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总裁的替嫁鲜妻 > 第118节
  不跟踪她,怎么会知道她的一天是怎么度过的?对于她要做什么了如指掌好么,而且,她才刚从冷如清那里出来,怎么就这么巧的遇见了墨绍庭,一定是这个家伙派人跟踪她!
  四年不见,墨绍庭的不择手段显然已经刷新了唐乐乐对他的认知,听到唐乐乐的话,墨绍庭神色如常,直接把手机送到了唐乐乐手心里,耸了耸肩膀:“那不叫跟踪,叫关怀。”
  唐乐乐:……
  简直无耻到家了有么有。
  赌气似得把手机拿在手里,唐乐乐知道这货有个毛病,送出去的东西要是被退回去,或者表示不满意,他非要折腾的天地变色日月无光,以前是,估计现在也是。
  反正就像他说的,一个手机他不在乎,自己也不需要以身相许,况且现在是工作室起步时期,没有手机非常不方便,唐乐乐想了想,决定暂时收下,以后打不了再把这个人情还给他好了。
  见她接过了手机,墨绍庭的脸上露出了轻松的表情,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丝微笑:“要不要我送你回工作室?”
  “不用了,我走着去,减肥。”唐乐乐拿起手机,小跑着匆匆忙忙的走开。
  而墨绍庭把上半身探出车窗,看着唐乐乐仓换而逃的背影,嘴角勾起,大声的告诉她:“以后不会派人跟踪你了,放心!”
  这句话百分之百是真的,一点都没有掺假——因为这部手机里,就有着定位系统,终端连接在墨绍庭的个人笔记本上。
  唐乐乐拿着这手机,走到哪里都是一览无遗,还需要跟踪么?
  第211章 想想都觉得热闹
  唐乐乐拿到手机之后的十几分钟后,就后悔了。
  不为别的,而是她打开手机,设置好指纹,接着一看通讯录,整个人就呈现一种石化状态——通讯里有且只有一个号码,而这个号码显然是墨绍庭自己的号码,还恬不知耻的标记上了“老公”二字。
  这家伙的幼稚病四年都没治好么?
  唐乐乐无语凝噎的拿着这个手机,想了想把墨绍庭的号码改成了“大魔王”,这才把自己的卡装了进去,匆匆的赶回了设计室。
  心头还在纠结该怎么捉奸才好的问题,想来想去,唐乐乐觉得自己一个设计师,想要转型成狗仔,拿到郝振天出轨的证据实在是太不现实了,实在不行,还是雇个私家侦探吧,就当碰运气,万一郝振天自己找上门哭着把证据送给自己呢?
  好吧,这就更不可能了……
  那边唐乐乐绞尽脑汁心乱如麻,另一边墨绍庭的心情却是一片大好,现在唐乐乐的行踪尽在掌握,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他的一颗心也算是暂时放下了,任子梁确实不跟唐乐乐住在一起,甚至他们见面都不是很频繁,看着就是普通朋友的样子,这让墨绍庭忍不住在心底疑惑,难不成,任子梁只是唐乐乐的一个挡箭牌?
  那就有趣的很了,唐乐乐究竟为什么一定要躲着自己?
  四年前的疑团,让他一直云里雾里,这回他准备好好的查一查,不能再这么糊涂下去了。
  正想着,墨绍庭的手机开始震动起来,他摸出蓝牙耳机戴上,接通了电话,轻轻的喂了一声,就听到对面响起了墨西城清越的嗓音:“哥,你现在在哪儿呢?”
  这几年,墨绍庭和墨西城一直保持着联系,和墨家的关系虽然不冷不热,但也没闹到翻脸的地步。
  不管罗雅如何待他,有一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他是墨家的人,是罗雅的儿子,墨西城的哥哥。
  这会儿心情正好,墨绍庭随口答应:“我在高速上……怎么?”
  墨西城忙接口;“哥,你现在有空么?方便的话,回来吃个晚饭怎么样?妈很想你,我也好几天没看见你了。”
  回家吃晚饭……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只是墨绍庭眸光一暗,眼底的纠结一闪而逝,还是缓缓开口拒绝了:“我一会儿还有点事,先不回去了,你好好陪着妈,等我这两天有时间去公司看你。”
  “哦……”墨西城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一声,想了想只能补上一句:“那你注意身体,回头见。”
  墨绍庭关掉手机,修长的手指操纵着方向盘,眸中的暗色更重。
  他和墨家的关系,似乎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如今自己的地位堪称尴尬,不再是墨家的继承人,却又没有和墨家断了联系,罗雅始终不曾和他亲近过,,但至少表面上还是母慈子孝,而墨西城自从误会解开之后,对他又恢复了亲密的态度,这样不冷不热的维系着亲情,也很好。
  至少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对罗雅,他不怀恨,也没有深爱,母子之情早被一点点的磨光,虽然原本也所剩无几。
  或许,自己就是一个不能得到温暖亲情的人吧,这也没什么。
  与此同时,在墨家大宅,罗雅正和墨西城共进午餐,桌上摆着西式的菜肴和红酒,母子两个在长桌的两面对坐,墨西城有些失望的挂掉了电话,垂下了眼帘:“哥他不想回来。”
  罗雅拿起叉子,狠狠的戳在了一块牛肉上,眼底露出不屑的神色:“我就说不需要叫他的,现在他还把我当妈妈,把你当成弟弟么?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人影,好像魂儿都被唐乐乐勾走了一样,我倒要看看等到他发现唐乐乐是自己表妹,会不会发疯。”
  时隔四年,罗雅明显苍老了很多,身段还是优雅高贵的,长发很精细的盘起来,但鬓角已经有了白发,也不做遮掩,眼角的细纹更深了很多。
  这会儿她用力的挥舞着刀叉,好像面前的食物是墨绍庭本人,需要被她狠狠的制裁一样。
  人一旦忧思过重,衰老的速度就会比一般人快。
  罗雅正是如此,她始终觉得墨绍庭别有居心,不会心甘情愿的把墨氏交到墨西城手里,一定还有数不清的阴谋诡计要使出来,不能不防范于未然。
  墨西城看到罗雅愤恨的样子,有些不悦的抿了抿嘴唇:“妈,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么?唐乐乐哪里是我哥的什么表妹,他们之间根本没有所谓的血缘关系,要不是……要不是……”
  要不是当初他误会墨绍庭,一气之下把墨如月和唐乐乐的关系泄露出去,情况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当年唐乐乐一惊之下跑去了美国,如今已经四年了,眼看着墨绍庭一天天的消瘦憔悴下去,墨西城的心里既内疚,又觉得忐忑不安。
  只是……要想挽回自己的错误,唯有向墨绍庭坦诚,把墨绍庭其实是墨家养子的事情说出去,可是这样一来,难保原本就跟墨家不甚亲近的墨绍庭,起了别的心思。
  墨氏在他的手里已经经过了四个年头,这四年来,墨西城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也不过是把墨氏的情形稳定住了而已,再大的发展并不感奢求,经商也是需要天分的,墨西城对自己的手段心知肚明,不敢再做一个可能危害公司利益的决定。
  四年前公司那一场浩劫,让公司元气大伤,墨西城是无论如何不想再经历一遍了。
  果然,罗雅眉目一凌,出声警告:“你别想把真相告诉墨绍庭,现在墨绍庭以为他是我亲儿子,才会对你照顾有加,才会对墨氏保持着最后的忠诚之心,一旦他发现他跟你我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难保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和唐乐乐不能在一起又怎么样,天底下不能在一起的情侣多了,也没见个个都化蝶了。”
  “我知道。”墨西城端起高脚杯,神情苦涩的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事已至此,当初唐乐乐远走高飞的时候他没说,现在就更没法说出真相了。
  曾经墨西城是那么的渴望和唐乐乐修成正果,直到后来,知道了自己和唐乐乐的表兄妹关系,起初是不平不甘甚至痛苦万分的,现在过了这几年,想明白了很多事情,竟然一点点的释然了。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自己对唐乐乐的感情,也只是喜欢而已吧。
  因为那份喜欢,还没有萌发开来,开出绚丽的花朵,就因为唐乐乐是自己的嫂子而被扼杀在了萌芽中,所以才更迫切,更加疯狂不顾一切。
  如果正常的发展下去,谁又知道他会不会在和唐乐乐接触一段时间之后,就想看两厌了呢?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当初的墨西城不懂,一心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此生挚爱,如今回想起来,也不过是眼前一亮,吃惯了山珍海味之后瞟到素净小菜,还没来得及下筷子就一扫而光的恼羞成怒罢了。
  可惜,如今他已经看开了,可以对墨绍庭和唐乐乐坦然祝福了,却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让两个人恐怕永远都无法修成正果了。
  罗雅看着墨西城黯然的脸色,只当他还是深陷在对唐乐乐的求而不得中无法自拔,像是存心逗墨西城开心,她缓缓开口:“你知道么,唐乐乐回国了,就在大约一周之前。”
  “什么?”墨西城惊讶的抬头,随即急急的追问:“你怎么知道?”
  罗雅得意的一挑眉毛;“我倒不是故意调查的,只不过在派人盯着墨如月的过程中发现的,一周之前,唐乐乐去过墨如月的家,还带着个孩子……哦对,随行的还有任家的那个小儿子,一家三口一起从美国回来的。”
  “任子梁?”墨西城对任子梁的印象深刻,因为虽然豪门子弟不愿子承父业的不少,但是任子梁风度出众,倒是让人看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
  唐乐乐带着孩子,和任子梁一起回来……
  “对,就是他。”罗雅像任何一个上了年纪的家庭主妇一样,津津有味的八卦起来:“想想都觉得热闹,不知道墨绍庭怎么面对自己的亲表妹,也不知道任家会不会接受唐乐乐这个二手货,哈哈,而且墨如月那个贱人,这些年想女儿都快想疯了,这回唐乐乐回来,估计非要公布天下把唐乐乐推到明面上去,你爷爷是个老顽固,听到这段兄妹虐恋,不得当时就抽过去啊。”
  第212章 但愿如此
  墨西城越听,眉毛皱的越紧,抛去罗雅幸灾乐祸的语气不谈,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这些事情,恐怕都会成真。
  到时候唐乐乐该怎么办,墨绍庭会不会真的发疯,他简直想都不敢想。
  “好在,这些事情都跟我们无关。”罗雅津津有味的叉起一块披萨,眸中闪烁着恶意的光芒:“唐乐乐一回来,墨兰那死丫头估计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远比我们要着急多了,到时候又是一场好斗,而墨家,怎么可能是她们两个丫头片子的,早晚都是你的,一切都是你的,西城,我们不会输的。”
  墨兰再是野心勃勃,毕竟只是一个养女,墨家绝不可能被交给她,不过是白费劲罢了。
  而唐乐乐,就算是墨如月的女儿,二十多年没有在墨家长大,还跟自己的表哥有了感情,这种女人,怎么能登得上大雅之堂?
  只怕墨如月一开口,墨老爷子就会叫嚣着把唐乐乐赶出墨家去。
  这样一来,墨家的继承人,只能是墨西城,再无他人。
  罗雅步步为营,即便是用了不少的手段,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可是问心自问,她觉得自己的算盘敲得很响,考虑的也周全,墨家终将是他们母子二人的天下,没有人能够撼动他们的地位。
  如此甚好。
  而墨西城眼中迷蒙着一团雾气,让人不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端起高脚杯,仰起精致的脖颈,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他的嘴角渐渐泛起了苦涩的笑容:“但愿如此。”
  ……
  于安琪,女,二十二岁,五年前从偏远老家来到s市打拼,曾经做过酒店服务员,专柜柜姐,遇见郝振天的时候,是广告公司前台,为人聪明伶俐,家底一穷二白,现在正被郝振天金屋藏娇,养在远郊的一栋小别墅里。
  父母普通工人,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等着娶媳妇儿。
  唐乐乐派私家侦探查了两天,把郝振天的小情人,冷如清的情敌查了个底儿掉,虽然效率还是不错的,但是也只能查到这个份儿上,指望私家侦探能给自己查到郝振天出轨的实锤,未免有些难为人了。
  既然金屋藏娇,郝振天就早已把一切处理的滴水不漏,不会让人查到把柄的。
  唐乐乐一个头两个大,觉得自己被自己逼到了死胡同,这么查下去,什么结果都不会有,冷如清也不会穿自己设计的衣服,难道真要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她趴在桌上,挠着脑袋苦思冥想,耳边响起的,则是任子梁和尘尘的欢笑声,这会儿自己下了班回到家,任子梁来看尘尘,一大一小玩的开心,不时传出尘尘咯咯的笑声。
  一个慵懒的傍晚,阳光暖融融的正好,照在她一百多平的公寓小套间里,只觉得满室一片暖黄,格外温馨。
  凉风习习,吹在脸上觉得酥酥软软,毫无疑问,今天是个好天气,特别适合出去郊游野餐,但是一肚子心事的唐乐乐只能待在家里绞尽脑汁,这会儿实在是思路全无,只能推开房门,暂时休息一会儿。
  唐乐乐走出自己的卧室房门,伸了个懒腰,顺着声音的来处走去,就看到任子梁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手边摆着一堆花花绿绿的儿童服装,正在指挥尘尘一件一件的试穿。
  “你又给他买衣服,告诉你他穿不了这么多的。”唐乐乐无奈的摇了摇头,看着尘尘穿着一件史迪奇图案的蓝色套头睡衣,带着萌萌的小帽子,整个人小小的软软的,十分可爱的在面前走来走去,又觉得心里一阵柔软,把尘尘一把抱了过来。
  “妈咪,不要不理尘尘好不好。”尘尘眨巴着大眼睛,自从回国之后,妈咪就只有越来越忙,都不大给他讲故事了。
  “好好好。”唐乐乐被儿子奶声奶气的一央求,顿时满脸的笑容,心都快化了。
  一旁的任子梁一件一件把给尘尘买的童装整齐的叠好,笑着开口;“你啊,也不知道工作怎么就那么忙,没有人要求你做华人第一女首富啊,能不能放过自己?”
  “不能。”唐乐乐抱着尘尘,对着任子梁眨眨眼睛:“我是有儿子的人,要给儿子做榜样的,说真的呢,你别给他买这么多衣服了,穿不了,小孩子长得很快的。”
  “我喜欢啊。”任子梁露出一副有钱任性的随意表情,借题发挥的继续对着唐乐乐说教:“工作是工作,工作起来也没必要那么拼,你才刚回国,急什么?谁还没有工作了?你看我,也是一堆offer,不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嘛。”
  说完,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堆客户资料,随手扔在茶几上,一副示威的姿态。
  “我能跟你比么。”唐乐乐无语的撇了撇嘴,任子梁这种人就属于生在福中不知福的那种,从小叼着金汤匙出生,从来不知道贫穷落魄为何物,并且还有一个哥哥,作为家里的小儿子,不需要承担继承家族的重担,每天优哉游哉,放着好好的企业不去管理,跑到美国做医生……
  如今回了国,也是天天游山玩水的不务正业,他嘴里的offer是不少,然而都是一些名门贵族的少奶奶大小姐之流,想要聘请他做私人医生的。
  谁都知道任子梁是个医生,并且出身豪门,人品好气质佳,请他做私人医生,一来看着赏心悦目,二来能够趁机和任家拉拉关系,三来,那可是人品地位的象征。
  因此任子梁如果一心要在医生这条路上撒了欢的走下去,其实前途还是一片坦荡的。
  “学学我吧,淡泊一点,不要那么俗。”任子梁循循善诱,脸上的表情风轻云淡不食人间烟火,但是这一切完全建立在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