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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调教大隋 > 第十二章发财
  送走刁翔之后,秦风开始了每日饭后例行的散步。
  当然,这是对外的说法,在秦风的心中,这就是新一轮的巡视领地。
  沿着庄子中间那条土路随意地溜达着,一路上那些庄户在看到秦风之后都会主动避到路边,等他过去了才敢继续干活。
  这日子真的好潇洒!
  虽说只是一群庄户,但看着他们毕恭毕敬的样子,心中那股惬意之感怎么都挥之不去,难怪上一世不管电视剧还是小说,那些古代的纨绔都喜欢带着一群人招摇过市,原来这种感觉这么爽。
  只是这种感觉到了隔壁田庄的时候瞬间便化为了乌有。
  “婉儿,他们为何下地还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干活也那么的懒散?”
  看到隔壁田庄那些农户穿得整整齐齐,干活也是不紧不慢的样子,秦风再看看自己,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浓重的不爽来。
  婉儿看起来也有些不忿,气鼓鼓道:“少爷,那边听说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庄子,不缺钱,而且心肠也好,庄子里的农户每人给发了三四身新衣衫,过年过节还会发肉发酒,那些庄户们都说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耕地自然也就懒洋洋的。”
  听到这话,秦风愣住了。
  这他娘还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吗?
  这他娘还是扒皮吸髓的地主老财吗?
  最重要的是,你们这么得瑟,让小爷怎么办?
  憋了一肚子气的秦风掉头就走,回到家中之后,他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这个立志当大隋最大纨绔的人受到了挑衅。
  于是他忽悠走了婉儿,然后片刻都没有犹豫,然后一头钻进了仓库之中。
  翻找了半天,仓库里衣服是不少,其中还不乏一些上一世世界知名的大牌,可问题是,这些衣服他就算拿出去,也根本没人敢穿,说不定还会给他这个少爷请个郎中看看脑袋是不是有了问题。
  没办法,这年头奇装异服可不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甚至连什么品级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有明确的规定,鹰扬卫和京兆尹可都有职责打击这种不按规定乱来的人。
  如果秦风敢把这些衣服发下去,他那些庄户也敢穿的话,恐怕用不了第二天鹰扬卫和京兆尹就会齐齐上门,将他们一庄的人都请进大兴城喝茶,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当然,买这个时代的衣服也不是不行,可秦风看着自己那可怜巴巴的一百两银子,突然感觉自己离大隋第一纨绔这个响亮的名头越来越远了是怎么回事?
  “少爷,少爷卖啦!”
  秦风一把推开大门,看着急匆匆赶来的秦华,没好气道:“怎么说话呢,少爷不卖!”
  秦华楞了一下,想了半天才想清楚话中的歧义,连忙改口道:“少爷,是东西卖了。”
  “管家,什么东西卖出去了?”
  秦风记得自己可是从仓库里拿出来不少的东西,本来他是想自己操持的,可惜这个时代商人这个行业上不得台面,所以这些事务只能交给秦华来办。
  秦华小心翼翼地看了周围一圈,发现除了闻声赶来的婉儿没别人之后,才低声说道:“少爷,就是那个盒子,卖出去了。”
  “盒子?”
  秦风先是一愣,随后反应了过来。秦华说的盒子就是后世的首饰盒,还没有巴掌大,里面除了一面小镜子之外别无他物。这东西放在后世基本只有小女生会买,而且也不值钱,三五块就能买一个。
  秦风也没在意,随意地问道:“卖了多少?”
  在他看来,这东西卖个三五两银子也就顶天了,想靠这东西发家致富基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秦华伸出了三根手指,秦风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道:“三两?也罢,聊胜于无。”
  “少爷...”
  秦华觉得这个答案绝对是对自己的侮辱,这么宝贝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秦风有些不敢置信道:“三十两?”
  秦华摇摇头,那三根手指没有放下去的意思,好像深怕秦风看不见一般,又向他面前伸了伸。
  “难不成是三百两?”
  秦风觉得这个世界有些疯狂,要知道他如今所有的财富才不过区区一百多两,就这么一个破玩意能值三百两?
  秦华满脸喜色,但还是矜持道:“少爷,是三百六十两!”
  卧槽!
  秦风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要知道那东西就是一个廉价的塑料壳里面加一个小镜子而已,竟然这么值钱?
  穿越这几天他已经搞清楚了如今的市价,一斗粟米20文,一斗稻米只要区区120文,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就能买差不多一石米,一百多斤啊!
  “这还是第一个。”
  秦华似乎已经消化了那数量恐怖钱财带来的震撼,自信满满道:“少爷,第一个是贱卖,等打开口碑之后,咱这个小盒子至少要卖三百八十两,甚至四百两!”
  秦风楞了楞,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只不过随意从仓库中挑选了点不起眼的玩意就这么值钱,那拥有仓库的他不是能把整个大隋买下来?
  “管家,先去给小娘子置办一些嫁妆,剩下的东西过段时间再处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秦风十分明白,而且好东西不能一拥而上,否则就不值钱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对于如今的秦家庄来说,三百多两白花花的银子都是一场及时雨,完全能够解决秦风的燃眉之急。
  有钱了的秦风很有觉悟,随意地吩咐道:“管家,给庄户们买些布料,也无需太贵,但得保证人人都有,每家每户按人头来,一人一套,谁家都不能少。”
  花钱的感觉,真不错啊。
  秦华那张兴奋的老脸顿时耸拉了下来,看了看秦风不像是说笑,便开口道:“少爷,这...没必要吧?”
  “很有必要。”秦风无比笃定道:“看看隔壁庄子,咱也不能太寒酸不是?”
  秦华只感觉自己的后槽牙痛,而且他也算弄明白了秦风为什么要给人买衣服,但他还是迟疑道:“少爷,咱学他们干什么?隔壁那庄子是败家子啊,咱...”
  后面的话,秦华没说,但秦风却听得出来。
  少爷,你可不能当个败家子!
  秦风有些头疼,通过婉儿的讲解,他其实心里明白,秦家诗书传家,但到了他这一代,也不知是不是他那便宜老爹秦毅老来得子的缘故,对他十分的溺爱,养成了他有些败家的性格,否则刁翔也不会说他们是什么大兴双蛟。
  “管家,你说的很对,这事确实是败家子的勾当,可你们去外面打听打听,这大兴城里,最大的败家子是谁?”
  挺起胸脯,这一刻,秦风心中满是骄傲。败家子好啊,这样一来,一些不符合这个世界观念的事他完全敢放心大胆的去做,然后推到败家子这个名头上,谁又能说什么?
  “反正不是少爷您...”
  婉儿的小声嘀咕让秦风有些尴尬,不过也很正常,大兴城作为大隋的都城,达官贵人不计其数,他爹秦毅不过一个区区五品吏部员外郎,这最大的败家子怎么都轮不到他来做。
  但这丝毫影响不到秦风成为大隋最大败家子的高尚理想,大手一挥,坚决道:“就这么决定了,区区钱财而已,况且少爷我恢复了怎么都是一件好事,让庄户们高兴高兴怎么了?”
  得,这个理由很强大,至少在秦华看来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难道他还能说少爷康复不值得庆祝吗?
  “少爷果然高明,老奴这就去办。”
  虽然依旧有些不情不愿,但秦华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而且他也有些明白了过来,少爷这招高啊。
  借着庆祝自己恢复的名义来打死魏军之后秦家庄有些浮动的人心,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秦风看着秦华急匆匆的背影,有些不明所以,自己不过是不想被隔壁给比下去,哪里高明了?
  回头看了看同样有些呆滞的婉儿,秦风开口问道:“婉儿,少爷高明吗?”
  “婉儿不知道。”婉儿看起来有些憨傻,满脸笑意道:“不过管家是有见识的人,他说少爷高明,那少爷自然是高明。”
  得,当败家子还当高明了,秦风摇摇头,不再想这事,而是吩咐道:“婉儿,吩咐厨房,少爷今天不想吃煎牛排了,让他们弄个土豆烧牛肉来。”
  婉儿呆呆地望着秦风,不解道:“少爷,土豆是什么?”
  一拍脑门,秦风有些头痛,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土豆这东西应该是明朝才传入中国,这个时候自然不会有。
  “算了,还是煎牛排吧,别忘了给小娘子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