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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罗曼史 > 礼拜天情人 > Vol.2 你诺携我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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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张手牵得紧紧的照片背后,我知道了,我知道时驀有女朋友的。
  一个人可以同时供给两个女生的快乐,怎么听起来有种好伟大的错觉,而我怎么那么卑微。
  形式上曾经完整;实际上残破不堪。
  从见面的那一刻,他的手机不会有任何的通知,可能是关掉了可能是飞航,大多数时间他的手机都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我也乖乖的收起来,有浮现任何讯息也视而不见。
  我们都想要让彼此相处的时间完整。
  所有的对话很零散组成完整的相处。
  煮火锅的时候他会吃掉我所有不吃的食物,我儘管夹向他的碗里。
  有电话来了他不接,我觉得可以接的,但他说不重要没关係。
  他还是不在我面前滑手机。
  时驀说,那个女生时常跟他分分合合,从一开始的热恋期到后来的吵架,经歷了七年的过程走到现在,即使说了分手还是会期待下一次的复合。
  重蹈覆辙了七年。
  现在只是分手的期间,和预期中的一样,女生回来找时驀了。
  然而我一直认为復合的前提是当初分开的理由已经妥善的被解决,不是遗忘装作没有而已。
  我却没有资格这样说。
  一个人还不错;两个人是幸运;三个人太多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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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好适合下雨吧,其实是心里眼里想下雨;可自己一个人湿漉漉显得太寂寞,有雨声的喧闹搭配很热闹,又不是悲剧女主角。
  只是望上天空本日星空晴朗,提醒自己要记得晴朗。
  浓郁的黑沉沉差不多就好了,不要太多太重太矫情。
  「我这么孤单难以预料,我想我是我会慢慢疯掉,慢慢疯掉,疯掉,最好不要。」不小心在音乐直播听到,更适合下雨了;说好不要太矫情的,那就一下下,再一下下。
  我打给了时驀。
  「在忙吗?」
  「不忙。」
  「要一起去流浪吗?」
  「蛤?」当下的反应是极度慌张,他大概觉得我在无理取闹,随后又说:「走啊你在哪?」
  开心之馀跟他说了自己的位置,随后他就开着车出现在我面前。
  顺带关心我吃饭了没,说起刚发生的时事他在计程车上广播听见的,或避开车窗外的景色在手机上瞧见的,那些稍纵即逝的讯息,只是搭话只是少点我们之间的尷尬,让我看着他就足够,那个笑起来的他。
  回想起曾看过他客气的接起电话用最迷人的语调,偶有像个小孩偶有低下头请求,或在掛上电话后破口大骂,这是他,真实的样子不加以掩饰的样子。
  更多时候我试着在模仿他的做人处事,在弯腰过后打直腰桿,用实力证明自己,关于思考关于能力。
  喜欢他的样子,冷僻字眼逻辑形容,却不带矫情真,是真真切切的人。
  刚进入社会的我还没学会如何随着话题浮动,一同加入随波逐流的应对进退,在他侃侃而谈说些他有趣的事,一些公事与一些事过境迁的杂事,偶尔毫不掩饰地盯着他的轮廓出神。
  总觉得时驀教了我很多又说不上来是什么,却是会跟着我一辈子的。
  此刻我们真的在流浪。
  从白天到黑夜,从淡水到新店,从阳明山到白沙湾。
  「要不要让我无理取闹,变成小女孩?」没头没尾的我说出这句。
  「不要。」也很理所当然的被拒绝了。
  我呕气的说:「蛤啊。」
  「你不用当啊,你已经是我的小女孩了。」
  一大把的甜言蜜语洒下来,听到想听到安静下来的我,果然真的像个小女孩,拿到糖果就心满意足的小女孩。
  这是一种有别于爱但没能被归纳的另类无形体,没有质量,无法计量。
  这是我不愿提及爱的原因。
  这向来不是该和爱牵扯上关係的命题,无法提升上爱的层次。
  不是反感爱,是我不相信可以谓之爱。我不信不愿,也不想。
  爱情的爱显然是另一个范畴。
  时驀换了个话题问我:「最近剧本写得怎么样?」
  「已经交稿了,剧场表演已经预订在今年月底演出了。」
  「我可以去看吗?」
  我有点讶异他会这样问,因为现在才五月。「可以啊。」
  「不要忘记。」
  「不会,约好了。」
  约好了。
  沿着海岸线开往,我们最后来到海边。
  踏在海滩上我像个小女孩愉悦的笑着,在没有剧烈阳光的午后,赤脚踩着沙传来的温热,好温柔的吹着风和海的声音。
  除了成熟的外表之外时驀此刻也像个男孩,这样的他成为我的依靠,总是以温柔的一面全然陪伴我。
  喜欢散步的时候全世界只剩下我们的感觉,空气湿润无语但话很多,往前走着我踏着乱乱的步伐,我才不要跟你同拍子勒,噁心噁心的默契。
  「不觉得海很美吗?」
  「嗯。」
  「你都在看我,根本没在看海。」
  「我有看。」
  「不然我离海近一点,你就可以一起看。」
  清淡顏色的沙滩的天空的海,走在风大的沙上,好像还能边走边说上八万个小事情,这个有趣那个有趣,一千零一夜也不够的路程。
  然而承诺没有保存期限,如果有,只有当下那一秒而已,剩下有多相信的就有多傻。
  可是我好相信我自己,在对方离开之前我会的不离不弃,可是我好不相信任何一个人,矛盾的矛盾着。
  谁能让我赌一把吗,赌个有生之年的天长地久的那种。
  「时驀。」
  「嗯?」
  「你喜欢我吗?」
  「喜欢。」他毫不犹豫地给我答案。
  「那就好。」像是放松一口气的我轻轻笑了。
  我抱了他,围绕在鼻尖和他身上的菸草味混在一起饱满的让人屏住了呼吸。
  这一刻他诺携我走天涯。
  人家都说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这真是我觉得最扯的一个概念,如果你觉得那是对的人,哪来错的时间。
  对的人当然是处在对的时间,才叫对。
  不要一天到晚给自己一堆藉口。
  不就是因为他可能有女友了还是已婚了还是在远方留学还是,所以他就是一个没那么对的人啊因为他现在有女友还没分手、他老婆还没死、他书没念完,我才会觉得不太对。
  所以我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