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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将门凤华 > 第196节
  可是,小娘是不会错的,小娘说他死了,那就是死了。
  安喜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转身就准备走,还没有迈开腿,就瞧见了迎面而来的姜砚之。
  “惟秀,你怎么在这里?我当你归家去了!曹家人去开封府堵我,还好我机灵的跑出来了,可饿死我了!”姜砚之一瞧见闵惟秀,激动的跑了过来。
  第三百六十九章 活死人(一)
  闵惟秀的嘴角抽了抽,她就说嘛,她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几乎不大可能遇到这等奇异之事,姜砚之八成就在自己附近。
  果真如此。
  姜砚之嗓门大,又向来都是旁若无人的,嗷的一嗓子,那欣喜之感都快要溢出来了,那常明听了,下意识的看了过来。
  姜砚之与他对视,脚步一顿,瞳孔一缩,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点了点头。
  “面色青白,那身体跟装了半瓶子酒一般,魂魄晃来晃去的。这个人没有呼吸了,胸膛毫无起伏。你看他抱着琴的那只手,手腕露出了一截,上头长了尸斑。这人死了有好几日了。”
  可是一个死人,怎么还能够说话,跟活人一般呢?
  姜砚之想不明白,如今天气已经热了,若是死了,不过几日便臭了。可他一点儿异味都没有闻出来,而且,他的身体也没有僵直,竟然还能够抚琴……
  简直是怪事!
  姜砚之想着,从兜中掏出钱来,打赏了那个胖胖的琴师,将他撵了出去,又招手叫了那个同他熟识的小厮进来。
  柴郡主见闵惟秀同姜砚之面色怪异,站了起身,“惟秀,我瞧着你们怕是有要事。我同你说了,心中舒服了不少,便先回府去了,不然我家夫君该着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柴郡主有孕在身,这等可怕的事情,还是不要让她知晓的好。
  “柴姐姐,让安喜瞧着你进了门,我方才安心。”
  姜砚之一听,忙说道,“让路丙送郡主吧,路丙来去也方便些。”
  闵惟秀也不同他矫情,点了点头,“柴姐姐莫要推迟。”
  ……
  待柴郡主走了之后,姜砚之才啪的一下把门关上了,“松仁,那个常明是怎么回事?你且说说,他最近可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闵惟秀这才知晓,原来之前那个小厮的名字叫松仁。
  松仁眼睛一亮,“三大王,可是有案子发生了?小的一直都期待,期待着亲眼看到三大王断案呢!”
  “那个常明是杀人凶手吗?”
  他说着,恨不得立马将这事儿,贴到樊楼的大门口去,让他的那些小伙伴们都羡慕羡慕,这次,他可是在第一现场!
  “常明同瑶娘是一对定了亲的小情儿,都是广陵人。来我们这里唱曲儿,大约有一年了。瑶娘较弱,生得楚楚可怜的,一开口又是那正宗的南音,因此在楼里很受欢迎。只不过,东家最近想要撵走他们。”
  姜砚之闻言,无奈的笑了笑,“那个家伙,就是怕麻烦吧。”
  松仁点了点头,“可不是。下九流的人,自然有下九流人的生存之道。樊楼管得严,在这里,是断然不会有什么强行辱人之事的,便是行首娘子在这里,也不敢太过孟浪。但是言语上的轻薄,偶尔动手动脚的,那边实在是管不了了。”
  “出来讨生活的,应该有这等心理准备才是,通常笑笑就糊弄过去了,我们有时候也会帮着打圆场,可是常明同那瑶娘,次次都闹得尴尬无比。像今日这般,乃是常有的事。”
  闵惟秀听得稀奇,她就觉得奇怪,这开封府里七十二正店,姜砚之怎么就这么喜欢樊楼了,看样子他同樊楼的东家,乃是旧识。
  闵惟秀想着,高兴起来,莫不成日后混吃混喝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松仁急切的想要表现,好似他说了之后,就能够被人写到《三大王洗冤录》上,从此美名广为流传。
  “若说什么奇怪的事情,哦,我想起来,大约一个月前,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同样是李大官人同一帮子崇文馆的人来饮酒,叫了瑶娘去唱曲儿。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常明便被人打了,连那琴都摔坏了。”
  闵惟秀来了精神,崇文馆?崇文馆好啊!二大王不就是在崇文馆修书的么?
  “谁打了他,那个什么李大官人么?这真定侯府,乃是书香门第,竟然也这么嚣张么?”
  松仁惊讶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闵五娘子不知道么?那李大官人有一次醉酒之后说,他家妹妹,要做二皇子妃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这倒是很有可能。
  大陈的爵位,是不能世袭的,是以在东京城中,当真是侯爷满地走,伯爷多如狗。
  那真定侯,乃是前朝进士,得了重用,亡国之时,投了大陈。
  乃是当真有大学问之人,不光是他,便是他的两个儿子,也都文采斐然。
  真定侯乃是做过三个皇子的老师的,后来官家命人修《永平御览》,便由真定侯总领。
  是这朝中,难得的清贵人家。
  官家让杨芙蓉做了侧妃,给二皇子武将的势力,又让他娶李氏女做正妃,博得清流的青眼,乃同他给太子选妃的路数,如出一辙。
  “这李大官人,也不是一直如此,他就是喝多了酒之后,有些爱毛手毛脚的。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也知晓的,他们这些文人风流得很。只不过,那日同常明起冲突的,并非是这李大官人,乃是他的同僚,一个姓徐的公子哥儿。”
  “这徐小郎君的叔父,也是崇文馆里的厉害人物。这徐小郎君性子刚,就是他打了常明。当时徐小郎君,还放了狠话,说要弄死常明呢,好多人都听见了。”
  “我们劝常明在家歇几日再来,他不听。不过后来徐小郎君又来了好几次,也没有为难他。三大王,不知道小的说的这些个事,对案子有帮助么?”
  “是不是那常明怀恨在心,将徐小郎君给弄死了?不对啊,我刚刚去劝解的时候,还瞧见徐小郎君在里头呢!到底是谁死了啊?”
  姜砚之摆了摆手,“当然是有用,谁死了,你一会儿不就知道了么?我提前告诉了你,怕你吓破了胆儿。你帮我去叫那瑶娘来唱曲儿,让常明抚琴吧!”
  松仁嘿嘿一笑,“三大王当小的是吓大的么?我可是什么都不怕!”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话不要说太满啊,一会儿吓得屁滚尿流的,可就打脸了啊!
  不一会儿,那常明便衣衫不整的走了进来,身后的瑶娘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袖,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
  第三百七十章 活死人(二)
  安喜原本站在门口,一瞧见那常明进来了,立马冲到了闵惟秀身后。
  那可是活死人,谁知道靠什么站着的,万一是靠吸小娘的血呢?安喜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安喜想着,看了看屋子里,那瑶娘是常明的自己人,三大王同那松仁是臭男人,那只剩下小娘同她了。
  不行,要吸先吸我的血!
  安喜想着,猛的一下,站在了闵惟秀前头,闭着眼睛张开了双手。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的,安喜这一下子蹦后,一下子蹦前的是干啥呢?
  还张开双手,现在是在玩老鹰抓小鸡?
  “大官人,想听什么曲儿。”常明像是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常一般,轻声问道。
  姜砚之摆了摆手,“叫你们来,是有事儿要问,你们莫要隐瞒。”
  他说着,眼睛直直的看着常明,常明脸顿时一下就红了,嘴唇抿得紧紧的,眼中满是怒火。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脸都黑了,无语的说道,“我家夫人你知道吗?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
  常明松了一口气,一旁的瑶娘的手也放松了一些,“武国公府我知道,这位大官人是绝对不敢拿你怎么样的……”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笑劈叉了,难不成这京城还有什么共识,譬如武国公府的女婿们,是绝对不敢乱来的,不然的话,武国公要剁了他的狗脑袋去?
  姜砚之正欲开口,突然瞳孔猛的一缩,扯了扯一旁的闵惟秀。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家伙,一队虫子透过那门缝,排着整齐的队,朝着常明所在的地方爬去。
  那虫子十分的小,若是不仔细看,压根儿瞧不见,也亏得姜砚之心细如尘,她目光如炬,这才发现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扭了起来,眉头皱着,看上去颇为烦躁。
  “瑶娘是吧?最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情呢?譬如蚊虫多之类的?”
  瑶娘见闵惟秀言语亲切,放了几分心,“奇怪的事?若说蚊虫,天热之后,家中的虫蚁的确多了起来,有时候一窝一窝的,奴还一直忧心,是不是会有什么地动之类的。”
  “小时候,我阿爷同我说过,若是要地动了,便会有这样的异……抱歉,是瑶娘的不是,唐突了贵人,这京都圣地,怎么可能有地龙翻身,瑶娘失言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常明脸色微变,低着头不说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有虫子的呢?”
  瑶娘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问常明道:“大概半个月前吧,对吧明哥?那日有虫子爬你腿上去了,你吓得还弹错了一个音。”
  常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松仁,你先领着瑶娘出去,我有事问常明。”
  瑶娘顿时紧张了起来,又紧紧的拽住了常明的袖子,常明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