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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从反派富二代开始崛起 >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章 南云青龙大阵
  “呼呼呼。”
  “刺啦!”
  在林云风的话声落下后,伴随着灵力的注入,大阵诸多关键部位放置的灵石,同时被阵法串联到一起。
  在这些灵石的灵力被激发后,大阵便形成了一个特有的循环系统。
  整个大阵瞬间便完整无比!
  这个大阵的神奇之处,便不仅在于防御和攻击,更可以它可以自给自足!
  因为它的内部,有一个吸收天地灵气的小阵。
  它可以通过自行吸收天地灵气,从而供养阵法日常的运行,减少阵法关键部位灵石消耗。
  从而让阵法的持续时间便长!
  寻常的阵法可没有这个本事。
  因为寻常阵法只能靠汲取灵石灵力来运行,或者其下就有灵脉,依靠汲取灵脉的灵力保持运转。
  这样的阵法,灵石的损耗力度是非常大的。
  一旦灵石耗尽,阵法也就不管用了。
  所以这对不少宗门而言,都是一个极大的负担。让这些宗门为了寻找供养护法大阵的灵石,从而疲于奔命!
  当然林云风布置阵法的这个自给自足的功能,也不是彻底的自给自足。
  寻常不动用阵法,不需要阵法防御和攻击,只是保持运转时,这阵法自然可以自给自足。
  而一旦开启防御和攻击等技能,在消耗的灵力过多时,这阵法也就无法自给自足,需要汲取灵石的灵力。
  但不管这么说,相比于其它阵法,这阵法都已经是非常不错。
  毕竟是系统提供。
  而且花了林云风一个亿的反派值。
  这情况,如果这阵法再不给力些,那可就对不起林云风的一个亿反派值了!
  “这是使用说明书。”
  “我已经给你管理员授权了。”林云风扫了这郑欢一眼,笑着说道:“有这阵法在,纵然你打不过这修成地仙的北冥神宗前门主。”
  “但他也休想伤到你。”
  “所以你可以百分百放心了。”
  林云风拍了拍郑欢的肩膀,笑着说道:“把心放宽些,没什么好担忧的,这都是小事儿!”
  “属下遵命。”
  “林少您真稳!”
  看着林云风,郑欢无比恭敬的对林云风说道:“林少,厉害。”
  “这没什么。”
  看着闪烁着青色流光,飘荡着片片白云,宛如仙境一般的阵法。林云风坐在一片白云上,笑着对郑欢说道:“这都不是问题!”
  “林少,北冥神宗之前的护宗大阵,名为北冥玄武阵。”看着林云风,郑欢狐疑的询问林云风:“我们这阵法,又该叫什么名字?”
  “简单。”
  “我们就叫南云青龙阵!”
  林云风笑道:“这阵法在对外攻击时,会形成青龙虚影。”
  “渡劫期之下修士,可谓一击必杀。”
  “渡劫期呵低级地仙修士,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也是轻则受伤,重则惨死!”
  “至于防御。”
  林云风笑了:“寻常渡劫期修士,那就是给他一个月,他也无法击破这阵法的防御!”
  “低级地仙也一样。”
  “所以这阵法的强悍程度,你完全不用担心。”林云风笑道:“寻常修士面对这阵法,根本就没有破解的办法!”
  “稳啊!”
  听到林云风的话,郑欢无比佩服的看着林云风:“林少,您是真的强悍又稳重。”
  “有您在,我们南云仙宗,毕竟迎来辉煌!”
  “这个自然是毋庸置疑的。”
  林云风笑着微微颌首:“这里事情,便都交给你了,由你负责管辖。”
  “尤其是南辞宗门的事情,这个更是重中之重,必须要安排好。”林云风笑道:“其他事情,有什么随时支会我。”
  “都不是问题。”
  “属下遵命。”
  “请林少您放心,属下一定会为您管理好南云仙宗,绝对不会让您失望!”对林云风深深一躬,郑欢毕恭毕敬的对林云风说道:“有什么情况,我随时通知您。”
  “ok。”
  对郑欢做了一个ok的手势后,林云风二话不说是,是直接御剑飞行的赶往千里之外的宁海。
  “这便是我的了!”
  “北冥神宗,不,应该说是南云仙宗,此刻这一切都由我郑某说的算了!”
  “我现在便是门主!”
  “在南云仙宗,我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看着面前被南云青龙阵笼罩的南云仙宗,郑欢自然是十分兴奋。
  原本还准备背叛林云风,和准备投降圣子的他,此刻对圣子是没有丝毫的尊敬了。
  他只觉得圣子死的好。
  因为圣子活着,他没有机会成为南云仙宗的门主,更没有机会主宰这强悍的阵法!
  圣子活着,他就只能给圣子当狗!
  其实给林云风,他也是当狗。
  但这不一样。
  虽然都是狗,但林云风给的狗粮多,而起还好吃!
  当圣子的狗,只能啃到圣子给他的骨头,尝一尝味道。实际上,他是吃不到肉的。
  而当林云风的狗,鸡腿、螃蟹、排骨、牛肉,他可以说是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这个情况下,傻子都知道给林云风当狗,要比给圣子当狗好!
  既然都是狗,那自然是谁给的待遇好,就给谁当狗了。
  至于说忠诚?
  快去特马的吧,忠诚又不可以当饭吃。
  只有傻狗才会想不开的忠诚。
  忠诚这是主人忽悠狗的,只有傻狗才会信。
  这郑欢这样聪明的人,他才不会信这种话呢。
  一开始他想着背叛林云风,就是担心林云风没前途,跟着林云风是死路一条。所以,他才想背叛林云风。
  现在既然跟着林云风有前途,那他自然会对林云风无比忠诚。
  既然都是当狗,这自然是谁给的肉多,那就当谁的狗了。
  “还是当林少的狗好。”
  “否则我怎么有机会独镇一方?”
  “真是做人太累了,不如做狗。”
  “以后我一定要做林少麾下最忠诚的狗,让林少信任我。”
  “让他提升我的实力,并奖励我仙器。”
  “汪汪汪!”
  站在这大阵上,郑欢兴奋的学着狗叫。
  给林云风当狗,真是太爽了。
  此刻,他便是南云仙宗说一不二的门主。因为林云风不管事,所以林云风不在时。
  他就是南云仙宗的。
  王!