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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青欲言又止地看着沈秦筝,最终还是将自己几次按下的话头提了出来:“公子,您……”
  “行了,多思无益。事已至此,以后山高水远,后会有期吧。”
  此去天高路远,再回京城也不知又是怎样的风云变幻,权当是给自己留一个旖旎又终其一生求而不得的妄念。
  他转过身,正色吩咐道:“永州一切可曾安顿好?究竟是何人作诡,挑拨得四方不和?”
  莫青瞬间收敛了神色,面无表情得仿佛一座没有感情的石像:“禀公子,确有蹊跷。属下等潜入永州城,发现城中并没有朝廷所收到的消息呈现的那样,农田颗粒无收,饿殍遍野。虽确有蝗灾,但并非流民作乱的根本原因。”
  沈秦筝沉吟片刻,嘴角凝起了一个并没有笑意的弧度:“果真如此。所以中书给他们拨的那五十万两银子,和三十万石粮食又让州官们盘剥剩下几成。”
  莫青嘲讽道:“三成。”
  “难怪啊!”沈秦筝冷笑了一声,将方才才拿起来的茶碗重重砸在桌案上:“好大的胃口。他们张口敢要,朝廷也敢批,就是想着哪怕能多吐一点出来,给百姓们留些救民的口粮!三成!那些人都是天狗不成,还能吞了天吗!”
  莫青叹了口气:“若非如此,永州也不至于闹出这么大动静。府州官署现在尚且安全,可西南驻军一走,还不知道又要弄出什么乱子。公子,我们此去永州,是凶非吉。”
  “人呢?叛军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一定有个主心骨。”
  “蹊跷就蹊跷在这里。”莫青顿了一下,低下头如实禀报:“公子,叛军很有组织,并不像是临时组建的起义军,其中不乏有江湖高手,也不少军队将士。看起来鱼龙混杂,但我等在叛军中待了五日,没有见过他们的将军,也谈听不出来任何有关消息。属下推测,此事他们定是蓄谋已久。”
  “还有,我们在叛军里探访数日,”他抬起头,“发现了关外的人。”
  沈秦筝猛地回过头去看着他,眼皮毫无征兆地跳了起来:“哪个关外?”
  “看样子,像是沙陀或吐蕃人。若是属下没有看错,甚至有一晚我看见了黠戛斯人。”
  吐蕃沙陀还能说尚在西南,出现在永州倒也不足为奇,可黠戛斯地处漠北,相隔万里啊!
  沈秦筝的瞳孔缩紧了,他直觉此事非同小可:“此事告知二位阁老了吗?”
  “已经送过去了。”
  “好。”沈秦筝心下稍定,将一口气稍稍吐出,拿起笔飞快地伏在桌案前,寥寥几笔写了一封字信。
  上面写着——永州事出蹊跷,下官烦请江大人三日后城外十里烟柳亭中一叙。沈秦筝拜上。
  他飞快地将信折好放进信笺中,递给莫青道:“京城之事不能再拖了。我们三日后动身,赴任永州。你去给晏伯说一声,请他将此封书信,送往工部尚书江祥江大人手中,请他届时千万赴约。”
  “是。那……”
  沈秦筝问道:“还有何事?”
  莫青挣扎片刻,还是询问出声:“……沈府小少爷铁定是往咱们这儿来了,这事儿我给晏伯已经说了,晏伯让我问您寻个什么样的理由……”
  “找个理由都不会吗!”沈秦筝糟心透了,他烦躁地打断他:“晏伯年龄大了,你也跟着老糊涂了吗莫大人!要你何用!”
  莫青想笑又不敢,努力克制住嘴角没动,堪堪维持住了自己的冰山脸,小声嗫嚅:“那什么,妨碍他人家庭和谐以后可是讨不到婆娘的,我又不是你……”
  沈秦筝暴怒:“你给我大声说!”
  莫青陡然将声音提高了八度:“禀公子,属下说属下愚钝,实在不知道想什么借口把沈小公子搪塞回去!”
  “……”
  他以为他沈秦筝是聋子不成!
  沈秦筝狠狠地瞪了莫青一眼,在原地转了两三步,最后难过地长叹一口气,说道:“让晏伯告诉他,我去刘阁老府上辞行。”
  莫青抬起头,违心地夸赞道:“杀人诛心不见血,公子,您绝对是成大事的人。”
  沈秦筝疲惫地坐在椅子上,仰头看着屋顶上的房梁,抬手无力地挥了挥:“快滚吧……”
  他一动不动地瘫在黄花梨太师椅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屋子上面的那根“正梁”,看了很久。
  正梁大木身上刻了数不清的榫卯小孔,这是由匠人们千凿万刻经过重重心思才确定的位置。借着这些榫卯,檩,枋,斗拱严丝合缝地接在一起,牢牢地固定在承担着最大重量的梁上,横七竖八又错综复杂地构建起了整座房屋。
  倘若有什么天灾,大梁却又安稳如山地被保护在内里,受到风雨侵袭的首先是外面轻若鸿毛的瓦当。
  匠人们巧夺天工,挖空心思将所有事物摁死在原位,保证大梁撑起的屋子在风雨飘摇中屹立不倒。
  那正梁还是根上好的金丝楠木,想必被匠人们千凿万刻之前,也曾是一根遮天蔽日,绿茵繁茂的参天大树吧。
  如今已经被众星拱月一般,死死卡在屋脊上动弹不得,浑身伤痕累累,日复一日地被蛀虫侵蚀四肢百骸,直到殆尽。最后被人换下抛弃,投进火炉化为灰烬,走完一生。
  这是夙命,哪怕是被上天选中的最好的金丝楠木,也得这样走过他的一生。
  沈秦筝觉得自己的力气被抽空了,仿佛只要这么想一想,他都再也生不出任何力气来动一动手指,甚至喘一口气。他一会儿觉得自己变成那根楠木正梁,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只是外面经受风雨的瓦当,只是被雨水侵刷着,只为了好好保护里头那根已经伤痕累累的梁。
  譬如众星拱辰的帝王,和兔死狐悲的将领。
  那么瓦当下的泥土呢?
  瓦当自己想要护住的东西呢?
  香炉里的香渐渐燃尽,散发的青烟逐渐消散在空中,再也找寻不到。光线退去,天边只剩下一轮如血的残阳苟延残喘地挂在宫城一角。
  沈秦筝半身藏进了阴影里,半明半暗,像是一半身体被拖进了地狱的阴阳人。
  不知过了多久,晏伯走进来:“少爷,小少爷他们走了。”
  “唔,知道了。”他的声音嘶哑到他自己都听不出来,于是用力清了清嗓子:“您也去休息吧。”
  那疲惫的语气,实在太让人心疼了。一句话就说完了一辈子那样的怅惘,在一个还没有加冠的孩子嘴里吐露,那合该是承担了多大的担子!
  “哦对了,”沈秦筝又想起来什么,问道,“他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这一年的风云变幻实在是太多了,他不相信沈秦箫对于秦国公府与将军府之间的明争暗斗毫不知情。
  所以沈秦箫明知道自己的立场还赶在生日的时候过来吃一碗面的时候,他承情欣慰又无地自容,不敢出现在他面前。
  出现了又能说什么呢?
  说他已同秦国公府反目,从此桥归桥路归路,玉石俱焚鱼死网破?
  还是说他那些见不得人,违背人伦的悖德欲望。
  他曾想过,希望能在新帝同旧权的争斗中为自己谋一个活路,希望最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去见那个人。仅仅为了告诉他,他们不是亲兄弟,但他对他会比亲兄弟还要好。
  一辈子对他好,仅仅如此。
  他太乐观了。
  总有一天他沈秦筝会死在新皇摆布江山社稷的血路上,而沈秦箫,总有一天会扛起父辈的家业,永远站在他的对立面,一生不得挣脱。
  他们最好不过无休争斗,最坏不过阴阳相隔。
  晏伯欲言又止地看着他,最终开口道:“小少爷哭了,什么也没说。”
  沈秦筝转过头去,不让晏伯看清自己的微红的眼角,故作笑意:“是吗?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哭呢?”
  最后一炷香燃尽,灰烬砸在了炉里,青烟缭绕在房屋上空逡巡不去,久久不绝。
  三日后。
  一辆马车自南城门口飞奔而出,绝尘而去,一直驶到了城南十里的烟柳亭才将堪停下来。江大人已经已过而立之年,到了知天命的时候了,骤然被这么一颠,差点没将上朝前吃的那点早饭吐出来。
  一只手掀开车帘,江祥一边慢慢挪下来,一边连声哀叹:“将军府的侍卫果真身强力壮,老夫这把老骨头啊,都快让你们颠散了哎哟喂……”
  早候在亭内的沈秦筝连忙上去从莫青手中接过江大人,扶着他进入了亭子。
  “城外风大,江大人怎么也没多带件斗篷。”沈秦筝恭敬地将他扶下坐好,一边问道。
  江祥瞥了一眼又坐回马车牵马的莫青,语气颇有些奇怪:“老夫刚从丹凤门下朝出来,就被沈大人家的侍卫一路拉上了马车。说沈大人在城外等待已久,让老夫尽快赶去。沈大人官威深厚,难怪朝中有传言,新党惟大人马首是瞻啊。”
  沈秦筝心里一跳,这位江大人在朝中不受新党招揽,又不为旧党所用,果然对他颇有微词。
  他连忙附身作揖:“江大人折煞下官,都是下人们不懂事,平日里没尊卑惯了,冲撞大人。”
  江祥又看了一眼马车,最终回过头来:“老夫本意不想来,因此也没有回帖沈大人的信。若说旧党沆瀣一气,新党又何尝不是狼狈为奸,不过一丘之貉罢了。若不是沈大人确有为永州百姓解流离之困之心,老夫定然要参你一本。”
  沈秦筝苦笑道:“下官相信江大人爱民如子,永州之事又确有蹊跷,因此如此兴师动众。还请大人不记前嫌,宽宥则个。”
  说着,便将永州城内境况,叛军中有吐蕃沙陀甚至黠戛斯人等情况告诉了江祥,其间隐去了听音阁的存在。
  江祥闻之,亦是义愤填膺。听到“到永州的粮食不过仅仅三成”时不禁泪如雨下:“我知朝廷拨下这么多银钱粮食,就是想着能让百姓们在虎口中多偷一些存粮,哪成想人心不足竟至如此!永州千年粮仓,都是被这些硕鼠搬空了啊!”
  沈秦筝向江祥长鞠一躬:“下官前先在朝的诸多种种,虽有难言之隐,也使大人对下官颇有微词。下官恳请大人相信下官的赤诚之心。今日请大人前来,亦是想问清大人永州当地的人情往来。下官此去永州,也好尽快为百姓谋个生计。”
  “我并非人情练达之人,老夫也不怕朝中笑话。”江祥看向南方的阴云,微微皱了皱眉:“永州宦海说来跟朝廷也没有多少分别,不过是天下乌鸦。但是若要说起日后行事方便,你可注意永州城的第一大富商,傅员外。此人乃是老夫的一位忘年交,尽管身为商贾,但颇有一颗安世济民之心,老夫尚在永州任期,多次得傅员外的之助。此人在永州的威望颇高,你可携此物求助于他。”
  他从腰间取下了一块玉佩:“此物是傅员外交与老夫的信物。老夫久不在永州,留着此物只是个念想,就留给大人你吧。”
  沈秦筝依言收下:“多谢大人,下官定不辜负大人嘱托。”
  江祥又说了一些永州的人情风貌云云,在沈秦筝听来不过聊胜于无。只是微微有些诧异原来传说中油盐不进的江大人,并非像朝中其他人传言的那样,不过都是世道相逼的结果。
  二人踱步至马车前,沈秦筝正要送江祥上马车,刚嘱咐“定要将大人安全无恙送回府中”,完全忽略了莫青那不合时宜的挤眉弄眼,就听得江祥道:“且慢,老夫还有一事。”
  沈秦筝恭敬道:“大人请讲。”
  谁知江祥却将厚重的帘子掀开:“我在京城还有一小友,亦是老夫的忘年之交。方才下朝恰逢遇到,想来与大人颇有渊源,于是将小友一道带出城外,沈大人不妨等等,长亭还有一叙。至于马车,国公府早已有人等在城门了,沈大人不必劳心。”
  沈秦筝再听见“国公府”三个字的时候,脚步已经僵住了。
  难怪那天在丹凤门外,江大人会进国公府的马车。
  他接过帘子掀开,只觉得那帘似有千斤重。马车中正坐着一个少年,白衣华服低眉敛目,双肩垂落,双手紧紧绞在一起,像是紧张太久了。
  一双譬如寒星,熠熠生辉的眼睛已经闭上,并不看他。
  一日不见兮,思之若狂。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注】
  江祥长叹一口气,笑着钻进了马车中:“朝堂争权夺利反逼得手足反目。呵呵,这世道啊。”
  沈秦筝顿了好久,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阿箫。”
  沈秦箫愣愣地看着他,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沈秦筝递过来的双手,然后将不听使唤的双手搭在他的手上,像小时候那样跟着他一起,被牵到了亭中:“二哥。”
  新年的初雪还没有化尽,沈秦筝递给他的手炉中的炭火已经快要熄了,想必已经在此刻等得长久。
  昔日满朝拥趸,今日离京不过也无人相送。
  沈秦箫嗫嚅了片刻,挤出了几个字:“我来相送。”
  沈秦筝看了他半响,终于还是偏过头去,问道:“你不知我已与家中分道扬镳,还往来作甚。”
  这一句话出口仿佛点燃了什么,在空中迅速炸开。
  沈秦箫急了,蓦地一步上前抓住他的前胸衣襟,将沈秦筝抵在柱子上,低声吼道:“二哥,权势当真如此诱人,引得你和二伯如此不管不顾,竟连家也不要了?”
  沈秦筝反手一抓,一个转身反将沈秦箫抵在身下,双目通红地吼道:“他们竟和你这样说的?三叔呢!三叔也是这么说的?”
  沈秦箫心中似有千万簇火光在胸中迸开,他不依不饶地说:“你承诺给我不与人结亲最后食言,也是为了攀附权贵吗?二哥,你欢喜那女子吗?你告诉我,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欢喜她,所以要同她结为夫妇吗!”
  他的手紧紧抓住沈秦筝提在她胸前的手,青筋暴露尽失血色,因为握紧得太用力已经止不住地颤抖。
  “你答应过我的!”下一刻,他的声音卸了力:“你答应过我的……”
  沈秦筝的手僵在了原地,进退维谷:“我失信于你了,阿箫,我对你不住。”
  话音未落,一滴滚烫的眼泪砸在了他的手上,更搠进了他的胸腔。一瞬间,沈秦筝的心里漏了个豁,鲜血一下子飙出来,城南连绕盘旋的北风裹挟着冰凌,一个劲儿的往他心里钻。
  一边滴血成冰,一边血流成河。
  沈秦箫抬起头,已经泪流满面:“二哥,你想要权势,咱们沈家不好吗?我从来没想过与你争些什么,咱们不都是一家人吗?你想为官,祖父大伯,还有沈家上上下下那么多亲戚都会帮你的。为什么要去找外人!我们不是一家人吗?”
  沈秦筝百口莫辩,此刻心中如同上百乱麻,理不出一个头绪来。
  他闭了闭眼:“是。我欢喜她,所以请父亲上门求娶了。三年后待刘小姐及笄,便接她进府。日后你若还认我为二哥,她便是你的二嫂嫂。”
  沈秦箫僵住了。
  沈秦筝却并不看他,说完这句话,他又仿佛放弃一般放轻了声调:“说来也算是咱们之间最后一个小秘密了,阿箫。”
  他看着沈秦箫通红凄哀的双眼,伏在他耳边轻轻出声:“我跟你从来都不是一家人,和秦国公府从来都不是一家人。我是爹捡回来的孤儿,对你们来说,我才是外人。你也不必叫她二嫂嫂,名不正,言不顺。”
  沈秦箫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思绪,脑子里只剩下一片嗡嗡的尖鸣。
  他们不是一家人。
  这句话让他一下子身处在了广袤无垠的大海里,他就像一叶轻飘飘的扁舟,被绝处逢生的狂喜瞬间席卷,但转瞬又被无可奈何悲哀淹没,流离失所。
  他们不是一家人了。
  远处城门口又浩浩荡荡驶来一辆马车。
  慌里慌张赶过来,差点以为跟丢了自家小少爷的下人们,已经驱车走得很近了。
  只是在街上恰巧遇到了江大人,小少爷便不管不顾地上马车出城了,要有个什么闪失,那他们的小命还留得?何况还是将军府的马车。
  沈秦筝抬头看了看远处山气弥漫的终南山,传说那上面有仙人谪居,不知真假。那仙人降世,也会浅尝一口凡俗人这了无生趣的七情六欲之苦么?
  他将捏在沈秦箫胸前的手取下来,拍拍他的肩旁,复而像是舍不得似的,又拍了拍已经僵硬到仿佛魂飞魄散的少年,忍住话音里的酸涩:“沈小公子前来相送,下官感激不尽。国公府已派人前来接您回府,留步珍重。”
  说完,他大步走向亭旁的烟柳,那里拴着两匹即将赶赴永州的快马:“莫青!”
  远远跟将军府的马夫坐在一起的莫青浑身一个激灵,连忙应声下马:“是!”
  “我们走!”
  “哥——”一声称呼刺破长空。
  沈秦筝拉住缰绳翻身上马的动作停住了,他以为从那句话过后,他再也不会听到有人叫他“哥”了。
  他有些迟缓似的转过身,却被来人抱了满怀。滚烫的热泪顺着他的脸颊淌进了脖颈,洇失了满肩的艰辛。
  他胆小若此,竟连回抱他的勇气都没有了,沈秦筝自嘲地想:“他会说些什么呢?这次是真的再不相见了。”
  他听见沈秦箫开口道:“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哥,我再也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的生活了。”
  然后,他感觉沈秦箫那两片看起来就很绵软的嘴唇,轻若鸿毛一般,无意却似有意地擦过他的脸颊。血液飞快地从四肢百骸中回涌,几乎将所有的触感都接触在了嘴唇碰过的地方。
  他看向沈秦箫的脸,在他转身的一霎那,瞥见了那双寒星一般熠熠生辉的眼睛。
  “驾——”
  “驾——”
  两匹马急速向南,同回城的两辆马车渐行渐远。
  沈秦箫看着手中的那个香囊,那是刚从沈秦筝身上摘下来的。里面还放着三香,散发着幽然平和的香气。看针线的手艺,不是将军府的王妈,却像是哪家的小姐做的。
  并不细密,并不精巧,却颇用心。
  也许小姐姓刘,年方十二,同他一般大小,三年后及笄便要成婚。
  沈秦箫从怀中拿出自己的香囊,从里面拿出了一颗红豆,珍之重之地将它放进了刚顺来的香囊里,把他靠在心口处喃喃回味:“阿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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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凤求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