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俞锦绣一直不说话,林清便笑了笑,“买房子又不是买菜,哪能这么快下决定呢?这样吧,再给她一点时间,想明白了会跟你说的。”
“那我也没这么多时间和你干耗着啊!”房主无奈地说,“我们是赶着要走的,总不能一直等着你们吧,到时候你们想明白了,我们一家人还得从外地赶回来,路费也就不计较了,精力吃不消啊!”
林清失笑,“买房卖房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别人来看房,你们大可以直接卖了。”
对方一时失语。
半晌之后,房主才说道,“你要是有诚意的话,我们就好好谈一谈。到底是哪里不满意的?一切都是可以交流的,像你们说的一样,买房子又不是买菜,总得好好把细节给敲定清楚嘛!”
这房主是看出来了,对方比他要淡定多了,拿着一大笔钱,不慌不忙的,倒是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生怕这人逃跑了。
“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想买?”
说了老半天,这房主也失望了,叹了一口气,正想着这事今天是办不完了,俞锦绣突然慢悠悠地开口了。
“说实话,其实我还不急,但是如果你们真的有诚意,那再往后退一步。”
房主的眼睛一亮,又故作严肃地皱了皱眉,“这……我们已经让得够多了,如果不是因为赶时间,我们也不怕,只要好好和你谈,你肯定会发现我们这房在各方面都是最优越的。再说了……”
这人絮絮叨叨的,俞锦绣淡淡地打断了他的话,“六万二,可以的话,我马上回家,给你把定金送来。如果赶得及,我就让银行的姜主任把合同做好,贷款手续直接可以办。”
那人愣了,迟疑了半天,才一咂嘴,“一砍就是好几千块钱,你这小姑娘,真是太狠了!”
第三百五十四章恭敬不如从命
第三百五十四章 恭敬不如从命
林清是真的陪了俞锦绣一整天的时间。
银行里的手续都办好了,俞锦绣签完了最后的字,伸了个懒腰,神态轻松。林清忍不住在边上感慨,“年纪轻轻,赚到的钱居然能买自己的房,俞锦绣,你不错啊!”
与同龄人相比,林清也算是能赚钱的,只是,卖衣服的利润虽然高,规模到底不像俞锦绣的工作室这么大。再说了,现在她都已经将近三十了,想当初,当她和俞锦绣差不多大的时候,脑袋瓜子可没这么活络。
当年她在干什么?整天和严必武在一起,爱得死去活来,几乎没有任何精力和时间去做自己的事情!然而现在,俞锦绣处了个对象,却把自己的感情和事业安排得两不误,这样的姑娘,怎么可能不招人喜欢?
“谁说都是我赚的钱?”俞锦绣笑了笑,“这不是还欠着银行一笔巨款么?等把这钱给还清了,这房子才算是我的呢!”
俞锦绣话音刚落,姜烈已经推开门走了进来,他一脸笑意,看起来很喜庆。能不喜庆吗?大家都以为他这工作是金饭碗,丢不了,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年每月无法完成单位上面下达的指标时,心里头的压力有多大。
上回俞锦绣向银行借了两万块钱,没多久就还清了,在姜烈看来,她已经算是银行的优质客户。
既然是优质客户,现在她想要贷款买房,姜烈当然乐得合不拢嘴。用最快的速度办完了手续之后,姜烈给俞锦绣和林清一人倒了一杯茶,“锦绣,这笔钱不用急着还,本来就是有还款年限的嘛。你要是轻轻松松把这几万块钱直接给我拿出来了,那这合约真是白折腾了!”
姜烈笑得欢,俞锦绣也开心,合同一式三份,她拿走了其中一份,这事基本上是办成了。
“后边的手续还得你自己去跑一跑,虽说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都急着回家放大假,不过该完后的收尾工作还是会完成的。你这回是赶上这末班车了,锦绣,恭喜。”
姜烈很真诚,他给俞锦绣帮了不少忙,这会儿她收好了合同,便笑着说,“姜主任,有时间的话,我请你吃顿饭吧。”顿了顿,她又冲他挤了挤眼,“我喊上我妈!”
姜烈愣住了,许久之后,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从银行出来,见俞锦绣神清气爽的,林清难得八卦了一回,“锦绣,姜主任和你妈……”
“林清,其实我觉得,我妈挺年轻的。”俞锦绣歪了歪脑袋,眼底掠过几分笑意,“你觉得呢?”
林清一听,先是发了会儿呆,而后如恍然大悟一般笑起来,“是,阿姨还很年轻!”
俞锦绣看得出来,姜烈对陈婉妹一直都很有好感,只是人到中年,经历了太多,受过伤,也失去过,在感情方面没有办法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果断。姜烈一方面对陈婉妹很有好感,想要和她搭伙过日子,一方面又生怕她的子女不接受,每每想得多了,最后就偃旗息鼓。
现在,俞锦绣拿陈婉妹和他打趣,摆明了是在鼓励他再向前一步,姜烈是个聪明人,能领会到这一点。
与俞振发长达二十多年的婚姻在今年夏天画上一个句号,那一天,陈婉妹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非要把离婚证给领了。这一领,她是恢复了自由身,俞锦绣想,大概是因为分开的这一年多,她终于学会为自己而活。
“反正我也没想这么多,姜叔叔虽然是个不错的人,但是他们自己的感情问题,我也不想插手。”俞锦绣笑了起来,挽着林清的臂弯,“现在最重要的,是护送这个孕妇回家!”
大过年的,将这个好消息带给应春,他肯定会惊喜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林清很激动,在边上的俞锦绣比她还要激动,一会儿给她端茶,一会儿给她切水果,只差帮着她把屋子里的地板给洗干净了。
“锦绣,你先别忙,坐下来陪我说说话。”林清哭笑不得。
俞锦绣坐了下来,林清说起了自己这些日子以来的心情。过去以为与应春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他对自己好,而她的确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是没想到,和他在一起之后,她开始珍惜这段感情。现在他们结婚一段时间了,她迫切地想要进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你是不是觉得很可笑?”林清难为情地笑了笑,“我就是想要好好过日子而已。”
俞锦绣摇头。
俞锦绣不觉得林清可笑,只是希望应春能好好对待她,那天的反常,也许只是一个误会而已。
林清平时的话不多,今天却成了个话痨,她拉着俞锦绣,一遍一遍反复强调自己的喜悦之情,语气极快,俞锦绣只好让她放心,“我不会走的,至少在这里陪着你,等应春到家为止。”
到了晚餐时间,应春的妈妈来喊她们出去吃饭,林清答应了一声,压低了声音,“锦绣,你可千万别让她们知道我怀孕的事情。应春多期待啊,我希望我可以亲口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俞锦绣对应春的家人们实在是没好感,但这会儿同桌吃饭,她只能保持应有的礼貌。好在应春的妈妈很会做菜,桌上的家常小菜不算特别,但好歹可口,俞锦绣的嘴巴就没停过,一个劲地吃着,成了个隐形人。
“林清,最近应春总是在外面做事,你一个人在家也无聊吧?”应爸爸冲着林清问道,很是和颜悦色的样子。
林清微微一笑,“我不无聊,年底了,买衣服的人多,店里的营业员忙不过来,我还是得多去看看。”
应爸爸点点头,“年轻人该有自己的事业,但你们俩忙归忙,还是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对了,前几天你和应春去海边玩拍的照片,照相馆的人说会尽快把底片洗出来的。这样才对,年轻小夫妻,的确应该多出去看看!”
应爸爸话音一落,林清怔了,“海边?我没去过。”
第三百五十五章话糙理不糙
第三百五十五章 话糙理不糙
应爸爸也愣住了。
几天前,应春来向他借相机,说是要去海边玩一天,拍几张照片。应爸爸二话没说就找出了相机,擦干净,套上外壳,给他借去了。应春在单位里没什么朋友,平日与人往来并不密切,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小俩口要去短途游,却没想到,林清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跟你去的?”应爸爸想了想,“那可能是他们单位里有活动。”
俞锦绣的心“咯噔”一声,像是漏跳了半拍。她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抬起头,想要从应春的父亲口中得知更多所谓海边活动的细节,可是,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清也没有想太多。
应春很实在,却不是什么事情都对林清说的,公司的生意越来越忙,有时候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但无论在什么时刻,他都不会把心烦的事情带回家。也许如应爸爸所说,单位里办了一些活动,就像是那天邀请俞锦绣去参加化妆比赛一样,走个过场,一点都不重要。
所有人都太信任应春了,因为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闹出过任何幺蛾子,也没有给家里人添过任何的麻烦。因此,借了相机去海边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小插曲,没有在他们的心中留下涟漪,唯一觉得不对劲的,只有俞锦绣。
吃了晚饭,俞锦绣还是陪着林清回屋。林清进门之后,俞锦绣经常在他们家出现,应春的家人见怪不怪,什么都没想,客气得不得了。
等了许久,应春都还没回来,七点多的时候,林清还给俞锦绣找出一本杂志。
“要不你看一会儿?”
俞锦绣接过杂志,“他平时都这么晚回家吗?”
林清解释,“最近在西平刚建了个厂,的确比较忙,其实平时我打烊回家比他还晚,只是今天医院的结果刚出来,我的心比较急而已。”
是在厂里加班?从西平回来,开车的确需要好几个小时,这整天来来回回折腾,也的确累人。
只是,一些话,并不能全信,俞锦绣希望应春给林清的说辞并不只是说辞而已。
见俞锦绣不置可否,林清也没在意,自个儿拿了一本书,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翻着。
书页在指尖摩挲的声音在这样沉默的时刻显得非常悦耳,林清的心逐渐平静下来,而俞锦绣那一边却迟迟没有动静。
林清凑到她边上看。
俞锦绣手上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封面的模特穿着牛仔衣,配上喇叭裤,妆容复古,发型随意,即便是以后世的眼光去看,也不土气。
要不怎么说时尚是一个轮回?
“喜欢?”林清笑了,“看见漂亮衣服就走不动路,你这傻丫头。下回去进货的时候我给你找找,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牛仔衣和喇叭裤。”
俞锦绣没有吭声,纤细的手指停在封面的时髦女郎脸上,而后,深吸一口气,翻开杂志,找到封面人物介绍那一页。
这模特是一个新人演员,履历不厚,光是介绍她外貌的文字就有长长的一整段,边上配上各种亮眼的相片,光彩夺目。
“现在的演员真好看,也不知道她们吃什么长大的。”林清有些近视,可见俞锦绣看得入神,就凑得更近一些,这不看不觉得,一看却是真真正正吓了一大跳。
这不是翁晨卿吗?
那个时候,俞锦绣对这个小姑娘特别照顾,因此林清见过翁晨卿很多面。可是,即便见过这么多回,此时乍一眼看,她还是差点没认出来。
一年多的时间,她长大了。
过去她的五官就完美无缺,就像是一个洋娃娃,现在长开了,又见过了一些世面,她的眼神里开始有内容。于是,美到令人惊艳的年轻演员经过这么一包装,就连曾经的朋友都得通过文章里对这演员的介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花眼。
盛放的玫瑰——晨卿。
林清笑这写文章的人对形容美的词汇太贫瘠,又不由为翁晨卿开心,“真的没想到,晨卿居然能得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才一年多啊,她都已经在电视剧里演女三号了。对了,这电视剧在哪里演?我们的电视能收到吗?为什么文章里都没有说啊?”见迟迟没有得到回应,她的手在俞锦绣的面前晃了晃,“乐傻啦?”
俞锦绣确实欣慰。
一来,是因为当初那个青涩却有着悲惨身世的小丫头终于开启了人生的新篇章,二来,则是因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她。
翁晨卿刚走的时候,俞锦绣和俞承光经常会提起她,他们都很期待,总是想要时刻与她保持联系,掌握她的近况。可是大概到了去年过年的时候,翁晨卿就和他们断了联系,姐弟俩等待了一段时间,有过沮丧,有过失望,也有过担忧。
有时候,俞承光也会抱怨,他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忙,因此忘了他们这两个老朋友。可是,抱怨归抱怨,他们怎么可能不盼着翁晨卿好?
换句话说,在担忧翁晨卿的人身安全时,他们总是在想,宁愿她是真的因为忙碌而忘记他们,这虽然令人难过,可到底也能安心。
“我们一直都很担心她,好在她没事。承光那个傻小子要是见到这杂志,肯定乐得跳起来。”俞锦绣把杂志要了过来,往自己的包里一放,林清犹豫了片刻,欲言又止。
“说呀。”俞锦绣推了她一把。
“当初她天真可爱,但现在人家到底是过上光鲜的日子了,就怕你弟弟入不了她的眼。”林清忧心忡忡,可话糙理不糙,这问题总得从现实层面来考虑。
俞锦绣笑了笑,“放心吧,承光这么大个人了,不会这么天真的。感情的事情谁说了都不算,还是得遵从自己的心意。”
两个人正说着,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林清立马站了起来,“肯定是应春回来了!”
匆匆走去,开了门,外头站着的却是个陌生人。
“你好,我是南瓯照相馆,照片已经出来了,见顺路,我就直接给你们送过来了!”
第三百五十六章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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