰到的问题也会不同,最后出来的刀也略有不同。
  尽管石初樱挑选都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总体的品质并不逊色,这才是石初樱更看重的。
  此外还有三把腰刀,也是刀身也是精钢锻造,鳄鱼皮的刀鞘,犀牛角的手柄和宽大的护手,砍劈刺都不容易反伤自己。
  这些明显杀伤威力更大的武器,自然不是石初有自己用,但对于楚溆和侍风、侍电这些侍卫和随从来说,随时都可能面对突如其来的刺杀,完全是你死我活的拿性命在搏命,那这种装备就非常重要了。
  此外,石初樱还给楚洌也挑了一把宝刀,不为别的,只因这个大伯哥肯替她遮掩。而且,以后她和楚溆还有不在家的时候,还要人家帮着看家呢。
  府里主子都不在,光凭下人的忠诚和自觉,石初樱还没天真到这个地步,必须得有人震得住才行,楚洌绝对是最好的人选。该巴结就得巴结!
  这样一想,那个什么顾蝴蝶也送一份罢,毕竟楚溆托了他照管她,人家还挺尽心的,隔天就来府里转了转,府门外的巡兵也比以往巡的频繁了些,任谁都看得出这是顾蝴蝶这个指挥使给楚溆做场面呢。虽然她也间接帮过这只蝴蝶,但这个情该领也得领!
  这样走走逛逛,石初樱已经收进五把刀,还有一些机关锁、百宝匣子,袖弩什么的。而这些个东西大多并不限量,属于江湖上的中档货,黑市每天都有这些物品出售,算不上十分的稀罕物。即便有人瞧见也很难轻易查到买主,所以石初樱出手豪气,刚刚挣来的银票很快就少了好些张。
  而石初樱这种在哪挣钱就在哪花出去的行为,很是受到江湖黑市中各路人马的欢迎,毕竟大家都跟钱没仇,肉烂到锅里再好不过了。
  于是,在石初樱又买了几册江湖秘录和派行榜单的时候,就有人在身边低声问:“少侠可要把纸票换成现银?绝对最好的雪花银!”
  说着,那人微微拉开身上穿着的大氅,只见大氅里面两侧的衣襟上全是一排排的小口袋,每个口袋里都是鼓囊囊的露着一点头的银锭子。
  第一百三十二章官银
  石初樱简直大开眼界!
  她给楚溆做的软甲也不过是多加了几个口袋而已,简直跟人家的花样没法比么。而且,这么说来,这多口袋的样式也不算是自己独创的,至少有别人也想到了而且已经做出来在默默使用……
  真追根究底起来,还真不好说谁先谁后的……
  说话说回来,这雪花银都是官府银,能现身黑市,自是来路不正的。非偷即抢,完全没有其他的可能。
  石初樱心里微微一动,眼睛却大方地打量了身边的人一眼,她知道这人尾随着她有一会儿了。
  “嗯……换点也行,不过我只一两换一两的。”说完,又想到了什么,“这换了也不好背回去啊,一百两也挺沉的一包了……”
  “这个少侠放心,咱另外约个地方换也成。”那人明显想早点出手。
  只石初樱可不急,她摆摆手,不满地说道:“那可不行,咱们不能坏了江湖规矩。这样好了,先换个五百两罢。”
  对方见她肯换一些,心知这回找对人了,换点是点。而且这样新鲜的江湖独侠儿啊,没人关照,缺少经验才敢换黑市的官银,除非他是个本事更大的,自己能挨个抹了银子上的官印儿……
  双方很快成交,一共五十个十两的银锭子,石初樱挨个看了看,全都是带官印儿的,只不过这些官银也很杂,初初一看,就有好几种,连年月也分了好几样儿。可见对方也是个挺谨慎的,就不知道对方是第一手,还是已经过过别人的手了……
  石初樱并没有表现得太过在意这五百两银子的事,毕竟无论是对她身上的巨款而言,还是对丢失的皇上的私房银子而言,这几百两都算不得什么。
  五十锭银子是一大包,石初樱跟对方要了个结实的布袋提着,又接着逛了一会儿,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看似好玩儿的东西,整个黑市简直成了她的‘庙会’了。
  而各个摊主也都看好戏似的一边等生意,一边观赏石初樱‘逛庙会’,见她完全一幅小儿心性,买得东西也杂七杂八没个章法,简直都不忍看下去了,真是太浪费了。
  这不,石初樱摆弄着手上的玉笛,正跟摊主闲聊,她说道:“大叔,你这笛子真的能吹吗?”
  那大叔无奈地瞅了这位撒钱的主儿一眼,从身边的一个盒子里找出一块笛膜沾了些口水,贴到洞上去。把笛子横在嘴边,手指微动,真的吹出几声曲调来,吓得石初樱赶紧捂住。
  “行了,行了,行了。可别把官府人给招来了!”说着东张西望了一番,才回手指了指那‘口水膜’道:“麻烦给我换换,不然下不了嘴!”
  扑哧,身边传来笑声,原是关注着石初樱的一些人在看热闹,忍不住被逗笑了。这少侠一看就是个嫩葱!
  那大叔面无表情地扯下笛膜,在手里反复地揉碎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想捏死谁呢。然后又面无表情地扯了一片新的‘啪’一声粘到笛子另一个孔上去。
  石初樱白了大叔一眼,一把抽过笛子,捉起衣袖来在刚才大叔吹过的地方反复擦了又擦,最后还厚着脸皮问:“大叔,这个笛子如果我拿出去吹,人家会不会就知道我是谁了?”
  她说着还眨巴着眼睛,很真诚地望着那摊主。
  摊主大叔一屁股坐到地上,给了她一眼刀,忍不住低声爆发道:“你又不是没断奶的孩子?怎么这么多问题?认不认得出来有什么关系?江湖人还怕人认,那就回家喝奶去!”
  石初樱撇撇嘴,不以为然地嘀咕道:“不怕认咱们都易容干嘛……”然后在大叔彻底爆发之前,赶紧掏出几锭银子丢下,把这管笛剑拿下来。
  见大叔消了火气,又央求大叔饶给她一个结穗的坠子和装笛子的盒子。那幅斤斤计较的小气样简直让人没把法把她跟刚才大把撒钱的主儿联想到一起去。
  如果无名道长看到徒弟这样就不会觉得奇怪了,因为这是石初樱玩儿已经尽兴、想收手了的表现。
  果然,石初樱又漫不经心地走了几家,再没了兴趣,扛着大包小包的去了设在黑市另一头儿的‘执事房’。
  在这里,每个卖家还要交一笔所得利钱千分之五的费用,用于支持黑市的运营,这点大家没什么异议。对于每个人成交的钱数,黑市都有人记录,想耍赖?除非以后不来黑市混了。
  石初樱连买带卖,去掉花销的,最后算下来得利两万四千五百两,黑市抽成一百二十二两五钱。石初樱往破桌子上拍出两张银票,朝着换过装、充当执事的燕子咧嘴一笑,吓得燕子心头一跳,心话,这只小白狼别是认出他了吧。
  石初樱朝他挤了下眼睛,果然是认出来了。
  燕子无法,见她认出自己了,便也不装陌生人了。而且看在她给自己的业绩带来的明显提升份上,也得交待交待。于是,燕子将她扯到一旁,低声问道:“你怎么认出我的?”他自诩易容易声都做得不错啊。
  谁知石初樱指了指他的脚,“鞋子我认得,而且你右脚一个指头有点突出。”
  卧槽!燕子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脚趾头,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不自然地把鞋子往后撤了撤,藏进袍子下头。
  他脸色有些不大好,反正搁谁也好看不起来,太打脸了。
  不过,到底是高层人士,燕子很快调整了一下自己,道:“我以后也注意些。还有,你身上钱太多,出去要格外小心。
  另外,以后碰上换银子的,别参合……”
  石初樱一笑,也小声道:“记得了。不过,我明天就花出去了,好多送货的来结账呢。”燕子挑起大拇指,简直服了!感情这人也不傻,连洗钱的路子都趟好了。
  尽管如此,有些话不说还是不放心啊,燕子低声问道:“你买这么多刀干什么?”人家就买一把,她一下子买五把,不引人关注也不可能啊。
  “自然是送人啊!难得遇到这么多好玩儿的,不多买些,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还能不能碰上啊!再说,买少了我送礼也不够分呐。”燕子心话,你家得多少人口啊?别是左邻右舍全算进去了吧……
  “刀又不是什么好玩儿的,那是兵器。而那神机子的刀,把把都是精品,这都三年了一共才出10把,你一个人就买了五把,你当切菜呢?”燕子恨声到。
  “那今天白天,不是你说的,男人都爱宝刀吗?我爷爷、我爹爹、还有兄弟什么的,五把指不定还得抢起来呢……”说的跟真的一样。
  燕子望了望天儿,“……拿回家去找人改改,换个刀鞘什么的也行,别那么大摇大摆地拿出来使!”
  “我又不是偷的!唔……”话音未落,嘴就给一个冻梨子塞上了。
  “什么偷不偷的,老江湖的话你就要听!还有,我估计明天打听你的人不会少,你回去后好好想想,怎么应付,不然,你要行走江湖,只怕风险不小。”
  在燕子看来,石初樱现在无异于幼童怀抱巨宝,在闹市行走,简直不能更招人惦记了。石初樱也从善如流地点头应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