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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抗日之陆战狂花 > 第1090章 俊男靓女
  黑狼和山鹰从赌场出来之后,一直注意着后面是否有人在跟踪。赌场虽然从山鹰的手上拿了抽头,但是看着山鹰这样的人头一次来就赢了四倍的钱,那些开赌场的家伙还是不爽的,保不准在暗地里使绊子什么的。
  两个人看似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转了几圈,确认没有人跟踪他们之后,来到沿街的一家茶馆之中喝茶。
  山鹰喝了口茶,润润喉咙道:“大哥,我刚才大概地算了一下,在白天赌客不是很多的情况下,一百天也得有毛上千块大洋的收入,这些日本人可真够黑的。”
  黑狼冷笑了一声,他的赌技虽然不如山鹰,但是见多识广,说道:“说起来,日本人经营赌场的理念跟上海的那些青帮大亨们还是有差距的。上海的福熙路181号就是个著名的金窟,只要进入181号赌场先付两百块买了筹码并且开始下注就能在赌场内享受‘四白’服务。”
  山鹰迫不及地问:“哪‘四白’服务?”
  黑狼道:“白吃,白喝,白吸,白坐。这个不难理解,随便吃随便喝,里面上好的大烟随便吸,坐自备汽车来的一律给司机补贴费用,这招多好呀!”
  山鹰一拍桌子,道:“这招儿太绝了,大上海的阔太太们没理由不来吧,花两百块就能享受这么多,即使输完了也是划算的。”
  黑狼道:“那是自然,这就是上海滩流氓玩死阔太太的经营之道,对那些爱赌爱吸好色的男人也是,甚至更隐蔽更狠。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一旦进去上了瘾,真金白银是花花的往里送,倾家荡产那都不是难事。”
  山鹰道:“你说这个菊地次郎的赌技怎么样?是不是经常输,那他的钱都从哪里来啊。”
  日本军人的薪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一个日本军曹长的薪水在75日元左右,而像菊地次郎这样的日军中佐,其薪水在300日元左右,按照当时的汇率,差不多相当于六七十美元,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
  黑狼道:“即便菊地次郎的薪水颇丰,但是也架不住他天天赌博,赌桌上向来都是输多赢少。”
  山鹰点点头,道:“也是!这小鬼子一定还有别的财路,否则老早就坐吃山空了。今天晚上,我倒要看看着小鬼子的赌技到底如何。”
  ……
  黑狼他们这边准备给菊地次郎下套的时候,常凌风他们也没有闲着。对付西村英太和菊地次郎的事情要同步进行,而且要尽快,决不能在鬼子的人事命令下来之后,不然黄瓜菜都凉了。常凌风将盯着齐大元小老婆的事情交给了麻四,但是他并不是就完全放手了,麻四的人只是明面上的,暗地里而且要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常凌风他们自己的人。
  常凌风今天的搭档比较特殊,严格的来说并不是独立团的人,这个人就是叶知秋。因为今天接触齐大元小老婆的地点是在大华舞厅,常凌风为了掩护自己的身份,必须要找一个舞伴,而叶知秋是最好的人选。当然了,柳依依的舞跳的更好点,但是执行任务并不是跳舞那么简单。
  除了常凌风和叶知秋,一起进来的还有刘一鸣,而田虎和周宝则守在外面接应,以防不测。
  叶知秋将外面的皮大衣脱掉,她今天里面穿的是一件黑色的细肩带鸡尾酒会长裙礼服,将她妙曼的身材衬托的凹凸有致,一进入舞厅之后,便迎来了无数人目光的注视。叶知秋的皮肤本来就白,恍如牛奶般的晶莹脖颈自黑色长裙吊带而出,衬托的她就像只美丽的白天鹅,不得不说皮肤雪白的女生和黑色装扮很搭,平添了几分魅力。
  当然了,这舞厅中不乏浓妆淡抹的美女,但是却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有如此的气质。常凌风盯着叶知秋,只见她闪亮的耳钉,脖子上挂的一串珍珠项链被黑色吊带衬托得恰到好处,黑色的蕾丝裙褶在细细的腰肢下如同撒开一般欢乐的散在大腿上。
  在这个世界上,叶知秋无疑是他见过的最有气质的女人,即便沈雪凝也与之无法相比。没办法,人家叶知秋是大户人家的闺女。
  叶知秋感受到了常凌风火辣辣的目光,脸上顿时涌起一团热意,心头突突直跳,娇羞无限,却嗔道:“看什么看,又不是没看过!”
  常凌风呵呵一笑道:“这样的还真是没看过。”
  他们两人是一起来大华舞厅的,但是在街上的光线极差,加上叶知秋穿的又是黑色皮大衣,至于里面穿的衣服,则是叶知秋和柳依依一起商量出来的结果,在之前根本无缘得见。
  常凌风目不转睛地盯着叶知秋,叶知秋也大胆地注视着常凌风,眼前的这个男人一身米白色的高级西装,黑色的碎短发打理得很潇洒,五官长得很俊,看起来就像一个潇洒的公子哥,更为难得是脸上透出一个纨绔公子哥所没有到的英气。
  叶知秋掩口噗嗤一笑,眼波流转,瞟了常凌风一眼,没想到这个一直穿着粗布军装的家伙换了一身衣服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常凌风愣住了,还以为是自己身上哪里不对,先是掏出手帕在脸上擦了一把,又低头看了看衣服。
  这样一来,叶知秋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
  常凌风这才知道人家是故意逗自己玩呢,双肩一耸,无奈地笑了笑,竟然一点气也生不起来。
  对于突然出现的这一对俊男靓女,舞厅里的男女们纷纷指点议论起来。如此的引人注目,常凌风和叶知秋并不担心,因为这次出门之前,柳依依便在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做了手脚。
  叶知秋迎着女人们妒忌的目光和男人们炽热的目光,并没有感觉到很羞涩,这些人的目光加在一起,脸上的热度都不如让常凌风一个人盯着。
  常凌风一如既往的高调,在北平这种大城市,有时候你越是打扮成富家公子的模样,越是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在叶知秋的注视之下,常凌风竟然对着周围的几个女人邪邪的眨眨眼,引得那几个女人媚眼如丝,恨不得将他一口吃了。
  叶知秋尽管知道这是在演戏,但是心里依然不是很舒服,常凌风对着别的女人暗送秋波,她直接给了常凌风一个白眼,低声道:“你的品位真差,那四个女人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岁了吧。”
  常凌风尴尬一笑:“像我这种男人的杀伤力,对所有全年龄段的女人都是有效的。”
  叶知秋脸蛋一红,低声啐道:“真不要脸。”
  常凌风不以为意地道:“舞厅里的光线太暗,她们又化了妆,我哪能看出她们的年龄来啊,要是能看出来,我一定去挑更加年轻漂亮的。”
  叶知秋见常凌风越说越不靠谱了,嗔道:“行了,你能不能正经点,别忘了咱们是过来干什么的。”
  “当然不能忘,我可是做足了准备的。”常凌风信誓旦旦地说道。
  叶知秋抬腿就要往里走,却听常凌风说道:“等等。”
  叶知秋回眸一看,一眼看到了常凌风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枝红色的玫瑰花,不禁好奇,这大冬天的他是从哪来搞来这玫瑰花的。这个问题来不多想,叶知秋就与常凌风深情地望着自己的目光对上了,她的脸色绯红,一双眼睛里尽是羞涩。
  “送给你!”常凌风将玫瑰花递过去,温柔地说道。
  叶知秋不由自主地嗅了嗅玫瑰花的香气,红色玫瑰是女人最喜爱的鲜花,用于表白或示爱都是很好的选择。玫瑰之于女人具有天然的巨大吸引力,叶知秋也难以抗拒,她的眉眼间流露出的尽是柔情蜜意,这一刻自己的心仿佛都被常凌风给融化了一般。
  仅仅是这一幕,便让舞厅里的女人们羡慕不已。
  只是,下一刻,叶知秋的秀眉立刻蹙紧了,没想到的是常凌风会如此的浪漫,只是她不知道这递过来的玫瑰花之中是否有他真的爱意,又或者是逢场作戏?
  叶知秋有心想问个究竟,但是想到这样的场合,只得作罢,随即略带羞涩地接过了红玫瑰,娇艳欲滴的红色花瓣,散发着让人沉醉的香气。
  今后找个时间一定要问个明白才行。
  心中有了计较,叶知秋便捧着玫瑰,低头走向了舞厅的东侧卡座。
  耳边不时地响起了议论的声音。
  一个长着雀斑、身材已经发福的贵妇说道:“这个男人又帅气,又懂得浪漫,看他的衣服,身家肯定也不会少,真是让人羡慕啊。我要是年轻个十岁,有人肯这样待我,我肯定……”后面脸上竟然露出了少女般羞涩的笑容。
  “最难得是懂女人的心,一朵小小的玫瑰花就彻底把这个女人的心俘获了,厉害啊!”一个胖女人说道。
  刘一鸣刚好就站在胖女人的身边,听了两人的对话,撇了撇嘴,暗想,一朵玫瑰花可是花了我两块大洋,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小半个月的开支了,心疼啊。
  不过,刘一鸣并没有心疼多少时间,因为正主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