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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终极教师 > 第474节
  没有人应答。
  “方炎,你醒醒——”天机子把自己的手掌贴在方炎的胸口,将自己的气机渡入方炎的身体里面。
  可是,方炎仍然不见有任何反应。
  方炎就像是死了一般,对外界不再有任何感知。
  “方炎——方炎怎么样了?”凤凰难以起身,但是听到长眉和尚和天机子的喊声后,立即就预感到有不妙的事情发生。
  她的声音嘶哑无力,拼命地想要从那块大石头上面爬起来。但是刚刚探头,身体就摔倒在地上。
  再一次爬起来,却一不小心摔落在石头下面——
  “宋插秧——”长眉和尚大怒,说道:“你怎地如此歹毒?”
  显然,宋插秧不想答应长眉和尚的要求,又知道自己没办法在长眉和尚和天机子联手之下带走方炎,就在交换给他们的时候提前把他给掐死——
  天机子更是怒火朝天,手里的拂尘一扫,一股子磅礴大气就无中生有,就像是一堵气墙似的朝着宋插秧砸了过去。
  天机子拂尘再扫,那堵气墙便被分成了无数道细线。
  每一道细线都变成了一把利箭,铺天盖地的朝着道痴宋插秧飞了过去。
  宋插秧怒吼一声,双手在空中挥舞起来。
  在他双手划过的地方,有两道凝固的气体圆弧竖立在半空中。
  如果认真观察的话,会发现这是两条鱼。太极双鱼的那两条鱼。
  道痴宋插秧原本就出生于道家,武功路线自然离不开这阴阳太极之说。
  宋插秧一拳轰出,那两条鱼便疯狂地旋转起来。主动朝着那漫天的气箭冲撞而去。
  霹雳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空气中隐现金铁交接的声音。
  长眉和尚单手托着方炎,口中诵念佛家真言,一记大如来金光掌朝着武痴宋插秧的后背拍了过去。
  在长眉和尚和天机子因为方炎的死而和道痴宋插秧大打出手的时候,原本已经‘死’过去的方炎却睁开了眼睛。
  在为父亲方意行守陵的三年时间,方炎大部份时候都是大脑昏昏沉沉,心如死灰。
  他食不知味,夜难安眠。
  于是,在那个时候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把自己的全身浸泡在浴缸里面,造成一种假死状态。
  刚刚开始的时候,方炎只能够坚持数分钟。后来练习的时间越来越长,方炎几乎能够坚持一个小时。
  他不需要呼吸,肺部也不需要持续供应新鲜的氧气。他利用太极之心进行身体整体循环,用太极之力来维持身体器官的运转,让自己的身体和这缸温水融合为一体。
  那偶尔冒出来的气泡就是太极之心排解出来的身体废气,而他只需要进入浴缸前最原始的那一股子气就一直能够坚持下去。
  宋插秧阴险狡猾,在他和长眉和尚和天机子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暗中在手上加重力气。
  他确实心存把方炎掐死的想法,然后把方炎的尸体丢给长眉和尚和天机子。
  那一僧一道既便再不满意,也不可能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和自己拼命。就算拼命的话,他也可以全身而退——
  当方炎的意识逐渐迷糊的时候,他就开始了自己的‘假死’状态。
  方炎在假死的时候,其实是可以被外界唤醒的。
  在长眉和尚唤他的名字时,他就已经听到了对方的声音。
  在天机子将自己的太极之气渡入自己的身体时,他更是能够感觉到那强大的暧流游遍全身的舒畅感。
  但是,方炎强忍着没有应答。
  果然不出方炎所料,因为误会方炎死去,天机子率先向道痴宋插秧出手。长眉和尚也紧随其后,一巴掌拍了出去。
  在长眉和尚一心对敌的时候,方炎的身体一个翻转,轻轻一跃,便从长眉和尚的怀里脱离出来。
  然后,他飞一般的朝着白修所躺倒的位置奔了过去。
  看到惊雷剑就在脚底,他的脚尖一挑,惊雷剑便跳到了半空中。
  他一把抄起白修的惊雷剑,身体在空中飞翔,长剑狠狠地刺向白修的胸口。
  白修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看着飞跃在空中的方炎。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为什么又活了过来?
  “爸,你在天上好好看着——”方炎厉声吼道。
  他一次次地被拍飞,一次次地又爬起来。
  他不畏强者,不惧死亡。只是为了给自己惨死的父亲讨还一个公道。
  所有的付出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如果能够做到,他就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是有意义的。
  人生在世,谁不做几件傻逼的事情?
  方炎的身体头下脚上倒飞而来,手里的长剑发出嗡嗡的颤抖声音。那是方炎用力过猛造成的。
  他怕他刺不死白修,所以把自己身体里面的力气全都用上了。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再见——”白修咧开嘴巴笑了起来。像是对方炎的嘲讽,又像是对方炎这种行为的肯定——他在对方炎说再见。
  嚓!
  长剑刺破皮肉,刺进白修的身体里面。
  死而无撼!
  第596章 把你的命借给我!
  山风清凉,凉不过人心。
  将军令觉得自己的心脏很冰冷,他觉得这个世界实在是太黑暗了。
  花城之行,志在必得。他自信满满而来,虽然从来没有在嘴上吆喝过,但心里确实有着一雪前耻地想法——别人也是这么看的。不然的话,方炎三年守孝期满刚刚回到花城,他为什么也紧追而来?
  奇招妙计,屡次出手,却一次又一次被方炎翻盘。在和方炎的对碰和交手过程中,将军令从来没有讨到任何便宜。反而一次又一次被方炎把脸给打红抽肿。
  将军令很喜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句话,但是只能无奈地看着别人把这句话安插在方炎的头顶上面。
  因为方炎久攻不下,将军令只能困守花城难以脱身。燕京城各种闲言碎语随之而起,家族里面一些重要人物开始对他掌控全局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有人反对、有人呵斥、有人坐岸观火、也有人冷嘲热讽——
  也正是因为各方面的压力,将军令才设计策划了这么一场必杀局。
  他耗费了如此多的时间人力,结果却如此的不尽人意。
  将军令想要指天骂娘,就算方炎是你的亲儿子——你这偏袒的也实在太过份了一些吧?就这么一晚上的功夫,你让他获得了太极之光,你让他圆满了太极双鱼,派来的救兵一个比一个强大就够不要钱似的——你还让人怎么活啊?你怎么不直接给他金刚加持让他成就不死之身啊?你有本事让他直接成神成仙啊?
  将军令觉得世道黑暗,上天不公!
  那小子活得就跟开了挂似的,谁还愿意去碰他啊?
  “等闲却道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将军令轻轻叹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今天还真是开了眼界。”
  气运旺盛之人见得多了,但是像方炎这般命格强硬之人,还真是世所罕见。这样都杀不死他,以后他要逆天到何种程度?
  身后有亭,亭内有石桌石椅。
  石桌上有酒,是他们从山下背上来的上等香槟。
  将军令喝不惯香槟,觉得他没有白酒的爽口炽烈,又不及红酒的艳丽优雅。但是,他喜欢香槟庆祝胜利的美好兆头。
  这瓶酒原本准备用作大战取胜之后庆祝之用,但是现在看来是用不上了。
  将军令看着那桌子上的香槟,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
  提起那瓶香槟,想要把它远远地丢弃到山脚下时,身后却有人出声喊道:“不要丢——不能丢,这么好的酒丢掉就可惜了。”
  人影闪现,一群人快速地冲到了凉亭里面。
  为首的是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笑呵呵地和将军令打招呼,说道:“二少,我没看错的话,这瓶香槟是1998年库克安邦内黑钻香槟吧?一瓶就得好几千美金,而且有价无市。平时还真是不容易喝到。我和兄弟们一晚上都在爬山,这会儿还真是有些口渴了。大少要是不介意的话,就把这瓶酒赏给我们润润喉?”
  西装男人在说话的时候,他带来的几个黑衣人四处散开,把将军令给团团围拢在中间位置。
  将军令就像是没有感觉到其它人的异常似的,看着面前的西装男人说道:“李国强,你大老远地从燕京城跑到这一剑峰,肯定不是为了喝这一口香槟吧?”
  “自然不是。”李国强笑呵呵地说道。“不过,如果能够在谈正事之前喝一口黑皮诺香槟,那就更是不枉此行。”
  将军令笑着摇头,把手里的香槟瓶递了过去,说道:“原本以为用不着了,就想把它给丢掉——被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丢了实在可惜。如果你们有兴趣,那就把它喝掉吧。就当是——就当是提前为我大哥庆祝。”
  “谢谢二少。”李国强接过香槟,熟练地摇晃了几下后,猛地朝着天空刺去。
  砰!
  一声闷响声音传来,然后瓶子里面的香槟便狂喷而出。
  李国强对着瓶口灌了两口后,又把手里的瓶子递给身边一个黑衣男人,看着将军令说道:“好酒啊,果然是好酒——要不是二少大方,我们还真是不容易喝到这种好酒。”
  将军令笑眯眯地看着香槟瓶在黑衣人的手里传来传去,说道:“一瓶香槟算什么?你们要是喜欢,回去我让人给你们送上几箱更好的好酒——”
  李国强摆手,说道:“使不得,这可使不得——要是让燕京的那些公子哥们知道大少要给我李国强送酒,那我李国强还有胆子走出家门?他们还不得把我撕了不可。二少是什么人啊?是大家伙心中的神明。谁敢喝神送的酒?”
  将军令眼里的杀机一闪而逝,脸带笑意地看着李国强,说道:“国强是来看我笑话来了吧?”
  “二少,这话是怎么说得来着?我怎么能看二少的笑话呢?我这是来给二少鼓劲助威来了。”李国强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也是刚刚才听说二少今天晚上要在这一剑山举办一场香槟盛宴,请了不少大牌名星出场。虽然我没有接到邀请,但还是紧赶慢赶地跑来了——我想二少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
  李国强朝着对面的一剑峰看了看,问道:“二少,情况怎么样?咱们这边的选手应该是赢了吧?”
  “恐怕要让国强失望了。”将军令一脸平静地说道:“我们输了。”
  “输了?”
  “输了。”将军令无比肯定地回答着说道。
  李国强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看来我来晚了,也没能帮上二少什么忙——”
  将军令脸上的笑意消失了,说道:“国强,大家都是老相识了,就不用藏着掖着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那个大哥让你们过来盯梢,总不会是说几句风凉话就算完成任务,对不对?”
  李国强大笑着鼓掌,说道:“二少果然英明神武,我就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你也知道,我李国强胆子小脸皮薄。本来吧,有些话我不方便说,有些事情我也不太好意思做。但是在二少的鼓动下,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努力地试一试——”
  将军令眼神笃定地看着李国强,问道:“那你就好好和我说说,将军行是让你废了我还是让你来杀了我?我希望是后者,这样的话,证明我那个大哥和我所知道的是同一种人。”
  “二少,其实吧,这件事情和大少还真没什么关系——大少的为人你是知道的,喜欢游山玩水,骑马射箭,为人太懒散了,什么事情都不愿意操心——就是我们几个兄弟看不下去了,就想着帮大少拿回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