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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明末混球 > 九十八 媳妇,我回来了
  这个孩子的命算是保住了,但是另外三个大人却已经倒在地上,出气的多进气的少,救都救不回来了,因为他们吃得更快,吃得更多,自然不会好受。杨梦龙看着这几个在自己面前被一顿牛肉生生撑死,到死脸上都还带着一丝满足的微笑的流民,杨梦龙只觉得心里堵得厉害。以前他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张照片:荒凉的非洲平原上,一名饿得奄奄一息的非洲儿章跪倒在地上,用麻杆似的的手支撑着地面痛苦的喘息着,在她身后是一只不怀好意的秃鹫,正虎视眈眈,等着她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上去啄食她的血肉……拍下这张照片的摄影师获得了摄影界的最高荣誉,却在获奖的两个月之后无法承受良心的拷问,自杀了。他一直不明白摄影师好端端的,也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自杀?现在他总算明白了,因为那个摄影师虽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在别人正在被苦难折磨的时候自己却袖手旁观,欠下了太多的良心债,他获得的荣誉有多高,这份良心债就有多重,甚至更重。
  有些事情,明明与你无关,但是只要你的良知还没有泯灭,就没有办法袖手旁观。
  杨梦龙叹了一口气,目光从那几个偷牛贼身上扫过,说:“给他们几斤杂粮,让他们走吧。”想了想,又对薛思明说:“拿钱去买点杂粮过来,到了晚上就煮几锅粥分给跟在后面的流民,我想有一点东西吃,他们是不会再偷牛了。”
  薛思明有些迟疑:“可是我们没有多少钱了……”
  杨梦龙说:“那就找程骥借一点,那货很有钱!”说完,垂头丧气的骑上自己的战马,跑出去溜圈。看他那沮丧的模样,不小心还以为是他偷牛被逮住了。
  偷牛风波就此平息,薛思明拿出几斗杂粮分给那些偷牛贼,让他们滚蛋,钟宁则去找程骥借钱,去购买杂粮。陕西的粮价贵得吓人,哪怕是杂粮,也要三两银子一石,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买了二十几石陈米和大豆,这又花掉了不少钱。
  大队人马驱赶着牛羊马匹,继续上路。羊和马还好说,只要能吃饱,可以走得很快,倒是牛群有点麻烦,行动迟缓,而且时不时顶上几架,真叫人头疼。老样子,他们走,大队流民在后面跟着走,不时有人停下来收集马粪,从里面翻找出没有消化干净的大麦黑豆,洗干净然后煮了充饥。青壮则紧紧的跟着,盼着天早点黑,牧群停下来,他们好去帮忙干点砍柴挑水割夜草之类的粗重活,换一碗饭吃。他们是不会放过任何能换取食物的机会的。
  这次他们如愿以偿了。天快黑的时候,牧群停了下来,就在他们打算厚着脸皮过去问舞阳卫的士兵们要不要帮忙的时候,钟宁走了过来,用陕西方言喊:“大伙听好了,我们现在需要一些人手过来帮我们扎帐蓬、砍柴、挑水、割夜草,以及建关牧畜的栅栏,想干活的就过来!”
  大伙都愣了一下,要知道,以前这帮大爷都是自己包揽这些工作,不大稀罕他们帮忙的,怎么说变就变了?有人大着胆子说:“我们愿意帮忙,能不能让我们吃饱?”
  钟宁说:“可以,过来帮忙的人每人两大碗黄豆粥,加油盐的,管饱!”
  轰的一下,有一把力气的青年一窝蜂的拥了上去,挑水的挑水,砍柴的砍柴,打灶的打灶,干得热火朝天。舞阳卫还当着他们的面架起了几口大锅,将大袋陈米和豆子倒进去,再扔上一把盐,用猛火煮着,看得后面那些老弱妇孺猛吞口水。好不容易,活干好了,粥也煮好了,累出一身臭汗的青壮们按照舞阳卫的士兵的命令排成长队领粥,他们大多把第一碗粥端到家人面前,看着家人香甜的喝着,笑着,一张张满是灰泥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笑容。
  那天晚上,杨梦龙没再丢东西,一根羊毛都没丢。
  第二天,杨梦龙又让流民帮忙收拾营地,拔营出发,报酬是两个窝窝头,流民干得非常积极。等到了晚上,还是老样子,流民帮他们建营地,用自己的力气换取两大碗黄豆粥,大家合作愉快,相安无事。打那以后,杨梦龙的牲畜很少再被偷了,那些流民不仅自己不偷,还主动替他们看护好牲畜,任何偷窃行为都会被他们第一时间制止,大家都害怕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被这种小偷小摸的卑鄙行为破坏,从而害大家失去打短工的机会。偷盗行为戛然而止,杨梦龙的计划奏效了。然而,程骥大摇其头,一口断定他的计划后患无穷,而事实证明,他是对的,杨梦龙很快就尝到苦头了……
  河南南阳,舞阳军田间。
  冬天越来越近了,树木已经掉光了叶子,青草早已枯黄,一望无际的田野早早种上了冬小麦看上去颇有几分荒凉肃杀的气氛。舞阳卫的军田间,成畔的土豆叶子也爬上了点点枯黄,播种下去已经三个多月,是时候收获了。军户和从外地迁过来的流民都热切盼望着杨梦龙赶紧回来————此前未曾有人大面积种植过土豆,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侍弄,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收获,只能等杨梦龙回来了。方逸之和张桐带着几个手下在田间走来走去,筱雨芳和柳紫嫣坐在路边指指点点,一只迟迟没有进入冬眠的青蛙,一棵冒出地面一大截的萝卜,都能成为她们的话题。
  张桐对那满地的土豆看了又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出奇的地方,跺着脚说:“杨千户真是胡闹,收获完小麦之后赶紧整地,然后种上冬小麦就是了,种这活见鬼的土豆干嘛?这玩意的产量还不如小麦呢,要是因为它眈搁了冬小麦的播种,他手下这近万号人就等着饿死好了!胡闹,真是胡闹!”
  方逸之捋着胡子叹息:“那个孩子还是很能干的,只要他认真干,不管干什么都能干得有声有色,只是那个性子,像是没长大的孩子,完全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不管了,再等三天,三天后他如果还不回来,就让军户们将土豆给铲了,赶紧种上冬小麦,时间可不等人了!”
  张桐黑着一张脸说:“本来就该如此,再不种,就要下雪了,想种都没法种!”土豆这玩意传入中国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在华北、西北等地都有种植,但是由于没有掌握好种植技术,加上肥料没跟上,产量居然比小麦还低————虽说土豆不挑地,但并不意味着扔到哪里都能获得丰收的,肥料总得跟上,才能丰收,不然你种在遍布鹅卵石的河边试试?别说土豆,就算是仙人掌它也不长啊。明朝一些官员大概是听信了欧洲传教士关于土豆高产的传说,在自己的辖区强行推广,让所有农民都种土豆,结果生生闹出了民变,难以收拾。一来二去,北方的官员都对土豆没有什么好感了,这玩意产量还没有小麦高,种它干嘛?还不如老老实实的种小麦呢!在张桐看来,杨梦龙拿这么多良田来种这种产量如此低下的作物,简直就是在胡闹。
  柳紫嫣指了指一株长得特别高的土豆苗,问筱雨芳:“姐姐,你说这东西真的像小杨将军说的那么高产吗?”
  筱雨芳笑着摇头:“我怎么知道?反正他在花园里种的土豆很高产,就那么一小块地,收获了好几筐,到现在都还没吃完呢。”
  柳紫嫣说:“如果地里的土豆也有种在花园里的那么高产就好了,大家都能吃得饱饱的啦。”有些遗憾的望了望远方,“真希望他快点回来,下令收获土豆,我好看看有没有他说的这么神……”
  筱雨芳看着她,似笑非笑:“你日盼夜盼,希望他早点回来,就是为了看土豆这么简单?”
  柳紫嫣脸微微一红,目光四处乱躲,说:“就这么简单,不然你以为能有多复杂?”
  筱雨芳格格笑着,说:“依我看啊,没这么……”一阵迅疾的马蹄声传来,打断了筱雨芳的话,大家遁声望去,只见大道上,十几匹高头大马正撒开四蹄狂飙而来,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肩高比常见的蒙古马要高出近十公分,肌肉均匀而发达,毛色油亮,飞奔的时候长长的马鬃飘扬起来,仿佛一面红色的旗帜,那份张扬,那份野性,让人心折,就连方逸之和张桐这两个压根就不懂马的人也不由自主的脱口大叫:“好马,好马!”
  那一队骑士电掣而来,一路欢呼不绝于耳,那熟悉的田野,竹渠,河边日夜转动不休的水车,还有正在新开垦出来的田地里播种冬小麦的军户和长工,尤其是那一望无际的马铃薯田,让这些剽悍的骑士心情激动,大喊大叫,鬼哭狼嚎,让正在田里劳作的农夫都知道,他们很高兴!跑在最前面的那个嚎得最为响亮,而且还是冲筱雨芳嚎的:“媳妇,我回来啦!”
  不用看了,光是听这得意忘形的鬼叫声你就该知道,是杨梦龙那个二货回来了。跑了一趟陕西,有没有增长什么阅历不知道,反正嗓子是大了不少,一嗓子吼得惊天动地,四野皆知,筱雨芳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