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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民国之燕燕 > 民国之燕燕 第108节
  虽然引来许多道德模范的口诛笔伐,但丝袜广告还是越拍越多,每一期画报上都有丝袜广告,都有一两个广告女郎穿丝袜。
  丝袜现在被称为女人的另一条裤子,确实很时兴。杨玉燕就有好几双丝袜。
  现在想一想,她觉得画报上的丝袜广告稀松平常没什么好激动的,可是对像施大头这样的男学生来讲,那已经是好大好大的刺激了。
  杨玉燕为施大头的纯情长叹一声。
  因为不纯情的,现在街上还有公派的妓女呢,据说拿学生证去光顾还可以少付些钱,有不少大学生去照顾生意,还都是结伴去的。
  这种笑话八卦,都不用报纸去登,张妈都能说给她听。
  施大头此人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挖掘的地方,杨玉燕很快对他失去了兴趣,转向代教授。
  代教授酒至酣时,谈兴正浓,不用施大头自己说,代教授就把他的老底全揭了。
  代教授笑呵呵的讲:“大头刚来学校的时候,看着像个泥猴子,什么都不会,什么都要人教。你们不知道,他当时连内裤都不会穿呢!”
  杨玉燕对杨玉蝉讲:“……代教授是真醉了。”
  代教授继续讲:“来学校的学生啊,一进来都像是刚下山的猴子。如大头这样的,话不会说,事不会做,笔不会拿,坐在教室里就像浑身爬满了蚂蚁,教起来无比的费力。另一半呢,就像纯钧,一看就是贵家公子哥,坐在那里从头发丝到脚底板都透出一股不肯与俗人为伍的气势。唉,要将这样两种人放在一个教室里上课,真是愁死人了。”
  听到苏老师也有出场,杨玉燕马上来了兴趣,替代教授又倒了一杯酒推过去:“教授,你继续讲呀。”
  代教授接过酒就夸杨玉燕:“我们最喜欢的还是女学生,就像燕燕这样。家里有钱的也不傲气,家里没钱的也不自卑,都是很乖的好孩子,心里都有着一股向上的精神!我们就把女学生和这两种男学生放在一起,一个班里放上四五个女学生,啊呀,有了漂亮的女同学,男同学就好管多了!哈哈哈!”
  代教授还颇为得意呢,身为女同学的杨玉燕和杨玉蝉就感觉复杂了,原来她们在班级里还担当着定海神针的角色,学校真是太狡猾了。
  代教授笑着指施大头:“像大头,一听说教室里有女同学,洗澡也变勤快了,也肯剪头了,也知道穿干净衣服了。他刚来的时候,一身衣服可以穿一年都不洗,脚也可以一年不洗。”
  杨玉燕和杨玉蝉立刻离施大头远一点,好像他现在还是一年不洗脚。
  施大头在酒意之中也不再紧张羞涩,为自己辩驳:“我当时只有一套衣服。再说识字班的大家都一样,都不怎么洗澡……”
  杨玉燕听到一个新鲜的词:“什么识字班?”
  代教授:“是大学开始时办的识字班。当时才刚刚建校没几年,很多人从全国各地赶来入学。但很多人都达不到入学的标准,这才办了一个识字班,将他们都放进去教育,考试过关的就可以入学,没有过关的读上两年就必须离开。学校也不是慈善机构,不能白养着人。”
  杨玉蝉对杨玉燕说:“当时传闻我们大学当时就是国子监,读了可以直接考状元的那种,有很多头发都白了的老秀才赶来要入学呢。”
  这在当时还是一则新闻,以示新政府文风极盛才引得诸子来投,是盛世之景啊。
  不过大学根本不可能接受那么多人,虽然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做到有教无类,但它也不是国子监啊。
  近几年才不再有这样的事了。
  杨玉燕问施大头:“你也上过识字班?上了几年?”
  施大头举起一根手指,不好意思的笑:“我上了一年才入学。”
  代教授笑着拆台:“他上识字班以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数也不会数,什么都不知道,进去以后才都学起来的。”
  杨玉燕哦了一声,突然反应过来:“等等,他上识字班以前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也不识字吗?”
  代教授笑着说:“怎么会识字呢?他是全家饿死以后自己逃役逃出来的,一路讨饭讨到大学门口。因为听家里老人说读书考秀才才能有出息,就打听着过来,要进学校考秀才呢。”
  施大头就嘿嘿笑。
  杨玉燕已经目瞪口呆。
  大字不识,读了一年识字班就考上大学了,这是天才啊!
  她转身再看施大头,只觉得他浑身金光闪闪,连平日看起来有些呆的脸现在都透着一股高材生的气质。
  杨玉燕郑重的说:“大头……不是,无为兄,以往是我失礼了,以后还要请你多多指教。”天才啊,活的!
  代教授讲:“大头确实很聪明,被我收到手以后,学东西还是很快的。他入学五年,已经学会了英、法、德、日、俄五门外语,其他学科也并没有落下。”
  五年学会五门外语。
  在杨玉燕的眼中,施无为已经坐在莲花宝座上放金光了。
  就连杨玉蝉在旁边也张口结舌,对施无为同学另眼相看。
  苏纯钧与王万川终于出征归来,见杨二小姐并没有对未婚夫投注欣喜的目光,而是盯着施大头看个没完。
  苏先生不乐意了,温柔微笑,叫未婚妻回神。
  “燕燕,你吃好了吗?”他出去敬酒还没有吃呢。
  杨玉燕马上回头,对着未婚夫用发现宝藏的语气说:“你知道吗?施无为是个天才!!”
  苏纯钧看一眼嘿嘿傻笑的施大头:“呵呵。”
  代教授在旁边一个劲的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第110章 幸福的生活^^
  施大头,祖上十几代都是贫农,面朝黄土背朝天,谁能想得到他会是个语言天才呢?
  苏纯钧这辈子最大的挫折就是施大头给的。
  在遇见施大头以前,他或许自认并不骄傲,但他是自豪的。这份自豪不止是家世带给他的,还有他自己挣来的。
  他自认是非常有才能的。
  这也并不假。他确实很有才华。从小就学什么都快,十岁就出国留学,十五岁归国,十七岁遇上亲爹另娶叛出家门,二十岁自己就能养活自己还能上大学,入学成绩还相当不错,他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呢?
  他也不觉得他看不起谁,虽然班级中的许多同学确实都比不上他。或者是成绩比不上,或者是阅历比不上。他还很愿意在闲暇时帮助同学进步,就比如施大头,他就常常帮助他纠正口音,教他学习语言的一些小窍门。
  然后,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杨玉燕从旁配音。她从未婚夫苏先生的神色中,觉得此时应有这一句话。
  施大头同学从识字班进入正式教室后的第一年还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傻瓜。
  苏纯钧讲施大头第一次进教室时,裤腿一高一低,学校发的布鞋趿拉着穿,踩的像垃圾堆里捡来的,而且身上还很臭,头剃了个光头。
  这不是说施大头同学要去当和尚,而是说他身上有虱子,所以才需要剃头。
  在一个集体生活的地方,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他们的卫生习惯就很难保持在一个水平上。
  苏纯钧刚入学时还非常天真,以为学校会像英国的学校一样有着不同标准的宿舍,而他,当然要住在单人单间的宿舍里,里面有沙发有衣柜有书柜有带床垫的床和干净的枕头,最好再有一个客厅用来交际。
  可大学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他,他在白日做梦。
  学校确实有不同标准的宿舍,不过另一个宿舍叫女子宿舍。苏纯钧显然不具备住进去的硬件条件,他只能去住男子宿舍。
  男子宿舍全是大通铺,一个宿舍里住着三十多个男同学,有人不洗脚,有人不刷牙,有人把稻草铺在床上,有人身上有虱子,床上有臭虫,行李里可以养老鼠蟑螂。
  把一个本来已经尝尽世间苦楚的苏纯钧逼得不得不出去找房子住,宁可省下生活费,饿得头晕眼花,穿二手旧衣服,都不肯住宿舍。
  这是何等泯灭人性的酷刑。
  杨玉燕很是同情,这也不妨碍她笑一笑。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愿意去帮助施大头纠正口音,他在人格上已经是闪闪发光的了。
  然后他在教会施大头以后就遭受了更大的打击。
  命运何其不公平。
  杨玉燕都要落泪了。
  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天才。
  或许血缘、血统、家庭教育等等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将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有一种人,天生就具有超越阶级的天份。
  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天才。
  施大头,他碰巧就是一个出身泥腿子的天才。
  天知道施家的基因里怎么会有学语言的天分,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但这偏偏就在他的眼前发生了。
  施大头连城里话都学不会,但他学起英语来就像喝水一样简单,然后,一通,百通。
  虽然西语有着相似的外形和近似的语言规则,它们都是学会读音就能学会语言,读音与意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跟中国的象型字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中国字是读音是读音,意思是意思,学会读音不代表你就能学会意思,你学会读音以后,你还要去学每一个字的意思,等学会了每一个字的意思,你还要去学它们组合起来的意思,而以上三条路都不相通,它们是单独存在的,却必须搭配使用,这能够折磨死任何一个外国人。
  相比起中文来,西语确实更容易学。但这也不是一个连之乎者也都没学过的泥腿子能轻松学会的!
  可对施大头来说,他学得太快了。他学会英语后,就学起了法语,跟着就是俄语、德语。日语是他在学习上述语言的间隙捎带着学的,用他的话说就是“换换脑子”。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苏纯钧一定不信。可由不得他不信,这世上真有的天才,就在他眼前,还是个农家子弟,在他捧着书看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他在英国求学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挨打;在他入学以后自以为可以凭一身才华救中国的时候,施大头刚刚入学,第一次学习拿笔,一笔一划的从三百千开始入门抄书。
  一年以后,他跟他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
  五年以后,他超过了他过去十几年所学的成就。
  苏纯钧能这么痛快的决定从学校毕业投入官场,很难说不是受到打击后逃跑了。他只是觉得在学校方面,他应该把事情交给更擅长的人才,至于他,也有他更擅长的事。
  总之,说服自己后,他爽快的调头跳进了名利场,很快就如鱼得水般扶摇而上。在这里,他也能像喝水般轻松的取得成功。他一面对着过去的自己妥协,一面遗憾他还是更像父亲。
  不过有父亲这面镜子,他就不会再走错路。
  苏纯钧就着酒菜把施大头的故事讲完了,占据了未婚妻杨二小姐所有的注意力和剩下的所有的时间,直到席终,大家需要告辞了,祝颜舒从别的桌回来,看到喝醉的代教授与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
  从此她再也不叫人家大头了,做为对天才的尊敬,她以后都会好好的称呼他的学名:施无为。
  祝颜舒嗯嗯道:“纯钧,你把代教授和这个同学都带回去吧,等他们酒醒了再送他们回学校。”
  张妈说:“喝醉的人不能没人照顾,容易出事的。他们回学校没人侍候吧?”
  苏纯钧:“应该是没有的……”
  代教授没有请下人的习惯,他自己一个人住着那个小红楼,白天倒是有不少学生在里面,可晚上就他一个人。
  施大头住的男生宿舍里倒是有不少人,可是哪一个也不负责照顾一个喝醉的男同学啊。
  万一这两人醉得睡过去再吐酒了呢?这种死法可是很痛苦的。
  张妈拍大腿:“我就说……那还是都带回去吧,就放在你那屋里,你先照顾照顾,明天再送他们回学校。”
  苏纯钧能说什么呢?
  他只能上前扶起代教授,再喊来另一个人扶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走路小心点。”
  苏纯钧深吸一口气,将这两个走路绊蒜的醉鬼都扶回了自己那间屋,有了三个醉鬼的加持,顿时那间不大的屋子里就闲人免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