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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网络文学十六讲 > 第70章 借鉴要有度不能越界,网络文学知识产
  本文原为回答美国华盛顿大学研二学生sepia笨熊,一些关于中国网络文学的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现收入《网络文学十六讲》当中。
  1、可以简单介绍一下您的作品类型吗?有没有改编成电视剧、电影之类的非文字作品呢?
  董江波:作为一名网络作家,我入行较晚,2013年1月,才正式开始网络小说的创作,到今天(接受采访的时间),整整五年了。
  目前我一共写了六本书,第六本正在创作中。分别是《孤男寡女》《守候是我能给你最好的爱》《永远的纯真年代》3本青春校园小说,1本都市异能的《禁术之王》,1本正在写的都市生活小说《面食世家》,还有一本现代诗歌集《春花秋叶》。
  我觉得,偶尔写写诗歌,可以凝练自己的语言,写的时间长了,诗歌就够一本出版物的量了,正好有一个出版机会,就出版成集了。
  客观的讲,我的作品,目前只有影视改编权销售出去的经历,但并没有被改编成电视剧或电影,目前为止,也未接到改编权购买方准备开拍的消息。
  2、您如何定义文学作品的“原创性”和文学创作中的“借鉴”?这“原创”和“借鉴”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呢?
  董江波:原创性,我认为,就是作家作品独特的整体的感官和读感,这个感官和读感,是包括小说的历史背景、人文环境、人物性格、人物命运、情节、故事走向,文字的运用和写作的技巧,等等综合在内的,这是文学作品的原创性。
  而借鉴,可以是对原有作品文字的模仿,人物性格设定的学习,甚至是故事的套用,时代背景的套用,但除此之外,必须有自己独特的东西,独特的人物和完全不同的故事,否则,就是抄袭了。比如,别人写僵尸,你也写僵尸,而且还是同一个僵尸,比如,我的小说《禁术之王》里的龙袍老尸、猫脸老太就有很多网络作家也过,但我写了完全不同的故事,只是这个角色的名字一样,它是一个通用的名字。
  但如果另一个人,也用这个龙袍老尸,也用我的背景,我的故事,那就不是借鉴,而是抄袭了。
  3、您是否认为文学创作中的“借鉴”也有一个“度”?有一些人会在创作过程中“越界”,抄袭他人作品,您如何看待这个现象?您有没有过被抄袭的困扰?
  董江波:借鉴只能是某一个方面的,刚才我也说过了,或者是对原有作品文字的模仿,或者是对人物性格设定的学习,甚至是对故事的套用,或者是对时代背景的套用;……只能俱其一,甚至勉强具其二。
  如果一旦再有更多的借鉴,几方面,你用了人家两个方面,就是过了这个度,就是无疑的抄袭了。
  但凡确认为抄袭的作品,那肯定是故意,恶意的,绝对不存在那种什么一时糊涂,一时冲动了。这东西,是冲动不了的。
  你自己一字一句的写出来,最多是雷同,但我说的文字、人物性格、故事、背景等等,不可能全部雷同。
  因为,在网络作家主神、大神、重点、中坚和新人的五级分成当中,我本人处于重点的位置,算是中间版的网络作家,在向大神的努力路上。我的主要作品,并不存在被抄袭的问题,最多有一些被借鉴罢了。
  或者说,因为我本人并没有大火特火,就算有人抄袭了我的作品,我也不知道。毕竟,很多抄袭现象,都是在原著火了以后,被发现的。
  这个,是有滞后性的。
  4、您认为日渐社会问题化的抄袭现象有哪些成因?
  董江波:我觉得,这个不是一个社会问题化的问题,这纯粹是一个个人的行为,就跟这个世界,总有人在违法犯罪一样。
  抄袭是一个个人化的事情,在中国,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拿起键盘和鼠标,投入到网络作家的写作行列当中。但不可讳言的是,这成千上万的人里,总有极少部分人,或急功近利,或利益驱使,走入歧途,成为抄袭者的一员。
  再加上,抄袭行为,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样,直接复制粘帖拿过来用。而是抄袭者,已经对被抄袭作品,进行了改头换面,书名和介绍,肯定是改,整个人物体系,换一套,抄袭者,至少也是费了不少功夫,来改。
  这导致,辨别鉴定抄袭作品,带来了一定难度和巨大的工作量。所以,真正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抄袭者,百不占二三。
  5、您觉得国内保护原创、抵制抄袭作品的环境如何?可以从行规、法律和舆论等方面谈一谈吗?
  董江波:客观的讲,目前国内保护原创,抵制抄袭作品的大环境,是前所未有的好,法律条款,行业规范,甚至执行细则都有,相当健全。
  抄袭者,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抄袭行为的认定,目前缺乏一个客观公证而且是真正行家里手的第三方。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被怀疑抄袭了,那到底有没有抄袭,谁来认定,谁来判断?如果不能认定,不能判断。没有抄袭的,无法自证清白;而真正抄袭者,却逃过了法律制裁,甚至仍然在网络文学行业内混的风生云起。
  国内,急待这样的第三方机构出现。
  6、总的来说,您对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和衍生的版权保护有什么样的印象?
  董江波:大环境越来越好,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政策也越来越细致,破坏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的行为,已经形成了人人唾弃、法律严惩的良好环境。
  但就像我在问题五中所谈的一样,目前还是缺少一个客观公证而且是真正行家里手的第三方,来判定抄袭行为,这对于网络文学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要。
  我想,这个,只能留待未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吧。毕竟,网络文学从诞生到现在,只有不到18年(指接受采访时的时间)。
  董江波网络文学评论专著《网络文学十六讲》,欢迎收藏阅读,以及投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