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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一睡就是三天。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还在马车里。
  马车从外头看着不大,里面却很宽敞。甚至用厚毡子分为了前后两间车厢。里面的用物摆置都是男童没见过的奢华豪贵。
  男童神色怔怔的扭头看过去,只见身边坐着一个小姑娘,模样还未长成,却已出挑的犹如小仙女一般,比男童见过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还要再好看上很多很多倍。
  “你醒了?”小仙女声音轻轻软软的,跟男童在梦里听到的一样。
  “怎么哭了?”小仙女凑过来要摸他的头。
  男童双眸一凛,狼崽子似得狠狠咬了她一口。
  “啊!”苏白月疼的一阵泪花闪烁。
  “姑娘,怎么了?没事?”在外面的老嬷嬷听到声音,赶紧拨开厚毡子一看,只见自家姑娘那只纤纤玉手上被咬了一个深深的牙印,此刻正往外沁着血。
  “哎呦,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姑娘您慈悲为怀救人,怎么还被咬了!”老嬷嬷心疼的给苏白月上药,絮絮叨叨的道:“咬的这么深,日后若是留了疤,那可如何是好?”
  “无碍。”苏白月掩好自己的伤口,转头看向那因为害怕,所以蜷缩在马车一角的男童,温柔笑道:“你别怕,我已经将你买下来了。日后你便跟着我,虽不说荣华富贵,但保准你不再挨打受冻,可好?”
  男童怔怔看着面前的人,张了张嘴,声音嘶哑,“你是谁?”
  老嬷嬷呵斥道:“这是我们家姑娘。好心救你,你怎么如此没有规矩。”
  男童依旧目光灼灼的盯着苏白月,苏白月把手里的温奶递给他,“喏,你爱喝的。”
  男童不接,低头看过去。
  一双羊脂玉手带着一点婴儿肥,那个伤口明晃晃的显眼,此刻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只白玉碗,里面装着乳白色的液体,喷香扑鼻,跟他在睡梦中喝到的一模一样。
  见男童不接,苏白月也不勉强,只放到了一旁的茶几上。然后在心中暗暗叹出一口气。
  这些男主真的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天知道当苏白月看到这个瘦的皮包骨,满身是伤,只差一口气就要厥过去的小男主时,心有多痛。
  苏白月不是圣母,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就是因为她是个普通人,所以对于那些弱小可怜又无助的生物会格外多几分怜悯之心。
  这次她穿的这本书叫《权倾天下》。说的就是男主草根逆袭,权倾天下的故事。
  她现在呆着的这副身体名唤金清柔,是个商贾女。虽然长得好看,但性子太过温吞犹豫,又极易受人唆使。虽然对男主是真心实意的好,但最后却背叛了男主,落得一个幽禁至死的下场。
  苏白月想过了。起码这本书的开端很正直,她除了最后给男主捅了一刀以外,前面对他可是掏心掏肺的好啊!苏白月坚信,只要她掏心掏肺的对男主好,就一定不会把男主养歪的!只要最后她能得到幽禁至死,男主权倾天下的结果,就是完美的胜利!
  想到这里,苏白月伸手拨了拨自己腰间的荷包。
  男童果然注意到了她腰间跟荷包一起挂着的玉佩。
  “怎么,你喜欢这个荷包?若是喜欢,便送给你。”苏白月解下荷包递给他。
  男童摇头,指了指荷包旁边的玉佩,“那个……”男童目光闪烁,声音涩涩的带着被寒风破开的嘶哑,“我也有,不过被抢走了。”
  金清柔眸色一动,脸上显出激动,“你也有?是这个玉佩吗?一模一样吗?”
  男童被金清柔的激动吓了一跳。他紧紧攥住自己怀里的汤婆子,也不管自己的手被烫的通红,咬牙点头道:“是我的,一模一样。”
  男童在撒谎,苏白月知道,因为这就是剧情起始。
  金清柔有个嫡亲弟弟,在仲秋佳节人人团圆的时候出门却不幸走失,寻了多年也没找到。金清柔的母亲听闻噩耗,一病不起,直接就去了。
  而金清柔的亲弟弟辗转被买卖,最后落到大汉手里,跟男童关在了一间屋子里。
  金清柔的亲弟弟被卖拐时已经四岁,能记得一些事。他与男童说了很多话,说他小时候记得的那些事,还把藏在身上的玉佩给男童看。
  虽然金清柔的弟弟最后没挨过去,死了,但男童却在意外被救后,用谎言顶替了这个位置,从而一朝入富贵门,开始了自己的逆袭生涯。
  “嬷嬷,派人去衙门找那些人牙子,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玉佩。”苏白月赶紧揭开厚毡子吩咐。
  ……
  事情发展的很顺利。
  老嬷嬷从大汉那里拿回了玉佩,苏白月摩挲着手里的那一对玉佩,也询问了一些男童关于小时候的事。男童低着小脑袋,把听来的那些事一一说了。
  例行公事的问完,见男童回答的一字不差,苏白月哭的泪涕涟涟,直抱着男童不肯放,“你是我的弟弟,你就是我的亲弟弟……嗝……”哭的太狠打嗝了。
  苏白月稍微收敛了一下自己完美的演技。
  老嬷嬷在旁边劝,“哎呦,这真是天老爷降福。得亏姑娘菩萨心肠,不然这天大的好事就要错失了!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啊!夫人多年夙愿,总算是了结了。”老嬷嬷跪在旁边磕头。
  苏白月觉得她差不多抱够了,刚刚想把人放开,却没想到低头一看,男童居然趴着她的衣襟子睡着了。
  养了三天,男童脸上的红肿消了大半。依稀能看出一点精致眉眼轮廓来。
  苏白月把男童放到被褥上,声音轻轻道:“你日后便唤作金辙易,是我金清柔的亲弟弟。我会好好护着你的。”
  睡梦中的男童更加攥紧了苏白月的衣襟子。
  ……
  这是金辙易骗来的富贵,他很清楚,所以他每一步都走的非常小心。
  江南姑苏,金宅。
  金辙易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院子。
  “这里是我的院子,你还小,便先随我住。”苏白月牵着金辙易的手,声音绵软,“走,我带你去见见父亲。”
  金清柔的父亲是个商贾。虽然家财万贯,但却不甘心一辈子做个低贱商人。他娶了金清柔的母亲,那个家世清流的五品小官的女儿。只可惜,两人一个喜欢风花雪月,吟诗作赋,一个喜欢吃酒逛青楼,满身铜臭,根本就聊不到一块去。
  所以对于这个前妻,金老爷是不喜欢的。连带着金清柔这个跟她母亲脾性、长相也十足相似,喜欢风花雪月的大家闺秀,也不得金老爷的宠。
  “父亲。”金清柔牵着金辙易,满面笑容的进了金老爷的书房。
  书房内,金老爷正在跟金夫人说话。
  这位金夫人是金老爷在金清柔的母亲死后娶的填房。
  “大姐儿,你怎么擅闯你父亲的书房?”金夫人眉头一拧,那双凤眼显出十足凌厉。
  金清柔下意识白了脸。
  金清柔是个耳根子软的圣母,脾气最是软和,若非身边的老嬷嬷替她把持,那些丫鬟、婆子都能爬到她的头上拉屎撒尿。
  不过这也不怪她,怪只怪她的生母去的早,亲爹早早娶了后妈,她这个亲生女儿也就变成了一棵没有人疼爱的小白菜。
  继母手段厉害,给金清柔的亲爹生了唯一一根独苗,整个大房现在都被她掌控在手里。
  不过现在,那根独苗已经不是独苗了!
  金清柔一向怕她这个继母,但苏白月不怕啊!
  “母亲,我是太高兴了。”苏白月瞬时便红了眼圈,一副小白花的模样,可怜兮兮的紧。
  她这只男主幼时的白月光在书里并没有被花费多少笔墨。
  写的大多是一些金清柔带着男主在金家艰难求生的事。
  对,没错。男主虽然入的是富贵门,但他的劫难才刚刚开始。他的姐姐金清柔也是一颗跟他一样的小白菜。不过正是因为金清柔是颗人人都可以蹂躏的小白菜,所以她对金辙易的爱护之情才更显出尤其可贵。
  比如,在继母的苛刻下,她会把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都留给金辙易;会因为绣娘的不听使唤而亲自连夜给金辙易赶制过冬衣物;会在金夫人的眼皮子底下硬着头皮给他出头。诸如此类的小事,积少成多,即使最后金清柔做出了那样的事来,男主也还是对她抱有几分白月光的情愫,留了她一条命。
  “父亲,弟弟回来了,您快过来瞧瞧啊。”苏白月哭的梨花带雨,我见犹怜。便是平时不待见她的金老爷也难免忍下了嘴里被金夫人挑起来的苛责。
  金老爷身边小妾、通房也不少,但不管他如何耕耘,可怜子嗣单薄,没福气,就得了金清柔一个女儿和金夫人生的一个刚满八岁的男童。
  其实这事说到底还是金夫人手段太厉害,那些有了身孕的小妾、通房要么是在金老爷知道前就被金夫人给处置了。要么就是中途流产。反正是一个都没活下来的。
  这个失而复得的儿子对金老爷来说,可谓是天大的喜事。
  “真是易哥儿?”金老爷上下打量站在苏白月身边的金辙易。有些不敢置信。
  金辙易紧张的攥紧苏白月的手,张口唤道:“爹。”
  金老爷还没应,旁边的金夫人就笑眯眯道:“我瞧着眉眼不大像,不会是大姐儿认错了?若是这阿猫阿狗的都是咱们金府的儿子,那咱们老爷哪里吃得消哟。”
  金清柔抹着眼泪珠子,“父亲,弟弟身上有玉佩,小时候的事也记得七七八八。他小时候最是聪明,您多问问,他都答的上来。”
  金老爷思忖半刻,挥退众人,把金辙易一个人带进了书房。
  半日后,金宅大房便多了一位嫡出的大公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小故事是:女大三抱金砖。
  基本基调是:
  苏白月:我不玩了。
  金辙易:不,姐姐要玩。
  苏白月:救命!
  金辙易:你越挣扎,我越兴奋。
  第57章
  “父亲带你进去做了什么?”苏白月牵着金辙易的小手,坐在屋子里给他的旧伤口上药。
  金辙易敛眉,小脸上依旧带着一抹苍白神色,仿佛是在书房里被吓得狠了。
  但苏白月知道,小男主这不是被金老爷吓得,而是害怕自己冒名顶替的谎言被拆穿,所以自己给自己吓成这样的。
  毕竟年纪还小,待长大了,便是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的脸色怕是也不会变一分。
  不过这样的小男主才可爱嘛。
  苏白月忍不住伸手掐了掐他完好的那面脸颊。只可惜,金辙易太瘦,连脸蛋肉都掐不到。
  苏白月难免一阵惋惜。
  “爹爹划开了我的手,把血滴进了碗里。然后又划开了自己的手,也把血滴了进去。”被金清柔摸了脸,金辙易面露羞红,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羞涩了起来。
  古代标准版的滴血认亲。
  苏白月点头,了然道:“这叫滴血认亲。父亲这便算是认你了。”
  金辙易小小幅度的点了点脑袋。刚满十岁的他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所以身体瘦弱不堪。身量也矮的可怜,站起来的时候堪堪到苏白月胸口。
  女孩子长的快,小男孩要到十五、六岁的时候才开始发育。那一段时间,会跟吃了激素一样的长。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小男主的身体好好调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