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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嫡女重生之一世荣华 > 第213节
  “好,我把她们带到后花园同卢姑娘玩,天色不早,姑娘别呆太久。”初霜嘱咐了沈荣华几句,就朝二门走去,碰到沐川槿和端宁公主,就一起去了花园。
  五彩云霞作别了落日,淡蓝色的夜幕悄然拉开,这一天又溜走了。离她和连成骏成亲还有两天三夜,她突然莫名地焦躁,心里也排斥起来。
  她就要成为连成骏名正言顺的妻子了,可连成骏有好多事都瞒着她,这说起来是不愿意让她分心、担心,想让她轻松自在过日子。可在她看来,这是连成骏对她的不了解、不信任。娶一个人或嫁一个人,如果对对方遇到的麻烦或为难的事没有提肩担当的勇气和责任,那就没必要走到一起了。
  她想知道连成骏究竟想做什么,她想替他分担,可连成骏却不这么想。难道他把她当成废物吗?或者他想把她养废、只让她做一个省心的妻子。
  “想什么呢?”连成骏的声音自她身后响起,一双温暖的手搭在她肩上。
  沈荣华暗叹一声,“没什么,我想我们的婚事还是……”
  “荣华,那些事是舅舅不让告诉你的,其实我早想跟你说了,只是他一再嘱咐,说事成之后再跟你说。”连成骏是多么聪明的人哪!一见沈荣华不高兴,就猜到了原因,“今天白泷玛和白岛主争吵,两人就打了赌,让我做见证,让你做一个局外说真话的人。我很痛快就答应了他们,这样你就能知道这几天我和舅舅还有白岛主在谋划什么事了,这件事是白泷玛跟你说的,不算我失信于舅舅。”
  “你……”沈荣华无话可说,她恨恨咬牙,“你就是一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人,这么点小事都要算计,还说自己不失信于人,我看你是没那啥都想立牌坊了。”
  连成骏见沈荣华脸色微微缓和,赶紧抱住她,“我让你占我的便宜好不好?”
  “躲开,不想理你。”沈荣华脸上露出笑意,可心里仍很不舒服。别看林楠是她舅舅,对她不错,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其实是最阴险诡诈的人,连成骏都让他传染了。于无形间,她心里那杆称倾斜了,有坏事,她就想着推给林楠。
  “我之前跟你说过光复南狄国的事,舅舅和白岛主都跟我想到一块去了。我们想着要么光复南狄国,要么建立一个新的王国,同东韩国、东瀛国和南狄国一起牵制北狄国和西金国。我们商量推举白岛主为新朝的女皇,可白泷玛说什么也不同意,他怕将来白岛主把皇权交给他,会羁绊劳累他半辈子。”
  “为什么不让她把皇权交给你?”沈荣华问出这句话,自己也愣住了。
  ------题外话------
  今天是父亲的周年祭日,我要回老家上坟,回来肯定早不了,怕是写不出明天(7月8号)的章节了。(7月8号)有可能断更,希望亲们谅解。
  亲们:那作者这些日子光这毛事那毛事请假,我看她是该挨鞭子了。
  作者:亲们饶命,马上有鲜美的肉汤奉上。
  说好了只是肉汤,想吃肉就要打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第二百三十二章 成亲 洞房
  安国公府庶子洪毓并非老安国公的血脉,他的生母是北狄国奸细,而他则是北狄皇帝的私生子,又子承母业,继续做奸细。他得安国公府荫庇,混迹盛月皇朝军营多年,窃取了许多有价值的情报。又巧言令色蒙蔽了大长公主和圣贤皇太后等人,倍受大长公主青睬,结果给大长公主的一生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和仇怨。
  洪毓因此成了北狄国的功臣,被封为神鹰王,寓意为与漠北巍峨雄伟的神鹰山同在。只可惜他还没来及逐鹿中原,就被大长公主灭了他这一脉满门。国恨己仇已报,大长公主也安心了,没想到在她晚年归隐之际,洪毓同一个舞女生下的私生子狄武赫羽翼已丰,扬言要完成其父遗愿,挑起了与盛月皇朝的战争。
  英武睿智的大长公主致死也没想到洪毓惯产私生子,除了狄武赫,还有靖国公洪涛。在盛月皇朝境内,神鹰王洪毓私生的孙子孙女都一大群了。
  据可靠情报,洪毓的两个私生子狄武赫和洪涛已联手,他们要的不只是漠北和塞北,还有盛月皇朝的万里江山。现在,洪涛父子及他们心腹将领都是北疆边关的主将,手握重兵,只要时机成熟,狄武赫挥兵南下、挺进中原易如反掌。
  沈荣华听连成骏讲了北疆的局势以及他们另建皇权的必要性,又寻思了一会儿,问:“向皇上说明洪涛的身份,让朝廷极早防范,不是更好吗?”
  连成骏摇了摇头,说:“第一,我们现在证明洪涛是洪毓的私生子以及他与狄武赫勾结的证据都不足,没有足够的把握和确凿的证据,就怕会打草惊蛇;第二,皇上虽不是昏庸之君,做了这些年的太平皇帝,又有大长公主威慑天下,他已魄力不足,该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才是;第三,现在的靖国公府看起来属于五皇子和沈贤妃一派,端悦又嫁给了洪析,只是他们关联还不是很深,结盟也不算牢固。再过一段时间,五皇子和沈贤妃与靖国公府的关系已牢不可破时,再揭露此事,把五皇子和沈贤妃一派连根拨起,不也为你报了大仇吗?”
  不得不佩服林楠、白魅影和连成骏深谋远虑,谋算周全,可沈荣华觉得他们都有私心。林楠和仁和帝是情敌,白魅影对盛月皇朝的皇族心怀怨恨,而连成骏则怨仁和帝识人不明且不会用人,他想用另一种方式证明自己是带兵的奇才。
  “打仗本来就是劳民伤财的事,这几年北疆战火绵延,不知有多少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要是有更稳妥的方式结束这场战争,岂不是更好?”面对家国大事,沈荣华感觉到自己的心思真的不够用了,可她参与进来,就没了退路。
  连成骏借着昏黄的灯光凝望沈荣华的脸,又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到她身上。然后,他依偎在沈荣华身上,用身体为彼此传递热量。沈荣华把自己的小手塞进他的大手之间,身体蜷缩在他怀里,感受来自于心爱之人的温暖与踏实。
  “荣华,你以为更稳妥的方式是什么?是不是向皇上揭露洪涛的身份?”
  “一开始我这么想,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决定夫唱妇随,听你的。”沈荣华沉默了一会儿,又说:“你许我一世荣华,我就要同你提肩担当,哪怕是倾尽我的全部,只要有你在我身边,与我共同坚守,我相信一切都会失而复得。”
  “你信任我就好,你放心,我今生今世、来生来世都不会辜负你。”
  沈荣华重重点头,又问:“为什么新建皇权要让白岛主称帝?你做什么?”
  “白岛主创立的白氏商会这些年惠及诸多民众,致使她在漠北和塞北都颇有威望。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传奇的身世及几重身份,也知道她是一对德高望众的老隐士唯一的传人。她救过很多人,也认识很多威名远扬的人,在五湖四海都有广博的人脉。关键是她想过要建一个王国,把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带到这里,只是她说得到、做不到。如今有这样一个机会,舅舅就希望把她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
  连成骏轻叹一声,又说:“至于我,只是个参与者,舅舅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皇权固然是好东西,谁都想要,但真正担起来也不轻松,还会有众多羁绊和掣肘。别看白泷玛平日嘻皮笑脸没正形,有些事他想得比谁都清楚。”
  沈荣华笑了笑,表示认同了连成骏的意思,“我刚才问为什么不让白岛主把皇权交给你其实也没别的意思,是因为我相信你有担当,可又不想让你太累。”
  连成骏把她拥在怀中,轻声说:“你无须解释,我明白你,你……”
  “行了,别肉麻了,也该回去了,南安国天气不冷,可夜风也很凉,吹得我都流鼻涕了。”一个嘻皮的声音从他们头顶上传来,吓得沈荣华差点跳起来。
  “我送你回房。”连成骏把沈荣华推到凉亭外,挥手一剑刺向凉亭顶部。
  白泷玛轻哼一声,躲过连成骏的攻击,抖动一袭白衣轻盈落到凉亭外,勾着沈荣华转了一圈。连成骏收起长剑,直接扑上来,挤在白泷玛和沈荣华中间。接着,他又搂着沈荣华后退几步,很倨傲地冲白泷玛抬了抬下巴,满眼挑衅。
  “哼哼!看到她脖子上那块红了吗?是我弄的,你看象什么?”白泷玛指了指沈荣华瓷白的脖颈,“小毒妇皮肤真软,落上去就起了红印子,瞒不住了。”
  连成骏赶紧看向沈荣华的脖子,确实看到了一个鲜红的印子,不同于他种下的“草莓”,就不高兴了,问:“娘子,这印迹真是他弄的?”
  “真是。”沈荣华回答得很干脆,目光坦然而无辜。只是连成骏听信白泷玛的鬼话,以生硬的语气问她,即使是因爱而吃醋,也令她不开心。
  “他欺负你了?”连成骏眼底冒了火,这把火还真是醋浇起来了。
  沈荣华噘嘴道:“那还用问吗?这不是明摆着吗?”
  连成骏冷哼一声,拨剑指向白泷玛,“他是我娘子,你居然敢欺负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我娘子的脖子就是有你留下的印迹,也是你威逼利诱调戏她。”
  “我威逼利诱调戏她?你以为我不要命了吗?黄蜂尾上针,最毒沈氏心,她做过什么我可是很清楚,当然,也乐得当帮凶。”白泷玛嘻笑几声,又冲连成骏撇了撇嘴,“你明明可以成为独臂大侠,都是徐娘逞能,非治好你,结果误了你的前途。你说你独臂时扶不了犁、骑不了驴、那啥不了妻,该多么好玩。”
  “夫君,他取笑你,揭你的短儿,还欺负我,你快去报仇。”
  “遵命,娘子,只是这仇我该怎么报呢?”
  沈荣华促狭一笑,问:“我说让你怎么报,你就怎么报吗?你听我的话吗?”
  “小人唯娘子之命是从。”连成骏面对沈荣华和白泷玛完全是两张脸。
  “我说你们在唱戏吗?没我的事了?”白泷玛感觉自己被忽略了,很不自在。
  “那好,你就在他脖子上弄出十处印迹给我看,要鲜红色、菊花型。”沈荣华绷起脸,冷眼打量他们,心底充满报复的快意。白泷玛确实可恨,可连成骏居然有那么点不信任她,也可恨,就让他们俩咬去吧!她只验收结果就行。
  “娘子,你让我在他脖子上弄出印迹?我担心我一不小心咬死他,要不你先让我吃块臭豆腐薰死他。”连成骏相对来说比较纯洁,他认为脖子上的印迹是吻出来或捏出来的。沈荣华肯定被白泷玛调戏了,只是这报仇的条件提得太苛刻了。
  “小毒妇,你、你竟敢让他打我的主意?你果然对得起你这个名字。”白泷玛看到连成骏两眼放光,怕连成骏真扑上去吻他咬他,顾不上多说,转身就跑。
  连成骏想去追,又不放心让沈荣华一个人回房,只好先送她回去,又一再保证非把白泷玛的脖子咬得万山红遍,否则绝不善罢甘休。回到院门口,看到丫头们接出来,沈荣华又强调明天验收,催促连成骏在白泷玛脖子上种“草莓”去了。
  直到沈荣华出嫁,白泷玛都很洋相地系了一条白纱巾,说是情人送的,在沈荣华的婚礼上系着,可以沾些喜气。多数人都被他骗了,还夸他呢,实际因为什么,就不言而喻了。要不沈荣华想做一个文雅矜持的新娘,早给他揪下来了。
  她和连成骏按中原的规矩和礼仪举行的婚礼,成亲那天很热闹。可沐川槿和江阳县主都没去给她送嫁,令她心里多少有些缺憾。沐川槿与白魅影和白泷玛母子之间怨结很深,但沐川槿并不在乎白魅影,倒是不愿意与白泷玛见面。至于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嫌隙,沐川槿和白泷玛都守口如瓶,别人就无从得知了。
  江阳县主怀孕了,时日尚浅,坐胎还不稳,大夫不让随意走动,怕劳累,也怕冲撞了。听说她怀孕,沈恺乐开了花,衷心盼望江阳县主能给他生下嫡子。沈荣华也希望江阳县主能生个儿子,省得万姨娘有儿子傍身都不知该怎么猖狂了。
  这边娶亲与中原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中原,新郎来迎亲,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把新娘背出去,送到花轿上。这边则是由新郎直接来新娘的卧房背人,还要背着在院子里绕一弯,让新娘最后看看娘家的一景一物,然后再背上花轿,抬走。
  连成骏早打听好了这边的习俗,陪他来迎接的人穿过重重阻碍之后,他一马当先,冲进了沈荣华的卧房。看到沈荣华身穿正红色的嫁衣,头顶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坐在床前,宛若一朵盛放的榴花,他看呆了。众人催促他赶紧背新娘,打趣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以后定会形影不离。他憨憨一笑,对别人讨喜凑趣的话不置可否,其实他在想沈荣华这一身嫁衣隆重繁琐,脱起来肯定很麻烦。
  “吉时到了,赶紧把新娘背起来。”
  “是呀!这里地方大,背着绕一圈需要至少需要半个时辰。”
  “没事,我脚程快。”连成骏蹲下身,喜娘扶着沈荣华爬到他背上。
  “好了,慢慢起来。”喜娘为沈荣华整了整衣服,又高声唱道:“新娘子,你记住,跟着新郎走,荣华富贵在前头,跟着新郎走,儿孙满堂在后头,跟着……”
  连成骏背着沈荣华走出房门,一边走一边吃吃发笑,众人都以为他乐得合上嘴了,只要沈荣华知道他笑什么,在他腋窝下捏了一把,疼得他吸了一口冷气。
  “娘子,你来南安国这几天,长得没有十斤,也有八斤,真是享福了。食物是人家的,身体是自己的,就是再恨吃食香甜,也别跟自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
  “……”
  “娘子,我快背不动你了,要让别人知道你白吃白喝就长这么快,肯定……”
  “闭嘴。”
  “娘子,我说的是实话,你想……啊——啊啊——”连成骏一边叫一边跑起来了,半盏茶的功夫,就把迎亲和送嫁的人都甩到了后面。
  好在沈荣华居住的这座院子大,宅院散落稀疏,甬道也宽,要不这么多人都加快了脚步,不拥挤混乱才怪。除了两个喜娘,众人看到连成骏没有放慢脚步的意思,也就不追了。让他再兴奋飞奔最后一次吧!以后怎么跑都由不得他了。
  “你还不慢些,你想颠死我吗?”沈荣华紧紧趴在连成骏后背上,被他颠得气喘吁吁,只怕被颠到地上,成了有史以来最糗的新娘。
  “不不不,主要是你的手,你捏的那个地方太太太敏感,我……”
  连成骏最怕有人捏他腋下的软肉,那地方对疼、痒都反映得最为强烈。尤其是沈荣华的纤纤玉指,看似柔软,力气却不小,轻轻一捏,由轻到重,肯定让他销魂不已。刚才,他叫得声音那么大,脚步那么快,就是沈荣华在捏他的腋下软肉。他之所以跑起就停不下来,是因为沈荣华的手由腋下向前胸移动了三寸。碰到了一个柔韧凸起的小东西,沈荣华那略带毁灭性的阴暗心思就大白天下了。
  “这么小的豆豆也……”听到后面有脚步声跟上来,沈荣华不敢再说,手也规规矩矩放到连成骏肩膀上,“别再颠了,慢些吧!要不我就……”
  “娘子,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别说不吉利的话,我绝不会害你,充其量把你颠得昏头转向,呕吐不止,让你来生来世都记住今天,啊啊——我不……”
  连成骏自幼练武,可背着沈荣华在这宅子里一圈绕下来,也红头胀脸、大汗淋漓了。好不容易把沈荣华塞进轿子,他喘了口气,上马都不利落了。白泷玛两指拈起白色纱巾,笑得很阴险,又狠狠奚落了他一番。逗得众人放声大笑。
  要不是今天出嫁,沈荣华就是撒娇卖痴、死缠烂打,豁出被白泷玛调戏,也要扯下白泷玛的纱巾,看看他脖子上的“草莓”是原生的,还是嫁接的。听白泷玛嚷嚷着要大闹洞房,沈荣华很兴奋,到时候谁闹了谁,还不知道的。
  迎亲不能抄近路,哪怕男方和女方是邻居,也要绕上一圈,把路程拉长,这预示了一对新人将在一起走得长长久久。这不只是南安国的风俗,盛月皇朝及其它邻国也有这个讲究,最喜欢偷懒抄近的人今天也要打起全部精神绕远道。
  沈荣华住的宅子和他们的新房隔了两条街,因刚才在宅子里浪费了体力,就没绕太远的路。轿夫都领了厚厚的红包,轿子抬得平稳轻快,沈荣华没受颠簸之苦。前面舞狮开路,后面锣鼓、唢呐奏出欢快的调子,一路伴随他们到达新宅。
  连成骏搭弓放箭,朝大门连射三只,又稳又准,赢得了阵阵掌声。两个喜娘扶着沈荣华下轿,跨过火盆,又在大门口跨过马鞍,才走进了新宅的大门。到了正厅,两人由喜娘指点,行拜堂之礼。因在男方家里行礼只拜男方的父母,而连成骏又无父无母,只好由林楠一个人全权代劳,也算是拜了高堂。
  接下来,就由喜娘下人拥簇,连成骏用红绸牵引着沈荣华,送入了洞房。新郎挑开红盖头,两人喝了交杯酒,又结了发藏于席下,仪式才结束了。连成骏出去待客了,沈荣华则顶着重重的头饰,靠在床栏上,昏昏欲睡。
  外面推杯换盏的恭贺声、祝酒声隐约传来,门外的下人轻手轻脚,言语里充满喜气。沈荣华静静倾听,轻声长叹,脑袋里的思绪跨越了前世今生。前世的她也是她,她只能让记忆沉淀,却不可能与记忆永别。在憎恨那些人的同时,她放眼今生的现在与未来,也会恨上自己,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不想了,只要今生是全新了,也足以慰她前世的艰辛与惨痛了。
  “姑娘,你饿了吗?”
  沈荣华搂了搂自己的肚子,娇憨一笑,“我想吃蟹肉包,加姜汁香醋,很想。”
  “不行,凤嬷嬷一再嘱咐不能让你吃东西,要等姑爷回来一起吃。你要是饿了,就喝鱼汤,很鲜的鱼汤,又白又浓。”雁鸣笑得比沈荣华更憨,“蟹肉包倒有不少,不过那是让奴婢们吃的,姑娘还是等姑爷回来一起开席吧!”
  “他回来哪还顾得上开席,他……”沈荣华见雁鸣笑得很暧昧,知道雁鸣误解了她的意思,一想到自己那句话确实容易让人误会,她也皱眉了,“我是说他在外面敬酒,肯定要吃菜,回来也就不饿了,而我要饿着肚子傻等,多亏呀!”
  雁鸣最护主,两句话就被说服了,很仗义地说:“姑娘说得有道理,姑娘等着,奴婢给你拿蟹肉小香包去,再给你端一碗鲜美浓稠的鱼汤过来。”
  沈荣华信赖雁鸣,大大夸赞了雁鸣几句,就靠在床栏上静静等待。这一等简直要天长地久了,直到她的五脏六腑打起了群架,肚子的抗议声充斥新房了,雁鸣也没回来。一想到雁鸣有可能“壮烈”在凤嬷嬷手里了,沈荣华又饿又气,坐不住了。她拖着沉重的嫁衣和首饰站起来,打开门,一张熟悉的笑脸映入眼帘。
  “娘子知道我要来入洞房,赶紧开门迎接,真是体贴入微呀!”连成骏张开手给了沈荣华一个热烈的拥抱,又用脚关上门,旋风一般把她带到床前。不知道那些花钿簪钗怎么插了满头,但连成骏往下卸很快,一会儿沈荣华就披头散发了。
  “大爷,先给口吃的吧!喝的也行。”此时,沈荣华对鱼汤的期待已经超过了蟹肉小香包,鱼汤本来可以有,却也被她的贪心连累而取消了,真真太残忍了。
  连成骏把沈荣华推倒在床,双臂罩住她的身体,轻轻揉摸她的玉手,问:“娘子,现在是不是给你吃的喝的,让你做什么,你都愿意?”
  沈荣华扁了扁嘴,很委屈地点头:“我愿意,做什么都愿意。”
  又饿又渴的贪吃娘子伤不起呀!除了吃的喝的,其它都是浮云。
  “你想让我做什么?说。”沈荣华看到连成骏奸诈的笑容,警惕性瞬间大增。
  “我想跟你做男女洞房之夜都会做的事,现在就做,你说过你愿意的。至于吃的喝的,你放心,我守信用,明天一早就会给你,我……啊啊——”连成骏直挺挺倒在床上,双手紧紧捂住前胸的“豆豆”,冲沈荣华狠狠呲牙,“我郑重警告你,你要是再捏我那里,你信不信我把你的捏成大馒头,呛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